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发(作者:过年祝福语简短)
绥化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办法
绥化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 使用,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 《中国工会章程》 《工会会计制
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 华全国总工会(以下
简称 “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 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 济社会组
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会法》
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严格执
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 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
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 工会法人
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 民事权利、承担
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 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
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
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 会经费年度收支
预算 (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
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
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将更多的工会经费
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 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
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厉行
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 经费开支范围和
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 办事,节约开支,提高
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 会经费。
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 表大会报告,建
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 督。同时,接受上级工
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 会规定按
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 的单位按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 工会收到
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 单位依法
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 属事业单
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 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 对外投资
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 盈、固定
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 照会员工
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 费。要严格按照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所在 省级工会规定的分成比
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 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
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 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
基层工会按照省级工 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应当留成的经费。要统筹安
排行政补助收 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
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
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
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 活动。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
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 育、文体、
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 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
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
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 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
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 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授课人员酬
金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 会组织的
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 租赁与维修方面
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
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 的伙食补助费。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得
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
念品。
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
助标准。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
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
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 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 门明令
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 大主题和
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 买服务等方面的
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
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 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
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 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 员生日、
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 年过节
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即:新年、春节、 清明节、劳动
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 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
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 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
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
发放方式。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
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 会会员
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 一定金额的慰
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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