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的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更新时间:2024-03-16 03:13:36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16日发(作者:老树)

2023年最新的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2023年最新的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篇1】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

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自_月_日以来,我省出现连续高温天气,目前已持续14天。据气象部门预

测,未来一周省内高温范围扩大、强度增强,局部地区可达40摄氏度。为进一

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控制高

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确保高温天气安全生产。要针对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形

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作业岗位、

交通运输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严防事故发

生。

二、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为职工群众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条件。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

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

室外作业等措施,切实有效改善建筑、交警、环卫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一线职工

的劳动条件,防止发生高温中暑事件,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认真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政策。有关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我省有关规定,根据

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落实好高温津贴、防暑降温用品发放等各项政

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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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

四、全力应对用水用电高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巡查和

应急力量准备,确保高温期间水电供应。一旦发现问题或紧急情况,要迅速组

织处理、抢修,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需求。

五、扎实抓好人畜饮水安全和农业抗旱工作。近期高温天气已导致我省部分

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抗旱服务人员和物资

准备,及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基层群众科学抗旱,有效应对旱情。

六、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对前段洪涝灾害中的受灾群众,特别是采

取临时安置的受灾群众,要切实强化防暑降温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卫生防

疫、医疗保障等工作,保障基本生活。

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领

导,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人员、措施、责任 三到位 。遇到异

常状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篇2】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

益,现就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职工高温劳动保护权益。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把防暑降温工作

作为推进 双爱 活动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 送清凉送关爱 等慰问活动。企业

要进一步增进对职工的关爱,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切实减轻高温工作

环境下职工的劳动强度并适当增加休息时间,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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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要严格执行高

温津贴发放有关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

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按浙人社发〔20**〕94号文件执行。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

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

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

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

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

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

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三、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安监、卫

计、工会等部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

高温津贴以及高温劳动保护等规定。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对用工场所的检查,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等规定,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督

促企业及时整改,依法处置,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篇3】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公司各项目部:

现已到夏季高温时期,本区域持续为高温橙色预警天气(37度以上),为保

护广大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要求各项目部进一步加强防暑降

温措施,现就做好防暑降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项目部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施工情况调整工人的工作时间,避开中午高

温时间(12:00 15:00)作业,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合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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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工作,降低高温期工人的劳动强度,确保作业人员有一个安全凉爽的劳动环

境。

2、现场每个施工点必须保证有卫生的饮用水、茶水或者绿豆汤。现场必须

配备藿香正气液、人丹、十滴水等防暑必要的药品(遵医嘱)。

3、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要制定防暑工作预案,合理安排施

工,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

每一个农民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4、各项目部现场负责人要加强巡检,时常注意工人的精神状态,对病、体

弱者一律禁止在高温天气施工。发现有中暑迹象的人员,要及时休息。严格控

制加班加点,保证工人睡眠充足,精力充沛,一旦发生中暑,要及时组织救

治。

早期中暑征兆:大量出汗、全身乏力、头晕、胸闷、恶心、动作不协调、手

发抖、脉搏细弱而快等。

解决措施:此时将患者移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处休息,喝一

些含盐清凉饮料。重症中暑则送往医院。

特此通知!

【篇4】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全校各单位: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环保技安办

20xx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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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发放防暑降温费的通知》(北航实设字〔20xx〕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xx〕378号文件中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有关规

定,经研究决定,我校20xx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6月份发放工资的在岗职工及离休人员;

(二)人才交流中心待岗职工中参加临时工作的人员;

(三)在我校发工资的在站博士后;

(四)已在人事处办理正式借调手续的各类借调到我校工作的人员;

(五)在学生处和研究生院注册的半脱产学生干部。

二、发放标准

(一)6月到9月,教工每人每月50元。

(二)半脱产学生干部按教工标准的5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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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放标准将随国家、地方的变化适当调整。

