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6日发(作者:权且)
防暑降温费标准文件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 局、地
方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 者合法
权益,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 每人每
月
200
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
140
元。全年按
6
月、
7
月、
8
月、
9
月共
4
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 企业可
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二、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 天气劳
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 防暑降温工作
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 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遵守 劳动保
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企业制 定和落实防暑
降温各项措施,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本通知自
2015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原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 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 知》(鲁劳社〔
2006
〕
44
号)同时废止。
2016
防暑降温费标准文件
1
、江苏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
6
月、
7
月、
8
月、
9
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
33
度以
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 准按照江
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
200
元。
2
、上海
企业每年
6
月至
9
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 取有效
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不含
33℃)
,应当向 劳动者支
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
200
元。
3
、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
35℃
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 放的每
人每工作日
10
元的高温津贴。
4
、天津
35℃
下露天工作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
33℃
以下 的
,
21
元/天。
5
、北京
每年
6-8
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
120
元;在
33℃
(含
33℃)
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 低于
90
元。
6
、广东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50
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 温津
贴的,每人每天
6.9
元。发放时间为
6
月至
10
月。
7
、东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
33℃
以下的(不含
33℃)
,用 人
单位
6~10
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50
元,如 需按天数
折算,则每人每天
6.9
元。
8
、湖南
夏季高温期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 用
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
37℃
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 采取有效
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
35℃
的,要配备相应
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 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
150
元。
9
、浙江
高温作业人员
160
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
130
元/月;一般工作人员
110
元/月。发放时间为
6
月
-9
月共
4
个月。
10
、江西: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
120
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
100
元/月;行政 单
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
80
元/月。
11
、重庆
5
月~
9
月,当日最高气温在
37~39.9℃
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
5~10
元,日最高气温在
40℃
(含
40℃)
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 天
10
元
~
20
元。
12
、陕西
每天
10
元。
13
、海南
发放时间
:4
月
1
日到
10
月
31
日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
10
元 的
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
、湖北
发放时间
:6
、
7
、
8
、
9
月。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 温津
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
8
元,调整为每人每天
12
元。
15
、福建
发放时间
:5-9
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
810
元标准发放。
16
、山东
发放时间
:6
月、
7
月、
8
月、
9
月。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 业人
员每人每月
120
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
80
元。
17
、青岛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
120
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 每月
80
元。全年按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4
个月计发,列入企业 成本费用。
18
、四川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每人每天
元至
12
元。
6
元至
10
元调整为每人每 天
8
19
、新疆
发放时间
:6-8
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
10
至
20
元标准发放。
20
、贵州
发放时间
:6-9
月。发放标准:每人
8
元/天或
168
元/月标准发放。
21
、宁夏
发放时间:每年
6
月、
7
月、
8
月、
9
月。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 业人
员每人每天
12
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
8
元
22
、安徽
发放时间:每年的
6
月至
8
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
10
元
23
、吉林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
10
元以上
24
、云南
发放时间
:6
月至
9
月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
60
元,室内工作 场所
温度无法降低到
33℃
以下的(不含
33℃)
,按每人每月不低于
45
元的标
准发放。
25
、甘肃
发放时间
:7-9
月。发放标准:每人每月
45
元
26
、广西
发放时间:每年
6
月至
10
月。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 月
100
元
-200
元之间
27
、内蒙古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
180
元/月;高寒岗位 津贴
为
230
元/月
28
、辽宁
发放时间
:6
月份至
9
月份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
6
元、
8
元、
10
元、
12
元,最高每月
372
29
、山西
发放时间
:6
月份至
8
月份。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
240
元
30
、河北
发放时间
:6
月
-9
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
(200
元/月;
160
元/月;
130
元/月)
扩展阅读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下称《办法》,每年
6
月至
10
月
为广东地区的高温津贴发放期。高温津贴发放对象为两类人群: 一类是从事
露天岗位工作;二类是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 场所温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不含
33℃)
。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前两类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50
元,
或者每人每天
6.9
元。前述规定对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 办非企业单位
等强制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但不强制要求。
企业需提供免费清凉饮料
根据《办法》,除了发放高温津贴,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 露
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 凉饮料。需
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采取〃羊毛出在羊身上〃做法, 用清凉饮料冲抵
高温津贴。普通白开水不能算作〃清凉饮料〃。清凉 饮料成本需用人单位自
行承担,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或变相地从 劳动者报酬中扣取诸如‘清凉
饮料费’之类费用。
拒发防暑降温费可举报
省、市人社部门昨日均表示旧前高温津贴发放工作已纳入劳动监察 部门日常
执法检查范围,每年也都会组织相应执法检查。对用人单位 违反相关规定,
未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 以向用工所在地区(县)
级以上人社部门投诉,由区(县)以上人社部门责 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
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将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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