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国土”困惑和解决措施探讨

更新时间:2024-03-23 09:25:20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23日发(作者:罗的读音)

“蓝色国土”困惑和解决措施探讨

现代商贸工业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2010年第9期 

“ 

血. 

国土” 困惑和解决措施探讨 

蔡 国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40) 

摘 要:蓝色国土及其海洋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虽然其正蓬勃发展,但带来了海洋生态环境退化,立法 

尚不完善,海域使用管理混乱和发展无序等诸多问题。如何确保中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蓝色国土”基业长青,将是阐 

述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蓝色国土;海洋经济;立法;海域使用管理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9—0068~02 

1“蓝色国土”的概念和问题的提出 

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和部署,国务院先后批准了辽宁 

执法依据也不一,难以形成打击管理合力,加剧了海域管理 

的混乱和无序。 

沿海经济带、河北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天津滨海新区、 

(3)海域使用管理立法与其他法律体系不能完全衔接。 

自2001年1O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江苏沿海地区、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广东珠江三角洲地 

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等区域规划,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山东 

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 

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和颁 

蓝色半岛经济区、浙江沿海经济带等区域规划。根据国务 

法》,

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博士提出的建议,我国“蓝色 

布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海域使用论证管理 

规定》、《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 

是提升海洋第一产业,按照高技术大规模外向型模 

《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海域使用分类体系》、《海籍调 

《属地受理、逐级审查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申 

式,充分挖掘海洋生产力潜力,加快发展海水养殖、远洋捕 

查规范》、

国土”开发具体将包括以下三个层面的内容: 

捞、海产品精深加工等传统产业。 请审查工作规则》、《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国务院办 

二是加速发展海洋第二产业,按照高科技新产业大市 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 

《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加强 

场思路,充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大力发展海洋药物、保健 

通知》、

《关于改进围填海造地 

食品和各种活性物质,逐步实现海洋油气开发的新突破,研 

海上人工岛建设用海管理的意见》、

究开发可燃冰等各种新型海洋能源,为未来发展提供储备 工程平面设计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区域建设用海管理 

三是积极开拓海洋第三产业,按照现代化港口城的要 

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区域建设用海管理有关技术 

求,加快中国港口和海上通道建设,配套建设各种海上服务 规范的通知》、《关于加强围填海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和 

设施,把沿海城市建成集观光、娱乐、度假、康复、购物、会展 《海岛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海洋和海域使用管理立 

诸功能于一身的经济区。 

这些区域规划的编制和措施的实施,将极大促进我国 

法工作从无到有,逐步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并 

成为我国立法体系巾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但由于海域使 

海洋经济的发展。由于海洋第三产业的急速发展,越来越 

用管理与国家物权法律、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等法律体系 

暴露出“蓝色国土”管理,特别是海域使用管理以及海域使 

不能完全协调一致,导致用海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执法部 

用权转化为土地使用权的诸多困惑和难题,严重制约和妨 

门无所适从,矛盾重重。 

害了海洋经济的正常发展。本文将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展 

开论述。 

①与国家物权法律制度不能完全协调一致。《海域使 

用管理法》第32条规定: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土地属于 

国家所有。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自填海项目竣工之日起三个 

月内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2 目前“蓝色国土”存在的诸多困惑 

(1)海洋第三产业,特别是填海造地行为,虽然对缓解 

人地矛盾、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由于其 

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换 

作为一种严重改变和干扰海域自然属性的人类开发利用海 

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而根据《物权 

洋资源的行为,缺乏合理规划、过度实施的围填海活动所带 

法》第137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 

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根据国家海洋局相关调查,填海 

造地行为,直接导致了局部海域海洋生态系统的退化,对相 

关近岸海域渔业资源造成破坏性影响,破坏了自然岸线景 

观,加剧海洋环境污染,造成了相关海域水文动力环境的重 

大改变。 

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 

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填海造地主要是为 

了将土地用于工业、房地产开发等项目,依法应当以招标、 

拍卖、挂牌等公开竞争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将海 

域使用权证书直接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实际上绕开 

(2)由于沿海地区填海造地速度快、面积大、范围广,无 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 

序用海、肢解征海、非法用海等现象屡见不鲜,加上国家海 

式也就无从谈起。这不仅不利于优化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起 

域管理执法部门众多,海洋、渔政、港航交通、边检、海关、公 基础性作用,而且也明显违反了不动产物权取得原则,引致 

安、安监、环保、航道、海事、检验检疫等多个部门执法(俗称 

土地管理的混乱,对原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十 

“九龙治海”),虽然执法部门众多,却相对分散,各执一块, 

分不利,如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和处置地上建筑物就缺乏 

作者简介:蔡国.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事业部,大学本科,法学学士,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 