三、发放时间

20xx年7月份由财务处根据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提供的人员名单(含职工编

号或学号、姓名、金额)按规定发放。没有职工编号或学号的,由各单位凭实验

室及设备管理处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到财务处领取现金。

四、发放办法、统计要求

(一)在职职工和正式借调人员名单,由各单位环保技安负责人与人事干部根

据六月份工资名单审核上报。

(二)离休人员名单由离退休工作处审核上报。

(三)半脱产本科和研究生学生干部名单分别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审核上报。

(四)不在我校发工资的在站博士后,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审核上报,费用在各

自经费中支付。

(五)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临时工作的待岗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审核上报。

五、其他规定

(一)6月至9月出国人员不发,在此期间回国的,按实际在岗工作的时间补

发。

(二)6月至9月份新报到人员根据人事处数据按实际在岗时间10月份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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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三)出国定居人员不发。

(四)借出人员不发。

(五)在编不在岗人员不发。

(六)正在接受各类审查、处分人员不发。

(七)长期病休(包括享受劳保)人员不发。

(八)资产公司、后勤集团等单位可参照学校标准自筹资金发放。

特此通知。

【篇5】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

现就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职工高温劳动保护权益。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作

为推进 双爱 活动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 送清凉送关爱 等慰问活动。企业要

进一步增进对职工的关爱,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切实减轻高温工作环

境下职工的劳动强度并适当增加休息时间,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

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要严格执行高温

津贴发放有关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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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

温津贴,具体标准按浙人社发〔20**〕94号文件执行。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

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

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

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

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

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

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

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三、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安监、卫计、

工会等部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

津贴以及高温劳动保护等规定。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

对用工场所的检查,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等规定,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督促企

业及时整改,依法处置,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篇6】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为应对夏季高温天气,保障劳动者相关权

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就做好2023年夏季防暑降温有关工作通

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市、各部门要

充分认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意识,坚

持以人为本,切实将夏季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

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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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确保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的生产生活安全。

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

间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防暑降温主体职责意识。

一是要合理调整高温天气工作休息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

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工作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

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

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二是要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日最高气温到达40℃以

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到达37℃以上、40℃以下时,用

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

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

高气温到达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

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三是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

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

作业。用人单位签订团体合同时,异常是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条款中,应当明

确高温作业劳动保护相关资料,切实把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三、认真执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

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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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为每人每一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

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四、统筹安排好职工带薪年休假

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

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用人单位要关心职工工作生活,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

利,调动职工工作进取性,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好职工带薪年休假

制度。

五、加强对各类企业的监督检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对各类企业的监督检

查,将涉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职工工作时间、

休息时间、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

景,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责令改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

权益。

【篇7】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各入园企业:

进入盛夏酷暑季节,日照强度增高,高温天气持续,为改善员工作业环境、保

障员工身体健康,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员工中暑及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

保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现就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工作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员工生命和健康

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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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抓好各类防范措施落实。

二、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各企业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气象预报,严格实行 抓两头、歇中间 的避高

温措施,适当调整高温天气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

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

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过

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班次,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确保

员工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三、积极改善劳动作业环境。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车间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车

间风扇等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为员工提供合乎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配

备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各类防暑降温药品,避免因通风不畅和高温闷热引

发中暑事件发生。要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

组织开展相关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四、做好内部卫生防疫工作。

各企业要做好车间现场和员工生活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

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要加强对高温

天气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

园区等主管部门报告。

五、持续抓好消防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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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高温天气持续高温、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结合今年

我县6 8月份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各入园企业要进一步强调消防安

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备,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

场所以及生产车间、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

各企业要将防暑降温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措施于本月15日前书面形式上报园

区安全科。此项活动将作为年终企业评优考核依据之一。

【篇8】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

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自x月x日以来,我省出现连续高温天气,目前已持续14天。据气象部门预

测,未来一周省内高温范围扩大、强度增强,局部地区可达40摄氏度。为进一

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控制高

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确保高温天气安全生产。要针对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形势,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作业岗位、交通

运输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为职工群众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条件。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

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

室外作业等措施,切实有效改善建筑、交警、环卫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一线职工

的劳动条件,防止发生高温中暑事件,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认真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政策。有关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第 12 页 共 29 页

