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古代文学中的“文”与“质”的论争

更新时间:2024-03-14 15:07:21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14日发(作者:父亲节祝福)

浅谈中国古代文学中的“文”与“质”的论争

浅谈中国古代文学中的“文”与“质”的论争

浅谈中国古代文学中的“文”与“质”的论争

[摘要]“文”与“质”一直是古代文艺观中,争论的重点。不论是

从以质为主还是以文为主,都是表现了两种不同的审美观念下,对文

学作用的不同追求。而“教化”与“审美”则变成了其中的重点。

[关键词]教化;审美;社会功用

在古代文艺观中,一直存在着对“文”的追求和对“质”的追求

两种理念。由此古代的文学作品上表现形式也体现出了不同理念下各

自的特点和形态。这就要求我们必需对古代“文”与“质”的文学观

进行一下探索分析,从而更好的把握这两种形式对今天文学作品现实

意义所产生的影响。

“文”在《说文》中解释为,错画也,象交文。故以有纹理之意,

《易·系辞》下中有其旨远。其辞“文”之词,便有华丽之意。《孟

子·万章》上也提及“文”这一说,这里除了指偏于形式方面的事物外,

还含有美、誉、漂亮等意思。从《说文》中对“文”的解释到作品中

“文”的体现,我们可以知道在古代文学当中,“文”是表现文学作

品的华丽秀美,词藻丰富。

“质”,《说文》中解释为以物相赘也。司马迁在《报任安书》

中所提到“若仆大质已亏缺矣”的质,便是朴实,与文相反的意思。

由此可以看出在古代文学当中,“质”趋向表现为作品语言的质朴,

形式简洁。在思想上,“质”更是体现载道与教化相结合的社会功用

方面的意义。

同时,也正是在这两种不同的创作观念中产生了重文与重质这两

种文学倾向。

一、从“文质相合”到“质朴之词”

早在春秋时代的孔子便在《论语·雍也》中提出,“质胜文则野,

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文质”说观点,他认为“文

章的内容胜于词彩,则过于质朴。文章的词彩胜于内容,则过于虚饰,

浮夸,而不实在。只有外在与内在相伴,才称的上合适。”这也就成

为了早期“文质相合”的理论观。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之下,魏时的曹

丕也在《典论·论文》中提出了“文以载道”的观点。因为在魏晋前期,

普遍的士人还都用作品表现民生,讽喻社会,他们是借助文章的讽喻

来达到对自己理想世界的追求。这也就为“重质轻文”的理论建立了

文学基础。

汉朝王充在《论衡·超奇》中就体现出了“质”胜“文”的观点,

“有根株于树下,有荣叶于上,有实核于内,有皮壳于外,文墨辞说,

士之菜叶皮壳也。实诚在胸臆,文墨着竹帛,外在表里,自相副称”。

虽然他也把“文”与“质”看成是相互依赖的,但在这段话中,王充

认为起着主导和决定性作用的仍然是“质”——内容。其载道的政治

教化意义。若不顾及文章的内容而一味追求形式,文艺作品无论其辞

藻多么华美都是“有皮壳于外”。所以注意内容的同时也不应忽略文

章的词彩。

从孔子“文质”,曹丕的“载道”,再到王充《论衡》中所提出

的理论观点,可以看出他们在重视文学的教化功能的同时,并没有忽

略文的存在,他们把文学的政治功效与文学的审美功效结合在一起,

使得文章在外在形式。语言华丽的基础上更好的表现文章的本质内容。

而墨子的文章则是脱离了文的华茂。体现出一种质朴与实际效用

的文学观念。正如墨子在《非乐上》中所说的,“华文章之色,以为

不美也”。这里的意思说出了墨子对言辞富丽的文章,虽然大多数人

都认为美。而他则认为这并不是属于真正的美的文章。

重质轻文除了受到文学自身的影响之外,也受到政治基础对其的

影响。从孔子时期,到魏晋前期,再到汉朝的前期,以曹丕,王充为

代表“重质”的这些人。可以看出,他们并不是把文学单一的看成一

种具备审美功效的东西,实际上他们是把文学作品看成是一种载体。

因为在他们所生存的那个时代下,文学必有着它现实的政治意义,这

使得它所承载的意义要远远高于文学作品本身的意义。这种高于文学

本身的意义,便是作家对社会的关注,对政治的关注,对人自身的内

在思想的关注。也正是在这种时代下使得文学作品的本身审美价值成

为了第二位。而教化,关注实际和关注人自身就成为了其主要内容,

这也就形成他们文学作品理论中的主要内容。

“文”以载道的观念,便作为了文学作品的重要发展方向,逐渐

忽视了文学作品审美功能,使得文艺观从“文质相合”而走到了“质

朴之词”,“文”以载道的观念更注意了文学作品内容的政治教化作

用。

二、从“文辞秀丽”到“靡靡之音”

而与之相反,重文轻质的文学风格也作为一种理论观,存在于古

代文学观中。他们以文学的审美功能,为其基点,减弱了文学的教化

功能,他们更注意文学的语言特点,文学作品的形式特点,而其内容

却很空泛,对社会现实的讽喻意义也在减弱。

(一)“质”的教化功用的淡失

就如汉代的大赋,在形式上更加注重言语的华美,结构的宏大。

一句“可其少进也,浩浩皑皑,如素车白马帷盖之张。其波涌而云乱,

扰扰焉如三军之腾装;其旁作而奔起也。”就是其汉大赋语言和结构的

代表形式。刘勰评其为“腴辞云构,夸丽风骇”。班固《汉书艺文志》

评其为:“汉兴枚乘,司马相如,下及扬子云,竞为侈丽宏衍文词,

没有讽喻之义。”其后文学作品的形式更是有骚体赋,“九体”“七

体”赋都相继的出现更增加了文学作品的文学艺术样式,再语言上和

文学作品的形式上更是把“文”的这种审美功能表现出来。

直到后来的梁陈为代表的宫廷诗,也更加注重文学的审美功效,

而其对文学作品的教化功能则彻底的失去。在文学作品的内容上,他

们更多是对女性和对宫室、器物以及服饰等方面的审美关照,通过艳

丽的辞藻和声色来推动形式。这时的文学作品更注重语言的形式美和

音乐美,他们忽视了文艺作品的政治教化意义,而更加注意了文学的

娱乐性,审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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