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发(作者:记事作文)
一、出口核销业务流程
二、 第一步:出口单位取得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进出口经营权;
三、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
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第三步:
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
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四、 第四步:出口单位网上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五、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
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六、 第六步:出口企业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报关前的备案; 第七步:
出口单位出口报关;
七、 第八步:出口单位可以在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
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八、 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九、 二、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登记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十、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十一、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十二、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十三、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十四、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十五、 三、特殊贸易方式出口的如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十六、 对于下列特殊贸易方式出口的,出口单位除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银行出具的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出口报关单外,还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
十七、 1、以出境展销、展览商品方式出口的,应当提供展品复入境报关单;
十八、 2、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方式出口的,应当提供海关登记手册、企业合同及
经贸委批件,按照工缴费执销;
十九、 3、以实物补偿方式出口的,应当提供外经贸部门的批准件、相关合同、进口
报关单。对超过合同规定的补偿款视同一般贸易办理核销;
二十、 4、以易货方式出口的,应当提供易货合同及易进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二十一、 5、以实物作为投资的出口,应当提供外经贸部门及外汇局的批准件;
本文发布于:2024-03-18 15:28: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1074691216498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核销流程.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核销流程.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