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4日发(作者:无功功率单位)
典型发言材料汇编
典型发言材料汇编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2018年10月
目录
1.山东省典型发言材料 1
2.云南省典型发言材料 8
3.湖南省长沙县典型发言材料 16
4.浙江省德清县典型发言材料 21
5.安徽省定远县典型发言材料 28
6.福建省泰宁县典型发言材料 35
7.湖北省仙桃市典型发言材料 41
8.四川省广汉市典型发言材料 49
9.陕西省三原县典型发言材料 56
10.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典型发言材料 61
山东省典型发言材料
山东省水利厅
(2018年10月31日)
一、水利
山东是农业大省、粮食主产省,也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省份,近年来,在水利部大力支持帮助下,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以兴利除害为中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灌排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兴建了一大批农村水利工程,基本起的供水、、节水
三大工程体系。
全省已建成各类水库6424座,塘坝5.15万处,水闸1756座,机电井111万眼,各类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达到280亿立方米。先后建成各类灌区14.8万处,其中大型灌区53处、中型灌区444处、小型灌区14.77万处,总灌溉面积859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740万亩。各类节水灌溉面积达5600余万亩,其中工程节水灌溉面积4378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74。的概括是:
二、水利改革的思路框架
我省按照国家推进试点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从解决多头投入、多部门建设、、建管用脱节等突出问题入手,积极谋划适合我省实际的改革思路框架。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细化试点任务,提出改革目标,明确试点工作方法步骤,落实责任分工,选择武城县等6个县(市、区)作为国家级试点县,章丘区等24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试点县。在试点内容选取上,将开展乡镇水利服务能力建设作为第14项改革内容统筹推进。各试点县紧紧围绕“农田水利设施怎么建、工程建好谁来管、管护经费如何筹、政府作用怎样发挥”等内容,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初步构建起与农村改革发展、政府职能改革相适应的建管模式。
、改革的探索实践
(一)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潜能为突破点,深化项目实施方式改革。农田水利骨干工程以政府投入为主,田间工程通过政府补助、社会资本、受益群众负担等方式投入。鼓励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项目法人”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省财政建后田间工程使用权交给受益主体,由其负责运行管理
和维修养护。建管一体化模式,近两年吸引社会资金投入8亿元。级部门“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建后移交在工程规划始终充分尊重百姓的意见,实施过程及时公示项目招标、施工进度、经费支出、监督电话等情况,接受项目区群众监督。
在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将水利设施产权直接确权给农户、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社,让产权人像爱护“自家责任田”一样爱护水利设施。各部门建设的工程由县政府统一组织验收,并完成造册登记,健全工程档案,为后续管理提供支撑,很多县将产权明晰、管护责任明确作为财政维修养护资金补助的前置条件。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核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证书》,县水利局或乡镇政府组织颁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证书》,工程产权所有者与使用者签署《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协议书》,30个试点县共发放产权证6856份,使用权证7806份。落实主体后,通过、拍卖、租赁等方式,权,
(三)以构建基层水利管理协调服务组织、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为着力点,深化基层水利服务效能提升。2012年以来,全省155个县恢复建立起“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机构设立、人员配备、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制度建设、运行保障“六到位”“三位一体”体系为基础,新的管护机制。将职能下延至基层,实现直接管理,武城县实行全域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管理,菏泽市定陶区对区域较大
(四)以推动农田水利实现自我良性发展为目标,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建立改革台账,细化年度任务计划,突出工程管护主体,把改革任务细化到以用水组织或管护主体管辖范围,落实到具体地块和灌溉单元,明晰各地块单元的供水成本、运行维护成本、奖补方式程序及资金来源。抓好初始水权分配,将农业用水总量分配至各市和改革县,用水指标进一步分解至用水户,有的直接发证到户,有
的发证到村、分配到户,禹城市以土地确权颁证为契机,将全市总水权858万方按用水计量单元分配至地块,每亩水权240立方米,计量设施安装至斗口,实现逐户颁证、精准计量,定额内结余水量可流转,实现精细管理。
四、深化的体会
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规划、标准、程序不一致,如何把这些分散的项目集中起来统一规划,形成“1+1大于2”的效果,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我省按照“三化、六统一”的农田水利建设模式,以县为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做到一县一张图,对不同类型灌区的灌溉条件和作物采取不同的节水技术模式,配套制订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程。项目安排时,坚持以统一的规划为指导,集中实施、规模推进,治一片成一片,形成规模效益。
