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6日发(作者:雨点儿)
学校电教设备管理规定
总 则
1、学校的一切电化教育设备(无价调拨、奖配、自筹购买、捐赠
的电教设备及软件等)必须保证教学,服务教学,深化教育改革、
提高教育质量服务。
2、电化教育设备应纳入学校总务处固定资产总帐。总帐一式两份,
总务处、电教室各存一份,做到帐物相符。
3、电化教育设备由学校电教室专人管理,按排使用。必须严格执
行检查、验收制度。一切设备应做到帐物相符,不禁反应设备的进、
出、结存情况。
4、学校要有电教设备保管室,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5、建立健全电教设备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的各项规章制度。责
任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借出应经校长批准。
6、严格控制报损,对于确实不能修复使用的设备、资料,须经校
长验证签字后方能注销。
细 则
1、 所有设备均应按不同类别、品种、规则进行编号记入硬件设备
明细帐,清楚反映设备的进出时间、数量、型号、产地及价格等。
2、 调拨、奖配设备一律凭调拨单入固定财产账;自筹经费购置的
需由经办人员、电教领导小组组长,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后入固定
资产账;外单捐赠的电教设备应凭捐赠清单,由电教领导小组组长、
保管人员签字后入固定财产账。不得遗失、损坏。
3、 设备应分类分台建立技术卡片,注明标签,以便查找,方便使
用。
4、 存放电教设备的保管室应有防盗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将贵重、
精密器材放入保险柜或铁皮柜。每部设备均应有保护罩,防止落灰、
爆晒、进水。
5、 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对主要技术指标、维修记录要认真填写;
设备说明书、线路图等应妥善、完整保存。
6、 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不得用来从事非教学活动,更不
得用来搞勤工俭学“创收”,否则将追究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
任。
电教员职责
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室专(兼)职电教员在电教领导小组的
领导下工作,对电教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其具体职责:
1、 热爱电教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精神。
2、 认真钻研电教、教学业务,提高电教理论和技术水平,增强服
务能力。
3、 做好电教设备、教材和管理工作。
本文发布于:2024-03-16 06:44: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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