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6日发(作者:毅然决然)
长治市2017年环境质量公报
2017年长治市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紧抓住中央环保督察、京津“2+26”城市强化
督察的契机,不断创新方法、完善措施、加大力度、精准施策,全市环境
状况总体保持稳定。根据长治市环境监测站对全市环境空气(含降水)、
地表水、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市主城区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
功能区噪声、农村环境质量等监测结果,对其进行了评价,现将长治市
2017年环境质量公报发布如下:
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95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55.4%,
质量综合指数为6.88;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212天,
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58.1%,质量综合指数为6.63。全市地表水环境质
量明显改善,水质Ⅲ类以上国省考核断面15个,占国省考核断面总数的
88.2%;符合Ⅴ类水质的断面2个,占比11.8%。地下水水质稳定,基本良
好;集中式饮用水源辛安泉水质良好,达标率100%。市主城区区域环境噪
声质量状况为“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状况为“好”;功能区噪
声基本达标。农村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环境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进行评价,评
价项目为PM
10
、PM
2.5
、SO
2
、NO
2
、O
3
、CO六项,环境空气质量采用综合指数
法评价,空气质量日报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法)评价空气污染程度。
1.1 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达标天数
2017年主城区全年有效监测天数为352天(扣除沙尘天气13天),优
良天数(达标天数)为195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55.4%,较上年的
219天减少24天。其中一级天数10天,占比2.84%,二级天数185天,占
1
比52.6%。
(2)轻度、中度污染天数
主城区三级天数123天,占比34.9%;四级天数27天,占比7.67%。
(3)重污染天数
主城区重污染天数共7天,占比1.99%,较上年减少17天,7天均为
五级天数。
(4)综合指数
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88,较2016年的7.51下降8.4%。主
要污染物为PM
2.5
、PM
10
、O
3
,单项污染指数分别为1.71、1.47、1.18,污染
负荷分别为24.9%、21.4%、17.2%;其余三项污染物NO
2
、CO、SO
2
单项污染
指数分别为1.03、0.78、0.72,污染负荷分别为15.0%、11.3%、10.5%。
(5)主要污染物
主城区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PM
2.5
、PM
10
、SO
2
、NO
2
、CO、O
3
年均浓度值
分别为:60μg/m
3
、103μg/m
3
、43μg/m
3
、41μg/m
3
、3.1mg/m
3
、188μg/m
3
,
其中PM
2.5
、PM
10
、NO
2
、O
3
四项污染物浓度值均超二级标准,超标倍数分别为:
0.71倍、0.47倍、0.02倍、0.18倍。年均浓度值与上年相比,SO
2
、PM
10
、
PM
2.5
、CO年均浓度值分别下降29.5%、9.6%、13.0%、16.2%,NO
2
、O
3
年均浓
度值分别上升2.5%、21.3%。
1.2 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状况
(1)空气质量状况
14个县(市、区)平均优良天数(达标天数)212天,占全年有效监
测天数的58.1%,较上年的288天减少76天,其中有7个县(市、区)达
标天数多于平均水平,占总数的50%。各县(市、区)达标天数排序情况见
图1-1。
2
400
300
200
100
0
平顺县沁县沁源襄垣县郊区武乡县长子县城区屯留壶关县黎城县长治县潞城市高新区平均
276
268
246
229
222
216
212
200
196
196
189180
176
212
170
图1-1 2017年各县(市)区二级以上天数排序情况
重污染天数平均8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2.19%,较上年的5天增
加3天。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数排序情况见图1-2。
30
25
20
15
10
5
0
25
0
平
顺
县
2
长
子
县
33
4
5
66
9
10
11
12
16
8
沁
源
沁
县
郊
区
城
区
壶
关
县
长
治
县
武
乡
县
襄
垣
县
屯
留
潞
城
市
高
新
区
黎
城
县
图1-2 2017年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数排序情况
(2)综合指数
14个县(市、区)平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63,较2016年的5.75
上升15.3%。各县(市、区)综合指数由重到轻排序依次为:潞城市、高新
区、黎城县、城区、壶关县、屯留、长治县、郊区、沁源、沁县、襄垣县、
长子县、武乡县、平顺县,见图1-3。
10
8.25
7.5
7.36
7.12
6.84
6.76.67
6.53
6.296.296.24
6.176.13
6.63
8
4.77
6
4
2
0
城
区
屯
留
沁
源
潞
城
市
高
新
区
黎
城
县
壶
关
县
长
治
县
沁
县
襄
垣
县
长
子
县
武
乡
县
平
顺
县
图1-3 2017年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序情况
3
全
市
平
均
郊
区
3
全
市
平
均
(3)主要污染物
1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为PM
10
、PM
2.5
、O
3
,三项污
染物年均值分别为101μg/m
3
、57μg/m
3
、186μg/m
3
,均超国家二级标准,
与上年相比,三项主要污染物PM
10
、PM
2.5
、O
3
年均浓度值分别上升20.2%、11.8%、
55.0%。其余三项污染物SO
2
、NO
2
、CO年均浓度值分别为41μg/m
3
、37μg/m
3
、
3.2mg/m
3
,均达国家二级标准。
1.3 大气降水
2017年继续对老顶山、监测站两个测点进行了降水监测,监测结果
为:全年降雨量492.2mm, pH年均值6.55(范围为5.82~7.24),与2016
年的7.07相比pH值有所下降,全年无酸雨出现。
2、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我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共25个,其中国省级考核断面17个,市
级考核断面8个,每月监测1次,水质类别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
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2.1 国省级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断面水质状况
地表水17个国省级考核断面中达Ⅲ类以上水质断面15个,占国省级
考核断面总数的88.2%,比上年增加2个断面;Ⅴ类水质断面2个(北寨、
王桥镇),占比11.8%,比上年增加1个断面;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上年
减少1个断面。地表水水质总体评价为“良好”。达到省政府水质目标(2017
年,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82.35%以上,劣Ⅴ类断面比例达到或低
于5.88%)考核要求。2017年各断面水质类别统计情况见表2-1。
表2-1 2017年长治市地表水水质类别统计表
类别
年度
2017
2016
断面
总数
断面 所占断面 所占断面 所占断面 所占断面 所占
(个) 比例% (个) 比例% (个) 比例% (个) 比例% (个) 比例%
