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精编版_

更新时间:2024-03-06 19:42:49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6日发(作者:理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精编版_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三农资讯网 添加时间:2008-8-6

(1991年1月8日自治区建设厅、计委、建设银行发布施行新建办字[1991]1号)

为了做好自治区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工作,进一步推动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平等竞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1989]132号《关于自治区建筑企业实行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问题的批复》和自治区建设厅、计委、建设银行[1989]新城劳字22号《关于自治区建筑企业实行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的报告》结合自治区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行业统筹管理的范围

(一)登记注册的自治区城乡建设系统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包括自治区各地州市和县(市)所属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和市政工程企业;

(二)登记注册的各级集体所有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包括外省进疆的集体建安企业);

(三)自治区预算内国营专业施工企业(企业名单附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系统的建筑安装企业和自治区预算外国营专业施工企业,以及与建安无关的工业企业暂不列入行业统筹范围。

二、行业统筹项目

(一)劳保费用支出,按国家现行规定,包括如下项目:

1、离休干部的工资和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及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发的生活补贴;

2、退休职工的退休费和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贴和副食品价格补贴;

3、退职职工的退职生活费;

4、1962年精减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上述1-4项费用,按实际支出由行业统筹管理机构支付。

(二)以下项目费用,根据劳保费用收支情况,由统筹管理总站统一核定一定的比例,年末拨付企业包干使用。节余或超支均列入企业营业外费用中核算(如统筹项目扩大,相应再变动包干比例)。

1、离、退休职工的冬季取暖补贴;

2、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费;

3、《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死亡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因公残废人员退休后的护理费和死亡后供养亲属的抚恤费;

4、规定在劳保基金列支的其他项目。

(三)城镇集体企业行业统筹后,可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养老试行办法》建立劳保制度。在未建立劳保制度前,行业统筹管理机构按各个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收取劳保费用后,在扣除1%管理费以后,视不同情况在20%以内拨付企业,作为企业劳保基金,包干使用。城镇集体企业劳保制度建立后,再由行业统筹机构按规定办法支付劳保费用。

三、劳保费用的缴纳

(一)缴纳标准:

1、统筹范围内的建安企业,凡承担自治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维修以及市政建设等工程项目,不分隶属关系和资金来源,均应按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89]132号文批复第二条规定的取费标准缴纳劳保统筹费用。缴纳标准为建安工程总造价的3.36%(无施工图预算或投资包干的);有施工图预算的按直接费4.2%;包工不包料的按工程人工费的23%;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39.2%;

大型土石方工程按人工费的23%缴纳。各建设单位按年度基建计划投资统一预交劳保统筹费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上述标准列入工程结算,多退少补。以各种包干形式和投资报价的工程亦应在包干造价和报价中单独计列。

2、不属统筹范围的国营建安企业,其劳保取费率,仍按自治区计委、计建标字[1988]29号文的规定,即:一二级企业为直接费的4.2%,三四级企业为直接费的2.8%,非等级企业为直接费1.5%的标准执行。

3、承担专业工程(非建安工程)者,其劳保取费率标准仍按专业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缴纳办法:

1、各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按规定的费率缴纳劳保费用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不缴纳此项费用,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银行不予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不予开工。

2、劳保费用由各地州市行业统筹管理站收取,在建设银行开立专门帐户,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存入银行的利息一并计入劳保费用统筹基金。

3、劳保统筹费用必须按规定缴纳,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

4、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主动缴纳劳保费用。对少数漏交劳保费用而开工的工程项目,以及扩大项目投资而未按规定补交劳保费用的建设单位,一经查实,除按实补交外,对实补部分处以20%的罚款。

5、建设单位不得将预交的劳保统筹费用抵扣工程款和备料款,以兔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6、统筹范围内的国营专业施工企业承担专业工程(非建安工程)时,其劳保费用由主管厅局从建设项目投资中、切块缴纳或由企业代收交统筹机构。

四、劳保统筹费用的收支和管理

(一)行业统筹管理的具体要求:

1、劳保费用的收支,由企业所在地的统筹管理站进行管理。

2、凡属劳保费用行业统筹范围内的建安施工企业,必须到企业所在地统筹管理站进行登记,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办理行业统筹手续;凡不符合离、退休条件的职工不得列入统筹范围,由企业自行支付劳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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