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发(作者:晚安的英文怎么写)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
20090601D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 【公布日期】2009.07.24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09.07.2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税务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
20090601D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90601D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通知》(国
税函〔2009〕36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出口企业可通过“中国出口退税
咨询网”()下载出口退税率文库20090601D版升级包来完
成申报系统的代码升级,但在具体下载、安装时务必区分不同的企业类型,并在升
级过程中注意同时更新“海关商品码”()和“标准海关商品码”
()。请各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90601D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
通知
国税函〔2009〕3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8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
通知》(财税〔2009〕88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090601D版出口商
品退税率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FTP通讯服务器
(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由出口退税审核系
统的系统管理员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退税率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出口商品
退税率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
(货物和劳务税司)。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改变出口货物退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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