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4日发(作者:也母)
鲁迅《风筝》原文及赏析
原文:
风筝
作者:鲁迅
北京的冬季,地上还有积雪,灰黑色的秃树枝丫叉于晴朗的天空中,而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 故乡的风筝时节,是春二月,倘听到沙沙的风轮声,仰头便能看见一个淡墨色的蟹风筝或嫩蓝色的蜈蚣风筝。还有寂寞的瓦片风筝,没有风轮,又放得很低,伶仃地显出憔悴可怜模样。但此时地上的杨柳已经发芽,早的山桃也多吐蕾,和孩子们的天上的点缀照应,打成一片春日的温和。我现在在那里呢?四面都还是严冬的肃杀,而久经诀别的故乡的久经逝去的春天,却就在这天空中荡漾了。
但我是向来不爱放风筝的,不但不爱,并且嫌恶他,因为我以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和我相反的是我的小兄弟,他那时大概十岁内外罢,多病,瘦得不堪,然而最喜欢风筝,自己买不起,我又不许放,他只得张着小嘴,呆看着空中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高兴得跳跃。他的这些,在我看来都是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我忽然想起,似乎多旧不很看见他了,但记得曾见他在后园拾枯竹。
我恍然大悟似的,便跑向少有人去的一间堆积杂物的小屋去,推开门,果然就在尘封的什物堆中发见了他。他向着大方凳,坐在小凳上;便很惊惶地站了起来,失了色瑟缩着。大方凳旁靠着一个蝴蝶风筝的竹骨,还没有糊上纸,凳上是一对做眼睛用的小风轮,正用红纸条装饰着,将要完工了。我在破获秘密的满足中,又很愤怒他的瞒了我的眼睛,这样苦心孤诣地来偷做没出息孩子的玩艺。我即刻伸手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论长幼,论力气,他是都敌不过我的,我当然得到完全的胜利,于是傲然走出,留他绝望地站在小屋里。后来他怎样,我不知道,也没有留心。
然而我的惩罚终于轮到了,在我们离别得很久之后,我已经是中年。我不幸偶而看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于是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幼小时候对于精神的虐杀的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开,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
但心又不竟堕下去而至于断绝,他只是很重很重地堕着,堕着。
我也知道补过的方法的:送他风筝,赞成他放,劝他放,我和他一同放。我们嚷着,跑着,笑着。——然而他其时已经和我一样,早已有了胡子了。
我也知道还有一个补过的方法的:去讨他的宽恕,等他说,“我可是毫不怪你呵。”那么,我的心一定就轻松了,这确是一个可行的方法。有一回,我们会面的时候,是脸上都已添刻了许多“生”的辛苦的条纹,而我的心很沉重。我们渐渐谈起几时的旧事来,我便叙述到这一节,自说少年时代的胡涂。“我可是毫不怪你呵。”
我想,他要说了,我即刻便受了宽恕,我的心从此也宽松了罢。
“有过这样的事么?”他惊异地笑着说,就像旁听着别人的故事一样。他什么也不记得了。
全然忘却,毫无怨恨,又有什么宽恕之可言呢?无怨的恕,说谎罢了。
我还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只得沉重着。
现在,故乡的春天又在这异地的空中了,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我倒不如躲到肃杀的严冬中去罢,——但是,四面又明明是严冬,正给我非常的寒威和冷气。
【赏析一】
这是一篇回忆性的散文。文章以风筝为引线,对“我”粗暴对待小弟的言行,作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小弟这样的人的不觉悟表示出深深的悲哀。这无疑是对封建宗族制度摧残儿童的罪恶进行控诉。
叙述往事与抒情紧密结合是文章的突出特点。全文虽以叙事为主,但深深地融汇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在关键的地方,则又通过凝炼的语言,作了画龙点晴的点染,使文章感情的表达更加明朗。例如,文章开头“我”从北京冬季的天空中,看见一二风筝浮动着,引起了一种惊异和悲哀。为什么呢?下面作者就插入一段对故乡风筝时节的回忆。这段文字不仅叙述了故乡早春的景象,而且在这一景一物的描写中,都凝聚“我”对故乡的赞美之情。在此基础上,作者进一步直接抒发了这种感情:“我现在在那里呢?四面都还是严冬的肃杀,而久经廖别的故必的久经逝去的春天,却就在这天空中荡漾了。”这就将“我”对故乡的深切怀念更充分地表达出来。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还不单纯是为了抒发“我”对故乡的深情,如联系全文来看,回忆故乡,目的或落脚点是使“我
想起幼时欺凌小兄弟之事。”我“在这里进行了反思。透过这个小”我“,看到旧的伦理道德统治下的整个社会面貌——大“我”——家长式的管理、长幼尊卑的秩序是何等的神圣,何等的残酷,何等的愚味无知,它扼杀了儿童的天性,当作者挖掘的酿成悲剧的社会原因。“我”的回忆是对封建宗族制度的摧残儿童的控诉,——具有深刻的思想性。“我”经过深刻反省认识到这一地可挽回的过错过后,心情无比沉重。这种忏悔意识,否定了旧“我”,催生了新“我”,“我”的
思想演进轨迹明晰了,“我”的复杂心理状态显示了,正是这些原因,所以当“我”,看到北京天空中的风筝,而感到“惊异与悲哀”。
另一个特点,是作者采用白描的手法,几笔就把人物形象、性格特点,传神地勾画出来。例如描写“十岁内外”,“多病,瘦得不堪”的小兄弟,“张着、嘴,呆看着空中出神”,为别人放的风筝“惊呼”,“跳跃”,这就把小兄弟善良、活泼可爱、喜欢游戏的性格表现了出来。当他私自做风筝的秘密被发现后,作者描绘了他窘迫不堪的神情时这样写道:‘他向着大方登,从大小登;便很惊惶地站了起来,失了色瑟缩着。”作者在这里写出了小兄弟的精神状态,是被封建礼教所麻木的自然流露,这不单纯是胆小的缘故,其深层原因更是造成此种现象的依据。当“我”彻底毁坏了他既将完工的风筝,傲然走出时,他“绝望地站在小屋里”。这里作者对其它并未着力渲染,只是抓住小兄弟的表情神态,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另外,文章的。心理描写也很出色。如作者在写“我”时,主要抓住人物我心理描写,着重写了“我”的沉重的。心情、谋求补过的方法,以及补过不成后感受。这些心理活动,充分表达了“我”的悔恨与悲哀,尤其是当“我”向小兄弟提起儿是的这桩旧事时,弟弟却惊异地问:“有过这样的事么?”显然,他已经“全然忘却。”这一笔的含义的深刻的,它意味着直到作者写不文时有的人对封建思想的奴役还不觉醒。这使作者深感沉重和悲哀!
