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发(作者:企业现金管理)
关于做好农村住宅建筑风貌管控的建议
一、现状
当前,许多村庄因规划执行难,批后管控不够到位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影响,
导致乡村住宅建筑风貌既不像农村又不像城市,原本乡土气息浓厚与自然环境协调的村庄
在更新过程中,房屋不断拔高,越来越密集拥堵,村庄里大量存在传统民居、欧式别墅、
红砖裸房以及大量“火柴盒”住宅,“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现象随处可见。主
要存在以下问题:
1.建筑密度偏大,高度参差不齐。因在既有宅基地上拆旧建新,建筑增胖、层数增加,
导致邻里之间建筑日照采光互为遮挡,房前屋后狭窄、空间压抑。
2.村民因财力有限采取分期建设的形式导致村庄存在大量未建完的“裸房”及“半裸
房”,建筑风格杂乱、色彩混杂,与绿水青山的农村格调极不协调。
3、村庄缺乏公共活动空间和绿化空间。由于拆旧建新后,房前屋后的空地被占用,导
致房屋间距小,整体居住质量下降。
二、目标
通过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建立起“审批简化、服务
到位、监管有效”的农村住宅建设管理机制。
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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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对新建房屋
1.强化农房建设宣传,转变村民思想观念。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主干,全方位开展新
房建设宣传。(1)转变农村建房“贪大求洋、盲目攀比”、“只重外观、不重功能”、“只重
单体、不重环境”的错误观念,引导新建农房立足实际功能需求,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农
房建设新风尚。(2)新房建设必须按照省、市、县发布的具有地域特色的通用图集,按批
准的选址、面积、层数、色彩、外观进行建设,杜绝违法建设和出现新的“裸房”。
2.规范建房审批,做到“三管控一引导”。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审批服务,强化批后监
管,做到“三管控一引导”。(1)用地管控。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
空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规划核心区域,做到只拆不建;偏远分散、高海拔、发展条件较
差的自然村,以及一些沿公路、河流分布的小自然村,严格依照规划管控要求,对列入拆
点并村的村庄,除必要的修缮外,不再批建农房。(2)高度管控。新建农房不得超过3层,
建筑(檐口)高度不得高于10米,集中建房按规划设计审批方案执行。(3)面积管控。建筑
平面应根据省、市关于农村住宅占地面积保持80-120m2的要求。(4)风貌引导。各村(自
然村、新村点)新房建设应结合当地风貌,强化对地域特色的表达,并与村庄整体风貌相
协调;新村开发建设,必须注重地域特色风貌再塑造,建立起乡村文化自信感、认同感,
促进地方文化景观特色回归。
3.多措并举,强化综合治理。(1)制定奖惩政策。在审批环节,提交保证书,公示保
证书内容,并向村委会缴交5000-10000元的保证金,并严格按照审批的图纸进行建设;
对建成的示范户给予奖励2000-3000元。(2)组建乡镇监管队伍。由村建站、自然资源
所等相关人员组成执法队,依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进行跟踪监管,督促建
房户按照批准的图纸进行建设。建议在审批表中增加驻村领导和驻村工作队审核环节,以
增强批后监管责任。(3)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由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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