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2日发(作者:王春莲)
最后的常春藤叶
(美)欧·亨利
欧·亨利(,1862年9月11日—1910年6月5日),又译奥·亨利,原名威廉·西德尼·波特(William
Sydney Porter),美国短篇小说家、美国现代短篇小说创始人,其主要作品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叶子》《二十年后》等。
1862年9月11日,欧·亨利生于美国北卡罗莱纳州格林斯伯勒,曾当过银行职员、药剂师等。1896年2月,欧·亨利因受到盗用公款的指控入狱,后逃亡洪都拉斯。1898年再次入狱,期间开始发表作品。1902年,欧·亨利移居纽约,成为职业作家。1910年6月5日,欧·亨利因肝硬化在美国纽约去世。欧·亨利与契诃夫和莫泊桑并列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的作品有“美国生活的百科全书”之誉。
在华盛顿广场西面的一个小区里,街道仿佛发了狂似地,分成了许多叫做“巷子”的小胡同。这些“巷子”形成许多奇特的角度和曲线。一条街本身往往交叉一两回。有一次,一个艺术家发现这条街有它可贵之处。如果一个商人去收颜料、纸张和画布的账款,在这条街上转弯抹角、大兜圈子的时候,突然碰上一文钱也没收到,空手而回的他自己,那才有意思呢!
因此,搞艺术的人不久都到这个古色天香的格林威治村来了。他们逛来逛去,寻找朝北的窗户,18世纪的三角墙,荷兰式的阁楼,以及低廉的房租。接着,他们又从六马路买来了一些锡蜡杯子和一两只烘锅,组成了一个“艺术区”。
苏艾和琼珊在一座矮墩墩的三层砖屋的顶楼设立了她们的画室。“琼珊”是琼娜的昵称。两人一个是从缅因州来的;另一个的家乡是加利福尼亚州。她们是在八马路上一家“德尔蒙尼戈饭馆”里吃客饭时碰到的,彼此一谈,发现她们对于艺术、饮食、衣着的口味十分相投,结果便联合租下那间画室。
那是五月间的事。到了十一月,一个冷酷无情,肉眼看不见,医生管他叫“肺炎”的不速之客,在艺术区里潜蹑着,用他的冰冷的手指这儿碰碰那儿摸摸。在广场的东面,这个坏家伙明目张胆地走动着,每闯一次祸,受害的人总有几十个。但是,在这错综复杂,狭窄而苔藓遍地的“巷子”里,他的脚步却放慢了。
“肺炎先生”并不是你们所谓的扶弱济困的老绅士。一个弱小的女人,已经被加利福尼亚的西风吹得没有什么血色了,当然经不起那个有着红拳头,气吁吁的老家伙的赏识。但他竟然打击了琼珊;她躺在那张漆过的铁床上,一动也不动,望着荷兰式小窗外对面砖屋的墙壁。
一天早晨,那位忙碌的医生扬扬他那蓬松的灰眉毛,招呼苏艾到过道上去。
“依我看,她的病只有一成希望。”他说,一面把体温表里的水银甩下去。“那一成希望在于她自己要不要活下去。人们不想活,情愿照顾殡仪馆的生意,这种精神状态使医药一筹莫展。你的这位小姐满肚子以为自己不会好了。她有什么心事吗?”
“她——她希望有一天能去画那不勒斯海湾。”苏艾说。
“画画?——别扯淡了!她心里有没有值得想两次的事情——比如说,男人?”
