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招生方案5篇

更新时间:2024-03-21 16:55:03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21日发(作者:竞选体育委员)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5篇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5篇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篇1)

为认真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

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

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

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

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

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

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

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

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

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

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

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

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

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

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1号)精

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

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

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

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

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

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

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

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

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

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

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

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

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

“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

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

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

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

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

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

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

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

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

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兼任办公

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

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

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

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

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

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

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

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

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

倾斜。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

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

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

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

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凡未经县教育局

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严禁任

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

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

生员工。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篇3)

、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县中等职业

教育实际,广泛宣传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

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转变观念,理性选择学校,促进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又

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招生工作有

序开展,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宣传、联络、协

调和督查四个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2、中职学校要成立中职招生工作组,由校长任组长,三所中职招生驻点人

员任联络员。各生源学校也要成立领导组,校长任组长,中层干部、班主任、授

课教师为成员。

工作组职责是组织召开学生及学生家长会,组织职业教育宣讲团成员进村入

户宣传,组织招送职业学校的新生入学,确保县中职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三、招生对象

1、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3、普通高中分流学生。

4、其它符合招生条件的生源。

四、招生计划

中职计划具体落实情况根据我县实际普高线下生源数另行下发文件

五、工作安排

(1)5月上旬,分七个片组织召开中职招生动员会。

(2)5月下旬,组织召开中职招生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3)6月10日至8月10日,县教育局成立七个中职招生督查组,对全县中

职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6至9月每月10日、20日、30日为中职招生进度阶段性旬报节点,中

职学校和生源学校填好《中招招生情况旬报表》报教育局职成教股

(5)8月底各校按要求,将普高线下学生分班填写毕业生去向登记表,班主

任和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上报教育局职成教股。(表格见附件三)。

六、方法措施

(一)强化招生宣传

1、制作《县职业学校集团招生简章短片》(供县电视台播放和宣讲分团宣

传)。

2、中职学校提供的招生宣传材料,面向全县各初中九年级毕业生和家长,

宣讲国家支持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及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果,宣讲我县职业学

校的发展状况、办学优势和取得的主要成果,并播放《县职业学校

集团招生简章短片》。

3、中职学校要选派优秀骨干教师赴各生源校开展驻点联络工作,积极与生

源校中职招生工作组联系,搞好招生服务工作。

4、各生源学校校园内必须有丰富多彩的宣传专栏,结合职教内容九年级每

班出一期黑板报强化宣传,并将本校宣传情况以新闻报道形式上传教育局网站,

要求图文并茂。

5、生源学校要配合中职招生驻点联络员召开毕业学生和家长座谈会。

各校要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和实施步骤,切实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制

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专人抓好落实。

(二)严把“四关”

⑴计划关。基教股、职成教股和招生办三股室共同商定我县高中阶段招生计

划,报教育局党组会通过后实施。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规模、师资力量和

配套硬件设施等方面具体客观核定并确定招生计划。计划数确定后,民办学校不

得超额招生。普通高中、中职招生均应在计划内运作。教育局各股室要形成合力,

加强对民办学校和县域外各类学校无序招生行为进行监管打击。

⑵入籍关。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做好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生分类入籍问题

处置。严格按照市下达的指标数进行入籍,杜绝不符合条件学生入普高籍。职成

教股要做好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⑶流动关。招生办要向职成教股和基教股提供毕业生报名册和相关信息,特

别是今年普高线以下生源信息,这些学生去向关乎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职

成教股要将这些学生一一分解到校、任务到人。各生源校要将无序流动或不正常

流动情况监管到每一位学生。

⑷责任关。对中职招生中的学校、教师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或人为运作

造成学生大面积不填志愿,甚至不知去向的学校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和班

主任等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学校考核和校长绩

效考核。

(三)重点调度

⑴县教育局成立七个中职招生督查组。按县乡镇片区划分,组长由教育局党

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局股室负责人和中职学校正副校长担任,成员由中职

学校招生驻点人员、初中毕业班班主任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四)

⑵6月中旬开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中职招生调度会,各校汇报招生进度,

交流中职招生经验等。

⑶生源学校校长、中职学校校长为中职招生第一责任人,必须全方位履行职

责。

(四)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中职学校不得违反

国家有关规定,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各生源学校不得参与任何中介机构和

个人组织运作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

用。对违反中职招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查处,特别是严禁班主任、教师等

违规私自安排域外招生人员进班宣传、暗箱操作、吃拿回扣等。一经发现依法依

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篇4)

