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日发(作者:百忧集行)
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
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明确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
包”等行为。
通知说,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
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
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
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
的,由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
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不准”具体内容: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本文发布于:2024-03-03 15:11: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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