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发(作者:孔子登山打一字谜)
编号:BMS-SC-048
ISO 21001教育组织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版本:A
发行日期:20190130
ISO 21001教育组织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目录
1. 标准简介
2. 适用范围
3. 认证基本原则
4. 对认证人员的要求
5. 申请和合同评审程序
6.审核准备
7. 初次认证审核
8. 审核实现
9.认证决定
10. 暂停、撤销和取消
11. 受理申诉和投诉
12. 认证记录管理
附录 A 教育组织管理体系认证人日数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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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准简介
ISO 21001国际标准用于教育组织的管理,不仅适用学历教育机构、各种培训机构、幼儿园等,还可用于大型组织的培训部门。如大、中、小学、职业教育学院、老年大学、幼儿园、盲人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外语培训学校、各类成人职业培训机构、远程教育以及企业的教育培训管理处等均适用。 ISO21001教育组织管理体系(简称EOMS)的框架如下:
引言(0)
范围(
1)
术语和定义(3)
资料性附录
理解组织的环境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与期望
学习者和其它受益人的要求
确定
EOMS的范围
运行
EOMS结果(学习者和其它受益方的满意度,产品和服务)
绩效评价
策划
领导力
改进
教育组织管理体系(4.4)
支持(7)
资料性附录
2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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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本规则用于规范必维认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维”)对申请认证和获证的各类组织按照ISO21001:2018《教育组织 — 教育组织管理体系 — 要求及指南》建立的教育组织管理体系的认证活动。
2.2本规则旨在遵守国家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对教育组织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过程作出具体规定,确保必维对认证过程的管理和相应责任。
2.3本规则是对必维从事教育组织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基本要求,公司各部门从事该项认证活动时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3 认证基本原则
3.1公正性:保持公正,是提供第三方认证的必要条件。公司通过合同评审、技术评审、审核准备和实现等过程控制,确保审核过程是公正的、客观的。
3.2 能力:能力是指经证实的应用知识和技能的本领。公司通过建立审核人员管理机制来保障人员的能力,是提供可建立信心的认证审核的必要条件。
3.3 责任:公司基于合理抽样、足够的客观证据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做出认证决定。
3.4 开放性:为确保诚信与可信度,公司采用透明运营的方式,公布有关教育组织管理体系认证审核过程和状态的适宜、及时的信息,或提供获取上述信息的公开渠道。
3.5 保密性:公司采取措施对任何关于客户的专有信息予以保密,但对于享有获取充分评价认证审核符合性所需的信息的特别权利是必不可少的。
3.6 对投诉的回应:公司依据《投诉和申诉流程》,对投诉和申诉进行调查和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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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认证人员的要求
为了确保审核能力,公司基于ISO 19011的要求,对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审核员、主任审核员、技术专家进行资格审批和管理。成为必维的EOMS审核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4.1 职业素养的要求
审核人员应具备以下职业素养:
1)独立性: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带偏见,无利益冲突。
2)道德行为:诚信、正直、保守秘密和谨慎。
3)公正表达:真实准确反映审核活动、发现、结论和报告。
4)职业素养:具备职业谨慎和判断力,具备从事审核、认证所需的技能。
注:独立性、道德行为、公正表达和职业素养等原则参考了GB/T 19011-2003中的相应内容。
4.2 审核员的能力
必维依据 ISO 17021要求,对每个技术领域所需的能力,对相关具体的认证方案,认证活动中的职责和作用进行了确定。审核员的能力,使用能力审查表的方式被必维确认和记录。
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审核员需要收集以下教育、知识和技能以确认其能力:
教育:至少是高等教育。
经历:至少2年与教育相关的工作经历;从任何主任审核员课程中可获得管理体系审核原则和审核技巧;具有对教育组织管理体系要求的理解和相关知识,包括与特定教育相关的法规知识,这可以通过特定的培训获得,并要求通过培训的考试。
培训:成功完成了教育组织管理体系主任审核员课程或转换培训课程。
审核经历:具有ISO 9001审核员资格、且已成功完成审核员转换课程的审核员,方有资格从事教育组织管理体系的审核。