(三)深化农田水利改革要与其他改革耦合,联动推进。要充分发挥水利产权制度改革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土地流转、新型经营主体、水权水市场等改革间的联动作用以及水利协会、合作社等非政府组织在耦合机制中的润滑剂作用,持续深化农田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深化改革创新意识,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增强改革合力,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潜能。
2014年以来,水利部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在云南选取了5个县(市)开展改革试点。在改
革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云南省积极将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进一步推广,在创新农田水利多元化投资机制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改革实效。2015年至2018年间,全省实施790个农田水利改革项目,共吸引社会资本投资48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3%。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制度保障,完善优惠和扶持政策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的创新,为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在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云南省政府及时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98号)、《关于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70号),提出了全面放开农田水利建设管理领域,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并明确规定了社会资本参与方式、程序和责任,明确了社会资本收益保障,政府资金扶持,水权、产权和收益保障,合理的农业用水价格定价、金融支撑、用地等优惠扶持政策,从制度层面保障了社会资本愿意进、进得来、留得住。
(二)积极鼓励和引导,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引入社会资本参与
2016年,云南省紧紧抓住国家加快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的机遇,把高效节水灌溉作为促进全省农业转型升级、带动群众增收脱贫、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的任务来抓,确保实现制度设计与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紧密结合,达到调结构、兴产业、惠民生的最终目的。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走出去,做好项目推介。省
级主管部门带领有关州(市)、县(市、区)到云南省水投公司、新疆天业、大禹节水集团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并做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推介。二是请进来,做好服务。在方案设计初期,即邀请有意向的社会投资主体参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方案和机制方案的设计,并参与PPP项目的方案论证。同时,邀请国内如大禹节水集团、新疆天业、北京京蓝科技等省外企业,省内如省水投公司、省建投集团等企业到项目县调研洽谈,促进PPP项目的落地实施。三是重点扶持、示范带动。全省在玉溪澄江,楚雄元谋,大理宾川,红河弥勒、建水等地选择29个项目作为省级示范项目,大力引入社会资本集中连片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通过资金的优先扶持、适时的督促指导,政策的跟踪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在全省起到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抓住政府主导这一关键,切实增加财政资金投入
一是积极争取财政投入,2015年至2017年已争取到农田水利中央资金59.98亿元,省级财政资金11.346亿元。二是积极申报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和财政的PPP项目支持,2016年,昆明柴石滩水库大型灌区、元谋11.4万亩等6个高效节水项目争取到第三批中央专项建设基金6.3亿元。楚雄州元谋县、姚安县,文山州丘北县、普洱市景东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经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并按照PPP模式开展项目建设。三是各州(市)县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全力增加农田水利投入。大理州政府、保山市政府与省建投集团合作成立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积极扩大和增加农田水利资金投入。文山州成立浦发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全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共争取基金达1.75亿元。
(四)省财政和社会资本合作,首创农田水利投资基金
取得的成效
(一)解决了农田水利投入不足的问题,加快了补齐农田水利设施短板的进程。2015年以来,全省实施的790个改革项目总投资112亿元,目前,已引入社会资本48亿元参与改革项目的实施,占总投资的43%。如按照以往政府大包大揽的农田水利建设模式,总投资112亿元的790个项目至少需要5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面实施。社会资本的大力参与,有效弥补了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大大加快了补齐农田水利设施短板的步伐。
