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发(作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总第
492
期
Vol.492
.
大学
渊
社会科学).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
2020
年
12
月
Dec.2020
典型宪法案例
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律教学研究
生雅利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
广东汕尾
516000
)
摘要:典型宪法案例对英美法系国家的法治宪政进程影响巨大
,
由此引发的法学界探
讨和社会热议是高校法律教育珍贵的素材
。
典型宪法案例不仅可以拓宽法律教育目标实现
的形式和途径
,
也可以提高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
,
培养法治公民品格
,
促进良好社会法治
氛围的形成
,
对我国加快法治进程也具有意义
。
本文通过对典型宪法案例融入思想政治理论
课法律教学的做法进行研究
,
以期促使思政教师更加重视和利用典型宪法案例进行法律教
学
,
提升高校法律教学实效
。
关键词:宪法案例
;
法治
;
法律教学
;
思想政治理论课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
1673-7164(2020)46-0060-04
具有典型意义的宪法案例(下文简称宪法案例)
,
主要是指近年来我国出现的引发民众强烈关注或对
国家法治进程产生重大影响并与宪法法治理念相关的案例
。
它们伴随我国法治进程不断涌现
,
成为不可忽
视的推动力量
,
这一现象级事件不仅引起法学界关注
,
也在民间引发探讨
,枯燥高深的宪法法治理论从殿
堂走进了大众生活
。
对高校思政课法律教学育人目标来说
,
恰如其分地运用这些案例可以提升法律教育实
效
,
思政教师应当具备将之纳入法律教育的意识与能力。
一
、
典型宪法案例推进法治进程
近年来
,
现象级宪法案例频频出现
,
宪法事例评选年年见诸媒体。
与普通民众权利权益相关的小案件
真实反映了我国法治进程
,
甚至在民众关注和社会力量介入后促使法律废止或修订
,
成为法治进程重要的
推动力量。
如何将典型案例融入高校思政课法律教育
,
引导大学生从更高的法治理念层面看待我国法治进
程
,
增强其法治意识,使之具备法治进程所需要的人才素质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
自
“
齐玉苓案
”
在
1999
年走进公众视野之后
,
每年都有影响深远的宪法案例出现。
本文选取六个典型
案例进行分类研究
,
这些案例或涉及公民权利保障
,
或涉及法律保留原则
,或涉及立法法律监督制度等
,
这
些涉及个体权益的小案件在引发社会关注后产生影响法治进程力量的作用
,
本身就是鲜活的法治教育素
材
,
将之用于法律教学
,
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二
、
典型宪法案例影响法治进程,启发思政课法律教育
(
—
)
宪法案例让大学生加深对宪法权利的认识
发生在
1999
年的
“
齐玉苓案
”
曾经轰动一时,一审判决因未认定受教育权是否被侵害导致赔偿不足,
基金项目
:
本文为院级课题
《
信息时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研究
》
(
SWKT19-010
)
结项论文
。
作者简介:
生雅利
(
1980
-)
,
女
,
硕士
,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中级职称
,
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律教育
。
60
引起舆论关注
,
民众希望二审法院能还齐玉苓公道
,
而基于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权被侵犯所做出的终审
判决在民意上赢得了广泛支持
。
鉴于当时唯有宪法对受教育权做出明确保护的规定,山东省高院特将该案
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
,
因为如果不能认定齐玉苓受教育权被侵害,就会如一审判决一样
,
不能支持她的更
多赔偿请求,最高院回复
“
根据本案事实
,
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
,
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
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
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
,
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
。
二审法院据此认定齐玉苓
姓名权
、
受教育权以及其他相关权益被侵犯
,
支持她的多项赔偿请求
。
作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
,
思政教师要讲清我国宪法的实践精神和
“司法化
”
在这一案中已变成现实,
公
民的宪法权利在此案中得到具象化的体现和实实在在的保护,宪法从政治意义存在转变成判决保护公民
宪法权利的依据
,
不仅让法学界振奋
,
也让普通民众对宪法权威的信心大大增强
,
“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
书
”
“
宪法是写满公民权利的纸
”
2
等法治理念成为社会公众的共识
,
该案因此成为我国法治进程上影响深
远的案件
,
人们在这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
。
思政教师在讲解公民权利相关教学内容时可以使用本案例,既可以引申出我国种类丰富的公民权利
,
也可以说明对宪法权利的具象化保护
,
还可以强化大学生对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信心。
教学过程中还可以
结合
“
罗彩霞案
”
和全民热议的“
高考顶替案
”
,引导大学生既要了解自身宪法权利
,
还要尊重保护他人宪法
权利
,
使其认识到恶意侵害公民宪法权利将会受到严惩,
培养大学生在宪法权利受侵害时合法维权的能
力
。
思政教师要讲明我国宪法可以应用到鲜活的司法实践中
,
引导大学生对我国宪法权威和法治进程坚定
信心
。
(
二
)
宪法案例让宪法原则和宪政理念贴近大学生
2003
年
,
轰动全国的
“
孙志刚案
”
让收容遣送制度备受争议
,
多名法学界知名人士和法学博士向全国
人大常委会上书建议对
《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
(下称
《
收容遣送办法
》
)
,
进行违宪审查
。
该案件
涉及生命自由等基本宪法权利
,
究竟谁有权进行限制或者剥夺
?