4.3 主任审核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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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ISO 9001主任审核员资格、成功完成了教育组织管理体系主任审核员课程或转换培训课程,就具有了教育组织管理体系主任审核员资格。
保持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审核员和主任审核员资格,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审核,并参加了审核员技术会议或培训。这种资格维护按照通用的必维CER
MS的要求记录。
4.4 产品经理
基于培训和经验的基础上,产品经理必须具有资深的教育组织管理知识和能力,有能力批准合同评审、确认认证项目范围的合理性、确定所需的资源的可用性,确定项目需求所需的能力、实施内部技术审查以及审查所有内部确认和审核程序。
4.5 技术专家
技术专家可以为审核组提供技术支持与特定的知识输入,例如:
1)6年的相关教学、教学管理经验;
2)教育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3)学校管理;
4)或特定教育机构的管理要求等。
专家必须能够通过资格、工作经验、相关的专业知识证明其能力,但是他们并不需要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审核的经验或经过EOMS的培训。
4.6 认证决定能力
公司行使POV(否决权)的职能是进行认证申请评审和做出认证决定。POV应是具有能力的教育组织管理审核员,具有质量、环境、或能源管理体系的技术审查和评审的经历和能力。POV由当地的技术经理进行资格批准。
5申请和合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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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认证申请和申请评审流程
客户BV 认证客户填写申请表获得客户的信息以准备方案申请评审、准备建议书和方案Yes更改建议书和方案客户接冾方案NoNoYesNo已签方案的评审和批准关闭客户需求信息,记录客户不签合同的理由Yes安排现场审核
5.2 认证申请
收到潜在客户的要求,当地的销售人员会向组织发送《ISO 21001认证申请表》 ,便于组织了解认证所需的客户信息。除了组织的一般信息外,申请教育组织管理体系认证的客户还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1)提出申请认证的范围(包括现场、多现场、总部)和地址
2)审核类型 (初审、再认证、转证审核)
3) 认证认可
4) 审核语言
5)组织的主要活动、产品和服务
6)负责教育组织管理的组织代表
7)教育组织管理有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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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育组织管理体系与哪些体系整合
9)与教育组织管理相关的法规要求
10)教育组织的类型、特点,如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学龄前教育,成人的继续教育,是否包括远程的教育,残疾人教育机构
11)其他,如盲人学校,手语教学的学校等。
5.3审核人天的确定
5.3.1 初审人天确定标准
基于教育组织管理体系有效人数,计算审核需要的人日数表(以下简称附表1)。审核人天包括现场审核人天和非现场时间,非现场包括审核策划,文件评审和编写审核报告的时间。一阶段审核建议在现场进行, 一阶段审核人日数通常为全部审核人日数的20%-25%。二阶段审核应在现场进行,以评估客户是否符合ISO21001标准的所有要求。如果进行预审核,也不允许减少二阶段的审核时间。一、二阶段审核之间的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即二阶段的第一天审核不应该在一阶段审核结束180天之后进行。
5.3.2 审核人日计算的调整因素
审核人日数的增加或减少需要考虑客户特定的复杂程度(体系、过程、产品和服务)。复杂性来自于所承担的业务相关风险的数量和类型。风险作为教育组织管理目标的不确定性影响,应来自风险影响准则的量化评估,如:财务,健康和安全,维护,环境,并适用于不同层次(战略,组织范围,项目,教育过程);地理位置;当地文化;历史和事件趋势等。具体人日数减少和增加的因素见必维BMS系统的具体规定。
5.3.3 监督审核人日数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监督审核,以评估认证客户的教育组织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满足ISO 21001标准的具体要求,但不一定包括组织的所有部门,需要包括ISO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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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所有要素,一些要素并不需要一定要在主责部门审核。在最初的认证周期中,每年监督审核人日数为初审的1 /3。最少的监督审核时间为1天。如果每六个月进行一次监督审核,年度监督审核的人日数除以2,小数点后位升到整数位。
每一次制定监督审核计划时,需要提供更新的客户组织信息。
5.3.4 再认证审核人日数
再认证审核计划应当在第三年进行,保证客户认证的连续性。再认证审核/策划应当从二阶段审核的最后一日算起。再认证审核的合同评审应考虑到组织的最新信息,考虑到以往认证周期中发生的所有变化。审核人日数的计算与初次审核相似。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再认证审核的人日数通常为初次认证的2/ 3,通常再认证审核不需要进行一阶段审核,但要包括体系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和所有要素。如果上一周期有显著的不符合提出(严重不符合或突出的不符合项),认证人日数可以增加。