(二)实现了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运营和管理,把企业高效的管理理念引入到农田水利建设管理领域中来,既解决了管理主体缺位的问题,又实现工程的高效运营和效益发挥最大化。同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所有改革项目全面落实了工程管护机制,保障工程正常的运行维护,实现了工程“有人建、有人管、有人用、有人修”的良性运行局面。社会资本参与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分别明晰骨干国有工程、田间工程管护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把骨干国有工程也交由投资企业进行运营管护。山区实施的“五小水利”工程,以乡(镇)为单元,把项目区的小型水源、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堤防等工程通过改革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社统一运营管护,确保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持续运行,改革机制持续生效。
(三)助推了云南绿色食品牌的发展。通过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运营和管理,倒逼了农村土地加速流转,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推了云南绿色食品牌的进一步发展。全省农田水利改革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由过去试点的1万亩扩展到240万亩,农业复种指数平均由原来的150%提高到现在的300%,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达15.8亿元,农民人均年收入增加1060元。同时,配套完善的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有效提高了农业供水保障层次和水平,为生产出
更多优质高效绿色农业品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培训班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改革,为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实现小康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长沙县自古为三湘首善之区,县域面积1756平方公里,总人口90万,辖18个镇(街)。全县上型水库145座,山塘4.6万口,灌区渠道总长1.7万公里,小型河道0.2万公里,小型泵站总装机5.2万千瓦,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2万亩;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126家,其中2家成功创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
在水利部、湖南省水利厅的关心和支持下,长沙县2013年以来先后被确立为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全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及全省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投入维护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特别是在农田水利建管一体化及确权颁证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
为顺利推进改革,我县出台了财政性投资水务工程遴选办法、“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村级遴选指导意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公示管理办法及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制定了标准图集、补助标准、管护细则及奖惩措施等操作性规定,建立了“政府引导、部门指导、镇街组织、受益主体实施、群众监督、三级验收、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模式和“管理主体明确、管护标准具体、考核奖惩到位、工程效益长久”的运行管护体系。
实施主体下移。我县明确受益主体承担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项目由受益主体自选自建自管自用。
2011~2017年,我县共投入小农水建设资金7亿元,每年由县水务局根据镇(街)耕地面积、水源条件、上年度小农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综合确定各镇(街)年度指标,将项目确定权、资金分配权、监督管理权全部下放到镇(街)。通过受益主体自主申报、村级遴选立项等程序综合确定项目,并结合实施效果不断优化民办公助模式,分类制定工程运行管理标准,确保水利工程管理每个阶段都有具体任务,每项任务都有具体目标和验收标准,实现工程管理的经常化、标准化。
强化项目监管。一是实行公开公示,农田水利项目实行三层级、三阶段公示,全县项目实施计划在《星沙时报》、县阳光三农网、县水务局网站公示;镇街项目在镇级阳光三农网公示;村级项目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同时通过阳光三农网村级网站、微信平台、广播通知等多种形式公开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并建立村级公示档案。项目现场设立公示牌,重点公示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补助资金、群众筹资筹劳方案、实施主体责任、建设工期及质量要求、监督责任人及电话等内容。二是加强群众监督,实施过程中,村组、协会按照一定比例和条件推荐村民质量监督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效益。三是强化部门责任,项目建成后,先由县水务、财政、监察等部门联合验收,再由县政府组织水务、发改、财政、国土、农办、农开办等部门进行项目审核,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工程量在标准内补助。实现了“一个政策定资金、一本图集管标准、三张照片看过程、联合验收保效果”。
2014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布后,我县抓住机遇,积极探索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在没有先例借鉴的前提下,经
过2年探索,成功颁发第一本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权证书。该模式首次以物权法形式保护了设施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今后农田水利设施随土地流转取得收益、开展抵押借贷扫清了障碍,对保障农民集体财产性权利、扩大村组集体资产有重大意义。