【赏析二】
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初读后,可以感知鲁迅先生不是天生的智者,他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有落后的一面。但是鲁迅先生可贵的是,一旦接受科学思想,是知错必改的,鲁迅先生充满自省精神。鲁迅又感叹被虐杀者的健忘和毫不抗争,在他看来,这正是虐杀者之所以能够肆意虐杀的原因。
“精神虐杀的这一幕”说明什么呢?
“我”过去认为,放风筝“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作为兄长,严格管束弟弟,原是为弟弟有出息,现在反思起来,当年为落后观念所支配,自己的行径实在是“精神虐杀”的行为。从这一幕里,我们可以看出鲁迅童年时代长幼之间很不平等的封建秩序。“论长幼,论力气,他是敌不过我的”,可见作为兄长的粗暴行径是以暴力为基础的。鲁迅把自己写得很粗暴,字里行间深含自我谴责的意味。做弟弟的呢,兄长不许放就不敢放,只得偷偷做风筝,被兄长发现,惊惶失措,快要完工的风筝被兄长践踏,也毫无抗争的意思,除了绝望,没有一句抗辩的话。
鲁迅一旦接触科学思想,就认识错误,设法补过,并不因为自己当初的动机是好的就原谅自己,也不因为当初的想法是受了传统的影响而宽恕自己,也不因为时间相隔久远就不了了之,他的心情是那么沉重,可见他是多么严厉的解剖自己,他的为人是多么严肃认真。
“我”讨弟弟的宽恕,弟弟却全然忘却,毫无怨恨,“我”的心因而不得轻松,只得沉重着,这又翻出一层意思。被虐杀者并不认为被虐杀,把兄长的行径视为合情合理,做风筝要偷着做,正说明自己也不认为游戏是“正当”的,一旦被兄长发现,自认该罚。被虐杀者的麻木使虐杀者可以恣意妄为,这是尤其令人悲哀的。所以鲁迅只觉得这世界一片肃杀和寒威。
探究这篇散文,可以悟到这样一层道理,中国人的思想行为需要用科学思想来指导,惟有这样,才不至于干出逆情背理、愚昧落后的行为,而正当的行为也应该捍卫自己正当的权利。只有科学思想,才能照亮中国人的思想行为。
《风筝》发表以后,它的抨击传统的封建的儿童教育思想锋芒灼然毕露,受到读者尤其是青少年读者的欢迎和喜爱。当时有的文学青年说:“我所喜欢的是《野草》的《语丝》,是同传统思想,同黑暗势力,同虚伪绅士奋斗的《语丝》。”据方志敏的爱人缪敏说,方志敏青年时代热爱文学,对鲁迅的《呐喊》《彷徨》《野草》是“非常喜欢的”。由于包括《风筝》在内的鲁迅的散文诗杂文、随笔,思想新进,技巧高超,获得了广大的读者群,于是“《语丝》的销路,一期比一期好起
来,由一千五百份,而二千份,而三千份,再后是五千八千,她的影响是很大的。”这话是不错的,30年代前期我国城乡不少中学校使用过赵景琛编的一套《初级中学混合国语教科书》,其第一册就选了这篇《风筝》,作为中学生学习写作白话文的楷范
还要介绍的是,《风筝》也曾作为鲁迅的代表作品推荐给世界的读者。1936年9月,亦即鲁迅逝世前的一个月,纽约出版的《亚洲》杂志(英文版)刊出了美国进步记者斯诺与中国作家姚莘农翻译的《风筝》,正巧赶上鲁迅生前看到了,而1936年10月斯诺编译的一本《活的中国——现代中国短篇小说选》在伦敦乔治·哈拉普书局出版,里面收有鲁迅的《药》《一件小事》《孔乙己》《祝福》《风筝》《离婚》,作者生前未及亲睹,则成为永远的遗憾了。
1950年莫斯科真理报出版社出了一本鲁迅的《短篇小说集》(俄文),都是选自《呐喊》《彷徨》,不知怎么一来把《风筝》也收进去了。1955年莫斯科儿童出版社出了一套中学生读物丛书,其中有一部鲁迅的《短篇小说集》,《风筝》也选在里面。看得出,这里把《风筝》跟鲁迅其他小说放在一起,是沿袭了斯诺的做法;这样分类是否正确,姑且勿论,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由此可以想见,《风筝》作为鲁迅的一篇杰作,受到中国读者、尤其是其他肤色的少年儿童的欢迎,是我们感到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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