5.3.5 转换证书的审核人日数
转换证书审核的目的是评价一个客户是否持续符合ISO 21001的所有要求,为客户提供另一个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一旦确定教育组织管理的有效人数和组织教育管理的复杂程度,转换证书审核人日数的计算采用附表1中初次审核的认证人日数表进行计算,采用再认证审核的人日数,通常转换证书审核只采用一个阶段的审核。
5.4 建议书和合同
5.4.1准备商务建议书:根据确定的审核人日数,销售团队为申请认证的组织提供报价。在制定报价时,应考虑附加费用(旅行费用,行政费用)。定价应根据全球和当地的管理要求与报价指南来确定。
5.4.2 商务建议书批准:根据必维认证的授权矩阵,授权人批准和签署的认证项目的商务建议书。签署建议书的人员应接受BMS要求培训,并向相关的技术经理证明他们对建议书审批过程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技术经理需要抽样评审建议书(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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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确保该过程依据必维的认证规定进行,不要求技术经理对所有建议书进行100%次审查。
5.4.3 客户的决定:如果由客户代表批准和签署,建议书则成为合同。本合同需由当地商务人员记录在CRM系统中。如果组织需要调整报价,新的报价在发出前需要进行确认和批准。
6 审核准备
6.1 该流程适用于各种管理体系审核的准备过程,以及教育组织管理认证过程的一阶段、二阶段、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
6.2 团队分配: 审核组应具备必要的能力以覆盖教育组织管理审核的范围,必要时,应包括合格专家的技术支持。当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审核与另外标准进行整合审核时,审核组在涵盖的标准认证范围内均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6.3 审核计划:审核计划应明确认证范围内的所有过程。审核计划应采用必维审核计划的文件模板,并在审核前发送给审核组成员和客户。
6.4. 监督审核计划:监督审核计划应与客户沟通商定后完成,需考虑以下内容:
•范围的变化
•认证范围内组织人数的增加或减少
•与合规性相关的议题
•以往的整改措施
当在一个审核现场存在监管合规问题,审核组长应该分配适当的时间,审查客户的纠正/纠正措施相关的问题。监督审核至少每年一次, 第一次监督审核的时间距离初次二阶段审核的最后一天不能超过12个月。
7 认证审核
7.1. 现场和非现场审核
7.1.1 审核时间包括现场审核时间和审核员所花费的策划、编写审核报告的非现场时间。现场所用的时间不少于总人天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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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当需要额外时间进行策划和编制报告时,应考虑增加策划和编制报告的时间,但不能由此减少现场审核时间。
7.2. 一阶段审核
7.2.1 一阶段审核的目的和重点如下:
1)审核组织的EOMS文件;
2) 评估客户的场所和地点的具体情况,并与客户人员进行讨论,以确定二阶段审核的准备情况;
3) 评审客户的状态以及对标准要求的理解,特别是对关键绩效、关键的教育设备设施、关键过程、目标和管理体系的运行方面;策划二阶段审核的重点。
4) 收集必要的信息资料,包括管理系统的范围和边界,过程,场所,设备设施以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符合性;
5) 评审二阶段审核的资源分配,与客户针对二阶段审核的具体安排达成共识;
6) 确认审核时间,策划时考虑场所的复杂程度(校区、教学的设备设施、多个建筑,远程教学、实验室、实习场所)和过程。
7) 评价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策划和实施情况,评价管理体系的运行水平,验证客户已经为二阶段审核做好了准备;
8) 一旦该组织在一阶段后宣布“准备就绪”,就可以进行二阶段审核,评估客户是否满足ISO 21001国际标准的所有要求。
7.2.2 一阶段审核的输出包括:
• 审核报告以及二阶段的建议
• 二阶段的审核计划
• 文件评审发现的问题
• 一阶段现场的问题点或不符合项。
• 二阶段的审核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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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一阶段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应在90天内关闭或在二阶段审核前关闭。在审核组组长推荐的情况下,可以进入二阶段审核。
7.3 二阶段审核
7.3.1. 二阶段审核是完整条款、完整体系的审核。审核组长必须确保标准所有条款要求在审核过程中被验证。
7.3.2. 二阶段审核的目的是评价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实施的有效性,二阶段审核是现场审核。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 关于符合适用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的信息和证据;
• 绩效监控、测量、报告和对关键绩效目标指标的评审(符合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期望)
• 客户管理体系与法律的合规性
• 客户与EOMS相关过程的运行控制
•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有效性
