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发(作者:平行四边形和梯形)
公序良俗原则的例子有哪些
公序良俗原则
(五)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
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民法通则》第7条
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
经济秩序。“不少学者认为,本条规定应概括为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
在及其发展所必须的一般秩序。善良风需,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须的一般道
德。
(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如果行使
权利损害同样受到保护的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即构成权利滥用。对于如何判断权利
滥用,民法通则及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民事活动首先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
守国家政策及习惯,行使权利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
序。
(八)等价有偿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是公平原则在财产性质的民事活动中的体现,是指民事主体在实施转移
财产等的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取得一项权利应当向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无
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不得非法侵害他方的利益;在造成他方损害的时候,应当等价
有偿。现代民法对等价有偿提出挑战,认为很多民事活动,比如赠予和赡养,继承等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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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序良俗原则的例子有哪些
等价有偿进行的,因而等价有偿原则只是一个相对的原则,不能绝对化。
公序良俗原则的例子有哪些?不要案例分析!
答案:某“二奶”持情人遗嘱来分属于原配夫妻共同的财产。最后法院依公序良俗判
遗嘱不支持。
案例:
同是“小三”获赠房 为何一个无效一个获一半房款?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根据《婚姻法》和《物权法》规定,丈夫将夫妻共同房产协议赠与“小三”,若没有约
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赠房行为即被为认定 为损害共有人合法权
益而无效。然而近日一起发生在广州的房产赠“小三”案,却因房产被出售转换成了动产,
出现了不同的判决。法院以丈夫作为共有权人有权分割及处分属于其所有的一半房款为依
据,依协议将一半房款判给了“小三”。
“小三”要求履行“分手协议”
来自汕头的吴女士与老乡张先生结婚已有二十年,先后生育三子一女,夫妻感情尚好。
2001年,两人购买了位于天河区黄埔大道马场路金骏大厦的一套房,并登记在了张先生名
下。
2004年,张先生结识了揭东县人陈小姐,两人不久便开始交往,并于2007年未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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