2024年3月23日发(作者:乘法验算怎么验算)
古城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试行草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稳步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
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9】71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
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实施细则
的通知》(宁人发【2009】190号)及《彭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及绩效工资
分配实施意见》(彭教发【2009】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
党的教育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学校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我校义务教
育的巩固与提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对象
全校义务教育阶段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
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教师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
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
教师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科学、群众参与、程序规范。
(五)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
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
放。
(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
平、公正。
四、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考核实施过程、审批学校
考核结果及绩效工资的发放等,确保绩效工资的实施发放公开、公平、科学、合理。
组 长:虎腾
副组长:丁文成
组员:薛治清 孙伯良 姚文林 王思贤 罗贵军 马成贵
张国栋 马德忠
五、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对教师主要考核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规定的法定职责,以
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二)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
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强化班
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
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特岗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津贴由学校另行制定办法)。
(三)对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方法》、《教师法》
等规定的相关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六、考核办法
(一)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按月进行,年度考核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进行。
(二)平时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等次的比例依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规定执行。考核总
分85-100分的为优秀等次,70-84分为合格等次,60-69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
等次。
要特别加强对教师行为规范、师德修养、廉洁从教的考核,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绩效
考核应定为不合格等次:
1、收受礼金、礼券、吃请且情节严重的;
2、歧视、体罚学生的;
3、教唆学生或家长闹事和有罢课停课行为的;
4、制造谣言、通过网络散布谣言、恶意炒作的;
5、干扰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6、擅自离岗、雇人顶岗、无正当理由不上岗的;
7、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各类培训,或参加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8、病、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按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节假日除
外);
9、当年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10、进行有偿家教的;
1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法律追究的;
12、违反规定上访或参与集体上访的;
13、因打架、酗酒、赌博、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本单位的;
14、不按规定擅自提高相关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
15、班主任除了上述情形外,班级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16、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除上述1-14情形之外,由于工作不认真致使学校财产、
器材受到严重损失,危及师生安全的;
17、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三)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根据不同岗位分类考核,采取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
识测试、建立教师考核档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学校教职工作出科学公正的评
价。
(四)民主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采取考核组评议、校长评价、民主测评、教研组评议、
年级组评议、教师自评相结合等方法,同时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
(五)年度考核结果主要作为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年度
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下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
本合格等次的人员,下一年度基础绩效工资按80%计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下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60%发放。年度考核按照《古城中学教职工考核办法》和本分配办
法第四条考核。
(六)平时绩效考核结果主要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目发放标准的
依据。
(七)平时的绩效考核结果一年内有3次基本合格,其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
即确定为基本合格;一年内6次基本合格,其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即确定为不基
本合格;一年内有2次不合格,其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即确定为基本合格;一年
内有3次不合格,其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即确定为不合格。一年内有一次基本合
格或一次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均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七、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年度考核结果主要作为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年度考
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下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
合格等次的人员,下一年度基础绩效工资按80%计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下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60%发放。年度考核按照《古城中学教职工考核办法》和本分配办
法第四条考核。
2、平时绩效考核结果主要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目发放标准的依
据。
3、班主任津贴占学校奖励绩效工资总量的25%,根据《古城中学班主任津贴考核办法》,
由政教处按按月发放(特岗教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每年2月和8月不享受班主
任津贴。其他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平时考核按月发放。
4、平时的绩效考核结果一年内有3次基本合格,其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即
确定为基本合格;一年内6次基本合格,其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即确定为不基本
合格;一年内有2次不合格,其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即确定为基本合格;一年内
有3次不合格,其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即确定为不合格。一年内有一次基本合格
或一次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均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项目量化积分及其分配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将所有教师每年2月份和8月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拿出来作为教科研教改、教师专业发展
和教学业绩的考核,到每年年底一次性进行考核并发放。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古城中学给予教
学质量奖惩办法》和《古城中学教科研考核细则》执行。其它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职业道德
20分、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管理40分。
1、职业道德 (20分)
(1)政治立场: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
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2分)
(2)工作态度:有事业心、责任感;积极主动接受学校分配的任务;能较好地完成任务。
(2分)
(3)师德表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自尊自爱、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协作;钻
研业务,教书育人。(2分)
(4)服从指挥:支持学校工作,乐于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顾全大局,不闹无原则
意见;遇到问题,能有序地逐级反映,尊重领导。(2分)
(5)政治、业务学习: 坚持政治学习,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2分)
2、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旷签到一次扣2.5分,病假1天扣1
分、事假1天扣2分、旷工1天扣10分(旷课一节视为一天旷工),学校或中层组织的会议及
大型集会,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扣5分。本项得分扣完下月不享受
奖励性绩效工资。婚丧嫁娶产等假视为公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3、工作量(30分)
(1)以语文、数学、外语周课时(10节)为基础,语数外理化系数按1计算,其它学科
系数为0.8。
(2)外语按教体局文件精神每周12节,物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八年级每周3节,九年级
每周4节,语文和数学每周5节,体育与健康每周3节,健康教育每周0.5节,政治、历史、
地理、生物每周2节,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每周1节。
(3)晚自习每一节折合课时量0.5节。
(4)超工作量纳入学校工作总量计算。
(5)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的工作量依据实际工作情况折合成课时进行核算。
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周工作量总和,除以
全校绩效工资考核人数(60人),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
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人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4、教育教学过程(4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
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
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
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1)教学工作人员每缺1次教案扣1.2分,每缺批1次作业扣0.2分,无故旷课一节扣
10分,上课(辅导)迟到或早退3分钟/每次、课堂接打手机、抽烟、会客、坐着讲课每发生
1次扣1分。
以上各项扣分值累计达到或超过10分者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2)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绩效工资考核按照《古城中学教辅后勤人员考核细则》并参照
此办法进行考核。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备课每月缺应备节数的1/4。
——作业批改缺应批改次数的1/4。
——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工作事故者。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
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
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
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绩效考核总额×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奖
励性绩效工资额
九、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工资(县人劳局下文明确的退养人员除
外)。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月不享受绩效工资。
(1)脱产学习的;
(2)解除聘用合同的;
(3)停发工资的;
(4)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5)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6)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够不
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特别加强对教师行为规范、师德修养的考核,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年度绩效考
核应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收受礼金、礼券、吃请且情节严重的;歧视、体罚学生的;教唆学生或家长闹事和有罢课
行为的;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打架斗殴的;征订教辅资料的;通过网络散布谣言、恶意炒作
的;干扰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擅自离岗、雇人顶岗、无正当理由不上岗的;进行
有偿家教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法律追究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十、监督实施及纪律要求
1、本考核细则经教职工会议讨论通过,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报
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2、每月考核量化分数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核算审批后,在学校公示,按有关程
序上报县教育体育局。
3、实施本办法后,学校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助,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
资金发放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
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4、实施考核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后,要在本校公
示,学校考核小组要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说明:
1、本办法自2009年9月起执行。
2、本方案由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
由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本方案随着学校发展、人员变化因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依据实
际情况对本方案作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古 城 中 学
200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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