管理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我省有关规定,根据气

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落实好高温津贴、防暑降温用品发放等各项政

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

违规行为。

四、全力应对用水用电高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巡查和应

急力量准备,确保高温期间水电供应。一旦发现问题或紧急情况,要迅速组织

处理、抢修,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需求。

五、扎实抓好人畜饮水安全和农业抗旱工作。近期高温天气已导致我省部分地

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抗旱服务人员和物资准

备,及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基层群众科学抗旱,有效应对旱情。

六、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对前段洪涝灾害中的受灾群众,特别是采取

临时安置的受灾群众,要切实强化防暑降温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卫生防疫、

医疗保障等工作,保障基本生活。

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领

导,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人员、措施、责任 三到位 。遇到异

常状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篇9】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

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__〕

4号)精神和《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暑降温的通知(沪府办明电))

﹝20__﹞4)教育系统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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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温期间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各学校和单位应结合夏季工作特点和高温天气可能产生的影响,组织有针对性

的安全风险调查和整改,重点加强对各实验室、学生生活设施、水电泵房、危

险化学品仓库、消防设备等重点场所和设施的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局等部门发布的夏季冷却措施管理措施和城市、夏季绿化、清洁、基础

设施、安全、餐饮、维护等室内高温作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

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休息时间,降低劳动强度,降低高温室外作业,确保工人

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做好高温期间的相应保障工作

各学校和单位应充分考虑夏季高温极端天气对物流安全的可能影响,制定相应

的管理和服务应急预案,确保师生正常用餐、用水、用电、空调等基本生活需

求。宿舍未安装空调的大学应根据国际学生的生活和学习需要,及时开放教

室、体育馆、图书馆等有空调设施的公共场所。有集体活动的学校和单位应在

高温气候下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做好夏季食堂安全监督,加强原材料证书、

冰箱或冷藏温度检测、剩菜标准处理等工作。夏季高温通勤校车安全检查,对

驾驶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和教育预警,确保逃生锤、灭火器等设备齐全。

三、高温期间保护职工权益

各学校和单位领导应带头深入基层和前线,带领团队慰问夏季坚守岗位的干部

职工,认真解决师生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学校、单位应当严

格遵守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根据高温

期间干部职工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分配给

干部职工。我们应该关心单位的年龄、独居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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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做好高温期间应急处置工作

各学校、各单位要密切与供电、供水、供气部门的联系,加强对校内基础设施

的巡视和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极端高温天气和高负荷条件下水电气管线、设施

设备平稳运行。有条件的学校医务部门要做好处置中暑病人的应急预案,加强

必要的医护力量,配足配齐防暑药品。学生部门和宿管部门要加强对留校学生

的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密切关注学生身体状况,有疑似中暑状况要及时帮助救

治。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学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

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紧急状况要立即启动

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篇10】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各镇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驻城民办学

校:

近日,山东省气象台发布了高温黄色预警,预计未来三天我省最高温将超过

38℃。为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防暑降

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各学校要制定防暑降温工作预案并认真抓好落实,教室、餐厅、宿舍、校

内实习车间等学生室内活动场所要采取开启风扇、空调、放置冰块等措施进行

降温;同时,加强室内通风,合理调整课程安排,尽量减少室外活动,保证学生

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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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心学生生活,保证饮水供应。

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

质引发中毒事件。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向学生免费提供绿豆汤、茶水等防暑降温

饮品,寄宿制学校要调剂学生伙食,安排好课余时间生活。学校医务室要常备

麝香正气水、人丹、清凉油等防暑的药品,防止学生因高温天气出现意外情

况,一旦发现学生中暑要立即救治。

三、做好学生防暑降温教育。

各学校要适时开展防暑降温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防暑降温基本常识。要

教育学生采取适当方式避暑,不要到河塘、水库、堤坝等危险水域游泳、戏

水,以免发生危险。

四、结合实际合理调整作息时间。

38度以上高温天气情况下,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上午课时(上午

减为3节课),增加中午休息时间,下午推迟1小时上课或不上课。遇到高温天

气,学校一律不准安排学生参加包括社会公益活动在内的大型室外活动。确定

停课的学校,要向学生家长说明情况,请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

工作。

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考工作顺利进行。

各考点要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思想,在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考试正