“男人?”苏艾像吹小口琴似地哼了一声说,“难道男人值得——别说啦,不,大夫;根本没有那种事。”
“那么,一定是身体虚弱的关系。”医生说,“我一定尽我所知,用科学所能达到的一切方法来治疗她。可是每逢我的病人开始盘算有多么辆马车送他出殡的时候,我就得把医药的治疗力量减去百分之五十。要是你能使她对冬季大衣的袖子式样发生兴趣,提出一个问题,我就可以保证,她恢复的机会准能从十分之一提高到五分之一。”
医生离去之后,苏艾到工作室里哭了一声,把一张日本纸餐巾擦得一团糟。然后,她拿起画板,吹着拉格泰姆音乐调子,昂首阔步地走进琼珊的房间。
琼珊躺在被窝里,脸朝着窗口,一点儿动静也没有。苏艾以为她睡着了,赶紧停止吹口哨。
她架起画板,开始替杂志画一幅短篇小说的钢笔画插图。青年画家不得不以杂志小说的插图来铺平通向艺术的道路,而这些小说则是青年作家为了铺平文学道路而创作的。
苏艾正为小说里的主角,一个爱达荷州的牧人,画上一条在马匹展览会里穿的漂亮的马裤和一片单眼镜,忽然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重复了几遍。她赶紧走到床边。
琼珊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她望着窗外,在计数——倒数上来。
“十二,”她说,过了一会儿,又说“十一”;接着是“十”、“九”;再接着是几乎连在一起的“八”和“七”。
苏艾关切地向窗外望去。有什么可数的呢?外面见到的只是一个空荡荡、阴沉沉的院子,和二十英尺外的一幛砖屋的墙壁。一株极老极老的常春藤,纠结的根已经枯萎,攀在半墙上。秋季的寒风把藤上的叶子差不多全吹落了,只剩下几根几乎是光秃秃的藤枝依附在那堵松动残缺的砖墙上。
“怎么回事,亲爱的?”苏艾问道。
“六。”琼珊说,声音低得像是耳语,“它们现在掉得快些了。三天前差不多有一百片。数得我头昏眼花。现在可容易了。喏,又掉了一片。只剩下五片了。”
“五片什么,亲爱的?告诉你的苏艾。”
“叶子,常春藤上的叶子。等最后一片掉落下来,我也得去了。三天前我就知道了。难道大夫没有告诉你吗?”
“哟,我从没听到这样荒唐的话。”苏艾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数落地说,“老藤叶同你的病有什么相干?你一向很喜欢那株常春藤,得啦,你这淘气的姑娘。别发傻啦。我倒忘了,大夫今天早晨告诉你,你很快康复的机会是——让我想想,他是怎么说的——他说你好的希望是十比一!哟,那几乎跟我们在纽约搭街车或者走过一幛新房子的工地一样,碰到意外的时候很少。现在喝一点儿汤吧。让苏艾继续画图,好卖给编辑先生,换了钱给她的病孩子买点儿红葡萄酒,也买些猪排填填她自己的馋嘴。”
“你不用再买什么酒啦。”琼珊说,仍然凝视着窗外,“又掉了一片。不,我不要喝汤。只剩四片了。我希望在天黑之前看到最后的藤叶飘下来。那时候我也该去了。”
“琼珊,亲爱的,”苏艾弯着身子对她说,“你能不能答应我,在我画完之前,别睁开眼睛,别瞧窗外?那些图画我明天得交。我需要光线,不然我早就把窗帘拉下来了。”
“你不能到另一间屋子里去画吗?”琼珊冷冷地问道。
“我要呆在这儿,跟你在一起。”苏艾说,“而且我不喜欢你老盯着那些莫名其妙的藤叶。”
“你一画完就告诉我。”琼珊闭上眼睛说,她脸色惨白,静静地躺着,活像一尊倒塌下来的塑像,“因为我要看那最后的藤叶掉下来。我等得不耐烦了。也想得不耐烦了。我想摆脱一切,像一片可怜的、厌倦的藤叶,悠悠地往下飘,往下飘。”
“你争取睡一会儿。”苏艾说,“我要去叫贝尔曼上来,替我做那个隐居的老矿工的模特儿。我去不了一分种。在我回来之前,千万别动。”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上的胡子,从萨蒂尔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是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他老是说就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了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之外,几年没有画过什么。他替“艺术区”里那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此外,他还是个暴躁的小老头儿,极端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保护楼上两个青年艺术家的看家恶狗。