2017年我县在高桥镇开展小型水利设施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并于6月30日在维汉村率先颁发了全省第一本《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权证》。具体做法是:一是找准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体水利设施属于可登记范畴。二是开展权籍调查,由县水务局牵头,联合镇水管站、村民委员会对设施所有权进行调查,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根据“谁投资、谁所有”原则判定权利人。三是划定红线,权利人认定后,由具备专业测绘资质的单位对设施进行测量,标注界址点、地理坐标形成工程红线范围。四是完善调查表,根据采集的测量数据由权利人填写不动产申请表和权籍调查表并签字盖章。五是形成宗地图,在比对国土部门“二调”数据库,确定设施土地性质符合登记要求的基础上,形成宗地图并获取宗地代码,形成最终成果表。六是数据落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逐一核定成果表的设施坐标、权利人与土地性质,审核无误后办理落宗和数据补录工作。七是开展公示,经县国土部门现场复核后,将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在相关地点公示15个工作日。八是核定登簿,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审查权利状况、自然状况和限制性提示状况后,核发不动产证书。
稳步推开。在试点成功后我县及时总结经验,编制出《长沙县小型水利设施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试行)》,水务、国土部门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及时解决登记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稳步推进水利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在试点镇高桥镇成功完成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200本。今年,我县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金井镇、路口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确权颁证工作,预计到2020年我县可全面完成水利设施确权登记。去年11月,省水利厅、
省国土厅还将我县模式写入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在全省推行。
长沙县农田水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依然存在提升空间。下步,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按照水利部的安排部署,认真借鉴先进经验,努力推动全县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安徽省定远县典型发言材料
——创新建管机制,改革兴水惠民
安徽省定远县水务局
(2018年10月31日)
一、基本概况
定远县位于安徽省东部,地处江淮分水岭丘陵地区,属典型缺水易旱地区,多年平均降雨量约940毫米,多年平均地表径流6.7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700立方米。降雨时空不均,造成水资源贫乏且分布不均,工程性缺水严重,缺水易旱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牢牢抓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改革的机遇,紧紧围绕“把水留住、把水连通、把水用活、把水管好”的治水思路,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目标,大胆探索实践,不断总结出了一系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机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有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11月,定远县被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13部委批准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县,承担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机制试验任务(全国仅定远县、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三家),2017年又被列为全省农田水利综合改革2个试点县之一。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金一费”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
我县在农田水利设施投资上坚持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提供水利支撑,创新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上实行“一金一费”。“一金”,即水利建设奖补资金,按照“先干后补、多干多补、考核奖补”原则,对社会投资建设的泵站、塘坝、河沟等工程,按照政府审计决算资金的2/3予以补助。对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采取招投标方式或由社会投资主体实施自主建设,实行项目勘测设计、技术审查、监理和政府审计制度。对投资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采取招投标方式竞争性选择项目投资主体和施工单位,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程序建设和
管理,投资10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社会投资主体实行自主建设,先建后补,监理单位全县统一实行招投标,并严格按照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操作流程进行专项奖补资金拔付。
“一费”,即工程管护补助经费,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纯公益性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养护的政府购买服务和直补社会投资自主建设农田水利工程。财政资金的引领,广泛吸引和调动各种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热情,通过政府、市场联手发力,解决财政投入水利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力撬动了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