常秩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为学生营造一个相对清凉、舒

适的考试环境,确保中考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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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教育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篇11】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

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自_月_日以来,我省出现连续高温天气,目前已持续14天。据气象部门预

测,未来一周省内高温范围扩大、强度增强,局部地区可达40摄氏度。为进一

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控制高

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确保高温天气安全生产。要针对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形

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作业岗位、

交通运输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严防事故发

生。

二、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为职工群众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条件。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

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

室外作业等措施,切实有效改善建筑、交警、环卫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一线职工

的劳动条件,防止发生高温中暑事件,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认真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政策。有关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我省有关规定,根据

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落实好高温津贴、防暑降温用品发放等各项政

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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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

四、全力应对用水用电高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巡查和

应急力量准备,确保高温期间水电供应。一旦发现问题或紧急情况,要迅速组

织处理、抢修,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需求。

五、扎实抓好人畜饮水安全和农业抗旱工作。近期高温天气已导致我省部分

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抗旱服务人员和物资

准备,及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基层群众科学抗旱,有效应对旱情。

六、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对前段洪涝灾害中的受灾群众,特别是采

取临时安置的受灾群众,要切实强化防暑降温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卫生防

疫、医疗保障等工作,保障基本生活。

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领

导,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人员、措施、责任 三到位 。遇到异

常状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篇12】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发放2023年度防暑降温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在岗在册的工作人员、离休干部。

二、发放标准:从事高温作业的锻工、热处理工、铸工、司炉工每人120元/

月;从事一般高温作业和室外作业的司机、电话外线工、送报员、炊事员、浴池

工、消毒工、绿化工、体育教师、暑期带学生野外实习教师每人110元/月;其

他教职工及离休干部每人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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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年按6月、7月、8月3个月计发。对于2023年6月至8月期间新入职

人员,其计发月数为从起薪时间计算至8月31的时间;对于2023年7月至8月

退休人员,其计发月数为2023年6月1日后在职时间。

四、自负盈亏单位自主发放,所需费用单位自负。

五、各单位请于7月2日前将《2023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表》(见附件)一式

一份报人事处劳动工资科,电子版以所在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

***********。

【篇13】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泉州开发区工委

会、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及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

直属工委: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工高温中暑及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健

康权益,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

知》(闽工[20xx]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xx年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通知

如下:

一、高度重视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

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级工会要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夏

季高温作业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期间工

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

责、精心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做好、做实、做

细,防止发生职工中暑和其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充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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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

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一)调整夏季高温天气作业时间。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做好生产组织和经

营管理,当日最高气温为40℃以上的强高温天气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

业;当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40℃以下的中度高温天气时,全天安排劳动者

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

业;当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37℃以下的一般高温天气时,露天作业应当采

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露天作业劳动者

加班。

(二)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加大防暑降温经

费投入,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

艺和操作流程,增设通风降温设施,加强防暑降温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立高

温作业职工工间休息室等,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各项措施。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职业

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高温季节来临前要做好高温作业职工健康体检,建立健康

档案,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不得安排患高温禁忌

症劳动者、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以及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加强职工食堂管

理,防止食物中毒和肠胃道传染病的发生,生产作业现场要有合格、足量的清

凉饮料供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三、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高温津贴政策落实

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调整

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239号)文件精神,对于安排劳动

第 20 页 共 29 页

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

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必须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

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发放时间是5月至9月。

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要大力推动、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

开展防暑降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检查企业

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情况,检查农民工的防暑降温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和劳动

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高温高湿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化学品储

运等危险因素较大企业的防暑降温情况。

四、依法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检查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结合高温

期间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特点,加强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和防暑降温工作

