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

更新时间:2024-03-19 08:20:54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19日发(作者:画西瓜的简笔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 【公布日期】2019.04.23

•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 【施行日期】2019.04.23

• 【效力等级】法律

• 【时效性】已被修改

•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

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

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

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

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

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

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

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

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

本文发布于:2024-03-19 08:20: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108076545764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