“两权”抵押贷款,助推农田水利建设快速发展
“两证”的发放不能仅局限于法律认可作用,更重要的是要放大“两证”的效益。2015年初,县水务局深入到农业合作社、用水协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投资主体进行大量实地调研和走访,先后多次和县农行、县民丰村镇银行磋商小型水利工程“两证”抵押贷款相关事宜,大胆尝试,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政府给予支持肯定、业务部门积极探索、金融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接地气的抵押贷款办法。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协议或合同范围内从事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生产经营或管护的融资。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使用权抵押实行登记制度,登记部门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出具他项权利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银行部门按照使用权收益评估价值的40%至70%+所有权抵押物价值不超过20%,确定贷款额度,总额度控制在5-80万元之间,贷款年利率6.525%,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我县在全国率先推广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使用权的“两权抵押”贷款融资模式,截至目前,金融部门共向116个投资主体发放农田水利工程“两权”抵押贷款3125万元,一是缓解水利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二是有力地推进了水利建设和改革进程,三是促进了投资主体继续扩大再生产,四是金融部门得到一定收益。通过农田水利设施“两权”抵押贷款融资,实现了金融部门、政府、社会投资者和群众四方利益共享。
创新管护模式,提升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水平
定远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众多,点多面广,为确保长期发挥工程效益,县政府出台《定远县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实施办法》、《定远县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考核奖补办法(试行)》等政策,自2014年起积极探索创新管护模式,一是对小水库、河沟、中小型灌区等公益性农田水利设施采取管护打捆政府向社会招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化公司负责管护,有利于提高管护质量和水平,年底经过考核验收,对符合标准的工程支付管护经费。签订养护项目施工合同,明确管理养护项目作业内容、工期、管护职责、管护标准要求、考核验收等内容。二是对非公益性自主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由投资主体自主管护,实行精准补贴,重点塘坝每座每年补助1000元、小型泵站除每座每年按3000元的标准补助管护费外,还按实际抽水电费0.2元/度的标准通过考核直接补助给投资管护主体。县财政局、水务局组织督查组对管护情况进行每年不低于二次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查出问题限期整改,年终考核根据打分情况扣除管护经费。几年来,通过创新农田水利工程管养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管护服务,从而保障了小型水利工程长效运行。
“三员四级”,夯实农村基层水利便民服务体系
我县按照“健全职能、完善机制、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思路,重新优化整合,着力构建以“中心站水利员、村级水管员、用水协会会员”的“三员”为主体,以“县水利部门指导、乡镇水利中心站负责、村级水管员配合、农民用水者协会参与”的“四级”基层水利便
民服务体系,成立6大水利水产技术服务中心站,并统一配备了办公设施、专业仪器设备等。通过对技术人员集中配置,改变了以前一个乡镇一名水利技术员单打独斗的局面,实现了水利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零距离”便民服务。水利中心站是县财政全额供给的事业机构,属县水务局派出机构,人员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人财物和工作经费由县水务局统一管理。在深入推进水利改革过程中,我县充分发挥水利中心站“基层服务,把好关口”的作用,一是维稳把关,与当地乡镇政府配合,调处群众之间,群众与社会投资者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改革各方的合法权益。二是流程把关,严格工程申报建设程序,加强承包、管护合同和工程设计审查。三是质量把关,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管把关。四是资金把关,参与工程验收、审计,协助投资主体申请财政奖补资金。
三、改革初步成效
2013年以来,全县累计完成塘坝扩挖8548口,更新改造小型泵站246座,清淤整治农村沟河263条,新增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46.3万亩,有效灌溉率由原来的61.4%提升到80.6%,累计完成投资6.97亿元,吸引社会资金2.45亿元,共有1700多个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投资主体投资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通过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机制改革,使得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农业灌溉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农田水利建设和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几年来,定远县通过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县逐步建立了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自主筹资、政府奖补、自主建设、自主经营管理的农田水利建管机制,得到国家水利部和省、市的充分肯定。2011年至2014年期间,时任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曾三次来定远调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改革情况,水利部和省领导多次到定远调研;2013年11月,全省农田水利建设现场会在定远召开;2014年8月,全国农村水利工作会议在安徽省召开,定远县作为现场观摩县之
