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发(作者:怀念的诗句)
国家电器三包政策
国家电器三包政策
三包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
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
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对于三包,一般消费者只是知道三包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厂商要负责免
费维修,但很多人却不知道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
者有权让厂商换货。而知道在此条件下更换货需要提供维修记录和证明的人就更
少了。维修记录和证明就是在维修后,维修人员在保修卡上所作的维修情况记录。
为了规避责任,很多企业的维修人员经常故意不填写维修记录,而消费者因为不
懂或是觉得麻烦,也不主动要求维修人员填写,从而给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有机
可乘。所以消费者在维修家电后,切记要维修人员详细填写维修记录,以免给自
己今后的维权带来麻烦,甚至白白丧失更换货的权利。
这只是不能享受三包的其中一种情形,还有那些情形是不能享受三包的呢?
(一)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或因消费者自行拆、装、修等造成损坏的。
(二)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三)无有效购货凭证或“三包”凭证的。
(四)“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涂改的。
(五)非生产者选择的不具有维修资质等级证书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七)已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对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但应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
(一)因使用、维护、保养不当,造成的早期磨损和故障;如农民购机后运输
途中装卸不善造成的损坏、使用条件超出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超速超负
荷使用、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磨合运转、检修、调整、坚固,内燃机匹
配不合理、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油料等;
(二)因自行改装、自行调整、拆卸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不允许自行调整、拆
卸的部位和零部件造成的故障;
(三)无三包凭证和有效发货票,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属三包有效期内的产
品;
(四)三包凭证或者发货票上的产品规格型号与要求三包的产品规格型号不
符,或者涂改的;
(五)发生故障后,未保持损坏原状,或者未征得销售者、修理者同意,自行
处置使对故障原因无法作出技术鉴定的。三包有效期内,对于农民的三包要求,
销售者应当自接到要求之日起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超过7日未作答复,或者未
按答复意见处理,或者处理不符合本规定的,农民可依据本规定自行处理,由此
发生的费用(包括通讯费、运输费、1至2人车船费和住宿费,修理费、更换零
部件费)由销售者承担。
(六)因驾驶人员、操作人员未依法培训取得驾驶、操作证书而造成的故障;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不能享受三包政策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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