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7篇

更新时间:2024-03-21 16:54:20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21日发(作者:部门工作计划)

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7篇

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7篇

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

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

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

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

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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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

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

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

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

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

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

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

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

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

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

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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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

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各职校要对

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

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

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

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

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

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

招生宣传活动。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

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

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

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2

各中学、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依照省

市中职招生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__年中职学校

春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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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

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

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和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

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进球

副组长:曹庆生 叶永丰 廖建怀

成 员:郑共祥 詹志扬谢文松 胡时雨 方平 余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职成科。

三、 招生计划

祁门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00人,具体专业计划人数见中职学

校的招生简章。

四、工作措施

1、制定计划。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__年中职招生计

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学校,并把职教招

生任务纳入各中学年终教育教学评估的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根据

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制定相应的职教招生工作方案,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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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__年我县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

成。

2、招生宣传。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虚假的招生宣

传,今年职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归口管理,由县局统一审核,在

县局职成科的组织下,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招生宣传,重点宣传今年职校招生的政策、专业设置、就业前

景,要强化对教师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各中学也要根据县局

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

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报考县内职业学校。

3、组织报名。各中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

精神,树立职业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对家长、

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

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登记,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做到人尽其

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是今年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县局将分别与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订目标

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据各校完成实际到校任务数和新生

流失的情况,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不

能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学校予以全县批评。

各学校要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分解指标,注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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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管理,强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考核奖惩细则,确

保高质量地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五、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

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

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职业招生的副校

长、毕业年级班主任组成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

责任到人,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

层层建立考核机制。

2、要强化宣传工作。今年的职校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

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

点之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及家长

宣传职业学校就业路子宽、就业形势好的特点,宣传我县职业学

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

政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

极就读我县职业学校。

3、要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按照县局要求,精心做好职

校招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坚持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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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招生纪律。

(1)在县中职校招生期间,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何县

外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县各中学进行宣传和招生,各中学也不得为

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组织生源。不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

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不得强迫学

生择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

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

报的学校。

(3)不得搭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的无序竞

争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发生,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非毕业

班在校学生,已经查实将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

六、时间安排

1、20__年3月 4 日—20__年3月 18 日为县中职学校春季

招生时间。

2、20__年5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春季招生新生入学名册一

式三份上报县教育局。

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3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_年中等职业

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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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原则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同

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

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1-1.5

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

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

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

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

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_年

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

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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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

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

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

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

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入

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

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

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

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

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

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

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

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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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

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

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

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

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

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

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

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

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

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

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

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

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

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

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

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

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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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

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

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

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

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

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

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

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

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

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

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

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

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

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

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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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_〕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_]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

见》(吉发20_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

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

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

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

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

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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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

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_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总数 备注

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_0 含中职升学150

2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900

3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60 含中职升学100

4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50

5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900 含中职升学100

6 、四平职业大学 1050 含中职升学200

7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1050 含中职升学700

8、 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520 含中职升学100

9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00 含中职升学200

1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0

11、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2、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

13、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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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300 含中职升学60

15、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30 含中职升学100

16、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70 含中职升学100

17、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90 含中职升学100

18、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60

合计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_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

省20_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_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并参加20_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

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

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

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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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20_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

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

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

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

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

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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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

20_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

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

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

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

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_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

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

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

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

类招生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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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

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

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

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

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

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

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

20_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

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

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

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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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

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

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

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

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

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

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

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

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

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

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

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5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中职招生

工作摆在改善民生、促进公平和推动跨越的突出地位,切实加强

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注重实效,进一步把中职招生工作抓

早、抓好、抓落实。为确保今年中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成中

职招生任务,经学校行政研究,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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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建我校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

组长:_职责:统筹规划和安排此项工作,对此项工作负总

则。 副组长:_职责:在组长的安排下,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

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成员: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1、以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学生的前途作想,给学生推

荐满意的学校,不诱骗学生,不谋私利,不受赌。

2、以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的工作方案,求真务

实,扎实工作。

3、学校统筹,毕业班教师全员参与、严禁私自操作,谋取

私利、违者后果自负。

4、宣传统一口径,按规操作,团结协作,严禁拆台。

三、工作目标

真抓实干,能普则普,能职则职,保证毕业学生百分之百升

入高中或职高,力争完成上级下达的中职任务:37人,确保我

校今年9+3工作顺利完成。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做好前期铺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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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动员工作的核心要素是感情基础,也就是说动员教师和

家长、学生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学生和家长是否信任动员教师

是中职动员工作成败的关键。中职对象往往是班上的后进生,这

部分学生平时很少得到老师的关注,这部分学生的家长也很少和

教师沟通。这就导致这部分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和老师之间的关

系淡漠,感情薄弱。因此,今年毕业班一开学,学校就发动九年

级的班科教师做好后进生的关爱工作,要求每一位教师都要从学

习和生活上去关爱每一位后进生,多和这些后进生家长沟通,让

学生和家长感受到老师的这份关爱,相互之间建立起情感的桥

梁。

(二)开好两个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组织开好毕业班中职工作专题会,明确相关职责。计划

在3月16日组织全体毕业班教师召开中职招生专题会议,会上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方案。

2、开好家长会,作好家长的思想工作。近年来,由于在中

职招生宣传过程中,涉及到社会人员宣传方式不当,加上有些办

学实力差且不正规中职学校的影响,使得有些家长对中职招生持

有偏见,导致宣传效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开展中职招

生工作,首先要作通家长的思想工作,这是成功的关键。学校计

划在3月26日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班家长会。会上有领导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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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今年的中职招生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职高教师为他

