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发(作者:超难的脑筋急转弯)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目前各大医院的医疗核心制度不完善,医务人员尤其医务管理者不熟知医疗核
心制度,同时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不力。为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
疗安全,也为了体现医务人员自律维权,需要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共十四项,即: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
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制度,7、手术前病
例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分级护理制度,10、查对制度,11、病历书写
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2、交接班制度,13、新技术准入制度,14、临床用血审核制
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第一个接诊患者的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医
师必须认真做好患者的诊疗工作,并认真书写病历。需请会诊的,要及时会诊。需
住院的,负责收住入院。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积极抢救急、危、重
症患者。复合伤或涉及多个科室的抢救,未明确哪个科室主管前,由首诊科室负责
诊治,但有关科室应积极协同抢救,不得擅自离去。首诊医师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
和决定收住科室等的决定权。需转院急、危、重症患者,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审查病
情,决定要否转院。病人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急、危、重症患者检查、住院、
转院时,首诊医师或其他医务人员要陪同,并做好随时抢救的准备。急、危、重症
患者住院、转院时,与对方做好交接。首诊医师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
查。首诊医师下班时,与接班医师详细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住院医师根据病情变化随时查房,每日至少二次。住院医师职责:在科主任领
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
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
作。对病员进行的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
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
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
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
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
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
医师交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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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请他科会诊时, 应陪同诊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
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很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认真学习、运用
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
经验。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
员的思想工作。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主治医师查房,一般新入院病人,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并做好记录;急、
危、重症患者入院要及时查房;日常查房每日一次。主治医师职责:在科主任领导和
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按时查房,
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
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
报。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
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认真执行各项
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医疗事故的发
生,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
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担任临
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副)主任医师职责:在科主任领导下,指
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
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指导本科主治
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担任教学和进修、
实习人烟的培训工作。定期参加门诊工作。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
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
操作规程。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确诊困难,疗效不确切,病情危重的患者,都要及时组织讨论。三天未确
诊,治疗组讨论;一周未确诊,全科讨论;一周以上仍未确诊或病变复杂,涉及多个
学科,全院讨论。讨论记录内容: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经治医师报告
病历,讨论目的,讨论意见(每人发言记录),结论或主持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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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四、会诊制度
门诊会诊:由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患者持门诊病历前往被邀科室会诊。
急诊会诊:电话邀请或标有“急”字的会诊单邀请,被邀科室医师必须在10分
钟内到达申请科室。
院内会诊:被邀科室收到会诊单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会诊。节日期间
一般由值班医师当班完成。
院外会诊:按卫生部2005年42号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医
务科做好登记。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任何科室、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抢救患者。制定应急预案。制定
急、危、重症抢救技术规范。日常一切抢救用品、药物要处于备用状态。抢救由在
场医务人员中职称最高者统一指挥,上级医师要尽快到达抢救现场。抢救中的口头
医嘱,护士必须复述一遍,并得到认可后方能执行。适时与患者家属沟通,书面告
知要及时签字。家属拒绝主要检查、主要抢救措施,要告知、签字。及时书写抢救
记录。因抢救而未能及时记录的,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补记,并加注明。抢救
结果,报告医务科。
六、手术分级制度
手术级别应与医院等级、功能、任务一致
医师分级
手术分级:
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
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
的重大手术。各科室制定各科室手术分级目录,报医院审定。医师手术权限授权,
要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又要依据实际专业能力。抢救性手术,医师可超范
围实施,但要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参与。定期(只少每三年)对医师进行技术能力再评
价与手术权限再授权。
凡重大、疑难、高危、毁容、致残、新开展和特殊身份病人的手术,要执行上
报审批制度。审批程序:科内进行术前讨论---填写《重大手术、特殊手术审批表》
---医务科审核---主管院长或院长审批---施行手术。急诊抢救手术电话报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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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任、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手术结果报告医务科。
七、手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中等以上手术都应进行术前病例讨论。特别是病情较重,基础病较多,病情复
杂,手术难度较大、疑难、致残、主要器官摘除、新开展手术和特殊身份病人手术
必须讨论。讨论记录内容: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明确诊断,手术指
征,手术准备情况,手术方案,麻醉、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防范措施,术
后主要治疗、护理措施,术中用血的选择,围手术期抗菌素选择。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凡住院死亡包括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和已经住院,但未来得及办好住院手续
死亡者,都要组织讨论。一般在死亡后一周内讨论。特殊情况24小时内讨论。尸
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一周内讨论。讨论记录内容:时间、地点、主持人、参
加人员、病历报告:个人发言记录、重点是诊断、治疗及抢救过程、死亡原因、最
后诊断、经验教训、结论和小结。
九、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共分四个等级,即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标记
分别是特级护理为黑色、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黄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
特级护理的病情依据:(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
者;(2)重症监护患者;(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
的患者;(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6)实施连续性肾脏
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
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特级护理的护理要求:(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
体征;(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
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6)实施床旁交接
班。
一级护理的病情依据:(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
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4)生活部分自理,
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一级护理的护理要求:(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
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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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
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
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的病情依据:(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
者。二级护理的护理要求:(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
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
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的病情依据:(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2)生活完全自理且
处于康复期的患者。三级护理的护理要求:(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
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十、查对制度
开医嘱、处方或治疗时,要查对。执行医嘱时,要“三查十对”。使用药品
前,要查对。给药前要查对。手术、输血时要查对。各科室都要制定自己的查对制
度,并认真执行。
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详见《病历书写规范》一书。李和平,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11.第1版。
十二、交接班制度
值班医师必须是有执业资格的本专业医师。一、二线值班医师实行坐班制,不
得擅离职守。对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要进行床旁交接班,并做好交接
班记录,双签字。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十三、新技术准入制度
本院尚未开展的医疗技术称新技术,包括诊断性技术与治疗性技术。新技术分
三类:第一类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能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
的技术。第二类: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
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技术。第三类:指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
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或者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者高风险,或
者需要使用稀缺资源,或者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卫生行政
部门应当严加控制管理的技术。本制度制只适用于第一类医疗技术的准入。必须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必须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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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必须是相应目录中的技术项目。不能开展安全性、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
项目。要与科室专业技术水平相当。不能开展跨科室、跨专业技术项目。
审批程序:科室先论证,写出临床应用可行性报告---报告与申请表上交医务科
审核---院专家委员会论证并记录---院领导审签---医务科备案---通知科室开展。
开展过程中,医务科进行全程监管并做好监管记录。
新技术、新项目立即中止的七种情形:1、医疗技术已被卫生部废除或禁用;2、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
用;3、发生与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4、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
安全隐患;5、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6、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7、省级以
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科室定期总结评价,并报医
务科存档。医务科进行分析、评估。被停止的医疗技术,若重新开展必须重新准
入。不能按期开展或不能按期完成者,要向医务科与院专家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
说明原因。
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审查、签字,1000ml以
上科主任审签。履行告知手续,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前检查血
型、输血系列。急诊用血输血前必须先抽取血样备检。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
范》。输血四单必须入病历。一次备血量>2000ml要报批。建立输血登记本。取回
血后要交接。
另附:
麻醉安全管理
麻醉诊疗常规,含麻醉技术操作规范,。麻醉意外处理预案。麻醉前访视与麻醉
后随访制度。访视与随访记录入病历。手术病人交接制度~并做好交接记录。开展
麻醉讨论。
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与监管
修改、补充、完善医疗核心制度~并汇集成册~发放员工。组织学习~科主
任、护士长首先应该认真学习~熟知掌握~模范执行。加大监管力度:科室监管,院
方监管:环节监管和终末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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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3-18 04:54: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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