(个)
9
7
52.9
41.2
6
6
35.3
35.3
0
2
0
11.8
2
1
11.8
5.88
0
1
0
5.88
17
17
Ⅰ-Ⅱ Ⅲ Ⅳ Ⅴ 劣Ⅴ
4
(2)主要污染物
2017年河流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BOD
5
、COD、总磷、氟化物。其中氨
氮、BOD
5
两项污染物有两个断面超标,COD、总磷、氟化物三项污染物有1
个断面超标,其余指标所有断面均达标。所有监测断面氨氮、BOD
5
、COD、
总磷、氟化物五项主要污染指标年均值分别为0.54mg/L、2.3mg/L、13mg/L、
0.10 mg/L、0.61 mg/L,与2016年相比,污染物平均浓度值氨氮下降5.26%、
BOD
5
下降13.9%、COD上升8.33%、总磷下降28.6%、氟化物下降8.96%,见
表2-2。
表2-2 2017年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均值表 单位:mg/L
年度
2017
2016
同比变化率%
氨氮
0.54
0.57
-5.26
BOD
5
2.3
2.7
-13.9
COD
13
12
8.33
总磷
0.10
0.14
-28.6
氟化物
0.61
0.67
-8.96
2.2 市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地表水8个市级考核断面中,达Ⅱ类水质断面1个,占市级考核断面
总数的12.5%;Ⅲ类水质断面3个,占比37.5%;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比
12.5%;劣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比37.5%。除1个断面(亚晋桥)水质超
标外,其余7个断面水质均达到市政府考核目标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地下水共监测30个点位、24个项目,全年监测2次(上、下
半年各监测一次),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进行评
价。
地下水30个点位中达Ⅲ类水质的19个点位,占比63.3%,比上年减少
4个点位;达Ⅳ类水质的11个点位,占比36.7%,比上年增加6个点位。
主要超标项目为总大肠菌群。
5
4、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4.1市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7年市区集中饮用水源地辛安泉每月监测一次,监测项目23项,根
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Ⅲ类标准评价。
市区集中饮用水源地全年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为100%,符合国家饮
用水源地水质要求。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全分析,共监测39项,所有监测
项目全部达标。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比较稳定。
4.2县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县城饮用水源地共11个,上、下半年各监测一次,监测项目23项,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进行评价。
全市11个县城饮用水源地中,10个水源地全年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
为90.9%,符合国家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1个水源地(长子县大京水源地)
水质达Ⅴ类标准,主要超标污染物为硫酸盐、总硬度。与上年相比,水质
状况比较稳定。
5、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环境
噪声限值。
5.1 区域环境噪声状况
2017年对长治市建成区59平方公里范围内202个有效网格的区域噪声
进行了监测,全年昼间监测1次,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2.1分贝,
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比2016
年上升0.1分贝。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评价,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级别为二级,质量状况为“较
好”。
区域噪声202个监测点位中,达标的有190个点位,占监测点位总数
的94.1%,比2016年上升0.5个百分点。其中一类区监测85个测点,达标
6
74个,达标率为87.1%,比2016年上升2.4个百分点;二类区66个测点,
达标65个,达标率为98.5%,比2016年下降1.5个百分点;三类区51个
测点,达标51个,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持平。
5.2 市区交通噪声状况
2017年对主城区14条主要道路、73个路段中71个路段的交通噪声进
行了监测(另外2个路段因修路全面封闭未测),全年昼间监测1次。全市
昼间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66.7分贝,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比2016年下降了0.1分贝。71
个测点中有70个测点达标,达标率为98.6%,比2016年上升2.9个百分点。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评价:2017年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强度属一级,质量状况为“好”。其
中等效声级强度属一级、质量状况为“好”的60个路段,占比84.5%;等
效声级强度属二级、质量状况为“较好”的10个路段,占比14.1%;等效
声级强度属三级、质量状况为“一般”的1个路段,占比1.4%。
5.3 功能区噪声状况
2017年对全市1~4类功能区噪声进行了监测(每类功能区2个测点,
共8个测点),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昼夜24小时监测。根据《声环境质
量标准》(GB 3096-2008)各功能区标准值评价:1~4类功能区昼间、夜间
平均等效声级全部达标。1类区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0.7分贝、
43.0分贝;2类区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5.9分贝、44.2分贝;3类区平均
等效声级分别为53.1分贝、45.3分贝;4类区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2.5
分贝、54.5分贝。与2016年相比,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均下降,夜间噪声等
效声级1、3类区有所上升,2、4类区有所下降。
6、农村环境质量
2017年我市对沁源县开展了农村试点环境质量监测,监测范围为沁源
县域及所辖村庄两个层面,对县域进行了地表水和生态遥感监测,对村庄
7
进行了环境空气、饮用水源地和土壤监测。
评价结果表明:沁源县农村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76.93,级别为“良”。
其中,县域地表水水质总体达标率为100%,农村生态状况指数为58.82(级
别为“良”);农村环境空气总体达标率为100%,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总
体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
7、生态环境状况
按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 192-2015)评价, 2016年长
治市生态环境状况级别为“一般”,与2015年相比,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
变化;在所评价的各项指标中,生物丰度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
指数、污染负荷指数、植被覆盖指数均无明显变化。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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