• EOMS方针和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 规范性要求与公司方针、绩效目标和指标之间的联系,任何适用的法律要求,职责,人员的能力,操作,程序,绩效数据和内部审核结果和结论。
7.3.3. 二阶段审核完成后应编制审核报告,包括一阶段和二阶段的审核发现。二阶段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在二阶段审核最后一天的90天内进行整改关闭。如果不符合(一阶段、二阶段、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在审核结束后的90天内没有关闭,应在90天期限结束后,最多15天内进行现场后续访问。
7.3.4 如果跟踪访问和不合格关闭未在上述期限内结束,审核被认为是无效的。
不符合关闭后,最终审核报告应递交给客户。由具有能力的POV做出认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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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不合规议题
如果审核员发现或怀疑被审核的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可能存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这个信息应该清楚地传达给客户以及必维的管理层,由管理层决定是否需要终止审核,并在审核报告详细描述。审核员应确保任何适用的外部报告的要求。
8 审核实现
8.1 首次会议
应与客户的管理层举行一次正式的首次会议,如有必要应包括负责拟审核部门或过
程的人员,并应记录与会人员。首次会议应由审核小组组长主持,其目的是简单说明审核活动将如何开展,并应包括下列信息。说明的详细的程度视客户熟知的审核过程的程度而定。
a) 介绍参与人员,包括简介其角色;
b) 确认认证的范围、边界;
c) 与客户确认审核计划(包括审核的类型和范围、目标和依据)、任何变化以及其他相关安排,如末次会议的日期和时间、审核小组和客户管理层之间的临时会议;
d) 确认审核小组和客户之间的正式沟通渠道;
e) 确认具备审核小组所需的资源和设施;
f) 确认保密相关问题;
g) 确认审核小组的相关工作安全、紧急及安全事项;
h) 确认陪同人员和观察员,其角色和职责;
i) 报告方式,包括对审核发现的分级;
j) 审核可能提前终止的情况;
k) 审核组长及审核小组对审核负责,且应控制审核计划的执行,包括审核活动和审核线索;
l) 如适用,确认前次审查或审核发现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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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根据抽样进行审查所需使用的方法和过程;
n) 确认审核中使用的语言;
o) 确认在审核中,将会向客户及时通报审核进度及任何关注的问题;
p) 客户提问的机会。
参加首次会议的关键人员有:最高管理者或委托人、受审核部门(审核相关)的负责人、管理层代表、EOMS的推进部门人员。
8.2 观察员及陪同人员
8.2.1 观察员
安排观察员出席现场审核及其理由应在实施审核前得到BVC和客户的认可和同意。
审核小组应确保观察员不会影响或介入审核过程或审核结果。观察员可以是客户组织成员、顾问、认证机构的见证人员、监管人员或其他合理的人员。
8.2.2 陪同人员:
每位审核员均应由一名陪同人员陪伴,审核组长与客户另行同意的情况除外。陪同人员分配给审核小组协助审核。审核小组应确保陪同人员不会影响或介入审核过程或审核结果。陪同人员的职责包括:
a) 及时联系和安排访谈;
b) 协调、安排访问场所或组织的具体部分;
c) 确保审核小组成员了解并遵守有关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d) 代表客户见证审核;
e) 根据审核员的要求提供澄清或信息。
8.3 不符合项和审核发现
8.3.1 审核员应在审核报告中提出并记录不符合项出现的领域。客户将调查其根源,并向必维提出纠正措施建议。报告还应包含合理的教育组织管理体系的改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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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组长应与客户商定如何处理并关闭不符合项。
8.3.2 次要不符合项;可采用小组组长批准的纠正措施计划,将在下一次审核时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8.3.3 主要不符合项;纠正和纠正措施应在90天内关闭,通过文件审查验证,或如合适且经客户同意,通过在额外的跟踪访问进行验证。
对于需要换发新证书的情况,应限制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时间,以便在证书过期前实施措施。
8.3.4 提出改进机会时,小组组长应确保这些确实是改进机会而非下述定义中的不符合项:
1) 主要不符合项
客户体系中没有提及解决标准的某一要求;
频繁的或无故不遵循公司体系中的具体书面要求;
未能达到系统要求的基本目的;
客户管理体系未能达到法律或法规的要求*;
标准或公司体系的同一要求出现多个次要不符合项;
公司无故不纠正不符合项。
*如客户已通过其内部审核及纠正措施过程识别出了该问题,且具有纠正措施计划,并正在实施中,则BVC审核员无需提出不符合项。
2) 次要不符合项 : 所审核的体系未能满足书面要求,但不属于主要不符合项。
3) 改进机会: 当前符合过程/活动/文件,但可以通过改进为客户带来利益。
4) 观察项: 需要关注的方面,过程、文件或活动目前符合要求,但如果不改进的话可能造成体系、产品或服务要求的不符合。
8.4 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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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应与客户的管理层举行一次正式的末次会议,如有必要应包括被审核部门或过程的负责人员,并应记录与会人员。末次会议应由审核组长主持,其目的是陈述审核结论,包括发证相关建议。任何不符合项应以客户可以理解的方式进行陈述,并应就相应的回应时间安排达成一致。
