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二矿“11·22”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1)_百

更新时间:2024-03-20 06:16:47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20日发(作者:贾母人物形象分析)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二矿“11·22”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1)_百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二矿

“11·22”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11月22日0时30分左右,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王洼二矿(以下简称“王洼二矿”)210508综放工作面回风顺槽

发生一起运输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91256元(不

包含事故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宁夏

煤矿安监局银南监察分局会同固原市应急管理局、固原市监察委

员会、固原市发展改革委、固原市公安局、固原市总工会等有关

部门联合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

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

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

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一)王洼二矿概况

王洼二矿位于宁夏固原市彭阳县王洼镇境内,隶属于中铝宁

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300万吨/年,低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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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煤层自燃倾向性为容易自燃,煤

尘有爆炸性,矿井状况为正常生产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

采煤方式为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

(二)矿井证照情况

证照齐全有效,见下表:

证件名称

采矿许可证

安全生产

许可证

营业执照

证号有效期限

C64200292017年7月26日-2031

843

(宁)MK安许证字

〔2011-007〕

91643H

年6月26日

2018年1月31日-2021

年1月31日

长期

(三)矿井生产系统情况

1.矿井采掘接续

矿井目前生产布局为1个采煤工作面,即210508综放工作

面,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1个掘

进工作面,即+1370m运输斜巷(改造)。

2.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由主

斜井和副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矿井主要通风机为FBCDZ-

№28/2×355对旋式防爆轴流通风机,一套运转,一套备用,矿

井实际进风量4921m/min,矿井总排风量4950m/min,等积孔为

2.33m。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通风方式均

为压入式。

-2-

2

33

3.矿井供电系统

矿井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李寨110kV变电站。一回路引自李

寨110kV变电站35kV母线Ⅰ段,进线为LGJ-185,供电距离为

3km;另一回路引自李寨110kV变电站35kV母线Ⅱ段,进线为

LGJ-240,供电距离为3.3km。

4.矿井排水系统

在副井井底车场附近设置有主排水泵房、主水仓和副水仓。

主、副水仓有效容积1480m。

5.矿井运输系统

主斜井运输系统:斜长1119m、倾角22°,采用带式输送机

运输,带宽1.2m、运量1300t/h、带速4.3m/s,原煤经工作面机

巷、1350运输石门、煤仓、由主斜井运至地面。

副斜井提升系统:全长1119m,巷道坡度22°,提升轨道规

格为30Kg/m钢轨,轨距为900mm。

6.矿井安全监测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

王洼二矿现配备了一套KJ95X型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系

统目前安装监控分站26台,模拟量传感器158台,开关量传感

器119台。

王洼二矿目前使用KJ250型人员定位系统,其中:一台主机,

一台备机,读卡分站40台、发放识别卡910张。

(四)事故地点情况

210508综放工作面位于王洼二矿21采区内,回风顺槽、运

输顺槽均沿走向布置,均为拱形断面,采用锚网索支护,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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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切眼沿倾向布置,工作面走向长度2200m,倾向长度203m,平均

煤厚11m,截至2020年11月21日,工作面推进284.2m。

210508回风顺槽长度为2200m,宽度为4.2m,高度为3.5m,

巷道底板起伏不平,最大坡度7°,巷道内布置一台型号为

SQ160/315P的无极绳连续牵引绞车(以下简称“无极绳绞车”)

为工作面运输物料。事故发生地点为210508工作面回风顺槽距

巷口835m处,该段巷道底板为近水平,顶帮完好。

二、事故发生及救援过程,报告情况和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及救援过程

2020年11月21日13时30分左右,王洼二矿综采队召开中

班“碰头会”,会上队长马晓军、副队长甄兴安排秦向向、虎垚

鹏、马明、石云四人在210508综放工作面回风顺槽1700米处起

底清渣,并指定秦向向为起底清渣临时负责人及跟车信号工,石

云为无极绳绞车司机。

21日18时20分左右,秦向向、虎垚鹏、马明、石云4人将

停放在+1295m中部车场的4辆矿车推至210508回风顺槽无极绳

绞车机头处与梭车连接,秦向向、虎垚鹏、马明3人进入210508

回风顺槽1700米处起底清渣;22日0时20分左右,秦向向、虎

垚鹏、马明三人将4辆矿车装满渣,秦向向发出开车信号,石云

收到信号后开启无极绳绞车,梭车向巷口方向运行,秦向向跟车,

马明、虎垚鹏跟随梭车向巷口方向行进。在梭车运行至回风顺槽

约900m时,秦向向、马明在梭车前行走,秦向向回头看到虎垚

鹏在梭车和其后第一辆矿车平行位置行走。0时30分左右,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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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至距巷口835米处时,在梭车前方5米左右行走的秦向向听