一;全国多个省市来定远调研考察提出许多宝贵意见,自2011年连续夺得七届省“江淮杯”金奖或银奖。在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改革中,群众通过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获取农业灌溉保障,粮食增产增收;社会投资者通过农业综合经营开发获得了投资回报;财政投入资金提高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标准,保障了粮食安全,实现了群众、社会投资者和政府互利共赢的目标,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我县正在借乘被列为全省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县之机,积极探索实践农田水利投入、产权、建设、管护、水价、节水等六项机制,进一步深化农田水利改革,创新建管思路,努力打造农田水利综合改革的“升级版”,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和管理经验模式,下一步将在流转交易、水价核算、国有资产增值、水利占地、投资模式、招投标、灌区改革、养护资金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方面进一步改进、探索和提高,努力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做的更好、走的更远、推的更广。
福建省泰宁县典型发言材料
——试行“六个一”模式,创新试点显成效
福建省泰宁县水利局
(2018年10月31日)
泰宁县位于福建省西北部,是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地质公园、
国家5A级旅游景区,也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近年来,随着农田水利设施项目的大投入,县内水利设施得以明显改善,但由于受到极端天气的影响,每年汛期期间,如年“5.8”、“6.17”两次特大洪灾,都使得为数不少的水利设施遭遇了自然灾害的严重损毁,致使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水利设施无法正常发挥作用。为切实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的抗风险能力,有效解决灾后修复资金缺口问题,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在自然灾害损毁后能尽快修复,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稳健运行,我县紧紧抓住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这一契机,激活思路、创新机制、试点先行,探索建立起“商业保险救大灾、管护基金抢小灾、双管齐下共化灾”的农田水利设施“双保险”管护机制,该机制的具体运行模式为“个一”:
一是一个系统管家底。以“精准定位、精确把握”为目标,我县投资127万元委托专业测绘公司对全县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灌溉20亩以上的水利设施进行精准测量,并委托专业软件公司,建立水利设施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和水利设施信息库,将全县灌溉面积20亩以上的水利设施全部标注在电子地图上,各设施的经纬度、相关参数、图片备注在旁,对全县水利设施管护情况进行常态化、动态化管理该信息资料图文并茂,并由专人负责定期维护更新。现已全面完成全县灌溉面积20亩以上的水利设施测量测绘和入库登记工作,登记入库的水利工程数量如下:输水渠道1475.3千米(已建1009.1千米,拟建466.2千米)、渠系建筑物4966处、引水堰615座、山塘45座、饮水工程380处、小(2)型水库23座、护岸139.73千米、山地水利蓄水池38座。
我县建立泰宁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主要实现了乡(镇)水利工作站接到村级管护员、用水户协会、群众反映的维修信息后,将在第一时间派员进行现场测量、拍照核实、录入平台。对5千元以下的维修工程,乡镇水利工作站可直接通知乡(镇)专业维修队维修,并报备县水利局;超过5千元以上的维修工程,报县水
利工作站核实后再委托乡镇处置或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简易程序处理。是评价数字化。依照村级管护员管理考核有关规定,在其管护职责范围内的农田水利设施显要位置公开公示管护员基本信息,使其接受群众监督。乡(镇)水利工作站利用管理平台,并根据投诉情况、维修质量优劣,对管护员、专业维修队每季度考评打分,年终根据得分情况,按照优秀、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给予奖罚,兑现管护工资。根据年底考核结果进行补助,优秀按核定费用100%补助、良好按90%补助、合格按80%补助、基本合格按70%补助。是一份保险救大灾。年7月,为有效解决灾后修复资金缺口问题,我县以登记入库的1009.1公里水渠和615座水坝为投保对象,局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公司签订了《泰宁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财产保险协议》。按照不同类型、不同规格的水利设施测算投保单价,依此计算出保险总金额为2.94亿元,经协商保险费率按3‰核算,共计保险费88.3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一签,同时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单次事故绝对免陪金额、年度累计赔偿限额、理赔程序及办法等其他事项。出险后,保险人必须在接报案后48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10日内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并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全额支付理赔款,确保受损水利设施能够得到及时修复,免除投保人“缺资少粮”的困扰。2017年6月,洪水造成泰宁县部分水利设施损毁,灾后泰宁县水利局及时与保险公司赔保人员对等6个乡水利工程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最终确定赔偿金额34万元。2017年局与该保险公司续签定两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保协议,保险费率按2.6‰核算,投入保险费172.7万元,对全县1141.6千米渠道、672座拦水坝进行投保,总保险金额3.32亿元。是一笔基金抢小灾。我县出台了《泰宁县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规定》,在全省率先设立水利设施管护基金,从全县烟叶返税中提取2%、水资源使用费中提取30%的资金,并统筹中央、省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管护资金共同设立泰宁县水利设施管护基金。由县财政局对水利设施管护基金进行专项管理,该基金主要用于商业保险绝对免赔限额以下的灾后修复和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奖励给运作规范、设施管护较好的用水户协会为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提供了一份可靠的