注意:“理解”并不一定意味着客户接受了不符合项。
8.4.2 末次会议还应包括下列信息。具体详细程度应与客户熟知的审核过程一致:a) 告知客户,审核证据的收集是采用抽样方法,因此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b) 报告的方法和时间安排,包括对审核发现的分级;
c) 认证机构处理不符合项的过程,包括任何与客户证书相关的结果;
d) 客户对审核中识别的任何不符合项提出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时间安排;
e) 认证机构审核后的活动;
f) 投诉处理和上诉过程信息。
8.4.3 应给客户提问和澄清的机会。任何审核小组和客户对于审核发现或结论的不同意见均应得到讨论,并尽可能解决。无法解决的意见分歧应予记录,并尽快报告当地技术经理。末次会议的与会者一般应为首次会议的与会者。
8.5 审核报告
8.5.1 每次审核(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监督审核、跟踪审核及再认证),审核小组将撰写审核报告。
8.5.2 一般的做法是在现场完成报告,并在末次会议上向客户陈述。如果需要额外工作,可在非现场完成审核报告,并在审核后7天内提交客户,同时将提交给必维办公室。
如果本地做法要求审核报告仅在不符合项关闭后提交,则最终报告应在不符合项关闭后7天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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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最终报告应由审核小组组长整合并总结。在初次审核中,第二阶段审核报告的总结部分应包括并总结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发现。
8.5.4审核员的记录是审核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得到保留,可以是审核员最初的手写稿,也可以转换成电子最终报告。
8.5.5 所有审核报告中均应包含或参考下列信息:
1) 审核细节;
2) 客户管理体系手册的修改状态;
3)审核客户的确认;
4)确定审核小组组长和成员;
5)现场审核活动开展的日期和地点;
6)受审核方的代表名单;
7)审核报告发放;
8)审核的目标和范围,确定接受审核的组织和部门或过程以及时间;
9)审核发现及改进建议,如在审核目的中有涉及;
10)审核结论;
11)管理体系在达成其方针和目标,以及体系持续改进方面的有效性;
12)对客户的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认证要求进行评价,清楚说明不符合项,适用时,包括任何与客户以前审核结果的比较;
13)对组织的内部审核过程及管理评审过程(见下述注解)信赖程度的陈述。
注:关于内部审核过程及管理评审过程:标准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因此每年至少需要进行一次内部审核,之后必须进行一次管理评审。若组织将进入认证过程,进行第一阶段审核前必须完成一次(最好两次)内部审核和一次管理评审。
8.6 发证和保持证书建议
8.6.1第二阶段审核报告应包含授予或不授予证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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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审核结论对上述内容的评价是否正面至关重要,如说明组织已有效的安排并实施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8.6.2监督审核报告应包括任何可能导致证书暂停或撤销的问题。此类情况下,认证档案将提交技术经理进行审查或决定。
8.6.3 再认证审核报告应包括换发新证书的建议。
8.7 跟踪审核
8.7.1 在认证周期的任何阶段(第二阶段、监督和再认证),如需要现场验证主要不符合项或多个次要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结果,审核组长应告知客户需进行额外的跟踪审核。
8.7.2如果投诉不能远程解决或投诉的重要程度要求在下一次计划审核前解决,也可安排临时通知访问。临时通知访问也可在客户证书暂停后进行。这些审核的过程与任何一般审核相同,其范围将针对投诉调查或决定是否可以撤销证书暂停。
8.7.3. 如果进行跟踪审核,必维办公室将与客户商定安排日期,同时与审核组长商定一位最适合进行现场跟踪审核的审核员进行跟踪审核。
8.8 不符合项的关闭
8.8.1主任审核员应审核客户对不符合项对应的三部分内容:纠正、根本原因分析及纠正措施。在审查这三部分时,审核员要关注纠正措施计划和计划得到实施的证据。
审核员应在末次会议上向客户简要陈述处理不符合项的时间安排,以及强制步骤。
8.8.2 可接受的实施证据包括:
a. 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纠正措施计划已经根据响应的描述(并根据时间安排)得到实施。
b. 关闭报告的不符合项不一定要全面证据;某些证据可能在未来审核中验证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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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时进行审查。
9 认证决定
必维认证技术中心应按规定的程序对所有的审核资料和评估报告进行评审、批准,做出认证决定,并及时向申请人送达认证决定和审核报告。
现场审核组成员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认证决定。
认证通过的,必维认证向申请人签发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
9.1 证书内容