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中卫市教育

局高度重视中职招生工作,坚持把落实中职招生工作做为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加快

发展的首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落实力度,全力完成教育厅下达的中职招

生任务,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市共有初三毕业生14859人,其中沙坡头区5804人,中宁县5012

人,海原县4043人。教育厅下达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6000人,其中中卫

职业技术学校2000人,中宁县职业中学2200人,海原县职业中学1800;东西部

合作办学输送生源2900人,其中中卫市教育局(沙坡头区)700人,中宁县教

体局400人,海原县教体局1800人。

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中职招生任务3885人,占下达计划64.8%,其中中

卫职业技术学校招生2018人,中宁县职业中学1060人,海原县职业中学807

人,完成率分别为100.9%、48.2%、44.8%;东西部合作办学任务共输送3049人,

完成率105.1%,其中中卫市教育局675人,中宁县教育局335人,海原县教育

局2039人,完成率分别为96.4%、83.8%、113.3%。

二、主要措施

1、加快建设中卫职业技术学校暨实验实训基地,为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

奠定坚实基础。为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实用型

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央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提

出的"一个地级市建好一所中等职业院校和一个实训基地"的总体要求,中卫市

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决定建设学生规模为7500人的中卫职业技术学校和为全

市职业教育提供实习实训服务的实训基地。项目占地50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8

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65846平方米,概算投资1.6亿元,包括17个建筑单

体(三栋教学楼、三栋实训楼、三栋实习车间和办公楼、远程教学楼、培训楼、

师生公寓楼、餐厅、动力车间)。决策作出后,市委、政府即按照定责任事项、

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时限的四定原则,与教育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重点

建设项目完成承诺书。要求市教育局全力以赴,抓好学校建设工作。学校及实训

基地建设于年4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市委、政府先后召开棠

委会、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专题会、现场办公会等20多次,专题研究、现场

督办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尤其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市政府通过整合

市财政资金、拍卖原职教中心资金、土地出让金、银行贷款等途径,共筹集投入

资金1.06亿元,中央和自治区先后投入专项资金和实训设备配套资金3250万元,

保证了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在此基础上,市教育局抽调得力干部10余人组成

建设指挥部,驻在工地,指挥协调工程建设,监督工程质量。自治区王正伟主席、

刘慧副主席、杨春光棠委、蔡国英棠委、人大冯炯华副主任等领导先后到学校建

设现场调研指导工作,给予很大鼓励和支持,坚定了我们抓好学校建设的信心和

决心。经过一年艰苦奋战,4月30日,中卫职业技术学校暨实训基地全面完工,

并于5月15日投入使用,2852名学生(含电大1102名)迁入了新校区。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篇5)

各中学、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依照省市中职招生文件

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

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进球

副组长:曹庆生 叶永丰 廖建怀 李强

成 员:郑共祥 詹志扬谢文松 胡时雨 方平 余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职成科。

三、 招生计划

祁门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00人,具体专业计划人数见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

四、工作措施

1、制定计划。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中职招生计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

春季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学校,并把职教招生任务纳入各中学年终教育教学评估的

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根据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制定相应的职教招生工作方案,加

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我县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

2、招生宣传。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虚假的招生宣传,今年职校招

生宣传内容进行归口管理,由县局统一审核,在县局职成科的组织下,招生学校

根据市、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重点宣传今年职校招生的政策、专

业设置、就业前景,要强化对教师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各中学也要根据县局

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

广大学生积极报考县内职业学校。

3、组织报名。各中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职业

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对家长、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

确引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登记,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

读,做到人尽其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是今年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县局将分别与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据各

校完成实际到校任务数和新生流失的情况,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学校进

行表彰,对不能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学校予以全县批评。

各学校要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分解指标,注重目标管理,强化考

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考核奖惩细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五、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

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

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

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职业招生的副校

长、毕业年级班主任组成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

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层层建立考核机制。

2、要强化宣传工作。今年的职校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涉及

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

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职业学校就业路子宽、就业形势好的特点,宣

传我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政

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就读我县职业学

校。

3、要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按照县局要求,精心做好职校招生的宣传和

组织工作,要坚持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

(1)在县中职校招生期间,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何县外职业学校不得

在我县各中学进行宣传和招生,各中学也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组织生源。不

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不得强迫学生择校,必须坚

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

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学校。

(3)不得搭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的无序竞争和不文明、不

道德行为发生,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已经查实将按县教

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

六、时间安排

1、3月 4 日—3月 18 日为县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时间。

2、5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春季招生新生入学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县教育局。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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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招生   学校   中职   教育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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