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发(作者:林清玄的作品)
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研招办 文章来源:研招办 点击数:42809 更新时间:201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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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师范大学,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的重要基地,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201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规模数为200人左右,其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45人。最终招生人数以2011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3、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国民教育序列)并获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并且在权威刊物发表论文一篇或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两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报名时须提供刊物和论文的原件,科研成果级别的认定按我校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办法确定。同时修读过相关硕士生六门以上主要课程的成绩证明(报名时须提供成绩单原件)。
5、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二、报名日期及地点
1、网报时间:2011年2月22日—26日,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3、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615室)
三、报名手续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先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网址:),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在研究生教育网上下载《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2、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在现场报名时间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外地考生可函报,其报考材料须用特快专递于3月5日前邮寄至我校研招办,逾期报名无效):
①《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
②《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③ 2份《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外地考生须在领取准考证前审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⑥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院(部、处)介绍信(本校应届硕士生除外);
⑦另附与报考登记表上所贴照片同一底版1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3、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300元),外地考生可通过汇款缴纳报名费。
收款人地址: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710062
收款人:程 蕾
汇款附言处请注明:“xxx博士报名费和报考专业名称”
4、准考证:请于3月21日—24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准考证。
5、请广大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四、初试及复试
1、初试时间:2011年3月26—27日
初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①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准予免考)
②外国语(不含听力)
③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④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2、复试时间:2011年3月28—30日(各招生学院自行安排)
体检时间:2011年3月29日在我校雁塔校区校医院进行
五、其他说明
1、我校从2008年起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2011年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除外)按《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培养。
2、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的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3、欢迎具有硕士学位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报考我校2011年博士研究生,但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近的专业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并达到较高学术水平;同时提供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六门以上主要课程的成绩单(未进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课程者,在复试时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4、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录取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及做论文时间不得少于4年。
5、“★”表示该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表示该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
“*”表示该导师仅限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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