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7日发(作者:四十年来家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线下庭审工作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公布日期】2021.01.13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1.01.13
•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审判机关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线下庭审工作管理的通知
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各区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
市高级人民法院各部门: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要严格按照市高院的统一安排,慎终如始,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举措,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按照最严格的管理制度、最严格的防控措施,稳妥有序做好线下庭审工作,为维护首都安全、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庭审,如确需进行线下庭审的,来院参与线下庭审诉讼参与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来自本市低风险地区;(2)过去14天未去
过中高风险地区;(3)北京健康宝“本人信息扫码登记”且“未见异常”;(4)体温正常;(5)京外人员、14日内返京人员(返京时间距离庭审时间小于、等于14天)来院参与线下庭审需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检测时间距庭审时间小于3天)。
2.严格执行线下庭审法庭需符合“审判组织人员之间的物理距离不少于1米,审判组织人员与诉讼参与人之间、诉讼参与人之间的物理距离不少于1.5米,每人使用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的要求,并做好法庭的通风、消毒工作。
3.应设置诉讼参与人专用出入口,施划1米等候线,建立与办公区域物理隔离的诉讼参与人入院、离院专用通道;诉讼参与人核验通过并经过安全检查后,由审判组织人员直接引导至法庭等候庭审活动;负责接触式安检人员应当穿防护服并做好其他防护措施。
4.进一步加强“线下来院开庭人员登记系统”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提前两个工作日录入庭审信息的要求,疫情防控部门要将整理汇总的线下庭审信息及时发送给诉讼服务、法警等部门,做好入院人员信息核验、登记工作。
5.由各院负责“一案一策”的原则审批,参加庭审活动诉讼参与人数量少于6人(含),由各院自行审批,并报高院备案;人数在6人以上的,需报市高院审批。
6.强化线下庭审保障工作:(1)应做好线下庭审的安全防护管控,建立从诉讼参与人入院、参加庭审、出院的全程视频监控系统,并安排法警进行巡逻执勤;(2)应做好消毒防护工作,诉讼参与人入院和离院专用通道、安检处等应按照防控要求定时消毒,法庭在每次庭审结束后都要进行消毒;(3)应设置应急隔离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安排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7.各基层法院要加强人民法庭线下庭审的管理工作,坚持与院机关疫情防控同
标准、同要求、同举措,认真落实市防控办印发的《北京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庭长要履行好法庭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管理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8.其他线下庭审要求,仍需严格执行《北京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扩大线下庭审工作规定》《北京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线下庭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确保法院“双干净、双安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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