“补充保险”。
是一支队伍。为打造专业化管护队伍,确保管护专业化,我县组建了3个层次的专业化管护队伍。一是选聘村级管护员。根据年龄、身体状况、工作责任心、管护知识等选聘条件,在全县范围内选聘了167名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知识及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水利设施管护员,管护员与用水户协会签订协议,明确管护员管护范围、职责、工资及其考评办法。管护员的日常职责就是对各自负责范围的全部水利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和简易修复,同时将灾后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损毁情况及时报告乡镇水利工作站或直报县水利局,县水利局接到报告后将在会同保险公司、损毁项目所在乡(镇)和村委会相关人员、水利管护员,第一时间到达灾毁现场核实受灾情况,并启动理赔程序和确定修复方案。对于维修工作量不大、技术含量不高的水利设施修复,由当地乡(镇)委托境内专业维修队进行维修养护,维修养护验收后移交给所在村农民用水户协会管护。对于地形复杂、专业技术较强的水利设施修复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专业服务公司,并与县内具有三级及以上水利施工资质的公司签订管护协议,购买其专业化服务。
是一套制度抓推进。为深入推进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调集各方力量和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泰宁水利设施管护试点工作抓出成效、抓成长效。我县先后出台了《泰宁县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规定》《泰宁县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考核办法》《泰宁县农业基础设施管护人员考核细则》《用水户协会奖惩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为管护措施落实到人、到点提供了严格的制度保障。这一系列制度对水利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考核办法、奖惩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县水利局对各乡镇水利工程管护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及考核,对管护到位的村用水户协会按核定费用补助,管护不到位的村用水户协会核减管护费用,并在全县通报及解聘不称职的水利管护员,同时核减该乡镇的管护费用,核减费用作为落实较好的乡镇、村奖励。同时将管护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工作的年度考评范围,
从而提高乡、村两级的高度重视。
目前,我县探索建立的农田水利设施双保险管护机制正处于试运行,定然经验不足,存在不尽完善之处,我县将在进一步的摸索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农业水权水价改革经验交流
一、基本情况
凉州区位于甘肃省中部,河西走廊东端,是中国旅游标志马踏飞燕的出土地。全区总面积508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6.6万亩,总人口101.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5.05万人。
凉州区地处三大内陆河流域之一的石羊河流域中上游,区内属冷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年均降水量171毫米,蒸发量1943毫米,多年平均年径流量8.98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是全国的2/5,亩均占全国的1/3,是典型的资源性、结构性缺水区域。
二、具体做法和经验
1.广泛宣传动员,形成了良好的节水文化氛围
水权制度改革以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新闻媒体上设立宣传专栏,在交通干道沿线、集镇和田间地头制作永久性标牌、刷写节水标语,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巡回演讲、发放宣传单等活动,对干部群众开展节水培训,每年印发各类宣传材料35万多份、开展节水培训8.5万多人次,增强了全民节约用水、依法治水意识,为水权水价改革政策的落实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2.推行“一证一卡一账一平台”的精细化水权管理模式,严格水权过程性管控
一是明晰水权到户。坚持“压减农业用水,节约生活用水,增加生态用水,保证工业用水”的总体思路,将全区总水权水量分配到各行业。按照宏观总量控制与微观定额管理两套指标,建立了区政府-灌区-乡镇-用水户协会-用水小组五级水权分配落实机制,连续11年制定年度水资源配置方案,将水权逐级明晰到17.48万用水户,落实到具体地块、机井、渠系,每年逐户核发实名制水权证,用水户按照“节约归已、超用不补、统筹使用、有偿转让”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
二是建立用水台账。按照先确权、再计划,先申请、再分配,先刷卡、再配水的程序,分轮次控制农业灌溉用水,建立轮次供水台账,详细记载作物轮次供水量和灌溉面积。在水权使用过程中,水管单位按水权证确定的水权水量编制供水计划,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按照种植作物情况编制用水计划,用水户协会提交轮次用水申请,水管站通过逐次审批、轮次控制、台账登记、刷卡取水,杜绝了乱用水权、超用水权现象发生。
三是培育水权交易市场。出台了水市场管理办法,建立了1个区级和7个灌区级水权交易中心,在镇设立水权交易分中心,在农民用
水户协会设立水权交易(站)点,搭建水权交易平台,创造条件鼓励用水户开展水权交易,实现了水资源的余缺调剂和二次优化配置。
