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OFAC六大类金融制裁名单简析

更新时间:2024-03-07 16:12:56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7日发(作者:荷花作文)

美国OFAC六大类金融制裁名单简析

美国OFAC六大类金融制裁名单简析

目前为止,OFAC共有六个大类的金融制裁名单。它们分别是:1. 特别指定国民名单(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 SDNs)2. 行业制裁识别名单(Sectoral

Sanctions Identifications List)3. 海外逃避制裁者名单(Foreign Sanctions Evaders List)4. 巴勒斯坦立法会名单(NON-SDN Palestinian Legislative Council List )5. 非SDN涉伊朗制裁法案名单(Non-SDN Iran Sanctions Act List)6. 外国金融机构第561条款名单(The List of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ubject to Part 561 List)1. 特别指定国民名单

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是美国今天对外金融制裁政策中最为核心和最重要的名单,只要是被列入至该名单的实体或个人,所有“美国人士”都必须冻结其名下资产。除非获得OFAC颁发的相关许可证,否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之开展任何交易。如果交易涉及“美国人士”,则这笔交易的资金有可能会被冻结。如果交易不涉及“美国人士”,则交易涉及的实体或个人可能会被美国政府实施“二级制裁”而被列为制裁对象。2. 行业制裁识别名单Sectoral Sanctions Identifications List是OFAC根据第13662号美国总统行政令针对俄罗斯的个人和实体制定的制裁名单。该名单包括了4份指令 (Directive1,2,3,4) ,不同的指令采取了差异化的限制性措施。指令1:除非属于政策豁免或者获取了OFAC的授权准许,否则 “美国人士”均不得参与受

此指令约束的个人或实体的新权益或超过14天期限的新债务、他们的财产或财产权益有关的所有交易、融资或其他交易行为。指令2:该指令下的债务期限规定为60天,且对新权益没有要求,其余的内容指令1相同。指令3:该指令下的债务期限规定为30天,且对新权益没有要求,其余的内容指令1相同。指令4:禁止美国人士直接或者间接地给俄罗斯的油气产业提供任何的服务、技术和科技,但是豁免了项目所有权占33%以下的个人或实体的制裁。“权(益”包括股票、股票保险、存款收据等;“债务”包括债券、贷款、授信、贷款保函、信用证、汇票、银行承兑、票据贴现或商业票据);3. 海外逃避制裁者名单Foreign Sanctions Evaders List是一份与伊朗和叙利亚有关的制裁名单。“美国人士”一般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事涉及海外逃避制裁者名单上个人或实体的下列所有交易:(1)商品、服务或技术在美国境内或计划运入美国;(2)不论身在何处,由“美国人士”提供的商品、服务或技术或提供给美国人士的商品、服务或技术。因此,未经OFAC许可,如果交易涉及向海外逃避制裁者名单上的个人或实体购买或出售商品、服务(包括金融服务)、技术,由“美国人士”执行或通过美国的此类交易将被禁止。4. 巴勒斯坦立法会名单NON-SDN Palestinian

Legislative Council List是依据全球恐怖主义制裁条令(美国联邦法律第31章594款)、恐怖主义制裁条令(美国联邦法律第31章595款)和外国恐怖主义组织制裁条令(美国联邦法律第31章597款),OFAC授权美国金融机构拒绝与下列对象进行交易:通过哈马

斯提名选举进入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的成员、其他外国恐怖主义组织(FTO)、特别指定恐怖分子(SDT)、特别指定全球恐怖分子(SDGT)。5. 非SDN涉伊朗制裁法案名单Non-SDN Iran Sanctions Act List是一份与伊朗制裁法案有关的制裁名单。根据《伊朗制裁法案(1996)》和《伊朗全面制裁、追责和撤资法案(2010年)》,美国总统可以对涉足伊朗能源业某些投资或精炼石油业某些活动的个人或实体实施或豁免制裁。美国总统有权选择对名单中的个人或实体实施十二项制裁手段中的至少三项,比如禁止美国金融机构为其提供某些贷款、授信或禁止使用美元等。之前,中国的某家石油公司就被曾被列入到该名单之中。6. 外国金融机构第561条款名单The List of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ubject to Part

561 List是美国财政部发现某家外国金融机构明知故犯地参与美国伊朗金融制裁规定(Iran Financial Sanctions

Regulations,IFSR)第31章第561条201款和203款的活动时,则有权依据IFSR的规定,以及《伊朗全面制裁、追责和撤资法案(2010年)》(CISADA)的SEC.104款和《2012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的SEC.1245款,对此类金融机构在美国开立或维护代理账户或“通汇账户”(Payable-Through Account)实施特定的禁止或限制措施。“561条款名单”明确了美国金融机构是否需要:1.对某一特定外国金融机构代理账户或“通汇账户”的开立或维护实施严格的限制;2.禁止为某一特定外国金融机构开立或维护代理账户或“通汇账户”;3.禁止为某一特定外国金融机构开立或维护代理账户或

“通汇账户”

美国OFAC六大类金融制裁名单简析

本文发布于:2024-03-07 16:12: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0979917515384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美国OFAC六大类金融制裁名单简析.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美国OFAC六大类金融制裁名单简析.pdf

标签:制裁   美国   名单   交易   金融机构   实体   指令   个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