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

更新时间:2024-03-10 06:29:47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10日发(作者: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公布日期】2022.09.16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2.09.1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

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科技厅年度工作安排和《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相关要求,现启动四川省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及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需在四川省

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在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且获得2022年度有效科技

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申报。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有到期一年后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不能牵头新申

报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

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

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2.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

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

扫描上传。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

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

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提供。

4.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

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5.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

负责人牵头申报2023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

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

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

项目。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6.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地方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和报送流程。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

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并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3.地方推荐的项目,由地方科技部门初步形成推荐意见后,会商同级财政部

门,联合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立项项目获得支持后的第一年须在系统内填报“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

金项目绩效考核表”。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

项目前期研究基础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指南中要求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

表。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

上传涉密资料。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

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

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

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

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

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并出具项目申报

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地方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财政

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和财政厅。不受理申报

单位单独报送。

(五)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

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推荐单

位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四、申报时限

(一)2023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6

日—2022年10月21日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2

年10月21日18时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

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18时,

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

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418室),联系人:王整028-

86676329。

六、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施福忠************、86676329

(二)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张波************,黄骥************。

附件: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16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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