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发(作者:赢在行动)
商榷《公输》中几个字的读音和解释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九年级下册第17课《公输》第7自然段中有这样一段话:“知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教材对“知而不争”的注释为:知道这(道理)而不(向楚王)据理力争,意思是不劝阻楚王。《教师教学用书》对该段话的翻译为:“懂得这个道理,却不据理力争,不能说是忠诚。争论而达不到目的,不能说是坚强。”读完这个译句,我一直不明白“争论而达不到目的”跟“坚强”有什么关系?学生对此句的意思也迷惑不解,课下与同组教师研究也是一头雾水。为此,在查阅古汉语词典和借鉴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我觉得教材编写者对句中“争”、“忠”、“强” 分别解释为“据理力争”、“忠诚”、“坚强”的定论值得商榷,而且对“争”、“强”的读音也有待考证,如此解释,只能给广大语文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带来疑惑和困难。
1.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131页把“争”解释为:(一)跟别人抢着要同一个东西。《左传·隐公十一年》:“公孙阏与颍考叔争车。”引申为竞争。„„又引申为为了真理而与人辩论。《战国策·赵策三》:“鄂侯争之急。”现代成语有“据理力争”的意思。(二)(zhèng)去声,谏,规劝。“争臣”、“争友”、“争子”,都见于《孝经》,后来写作“诤”。
楚王与公输是君臣关系,“据理力争”含有“坚决,不退让”的情感态度,显然公输对楚王采取“据理力争”是不符合君臣礼仪的。这样看来,“诤”字应纠正为zhèng,解释为“规劝”“劝谏”更准确。
2.王力《古代汉语》233页把“忠”解释为:尽力做好分内的事,尽力做好别人托付的事,对别人负责。《左传·庄公十年》:“忠之属也。”又《宣公二年》:“贼民之主,不忠。”《论语·学而》:“为人谋而不忠乎?”。注意:上古“忠”字意义很广,不限于忠君,这是阶
级社会产生的一种伦理观念,后来被统治阶级利用来专指忠君。本文中,墨子认为楚攻宋为不义战争,作为臣下的公输为楚造云梯助战是助纣为虐,谏阻楚王攻宋才是本分。因此,公输不谏阻楚王攻宋在墨子心里不能说是对人(楚王)不忠,而应理解为“对事不忠”,即没有“尽力做好分内的事”,即“尽职”之义。
3.《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强”的解释有多个义项,其中的义项④是:④强(qiǎng),竭力,尽力。《战国策·赵策四》:“太后不肯,大臣强谏。”在文中,将“强”解作“竭力”、“尽力”才是合理的;读音应纠正为qiǎng更为合适。
由此,教材应该给出如下注释:①争(zhèng),同“诤”:规劝,谏;②忠:尽力做好分内的事;③强(qiǎng):竭力、尽力。《教师教学用书》的翻译也应调整为:“懂得这个道理,却不劝谏,不能说是尽职。劝谏却没有达到目的,不能说是竭尽全力。”
事实上,以这样的解释走进课堂,学生对文章的理解也更明白;而另一平行班级则按照《教师教学用书》对该段话的翻译,学生一头雾水,课上就有学生提出质疑,于是再改之,学生欣然接受。实践表明,教材的注释也应该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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