《
收容遣送办法
》
显然无此资格
。
2000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
《
立法法
》
第八条明确规定“
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
、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部
分法律作了保留
,
即只有全国人大和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可以规定限制剥夺人的自由
,
本应在
《
立法法
》
施
行后进行调整的收容遣送制度直到案发也未能跟进
。
宪法至上
,
违宪无效
,
违宪审查,法律保留等原则和理
念借助本案深入人心
,
收容遣送制度在
2003
年
6
月
20
日被废止,
法学界的努力及社会大众关注热议在这
个不合理法规的最终被废除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
与本案件极为相似的是
2012
年
“
唐慧案
”
。
唐慧因对
11
岁女儿乐乐被强制卖淫一案的判决结果不满
在法院办公楼滞留
,
在有关机关门口阻车堵门
,
要求判
7
名被告死刑,而被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
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处以劳动教养
。
劳动教养制度因公众对唐慧遭遇的同情而备受争议
,
也再次让违宪审
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法律监督制度进入公众视野
。
一个没有人民群众信仰信服的法律
,
就不具有存
在的意义⑷
。
思政教师应当引导大学生了解违宪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申明设置违宪审查制度
正是为了监督和保证宪法法律实施
,
评价处置违宪或违反上位法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是其应有职责
,
《
立法法
》
早已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违宪审查主体
,
宪法解释权归属全国人大常委会
,
但是目前我国
尚无直接宣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无效失效的先例。
作为违宪审查的一部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要
求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
,
履行监督地方性立法合法合宪的职能
,
保障国家法制的统一
,
实
践中多是制定机关自行修订或者废止了事
,
随着民众参与法律监督的热情高涨
,
该制度在未来将会有巨大
作为空间
。
2014
年成品油消费税连涨也在当时引发热议
,
为促进节能减排且税负也在各自承受范围之内的官方
解释与提税间隔短
、
频度繁
、
幅度大之间的反差
,
引发民众对
“
税收行为可否如此任性
?
提税标准和程序能
61
否如此不透明以及国务院颁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可否成为提税的依据
”
的追问
。《
宪法
》
和
《
税收征收管理法
》
的“
税收法定
”
原则在面对暂行条例确定的税种该如何理顺
?
显然
“
税收法定
”
原则并
没有执行到位
,
偏离了民众朴素的“
税收关系亿万国民
,
不该如此任性
”
的认知
。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
所长殷啸虎说:
“
推行法治
,
要求一切主体认同法治理念
,
尊重法治制度,遵照法律行事
。
因此培育全社会的
法律信仰,
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
。
”
〕
“
税收法定
”
原则随着
2015
年
《
立法法
》
修订在第六项再次被明确为
“
税种的设定
,
税率的确定和税收的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
O
思政教师可以通过对
“
孙志刚案
”
前因后果及对社会巨大影响的介绍
,
引导学生了解法律保留原则
,
了
解替代《
收容遣送办法
》
实施的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
突出强调自愿救助
,
取消了
强制手段,根绝了借
“
救助
”
之名为恶
,
从根本上改变了救助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方法
。
思政教
师还可以让大学生了解
《
收容遣送办法
》
修改废止过程
,
增进大学生对新社会救助制度的了解
,
教学过程中
教师还可以重点介绍
《
救助管理办法
《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特别是
《
社会救助法
》
的立法进度
,
鼓励大学生
关注参与草案征求意见稿和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立法过程并进行意见反馈
,
发挥公民立法参与权
;
在
运用
“
唐慧
”
案时思政教师应告知学生宪法监督主体除了专职机关以外,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
、
政党
、
人民
团体
、
群众组织以及公民
,
公民和社会力量监督是宪法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力量
,
这个案件也同样让
“法律保
留
”
的原则深入人心
。
思政教师还可以介绍本案与我国的违宪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引出我国法律监督体
系的相关内容;在使用
“
成品油消费税连涨案
”
的时候,
思政教师需讲清案件涉及的
“
税收法定
”
原则
,
还可
以通过对此后我国税收领域的一系列改革举措的介绍
,
再次强调国家在征税及税收调整方面一再明确
“
税
收法定
”
原则
,
目的是要彻底根除税收方面的违法做法
,
保障公民企业组织的合法权益
