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发(作者:母亲的恩情)
建国后围绕包产到户的三次论争
以包产到户肇始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突破口,它极大调动了亿万
农民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使整个国家和人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
化。然而,它却命运多舛,一经出现,就引发激烈的论争。“包产到户”是走资本主义道路
还是社会主义道路?要集体还是要单干?几经沉浮之后,终于从羊肠小道中走了出来,实现了
自合作化以来农村社会中最深刻的变革,在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包产到户”是走“资本主义道路”?
1955年是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关键一年,围绕合作化运动的速度问题,毛泽东与中央农
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之间产生了不同看法。毛泽东觉得农业合作化的速度太慢,批评邓子恢
在这个问题上像“小脚女人”。在毛泽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的农业合作化以惊人的速度发
展。1956年2月中旬,入社农户由1955年6月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4%,猛增到85%。到6
月,高级农业社已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的主要形式。
高级社体制是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建立起来的,它的主要弊端,一是劳动管理过于集中,采
取集中劳动的方式,出工“一窝蜂”,干活“大呼隆”,社员没有生产自主权;二是分配上平
均主义倾向严重。高级社采用以劳动日为计算单位的记工方法,按工分分配。但由于农业生
产的特点,社员的劳动效果很难通过工分表现出来,按工分分配不可避免地造成吃“大锅饭”。
劳动管理的高度集中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大大挫伤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
1956年春,永嘉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像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办起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参加高级社的农民,对当时存在的这种“管理不善,责任不一,效率不高,窝工浪费”的现
象很有意见,特别是对劳动时窝工浪费意见很大。他们说“早上排排队,田头‘烟妹妹’(抽
香烟),晚上开开会,干起活来一大片,走起路来一长串”,“这样大呼隆,不要说增产增收,
就是老本也难保”。[①]
就在永嘉县委面对高级社出现的矛盾感到束手无策的时候,一篇发表在4月29日的《人民
日报》署名何成的短文,引起了永嘉县委副书记李云河的注意。
这篇文章第一次突破了“生产组和社员不能包工包产”的禁区,提出了对“组”和“社员”
建立包工包产责任制的设想。文章说:“如果只是生产队向管委会包工包产,而生产组只包
工不包产,就不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文章借用了一个生产队长的话表达了作者的看法:
“光是生产队包工包产,我这个队长就成了一条光棍,抓不住人,全队不能一条心。这样,
生产队包了产也设法实现。”文章在介绍了四川江律地区包工包产到社员的做法以后,又提
出:“只有这样才可以把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到底;也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全社的生产计划的
完成更有保证。”
看到这篇文章,李云河如获至宝,认为找到了解决矛盾的办法。
5月15日,李云河在永嘉县新桥乡参加温州地区农村问题的“群医会诊”。在面对问题研究
对策时,李云河宣读了何成的那篇文章,具体阐述了建立“组”、“户”生产责任制的设想,
正式向主持会议的温州地委农工部郑加顺部长提出试验“包产到户(组)”的要求。与会代表
对这个问题议论纷纷,褒贬不一。郑加顺经过慎重考虑之后说:“李云河提出的建议和
要求很重要,是切中时弊的,但事关重大,要慎重从事,我看试验可以,推广不行。”这最
后两句话,算是中共温州地委对永嘉试验包产到户(组)的首次表态。从此,永嘉县包产到户
的序幕拉开了。[②]
永嘉县委的试点工作组借鉴初级社的经验,搞了几个责任制的方案,把基本的核算单位缩小
到队,即“四包”(即包产、包工分、包肥、包农具)到队,并且把劳动责任同个人挂钩。
在永嘉县委的指示和要求下,永嘉县的“包产到户”迅速在全县展开,很快成了燎原之势。
据统计,当时永嘉县共有200多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了“包产到户”。[③]受永嘉县
的影响,温州地区实行包产到户的约有1000多个农业社,17.8万多农户,占入社农户的15%
左右。
包产到户推行以后,效果很好。经过社员讨论总结,主要有“六好”、“五高”、“八多”、“五
少”。“六好”是:责任清楚好,劳动质量好,大家动脑筋好,增产可靠好,干群关系好,记
工方便好。“五高”是:农活质量高,粮食产量高,学技术热情高,劳动模范威信高,最后
生活一定会提高。“八多”是:增积土肥多,养猪养的多,学技术的人多,千斤田增多,生
产能手增多,勤劳的人多,关心生产的人多,和睦团结多。“五少”是:偷工减料的少了,
懒人少了,装病的少了,误工浪费的少了,放掉农业出去搞副业的人少了。[④]
然而,“包产到户”一出现,争论便随之而来。
农民讲:“自由了”、“解放了”、“好得很”。但也有干部说:“分田了”、“单”、“糟得很”。
1956年11月19日,中共温州地委机关报《浙南大众》发表了题为《不能采取倒退做法》
的评论员文章,指责永嘉县搞的包产到户是发扬“小农经济积极性”,是“打退堂鼓”。评论
指出:“包产到户”以后,社员的生产积极性虽然比集体劳动管理得不好的时候有些提高,
但由于分散经营的种种弱点,必然会像过去单干或互助组的时候一样,在生产上带给各户‘社
员’越来越大的困难,因此,这种积极性是不能持久的。他们所说的增加生产不仅是微小的,
增长的速度比逐步搞好集体经营的合作社相差越来越远,而且不久之后就会停滞不前。所以
“包产到户”根本不是像某些干部所说的先进制度,而是一种倒退的做法。
面对责难,1957年1月27日,李云河在《浙江日报》发表《“专管制”和“包产到户”是
解决社内主要矛盾的好办法》一文。文章指出:个人专管和包产到户,只是产量责任到户,
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集体劳动的补充部分,它在整个经营方式上占着从属、次要的
地位,为主的、起决定作用的是统一经营、集体劳动。“专管制”和“包产到户”,是解决社
内主要矛盾的好办法。不仅不会使农村产生资本主义,使新的生产关系变质,在方法上讲也
绝不是“倒退”,而是有效地提高社内生产力的先进方法。
李云河的文章发表后,永嘉的形势一度好转,曾经批评包产到户的一些领导干部也比以前客
气多了,并建议永嘉县委对包产到户的社不要都纠正光,留几个社试试看。
好景不长。3月8日,在浙江省委和温州地委的指令下,永嘉县委做出了《坚决彻底纠正“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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