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督促

落实整改或提请政府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要结合 安康杯 活动,积极发动职工

立足岗位,开展劳动保护行动,查找治理身边隐患,使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落实

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易发生事故的环节。要总结推广好的

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努力推动解决生产作业

和生活环境中存在的高温危害等突出问题。

五、进一步加大 清凉驿站 建设力度

清凉驿站 建设是工会精准服务户外作业职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职工防

暑降温工作的亮点。各级工会在今年的防暑降温工作中,要继续关注户外作业

职工的饮水困难问题,在发挥好已建站点作用的基础上,推动政府进一步挖掘

清凉驿站 建设资源,认真分析建设潜力与户外劳动者需求的关系,合理安排站

点布局,争取使 清凉驿站 覆盖到每个工业园区、每个社区和每条街道,真正

为烈日下的劳动者 编织绿荫 ,实现就地、就近为环卫工人等户外作业劳动者

第 21 页 共 29 页

提供遮风避雨、休息饮水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的 清凉驿站 要统一标

识标志,设立明显的提示牌,不断提升 清凉驿站 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社会

力量参与到 清凉驿站 的建设中来。

六、认真抓好防暑降温知识普及宣传工作

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各种传媒和工会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结合 安康杯 和

安全生产月 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

的宣传教育,普及防暑降温基本知识,让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了解高温的危

害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职工、关注防暑降温工作的良好

氛围。同时,要教育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增强高温作业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

自觉性,防止各类工伤事故发生。

七、广泛开展 夏送清凉 活动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根据本地天气变化情况,集中

一段时间、安排一定经费,由领导带队,深入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重点建筑工

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开展 夏送清凉 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

要创新高温慰问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结合 夏送清凉 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

查和宣传咨询活动,不仅为高温一线职工送清凉,还要为他们送法律、送政

策、送关爱、送健康。要加强 夏送清凉 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

围,扩大活动影响力。

各级工会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及时向同级安

监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推动问题的解决。各级工会务必将20xx年职工防暑降

温工作总结和《xx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统计表》,于8月底前报送泉州市总工

会经保部。同时,今年新建的 清凉驿站 请实名制造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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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各有关单位:

近日,本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根据气象预测,今年高温日数将比往年偏

多,未来一段时间本市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8℃以上。为进

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各类突发事

件,根据市政府要求,本区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防暑

降温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领导干部要

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众之中,关心坚守岗位职工的生

产生活,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安全监管、建设、消防、绿化市容、环保等部门要重点关注项目工地、

管线设施及市政保洁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高温慰

问。走访慰问重大项目在建工地以及市政工程建设、 五违四必 整治等一线人

员。加强露天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协

调区域内水、电、煤运行管理单位组织应急抢修,确保正常供应。调整保洁作

业方式,尽可能增加机扫冲洗作业班次,加强上门收集和机械巡回保洁力度,

为环卫工人配齐防暑降温用品。

三、民政、城管执法、残联等部门要快速启动高温应急救助机制,组织力量

加强高龄、独居、困难、纯老家庭老人结对关爱服务频率,以及其他老、弱、

病、残等救济对象进行全覆盖走访。不间断开展街面巡查,加强对高架、桥

洞、公园、绿地、车站等夏季重点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在区救助管理站内设

立避暑室,满足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避暑需求。

四、国资、旅游、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要重点针对企业、旅游集散中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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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各教育、卫生机构严格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督促各级企业严格贯彻执行

高温作业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做好职工夏天医疗保健和

防暑、降温用品发放。要求区内旅行社、景区点及星级饭店做好高温期间安全

生产工作,保障游客和职工的身体健康。要求开展暑期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活

动、爱心暑托班等相关单位做好防暑预案,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内容。建立中

暑病例日报告制度,畅通各医疗机构中暑患者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加强一线医

疗救护力量,增加中暑抢救药品储备。

五、各街道、镇要加强宣传,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公的众号等平台向社区

居民和园区企业宣传防暑降温知识,提醒居民在高温天尽量避免进行户外活

动。加强巡查走访,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居委干部和社工等要加强一线走

访,密切关注各类人群生产生活安全,全面掌握社区高温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行

情况,对重点人群落实关爱措施。

六、各部门、各街道、镇、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高温天气影

响,突发情况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组织力量妥善处置。

2023年7月17日

徐汇区办公室

【篇15】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现已进入盛夏高温时节,为预防中暑、中

毒等各类夏季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现就进一步

加强建筑施工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提高对夏季高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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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工作严峻性的认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