们介绍中职学校的基本情况以及毕业后的就业情况;有学校领导

给他们宣传我校对中职春招学生的奖励措施。会后安排九年级班

科教师与家长们倾心相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方设法让他

们转变观念,切实领悟读中职的好处,从而主动支持学校的中职

招生工作。

(三)上好中职动员课。

三月份开学的第一周,学校要求每一位毕业班的班主任必须

上好一节中职动员课,这节课的内容可以从就读中职的优势和好

处方面,可以从人生选择方面,可以从当今社会的形式方面等。

要通过学科教师的思想动员,让学生认识到就读职业学校的目的

和意义,从而让学生自愿、积极就读职业学校。

(四)搞好家访

针对学生愿意就读职业学校而家长不同意就读的,学校要组

织班科教师家访,了解家长的想法和顾虑,做好家长的思想动员

工作。

(五)切实做好资料建档工作,力求做到数据真实,佐证材料

齐全。

(六)严格兑现奖惩制度,奖惩分明

1、在中职招生工作过程中凡是成绩显著,严洁无私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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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学校对他们实行荣誉奖励,二是优先享有优评先的权利。

2、对在招生工作中不尽力,弄虚作假的教师,学校根据相

关制度实行惩罚,针对谋取私利的教师,学校将上报上级进行处

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校教师团结一致,心往一处

想,劲往一处使,不谋私利,顾全大局,再难的困难都能克服,

我们坚信今年的中职招生工作定会取得圆满的成绩。

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6

一、工作目标

(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

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20__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

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二、招生学校

(一)招生学校

1、区属职业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

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

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两校联合

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2、市属职业学校。市辖区内20_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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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

业学校。

(二):20_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

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三、招生工作阶段安排

20_年中职招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20_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

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

业、学制年限、实习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

键信息。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中职学校招生宣传

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

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

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教育行

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3月—4月: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

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

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

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

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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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26日:广一职校及市职高集中开展进校宣传,

向学生发放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中职学校印制

的招生宣传资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属中职学校开展进校宣传。

各中职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集中宣传时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

常教学秩序,到每个初中学校集中宣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

时。

(二)志愿填报阶段(20_年4月至5月)

1、各初中学校要确保送培计划落实,坚持学生和家长自

愿、普职不兼报、市区职业学校统筹安排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

志愿,鼓励支持学生就读区属职业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努力

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就读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

45:55。

2、对于希望就读职业学校较早开始职业教育的.初三学生,

在完成义务教育全部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

早于5月1日),可统一组织到中职学校学习和参加中考,也可

由初中学校分层施教,提前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前到中职学校

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附

件4),并由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备案。各生源学校将

汇总名单经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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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生管理移交的依据。

3、中职学校在汇总名单签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学生,接收学

生后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

作,安排精干教师授课,让学生以良好的成绩通过初中学业水平

考试。

(三)录取报到阶段(20_年6月至10月)

1、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各生源学校要

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

配合和协助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

校,督促学生到中职学校及时报到,防止中考后学生外流,千方

百计完成送培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主动及时与生源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沟

通,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选派工作负责的

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积极落

实国家惠民政策,及时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帮助,确保新生

“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各中职学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学校送培统计工作,

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衔接落实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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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

教发〔20_〕4号)精神,严禁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

校或个人进校宣传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

严禁向个人支付生源组织费。所有进入区内初中生源学校进行招

生宣传的学校,必须持有区教育局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手续,

否则视为私自买卖生源,从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

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

〔20_〕4号)精神,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初中学校予以奖励,所需

资金由相应职业学校提供。完成较差的学校在目标考核中降低一

个等级。

(三)坚持学生自愿。在引导学生填报自愿过程中,凡未坚持

学生自愿,采取强制手段借机“砍尾巴”,造成信访举报或造成

学生流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质量考核中加大巩固

率、参考率考核权重。

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7

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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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

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

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

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

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一)分类招生。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

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

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

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

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国家示

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

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可分别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

技能特长的考生、中职学生、在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评价。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

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对中职学生可参考

《20_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

要》,实行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办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实

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试(测试)办法;对其他各类报

考人员,可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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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方法。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

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

(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试点高校于20_年5月15日前将

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

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联合培养。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

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试点院校

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推进中高职衔接,对中职学

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实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中职三年级学

生由中高职联合培养。中职三年级学生毕业后,通过考试(测试)

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

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

养。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申报制。国

家、省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试点工作申报,全省其他高等职业

院校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

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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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年度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计划数

控制在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面向中职招生计

划单列并确保完成,未完成的单列计划不得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试点院校可根据报考人数等适当调剂分专业计划。院校对报

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

专业。鼓励高校间建立学生报考信息互通和调剂机制。

(三)招生专业

申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招生专业尽可能覆盖中等

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已参加试点的42所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招

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试点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

培养方案。

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实际和侧重招生对象,经主管厅

局或举办者同意,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

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所在市政府意

见,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主管厅局或举办者意见,

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须有订单培养协

议。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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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_年2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

厅高教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教科大楼906室)。联系

电话:。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对促进

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务经济社会

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提高认识、统

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

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

心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办学定位,选择本校有

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

养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厅经过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试点

院校及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工

作,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改

革。要大力开展对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其了

解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和其他

招生对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试点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严格考试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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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

身利益。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完善

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特别要加强试题

保密和考场考务管理,切实履行承诺。试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

加大监管力度,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

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

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接

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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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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