到背后传来叫声,随即发出停车信号,无极绳绞车司机石云立即

停止梭车运行,在梭车前方20米左右行走的马明看到无极绳绞

车钢丝绳停止运行后,与秦向向立即回到梭车处,发现虎垚鹏被

压在第一辆矿车下方,头朝巷口方向,腰部压在矿车前轮轴下,

双脚耷拉在矿车两轴之间的上帮侧轨道上。

秦向向、马明初步查看事故现场后用手持机向绞车司机石云

汇报了现场情况,随后二人询问虎垚鹏受伤情况,这时虎垚鹏的

意识清醒,秦向向爬上梭车将随车携带的手拉葫芦挂在巷道顶板

的锚杆上,手拉葫芦的一头拴在矿车前端的铁环上,秦向向用手

拉葫芦起吊矿车,马明在旁边观察伤者情况。矿车起吊距轨道约

200mm高度后,马明将一块长方体的木块垫在虎垚鹏旁边支起矿

车,秦向向托住伤者肩膀,马明托住伤者的腰部,从第一辆矿车

的左前方将虎垚鹏拉出,平放在巷道底板上。

无极绳绞车司机石云接到秦向向的汇报后,向综采队值班人

员包银庆汇报了事故情况,包银庆随即将事故情况汇报给队长马

晓军,马晓军安排包银庆联系210508综放工作面夜班跟班副队

长姬俊伟并告知事故情况,在工作面下口的姬俊伟通知工作面上

口的夜班副班长胡建伟带上救援担架赶往事发地点,工作面安检

员赵满元一同前往,姬俊伟随后和工作面上口作业的崇建雄、张

紧赶往事故现场。到达事故现场后,姬俊伟询问伤者情况并安排

人员将虎垚鹏的自救器、矿灯取下,无极绳绞车司机石云随后赶

到现场,八人将虎垚鹏用救援担架抬向巷口,0时57分左右,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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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伟在210508回风顺槽降标高处向调度室汇报了事故情况,随

后将伤者运至副斜井井底并把虎垚鹏提升至地面。

虎垚鹏被送往王洼镇医院进行简单处理后,4时20分左右到

达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线,通过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线

将伤者送往固原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5时40分左右经抢救无效

死亡。

(二)事故报告情况

2020年11月22日0时57分左右,矿调度员马金成接到综

采队夜班跟班副队长姬俊伟汇报称210508回风顺槽发生工伤事

故,马金成随即分别向矿长陈浩、机电副矿长杨利、生产副矿长

杨海军、总工程师马斌、调度室副主任司进财汇报。5时53分,

王洼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健康部主任刘盘龙向宁夏煤矿安全

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汇报,随后向固原市应急管理局汇报。

(三)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王洼二矿立即对死亡人员家属进行安抚,与死

者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进行了赔付,目前善后处理工作已结束。

三、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210508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巷口835m处。如图

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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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事故现场之一(事故现场示意图)

(一)事故地点及设备概况

210508回风顺槽长度为2200m,宽度为4.2m,高度为3.5m,

巷道底板起伏不平,最大坡度7°,断面为拱形断面,采用锚网

索支护,锚杆规格为Φ20*2500mm右旋等强螺纹钢,间排距为

800*800mm,矩形布置,每根锚杆安装2节K2370mm树脂药卷,

锚固力≥50KN(19.7MPa),锚杆托板采用150*150*10mm的碟型

托板制作,全断面铺设双层网,金属钢网采用Φ6.5mm圆钢焊制,

菱形网采用10#铁丝制作而成,双层网用14#双股铅丝扣扣相联;