所有证书都应使用必维的标准证书模版,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1) 被认证的管理体系客户的名称和地址,多现场的认证应明确总部和所有其它场所,每个现场可以在附件中列出,总部应列在证书的主页上;地址必须精确到可以区分其场所而不导致混淆;
2) 范围应指明提供的产品(包括服务),过程和教育类别,当不同的现场涉及不同的过程和类别时,应在证书上予以明确,每个场所范围的不同应在证书附件中体现;
3)管理体系标准或相关的管理体系规范文件及其版本或发布年度(如ISO21001:2018);
4)适当的产品、过程或服务;
5)日期:生效日期/批准日期- 对于初次认证为认证决定日期,对于重新认证如重新认证工作在原证书失效前3个月内完成,则从前原证书到期日算起。证书失效日期;证书有效期限。
6)办公室地址: 认证决定中心地址
7)签字(非强制);证书号;认证周期内更改证书的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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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证书有效性
9.2.1 认证周期 自认证决定之日起三年减一天。再认证的决定应该在三年周期内完成,应在现有证书的有效期之内做出。
9.2.2 如果再认证在原有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完成,则新的认证周期自原有证书失效日算起后延三年(原周期保持不变)。
9.2.3如果现有证书有效期短于三年,则不需要重发证书将有效期延长到三年。如果认证决定在现有的认证证书失效之后完成,则证书的连续性将被打破,新证书应自再认证的批准日期开始计算。
9.2.4 审核周期: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的时间安排应以第二阶段审核的最后一天为基准。
9.2.5延期: 证书期满后不允许延期。参见“审核准备”。
9.3 技术评审
9.3.1 认证决定由胜任该产品的技术经理完成,且不应是该认证项目的审核组成员。技术经理或其指定人员进行报告的技术评审,下列内容将被确认:
审核人日数应按照规则计算确定,任何人日数增加和减少都应清楚和书面说明理由,并经申请评审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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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了正确的产品代码;
审核员的资格已经在最新的Siebel系统中,审核组中要有主任审核员;
审核组没有利益冲突问题;
报告内容满足要求(初次认证审核分为2个阶段);
严重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已执行、已关闭,没有待执行的措施;
轻微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被审核组长接受;
实际发现的不符合不能以改进机会提出;
必要的跟踪审核已经完成,审核结论由有资格的审核员作出;
证书草案;
再认证时,评审了以往的审核结果和客户的投诉。
9.3.2 技术经理应保持评审过程的记录并包括接受认证的理由,将其记录应在证书申请表中。
9.4 认证决定中心审核
9.4.1 所有的技术评审的要求都满足后,下列文件应被提交到认证决定中心进行最终的认证决定审核:
证书申请表;
审核报告;
关闭妥当的不符合项报告;
再认证和转证审核中需要原有证书副本;
技术经理的评审记录。
9.4.2认证决定中心依照评审准则做出最终的认证决定。
9.5 证书的发放
证书只有在做出正面的认证决定后才能发放,证书可以以硬拷贝或者电子版进行发放。最终的证书副本应在认证决定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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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监督审核报告的技术评审
9.6.1 监督审核报告的评审作为审核员年度表现评估的一部分。如果审核员提出可能导致证书暂停或撤销的问题时,监督审报告由技术经理进行评审。
9.6.2 在再认证时,作为周期内管理体系的表现评审的一部分,应评审监督审报告,必要时应对再认证计划进行调整。在申请签署的时候提交监督审核报告的评审结果。
9.7认证周期内的变更
在认证周期内发生了范围和场所的变化的时候,应得到认证决定中心的批准才能发放新的证书。
10 证书的暂停、撤销、取消
暂停: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客户使用必维的管理体系证书进行广告和推广。
撤销:是指必维撤销客户的认证并要求客户返还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撤销通常是暂停之后客户不能提供有效的纠正措施,必维采取的处理方法。
取消:是撤销客户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终止与客户的认证合同。取消应在合同中达成一致。
10.1 证书的暂停
10.1.1 证书的暂停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在暂停期间客户不能使用认证证书进行广告和宣传活动。客户针对必维在开具的书面不符合项不能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时,必维必须对证书进行暂停处理。
10.1.2下面是暂停的一些情况举例:
1) 在特别监督审核中开具了严重不符合项,该不符合项显示客户没有能针对以往的不符合项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2) 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监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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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或被发现认证标志使用不当,且在被指出后没有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4)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如媒体)了解受审核教育机构有故意违反法规的情况经指出而又不进行整改。