苏艾在楼下那间灯光暗淡的小屋子里找到了酒气扑人的贝尔曼。角落里的画架上绷着一幅空白的画布,它在那儿静候杰作的落笔,已经有了二十五年。她把琼珊的想法告诉了他,又说她多么担心,惟恐那个虚弱得像枯叶一般的琼 珊抓不住她同世界的微弱联系,真会撒手而去。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连讽带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小琼珊小姐。”
“她病得很厉害,很虚弱,”苏艾说,“高烧烧得她疑神疑鬼,满脑袋都是稀奇古怪的念头。好吗,贝尔曼先生,既然你不愿意替我当模特儿,我也不勉强了。我认得你这个可恶的老——老贫嘴。”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替你效劳。天哪!像琼珊小姐那样好的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
他们上楼时,琼珊已经睡着了。苏艾把窗帘拉到窗槛上,做手势让贝尔曼到另一间屋子里去。他们在那儿担心地瞥着窗外的常春藤。接着,他们默默无言地对瞅了一会儿。寒雨夹着雪花下个不停。贝尔曼穿着一件蓝色的旧衬衫,坐在一翻转过身的权充岩石的铁锅上,扮作隐居的矿工。
第二天早晨,苏艾睡了一个小时醒来的时候,看到琼珊睁着无神的眼睛,凝视着放下末的绿窗帘。
“把窗帘拉上去,我要看。”她用微弱的声音命令着。
苏艾困倦地照着做了。
可是,看那!经过了漫漫长夜的风吹雨打,仍旧有一片常春藤的叶子贴在墙上。它是藤上最后的一片了。靠近叶柄的颜色还是深绿的,但那锯齿形的边缘已染上了枯败的黄色,它傲然挂在离地面二十来英尺的一根藤枝上面。
“那是最后的一片叶子。”琼珊说,“我以为昨夜它一定会掉落的。我听到刮风的声音。它今天会脱落的,同时我也要死了。”
“哎呀,哎呀!”苏艾把她困倦的脸凑到枕边说,“如果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替我想想呀。我可怎么办呢?”
但是琼珊没有回答。一个准备走上神秘遥远的死亡道路的心灵,是全世界最寂寞、最悲哀的了。当她与尘世和友情之间的联系一片片地脱离时,那个玄想似乎更有力地掌握了她。
那一天总算熬了过去。黄昏时,她们看到墙上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仍旧依附在茎上。随夜晚同来的北风的怒号,雨点不住地打在窗上,从荷兰式的低屋檐上倾泻下来。
天色刚明的时候,狠心的琼珊又吩咐把窗帘拉上去。
那片常春藤叶仍在墙上。
琼珊躺着对它看了很久。然后她喊喊苏艾,苏艾正在煤卸炉上搅动给琼珊喝的鸡汤。
“我真是一个坏姑娘,苏艾,”琼珊说,“冥冥中有什么使那最后的一片叶子不掉下来,启示了我过去是多么邪恶。不想活下去是个罪恶。现在请你拿些汤来,再弄一点掺葡萄酒的牛奶,再——等一下;先拿一面小镜子给我,用枕头替我垫垫高,我想坐起来看你煮东西。”
一小时后,她说:
“苏艾,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去那不勒斯海湾写生。”
下午,医生来,他离去时,苏艾找了个借口,跑到过道上。
“好的希望有了五成。”医生抓住苏艾瘦小的、颤抖的手说,“只要好好护理,你会胜利。现在我得去楼下看看另一个病人。他姓贝尔曼——据我所知,也是搞艺术的。也是肺炎。他上了年纪,身体虚弱,病势来得很猛。他可没有希望了,不过今天还是要把他送进医院,让他舒服些。”
