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发(作者:热工)
对“存天理 灭人欲”的理解
“存天理 灭人欲”是朱熹理学思想的重要观点之一。一想起
朱熹老头所说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就觉得存天理
灭人欲”也是有违人性,且透透一股浓浓的封建余孽的气息。
随着年龄的增长,再次读到这句话后,突然间多了一些感悟和
理解。
事实上,“存天理 灭人欲”最先出现在《礼记·乐记》,其
中说道“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
心,有淫泆作乱之事”。这里“存天理 灭人欲”是指泯灭天
理而为所欲为。后来二程所说的“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
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这里的天理应指自然规律,
而人欲则指内心不那么阳光的东西。至于朱熹所说的“存天理
灭人欲”则是希望当时的天子要去掉骄奢淫逸的世俗欲望,即
人欲,依照天道,即客观规律来治理国家。(来自百度)
在此之前,我和很多人一样,一直以为天理是封建伦理纲常,
人欲等同于人们的生活欲望和物质利益。现在看来,还是书读
得少了,只是一味着跟风批判,却不知道自己在批判什么,需
要学习什么。朱熹解释为:“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
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人正常的欲望和要
求即是天理,只要超出正常需要的违反社会规范的欲望才称为
人欲。然而朱熹同时代的人没有理解他,后人也没有正确地理
解他。
说到“存天理 灭人欲”不得不提到王阳明先生 。他曾经说
过,”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心即理也,天
下又有心之外事,心之外理乎?“王先生 的人欲则是指内心任
何不善的动机或只为自己考虑,人欲是万恶的源头,强调了内
心高度的自律。
明白了“存天理 灭人欲“的真正含义,感觉真是误会了朱熹
他老人家了。要知道朱熹出身儒学世家,为官”敦礼义、厚风
俗、劾吏奸,恤民隐“。他不求在仕途上的进步,主要进行教
育和著述。后在”党禁“中受到迫害,被斥为”伪学魁首“。
71岁逝世。另外所谓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也并不是仅
仅针对女子的节操。此话最早出自程颐,是针对当时社会风气
混乱、道德贞操价值观念被摒弃淡忘有感而发的,但是当时在
宋朝并未产生多大影响,整个社会阶层对女子都是宽容的,女
子再嫁非常普遍。后来朱熹再次提倡这一说法,以期改变当时
的社会风气,然成效不大。他真正的用意是做人应当有节气。
后来随着朱子理学的发扬光大,这一句话却造就了许多女子的
悲剧。
重新认识朱,我对我们的古人印象深刻,对自己的无知感到惭
愧。朱无愧于人们对他的评价。
不朽的人,才会不朽。什么叫公死,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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