锚索规格为Φ21.6*8000mm,锚索托板为300*300*15mm的碟型托

板,间排距为1.2m*2.4m,每根锚索充填4节K2370mm树脂锚固

剂,锚固力≥100KN(28.9MPa)。

-7-

巷道内使用无极绳绞车为工作面运输物料、起底清渣。无极

绳绞车是包括无极绳牵引绞车、张紧装置、梭车、轮组、尾轮等

部件以钢丝绳串联形成的运行于普通轨道上的辅助运输设备,使

用φ26mm钢丝绳,梭车后挂了4辆矿车。矿车型号为:MGC1.7-9,

尺寸为长1.98m×宽1.5m×高1.14m,梭车与矿车之间采用硬连

接,梭车头部至第4辆矿车尾部距离为15.7m。

(二)现场勘查情况

2020年11月22日、12月2日现场勘查时,事故发生地点

210508回风顺槽距巷口835m前后约10m处分别设置警戒。该段

巷道底板倾角为4°,顶帮完好。

梭车呈朝风巷口方向出车状,未掉道,在梭车与第一辆矿车

之间的轨道内有一副眼镜,其中左眼镜片完好上覆血迹,右眼镜

片损坏,在其下部有一滩直径约200mm血迹。在第一辆矿车右后

侧轮下压着矿灯灯头并带着200mm左右的灯线,灯线断处截面不

平整。自救器放置于梭车前部,自救器有摩擦痕迹,并带有煤渣。

事故现场如图2、3所示。

现场勘查时,无极绳绞车保护齐全,具有越位、超速、张紧

力下降、急停等保护功能,打点器通话清晰、急停闭锁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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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事故现场之二(事故现场模拟图)

图3事故现场之三

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本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人员信息如下:死者虎垚鹏,男,

汉族,身份证号6422261,31岁,已婚,宁夏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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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391256元(不包含事故罚

款)。

五、事故发生的类别、性质

(一)事故类别

本次事故为运输事故。

(二)事故性质

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分析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生

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死者虎垚鹏在跟车过程中,违章作业,蹬车时被卷入梭车后

第一辆矿车下挤压致死,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死者虎垚鹏安全意识淡薄,自保意识差,危险源辨识不清,

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现场措施执行不到位。在无极绳绞车运行时,有两人(除

跟车工外)违反“行车不行人”的规定跟车,死者虎垚鹏与梭车

并排行走,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3.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210508回风顺槽清

渣作业持续多日,安全管理人员未能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

制止消除,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10-

4.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王洼二矿对从业人员培训实效

性差,对培训工作管理、监督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

因之一。

七、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虎垚鹏,当班工人,死者。安全意识淡薄,自保意识差,

危险源辨识不清,违章作业,在无极绳绞车运行时,违章跟车且

在跟车过程中蹬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

任。鉴于其本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处罚。

2.马晓军,综采队队长,负责综采队全面工作。履行安全管

理职责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

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建

议给予撤职处分。

3.赵日起,安全副矿长,协助矿长负责全矿的隐患排查治理

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培训工作管理、

监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给予警告,

罚款6000元。

4.杨利,机电副矿长,协助矿长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

工作。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

-11-

定,建议给予警告,罚款6000元。

5.杨海军,生产副矿长,协助矿长负责全矿生产管理工作,

分管综采队。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履行职

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

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建议

给予撤职处分。

6.陈浩,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

要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

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

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建议给予罚款30990元(上

一年度全年收入的30%),并给予降级处分;发生事故后未按照规

定及时报告,对事故迟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给

予罚款41320元(上一年度全年收入的40%)。合并建议给予降级

处分,并处罚款72310元。

对事故中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建议由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将

处理结果报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

(二)对事故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王洼二矿作为事故直接责任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不到

位,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导致发生一

起死亡1人的责任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给予王洼二矿罚款350000

-12-

元的行政处罚。

八、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本次事故的发生,暴露出王洼二矿在现场安全管理、机电运

输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员工安全培训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王

洼二矿要紧密结合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全体干

部职工深刻反思,查隐患、找差距、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中铝宁

夏能源近期事故教训,从人、机、环、管等多方面深入开展隐患

大排查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堵漏洞、补短板。为防止类似

事故的再次发生,应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一)加强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

施现场作业,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等安全管理

规定。

(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识别、评估、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不断提升矿井安全水平,坚决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职工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提

高职工自保互保意识,作业人员要准确辨识相关安全风险,并严

格落实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加强对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学习贯

彻,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事故警示教育。针对本次事故要制作警示教育片,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教育反思会,深刻汲取中铝宁

夏能源近年事故教训,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

力,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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