导,督促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制定防暑降温计划,认真落实夏季高温酷暑

各项防范措施,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作业

面,严防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格贯彻高温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

求:

1、日最高气温到达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到达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

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

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到达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

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

作。

三、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和工作休息环境

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在高温期间,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适当调整作

息时间,采取 做两头、歇中间 的方法,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

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做好 抓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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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歇中间 的同时,要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重点管理,尤其是施工升

降机司机,要与作业工人作息时间一致,防止无证人员随意开机。作业区和宿

舍区须保证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异常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桩、管道等密闭的

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工地办公室、休息室和职工宿舍要做到宽敞、明

亮、通风,配备淋浴间,有条件的可配置饮水机、电冰箱、空调等防暑降温设

备。各工程项目部不得以民工宿舍闷热为由,随意将民工安排进入在建工程内

住宿休息。要在施工现场供给足够茶水、清凉饮料;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

和药品;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疲劳作业。

四、加大高温季节安全检查工作力度

由于夏季高温、干燥天气,且高负荷用电,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各单位务

必做好夏季防火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配电房、木工加工区、工具库房等

易燃、易爆重点防火要害部位检查,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前应严格履行有关

动火审批手续,并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配足灭火器材,确保各项防火措

施落实到位。宿舍区用电必须配备相应功率的限流保护装置(负载识别器)和漏

电保护装置。同时,各单位应加强门卫值班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

工地,严禁穿拖鞋、凉鞋进入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不得进入现场。各级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向企业

发布高温预警信息和通知,督促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做好防范

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高温季节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响应。此外,还要加强

对工地的防暑降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施工现场隐

患严重,或整改不及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职责。

【篇16】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全校各单位: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环保技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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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6月11日

附件:

《关于发放防暑降温费的通知》(北航实设字〔20xx〕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xx〕378号文件中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有关规

定,经研究决定,我校20xx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6月份发放工资的在岗职工及离休人员;

(二)人才交流中心待岗职工中参加临时工作的人员;

(三)在我校发工资的在站博士后;

(四)已在人事处办理正式借调手续的各类借调到我校工作的人员;

(五)在学生处和研究生院注册的半脱产学生干部。

二、发放标准

(一)6月到9月,教工每人每月50元。

(二)半脱产学生干部按教工标准的50%发放。

第 27 页 共 29 页

(三)发放标准将随国家、地方的变化适当调整。

三、发放时间

20xx年7月份由财务处根据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提供的人员名单(含职工编

号或学号、姓名、金额)按规定发放。没有职工编号或学号的,由各单位凭实验

室及设备管理处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到财务处领取现金。

四、发放办法、统计要求

(一)在职职工和正式借调人员名单,由各单位环保技安负责人与人事干部根

据六月份工资名单审核上报。

(二)离休人员名单由离退休工作处审核上报。

(三)半脱产本科和研究生学生干部名单分别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审核上报。

(四)不在我校发工资的在站博士后,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审核上报,费用在各

自经费中支付。

(五)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临时工作的待岗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审核上报。

五、其他规定

(一)6月至9月出国人员不发,在此期间回国的,按实际在岗工作的时间补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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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6月至9月份新报到人员根据人事处数据按实际在岗时间10月份后补

发。

(三)出国定居人员不发。

(四)借出人员不发。

(五)在编不在岗人员不发。

(六)正在接受各类审查、处分人员不发。

(七)长期病休(包括享受劳保)人员不发。

(八)资产公司、后勤集团等单位可参照学校标准自筹资金发放。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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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的铁路防暑降温通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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