10.1.3 在暂停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如果客户由于管理体系变更或恶化而担心下次例行的监督审核将出现严重不符合项而申请暂停,必维应要求客户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并继续实施计划的监督审核,以记录其实际情况。在拜访客户后,由最长90天的期限以纠正书面不符合项,并安排特殊监督。
2)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客户没有能解决不符合项的问题,则必维办公室应由技术经理通知客户的高层领导,其证书必须被暂停,此流程的书面通知应被发送到客户处,并保留递送的证据。
3)暂停期限不能超过三个月,此后应安排特殊监督拜访以安排情况的评估。
4)如果在后续的特殊监督中客户的管理体系能被证明符合要求,则审核组长应做出继续注册的推荐意见,技术经理将批准客户证书的有效性的恢复,并按照正常时间安排监督审核。
5)如果审核员发现客户采取了纠正措施以解决不符合项的问题,但是还有部分措施没有得到实施,则审核组长可以推荐将暂停期延长三个月。
6)如果在特殊监督审核中审核组长认为客户不愿或不能关闭不符合项,则应向技术经理推荐撤销证书。这一特殊监督的决定应由技术经理(或其指定的人员)验证。
10.2证书的撤销
10.2.1证书的撤销是非常严肃的举措,只有当正常的纠正措施流程,包括暂停,都无法成功地证明其满足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时,才能撤销证书。当技术经理收到撤销证书的推荐意见时,应遵守下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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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必维办公室的技术经理应评审认证周期内全部的审核报告,并决定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允许最长延长暂停期三个月,并在到期后安排另一次特殊监督审核。
注:同一客户在一个三年周期内只能延长一次暂停。
2)或经认证经理批准撤销证书。
10.2.3 如果决定撤销证书,则需要完成下列步骤:
1)技术经理应在下次认证委员会会议上报告此决定,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
2)技术经理应通过书面的方式通知客户的最高管理者。应要求客户返还所有的与认证相关的证书和认证标记志。
3)技术经理应书面通知相关的监管机构。
4) 应通知客户所有申诉,投诉和辩论流程,并通知客户如果申诉应在通知发出后四周内提出。此活动的记录应保持。
5) 技术经理应通报给持有该客户证书认可资格的必维相关分支机构,该证书已被撤销。
6) 如果客户持有多体系证书,则应由必维办公室决定是否由于某一证书的撤销导致需要更新证书。
10.3 合同的取消
10.3.1 合同的取消可以由客户自行提出,也可以由必维撤销证书导致。
10.3.2所有情况下,必维应采取所有合理的努力,以保持虽然客户有抱怨或没有满足客户要求但必维愿意采取纠正措施的客户的合同;
10.3.3 如果客户要求取消合同,相关的技术经理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客户返还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10.3.4如果合同的取消是由于上述结果导致,应在通知客户撤销证书的同时通知客户的高层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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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在上述任何情况,客户都应被要求返还认证证书和标志。必维总部和相关的认证决定中心应得到通知,以更新其信息。
10.3.6针对暂停和撤销认证的申诉: 如果申诉成功,并且证书被恢复,则其原有的认证周期和有效期保持不变。
11 受理申诉和投诉
11.1 申诉是指对必维作出的决定或对必维作出的投诉有效性决定的申诉。投诉是指对必维提出的书面投诉。
11.2 所有申诉和投诉应当由必维的技术经理记录在案,技术经理应当联络相关部门,解决申诉或投诉问题。申诉或投诉由必维记录于CERIS中。申诉和投诉流程和时间限制应当告知申诉人和投诉人。
11.3 申诉流程
接到申诉后,技术经理应当确定他/她自己是否与事件有关。如果是,指定一位合适合格且内部立场独立的人。如果不是,他/她可以进行调查。后续步骤包括:
1) 答复申诉人申诉已收到并将处理;
2) 通过审查申诉和关联文件(合同评审、核查报告、认证决定细节),调查申诉理由;
3)编写一份报告,并将报告同其他文件一起提交给认证委员会或ICC认证委员会。
4)认证委员会审查案件,并根据技术经理提交的申诉和报告作出决定。
5)认证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申诉人。认证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是权威性的、不可改变的。
11.4 投诉流程
11.4.1 接到投诉后,技术经理应当确定他/她自己是否与事件有关。如果是,指定内部一位合适合格且立场独立的人。如果不是,他/她可以进行调查。在某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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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可以启动一次审核来进行调查,但必须告知客户相关理由。接下来的步骤是按照必维集团门户网站主页上的参考文件进行。 确认回执应当发送给投诉人,而且调查结果应当在适当的时候传达给投诉人。
11.4.2 为了管理每年的投诉,可以使用投诉记录系统CERIS.
