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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工作的通知-晋煤经

更新时间:2024-03-09 15:11:22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9日发(作者:消防演练培训内容)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工作的通知-晋煤经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7.09.26

2017.09.26

晋煤经发〔2017〕433号

煤炭及煤炭工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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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工作的通知

晋煤经发〔2017〕433号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劣质煤销售管控,促进全省大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一系列安排部署,

认真落实煤炭经营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储售煤场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行动、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等专项行动的开展,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劣质煤销售管控,

全省 劣质煤销售管控工作初步建立起了常态化管控的长效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冬季取暖期临近,有关专家初步分析研判,今年秋冬季天气形势不容乐观,重污染天气过程相对提前,

冬季重污染天气成为当前全社会最关注、也是最迫切希望解决的环境问题,燃煤污染作为大气污染的重要

来源之一,也广受社会关注。日前,环保部等有关部委和环京津冀有关省(市)政府联合印发了《京津冀

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计划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1

月4日,开展8轮次的巡查,主要目标任务是对相关省份落实前期工作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完成整改

问题开展“回头看”,将通过明察暗访、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其中劣质煤销售管控是

重点督查内容之一。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再进一步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市县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

门、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要进一步认识到做好劣质煤销售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站位,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其有关部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的安排,进

一步深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工作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严格履行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煤炭销售主体,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

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销售行为,从严管控本单位劣质煤销售活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市县煤

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销售活动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

落实煤炭销售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违规销售煤炭的行为。

三、进一步做好劣质煤销售管控相关基础工作。

一是各市煤炭局、各大煤炭集团要定期对各自工作推进情况,尤其是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及

下一步的工作举措进行总结。各市煤炭局要重点总结按照属地政府统一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行

动情况,储售煤场、独立洗(选)煤厂排查整治、取缔保留情况等。各市局、各集团要在2017年10月11

日前将今年前三季度的工作情况上报省厅经济运行处,在年底前要将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在次月的11日前上

报。2018年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总结,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1日前上报省厅。

各市、县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储售煤场、独立洗(选)煤厂排查整治情况,对保留下来

的合法储售煤企业、独立洗煤企业的经营备案信息,根据国家发改委《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省厅《煤炭经

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再核实,有变化的及时变更并通过“山西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系统”

上报,做到一企一档(表)。要建立本市合法储售煤企业、独立洗煤企业基本信息目录,并通过本部门门户

网站或社会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填写附表1、附表2,报送总结时一并上报省厅。

二是建立煤矿企业、储售煤企业、独立洗煤企业煤炭销售月度统计制度。各市局、各集团要在每月11

日前将上月煤炭销售情况(电子版)按照附表填写并上报省厅经济运行处,其中,附表3由煤矿企业、储

售煤企业、独立洗煤企业填写后上报市县级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汇总使用,不再上报省厅;附表4由各

市局汇总本市域地方企业总体情况上报;附表5由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及正华实业集团直接填写上报省厅。

各市煤炭局、各大煤炭集团要高度重视劣质煤销售管控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统计工作,按照本通知规定

要求按期做好上报工作。省厅将对各市煤炭局、各大煤炭集团贯彻落实劣质煤销售管控工作情况进行定期

不定期的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和上报工作不及时的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李凯************

电子邮箱:**************

附件:

1、市储售煤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

2、市独立洗煤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

3、月煤矿企业、储售煤企业、独立洗煤企业煤炭销售情况统计表

4、月市煤炭销售情况汇总统计表

5、月集团公司煤炭销售情况统计表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7年9月26号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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