,
让这个看似与大学
生距离较远实则关系千家万户利益的原则深入人心。
(
三
)
宪法案例彰显民众参与立法的重大作用
2018
年电影
《
我不是药神
》
风靡全国
,
口碑票房俱佳,除了情与法的胶着外
,
片尾一行行描述现实改变
的字幕让观众真切看到改变
,
传递出更大的力量
。
电影改编自
“
抗癌药代购第一人
”
陆勇的真实故事
,
先后
有
1002
名白血病病友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他免予刑事处罚
,
社会舆论也对本案空前关注
,
检察院的
不起诉决定也符合民意期待
,
甚至超过很多人的心理预期
,
这是我国
“
司法为民
”
理念的反映
。
当司法判断
可能背离民众朴素价值判断时,应当加以调整
,
否则可能会削弱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
司法机关的做法可以
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在
“
科学立法
、
严格执法
、
公正司法
、
全民守法
”
新十六字方针中
,
司法判决贴近
民众期待引领社会道德走向本身就是公正司法的应有含义
。
思政教师通过对大学生观影后直接感受的引导升华,指导大学生关注该案件的前因后果
,
使其了解真
实案件中司法机关的做法比电影剧情更有温度和力量
。
电影片尾文字正是现实的回声
,
电影反映的问题已
经改变或者正在改变
。
思政教师要引导学生看到该案带来的改变
,
例如血友病存活率提升,抗癌药零关税
和纳入社保报销等等措施改写了无数病患命运
。
讲解公正司法时,思政教师也可以采用
2018
年
“
昆山反杀
案
”
来强化大学生对
“
公正司法
”
的了解
,
引导他们认识到近年来很多优秀的司法裁决不仅与民意判断保持
同向,而且能够引领社会道德走向
。
我国的法律监督不是虚设的空中楼阁
,
而是可以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
普通民众的法律监督也可以产
生巨大的力量
,
杭州市民潘洪斌就是这样一个履行公民法律监督权的典范
。
2015
年
10
月潘洪斌因为骑行
电动自行车被杭州交警依据
《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扣留,该条例增设扣留非机动车并托运回原
籍的行政强制手段违反了上位法
,在交涉无果之后潘洪斌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提出审查建议,
请
求撤销有违上位法的行政强制措施
。
该案是公民行使立法监督权启动对地方性法规审查的一次实践,
所涉
地方性法规也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认
“
关于扣留非机动车并强制托运回原籍的规定与上位法
62
《
行政强制法
》
的规定冲突
,
要求制定机关进行修改
。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个人
、
企业事业组织等都可以向全
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备案审查建议
,
这种设定凸显我国独特的立法优势,从制度层面看
,
法律审查程序的开
放设定是为了更好地借助社会力量监督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调动一切力量参
与立法
,
从而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以保障我国法制统一
。
在教学过程中
,
思政教师要充分肯定潘洪斌的行为
,
他作为公民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提请备案审查
建议的权利来维护自身和潜在人群合法权益的行为值得赞赏,同时向大学生介绍我国法律实施监督体系
不仅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
,
还包括行政机关
、
司法机关以及社会监督
、
党的监督等等,公民个体也可以履行
法律监督权
,
它们在法律框架下形成良性互动
,
共同推进社会法治进步
,
该案件也是法律监督讲解的经典
素材
。
三
、
结语
通过典型宪法案例的解析以及与高校思政课法律教育内容的契合分析
,
思政教师可以将这些案例应
用于法律教学中
,
以提升教学实效
。
利用这些典型宪法案例
,教师可以把重要的法治理念和原则讲透讲活
。
这些案例对我国法治进程影响深远
,
围绕它们产生的关注
、
热议
、
探讨本身就是生动的法治教育
,
对培养公
民法治素养
、
提高法治意识
、
加强法治理念
、
坚定宪法权威等大有裨益
。
思政课作为覆盖全体大学生的公共
必修课
,
尤其是在高职高专院校更需承担法律教育和法治观培养的任务
,
思政教师在落实法律教育目标之
时
,
应当娴熟运用典型宪法案例进行阐释
,
拉近大学生与法律的距离
,
增进大学生对宪法及法治理念原则
以及对如
“
法律保留
”
“
违宪审查
”
“
立法监督
”
“
税收法定
”
等法治原则的认同,使其具备法治进程需要的法
律素养
。为了良好地完成思政课程法律教育和法治观培养的教学目标
,
在法律教学活动中
,
思政教师要保
持对鲜活宪法案例的敏感和关注
,
积极开展针对性研究
,
选择恰当案例融入法律教学
,
充分发挥其对大学
生法律教育的积极作用
,
这就是本文探讨的意义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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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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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5.
(
荐稿人:王小梅,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
(责任编辑:邹宇铭)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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