68— 

观代意贸工业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 I 

2o10年第9期 

地管理的通知》。 

|j罔家土地管瑚法律不能完全协调一致。现行土地 

以上沿海地方省市政府的三种典型做法,是…于《海域 

使片l 埋浊》第32条规定∞高度慨括性,基于对陶家法律 

和政策理解的 肄性,产 的三种截然不同的海域使用管 

筲蛐池律对土地刊川 训- 池州 、士地登记、仪地方奄、 

漕改项同H{地 垮{l ±地自《 徊川合同或}I¨土地 

{j缺主管部门核发 有i 世刈拨决定书等等,都有明确的 

规定。供地列川地整个流程都必须符台浊宅程序∞舰 

理换发土地使片j权证的具体操作模式。通过上述对比.我 

们发现r‘‘东宵《天于 我省填海造地管理的通知》的规 

定。由于海域使用管理晓律法规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存在 

明显的脱节,这就决定了海域使用权证书难以直接换发国 

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另外,海域使用权证书与围有土地使 

定,足在符合 家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最大限 

度地满足和符合国家物权法律、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等槲 

关法件法规的要求,制定出的具体可行的操作模式,值得在 

用权证书的取得器件、取碍方式明显不同, 域使用证与 

有土地使用证本身载明的事项有很大的差异性,这也决定 

rij珂证无法简单换发。 

③与国家城乡规划法律不能完全协调一致。《城乡规 

划法》第38条和39条的规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必经程 

序,足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没有明确 

规划条件是不能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能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不能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2条第2款 

直接规定海域使用权证书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简易 

程序,既没有规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也没有规定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应有的要件和程序,与城乡规划 

法的规定完全割裂,省略、模糊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依法应当具备的要件和必经的程序,造成人们对相关法律 

条文的理解存在差异,同时还使换发证书工作处于被动状 

态。典型的事例见《曹妃甸:“海变地”的换证之惑》(载自 

《中国土地32009年1O期)。 

(4)国家地方沿海省市关于海域使用管理,特别足海域 

使用权换发土地使用权的地方立法不一致,导致了国家法 

律体系内的混乱。 

做法一:根据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海域使用 

权证人直接换领土地使用权证,且不用再缴纳土地出让金。 

如2005年4月1日施行的《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辽 

宁省人民政府令i 79号)第23条规定: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 

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自填海项目竣工 

之日起3个月内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向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换发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得收取 

土地出让金。 

做法二:区分不同情况,办理换证手续,具体限定了经 

营性用地的处理方法:用同等条件的土地的市场价,减去企 

业填海造地成本和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两者的差额就是应 

该补缴的出让金,补缴后再发土地使用证。具有代表性意 

义的是海南省和江苏省的规定,如2008年5月:8日实施的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域使用权证换发国有土地使 }}j权 

证有关问题的批复》。 

做法三:根据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海洋功能区划、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结合国家有关划披月j 

地、招拍挂出让土地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土地出 

让划拨手续和土地登记发证手续。最具典型的是广东 和 

福建省的规定,如2004年1O月9口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和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实施的《关于加强我省填海造 

全图范围内推广。 

3保障中国海洋经济积极快速健康发展的几点措施 

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指出:“中国海洋经济一直保持 

平稳较快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不断增强,成为过敏经济 

新的增长点。发展海洋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点之 

”为了积极快速健康地发展中围海洋经济,用好我们宝 

贵的“蓝色国土”,我们亟待采取以下措施,彻底解决前行中 

的困难的问题。 

措施一:修订和完善海域使用管理立法,实现海域使用 

管理法律法规与国家物权法律、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同时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制定更 

加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明确海域使 

用权证书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范围、种类,条件、程 

序、时限和效力,以确保这项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无所适 

从,防范产生新的矛盾和纠纷。广东省《关于加强我省填海 

造地管理的通知》可以作为这项立法工作的范例。 

措施二:根据国家制定和批准实施的辽宁沿海经济带、 

河北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天津滨海新区、江苏沿海地 

区、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广西北部 

湾经济区,以及正在研究制定中的山东蓝色半岛经济区和 

浙江沿海经济带等区域规划,规范围填用海行为,集约用 

海,调控好围填海的发展规模与节奏,确保海域空间资源的 

有序开发利用。 

措施三:彻底解决“九龙治海”的弊端,将“九龙治海”归 

为“一龙”或“两龙”管海,明确无序用海、肢解征海、非法用 

海等违法行为的处置程序、方法、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建 

立联勤、联防、联动的海域管理机制,拧成海域管理力量一 

根绳,消除目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降低执法成本, 

提高执法效率。 

措施四:积极倡导社会力量开发和利用好蓝色海洋经 

济,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养海洋经济科技 

人才,加强海洋科技资源整合,加快传统海洋产业改造升级 

和新兴海洋产业发展步伐,提高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 

海洋产业经济效益,促进海洋开发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增强我国海洋产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和对外拓展能力。 

措施五:做好海洋生态保护,海洋开发与保护并举。加 

大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力度,对重点海域环境实行定期监测, 

定期公开通报制度,有效监控海洋环境污染状况;同时优化 

和完善建设用海规划和设计,防范海洋生态系统退化,加大 

对危害海洋生态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中国海洋经济可持 

续发展和“蓝色国土”基业长青。 

“蓝色国土”困惑和解决措施探讨

本文发布于:2024-03-23 09:25: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1115712025902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蓝色国土”困惑和解决措施探讨.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蓝色国土”困惑和解决措施探讨.pdf

标签:海洋   海域   土地   管理   使用权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