四是实行水资源管理举报制度。全区水权推行网格化管理,公布监督单位、服务人员名单和电话号码,对管水人员服务不到位或违规供水的行为进行举报,督促一线工作人员及时服务、规范供水,创建了和谐平安的水事环境。
五是推行水权审计制度。乡镇在每轮次灌溉结束后对水协会水权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灌区水管单位每半年对基层水管站进行集中审计,水务局进行不定期抽点审计,通过水权年初预算、分阶段审计、年终决算的全过程审计制度,切实强化了水权使用的过程性控制。
3.创新管理机制,规范用水行为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相继编制出台了《凉州区初始水权确定及初始水量配置办法》、《凉州区用水总量控制办法》、《凉州区用水审计办法》等80多个规范性文件,使全社会用水行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乡镇部门联动机制。区政府将水资源管理指标纳入各乡镇、部门考核内容,各镇成立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对本镇水权进行监督管理;水管单位与用水户协会签订水权落实协议;公安、水务等部门联合打击违规取水行为,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水资源的管理局面。
三是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水利改革的主战场在农村,主力军是广大农民群众。全区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438个,有工作人员2289人,参与农户17.48万户。民政部门对协会全部进行了登记注册,水行政部门以灌水小组为单位向用水户颁发集体会员证,通过政府补贴和会
员交纳会费的方式解决协会运行费用。将协会分为一、二、三级分类管理,通过年度考评、达标晋级、互学互促,现已发展一类协会53个、二类协会126个、三类协会259个,形成了“农户+用水户协会+水管单位”的民主参与运行模式,使农民用水户协会既成了群众的“火车头”,也成了水管单位与群众联系的“纽带”。
4.实行自动控制、远程监管的智能化用水计量措施,关死无序用水的“阀门”
一是完善计量设施。对河水灌区干、支渠道量水堰进行全面更新改造,在斗、农渠道上配套量水堰和标准量水断面,实现了斗口准确计量。2007年对全区4887眼机电井全部安装了智能化计量设施,通过水表、智能控水控制器、IC卡缴费终端、中间管理机、配套软件,达到自动控制用水的目的。
二是严格用水计量管理。成立计量设施专门管理机构,建立维修服务站,保证设施故障2小时内处理,管理人员水量充值刷卡24小时在岗。推行刷卡水量、水表读数、台账数据“三对口”和水管单位、乡镇、水务局“三检查”等制度,做到了配水、计量、收费“三到户”。
三是研发应用水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在河水灌区渠首、干支渠上安装了流量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掌握供水信息。井水灌区,依托机电井智能化计量设施,安装远程传输设备,应用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将信息数据实时传送至控制中心,管理人员能够随时掌握机井运行情况,若出现水权超用等违规取水行为可远程关闭机井,有效实现对水资源的监管。
5.实行终端水价+分类水价+累进加价的多样化水价政策,激励节约用水
2006年以来,凉州区对农业水价进行了三次大的调整,地表水计量水价由2006年以前的每方0.08元调整到了目前的0.2元,地下水由每亩8元单一制水价调整为基本水费每亩2元+计量水价每方0.05元的两部制水价;2015年开始,试点推行末级渠系水价,每方0.0308元,农业供水实现了终端水价。
同时,对农业水价实行分类差别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设施农业、大田滴灌作物,地表水水费优惠25%,地下水优惠50%;采用传统方式种植的小麦等高耗水低效益作物,地表水上浮25%,地下水上浮50%。按照用水超定额“30%以下、31%至50%、50%以上”三级梯度,超额部分分别按标准水价的“150%、200%、300%”累进加价,形成了激励节约用水的水价倒逼机制,既有效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田间工程管护经费和协会运行费用,堵住了搭车收费的漏洞,又充分发挥了价格“杠杆”的撬动作用,引导群众发展高效节水产业。
三、取得的成效
1.用水结构不断优化
全区用水总量至2010年以来控制在了10.22亿立方米以内,农业、生态、工业、生活配水比例由2010年的82.1︰6︰6.9︰5调整为2017年的73.1︰6.6︰15.2︰5.1,万元GDP用水量由698m3/万元降低到356m3/万元,农业用水由8.57亿m3减少到7.47亿m3,减幅13%。
2.农业生产方式不断转变
通过严格控制经济社会用水,逐步形成了以水调结构、以水定产业、以水定规模的发展思路。全区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24.08:
41.35:34.57调整到了2017年的22.6:31.2:46.1,设施农牧业由36.83万亩增加到46.73万亩,特色林果业由17.9万亩增加到82.6万亩,粮经比由64:36调整到了55:45,夏秋种植比由40:60调整到了12:88。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591元增加到了13005元。
3.改善了生态环境
多年来凉州区向下游民勤年累计调水23.53亿m3,干涸了51年的青土湖形成了地下水埋深小于3米的旱区湿地约106平方公里,北部湖区出现湿地70平方公里。地下水开采量从4.58亿立方米控制到了3.53亿立方米,有效地遏制了地下水水位下降的趋势,区域内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和改善。
凉州区水权水价制度经过多的探索与实践,积累了一些做法和经验。实践证明,要维持流域上中下游持续发展、和谐用水,必须将水权逐级明晰到户,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群众参与的机制,以落实水权配置方案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关键,以提高用水效益为动力,以输、配、量水工程设施为基础,以广大用水户积极参与为保证,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用水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生态整体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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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2-24 06:20: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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