12 记录管理
12.1 目的和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所有证明符合必维认证部程序的记录。规定了记录的标识,收集,索引,查询,存档,储存,维护和处置的方法,以确保它们可随时查阅和防止损坏和丢失。
12.2 责任
所有这些保管和维护上述规定的记录职责见BMS组织架构概述。
12.3 记录
记录可以硬拷贝或电子存档。
12.4 标识,收集和索引
12.4.1 表2规定了用来证明与必维认证部程序一致性的最低要求。 并非所有的记录都被保存在必维认证部每一个办公室;但是,如果一个记录的复印件需要从另外一个办公室获得,那么一个复印件可以通过邮局,传真或电子邮件来获得。
12.4.2应制定记录和保存期限表。应建立本地控制来确定资料的位置或者一个人/一个部门负责记录的收集和维护。本地控制同时还描述如何索引记录和描述在什么阶段存档和最后被处置。
12.5查询
记录的查询仅限于已经签署了保密协议和无利益冲突的人员;无论这些人是否被必维认证部所雇用,例如,来自认可机构的工作人员。应用电脑查询时,仅限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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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单选项里面的“只读”选项来查询记录。
12.6 存档和储存
记录以保护它们不被破坏和变质的方式存档。在每一个规定的保留期限内,在存档或处置之前,当前的工作文件应当以可以随时供检索和使用的方式储存。
12.7维护和处置
记录应当由合适的负责人来维护,就像在个人工作描述中的那样。
记录应当如下表所述,在保留期限满后存档和最终处置也要确保处理的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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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
专有技术许可协议
管理评审
审核(核查) 计划时间表
内审(总部)
内审(生产与认证中心)
外审
管理体系程序
作废的程序和说明
标准和法规
人事记录
投诉(内部)
投诉(外部)
SF26
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
申诉
吊扣和取消证书
电脑系统
客户(数据库)
公正委员会
认证委员会
客户认证资料
最少保留期限
保持目前有些版本
3年
3年
3年
3年
3年
保持目前有些版本
3年
保持目前有些版本
直到离职,审核员,生产和销售加一个认证周期;讲师加一年
人事主任加一年
3年
6年
3年
3年
6年
3年
保持目前有些版本
保持目前有些版本
6年
6年
一个认证周期加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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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表1 教育组织管理体系人日数计算表 (基于QMS认证实施规则)
审核时间
有效人数
1-5
6-10
11-15
16-25
26-45
46-65
66-85
86-125
126-175
176-275
276-425
426-625
注:
1.有效人数包括认证范围内涉及的所有人员。覆盖于认证范围内的非固定人员(如:承包商人员)和兼职人员也应包括在有效人数内。
2.对非固定人员(包括季节性人员、临时人员和分包商人员)和兼职人员的有效人数核定,可根据其实际工作小时数予以适当减少或换算成等效的全职人员数。
3.组织正常工作期间(如轮班制组织)安排的审核时间可以计入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但往返多审核场所之间所花费的时间不计入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
4:教育组织管理体系的人天涉及多现场时,在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时,多现场的抽样方法与人天计算方法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同。
审核时间
有效人数
626-875
876-1175
1176-1550
1551-2025
2026-2675
2676-3450
3451-4350
4351-5450
5451-6800
6801-8500
8501-10700
>10700
第1阶段+第2阶段
(人天)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遵循上述递进规律
第1阶段+第2阶段
(人天)
1.5
2
2.5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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