第二天,医生对苏说:“她已经脱离危险,你成功了。现在,你只需要好好护理,给她足够的营养就行了。”
那天下午,苏艾跑到床边,琼珊靠在那儿,心满意足地在织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户巾,苏艾连枕头把她一把抱住。
“我有些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在医院里去世了。他害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难过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的夜里,他究竟是到什么地方去了。后来,他们找到了一盏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原来地方挪动过的梯子,还有几支散落的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和了绿色和黄色的颜料,末了——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作品分析】
《最后的常春藤叶》歌颂了艺术家之间相濡以沫的友谊和苍凉人生中那种崇高的艺术家品格——舍己救人。这篇小说,表面上看像一泓静静的秋水,水面上却拂过一丝透骨的寒意。读着它,就像乘着一叶小舟从秋水上划过。但是,当我们弃舟上岸,再来顾盼这秋水时,才发现在它的底层,奔涌着一股股汹涌的波涛,这涛声撞击着你的心弦,拍打着你的肺腑。贝尔曼,这位在美术园地辛勤耕耘了四十载却一无所获的老艺术家,凭着他博大的爱心,用他的生命为代价,完成了一幅不朽的杰作。
整篇小说,作者对于体现主题的主人公贝尔曼的描写并不多,大都采用了侧面烘托。甚至连最感人的贝尔曼画叶子的镜头都没写。但我们仍可以强烈感受到贝尔曼老人火一样的热情和舍己为人的精神。而且小说给了我们足够的想象空间,我们可以想象到,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可怜的老人是怎样冒雨踉踉跄跄爬到离他二十英尺的地方,颤抖着调拌着黄色和绿色,在墙上施展他从未施展的艺术才能,同时也毫不保留地献出了生命……
当然,琼珊的康复仅有贝尔曼为之牺牲的最后一片叶子是不够的,还需要琼珊自己的力量来战胜病魔。在琼珊患肺炎病危的时刻,医生为什么既不判她“ 死刑”,又不肯定她可以治愈,而说一切看她自己呢?就是因为在生与死、抗争与屈服之间,只有自己树立信心,作出努力,才能得胜。琼珊的病果然康复了。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关键是看你自己有没有信心,能不能去面对,用自己的力量去克服它。琼珊也曾陷入失望的低谷,但她在贝尔曼用生命换来的最后一片藤叶的鼓舞下,她重新振作起来,直到康复。她是一位战胜了困难的勇敢者、胜利者!
综观全文,可以看出这篇小说极具思想性,它既没有惊天动地扣人心弦的情节,也没有更多的华丽的辞藻。但它以崇高的思想作为整篇小说的支柱,含义深邃。或许这也是欧·亨利的成功之处吧!
【思考与练习】
1.本文的中文译名有三个———《最后一片叶子》《最后一片藤叶》《最后的常春藤叶》,请结合自身理解谈一谈哪一个更好,简要说出你的理由。
2.最后一片叶子与琼珊有怎样的关系?为什么最后的藤叶能挽救琼珊的生命?
3.你认为这篇小说的结尾有什么特色?
【链接】
(美)欧·亨利《红毛酋长的赎金》
看起来这是个好买卖;不过,你得等我把话说完。故事发生在我们——我和比尔.德里斯科尔——南下途中,经过啊拉巴马时突然起了这个绑票的念头。后来,比尔把这说成是“一时糊涂”,但我们当时并没有意识到。
那地方有个小镇,地势平坦得宛如一张大饼,当然了,名字还是叫顶峰镇。镇上住的尽是些丰衣足食的农民,你完全可以想象得出这个阶层的人生活得多么自在。
我和比尔想合伙在伊利诺斯西部地区买块黑市地,但我俩总共只有六百来块钱资金,要实现这一计划,少不得还需要两千块钱。我们在旅馆门口的台阶上坐下来商量。我们说,乡村集镇上的居民特别疼爱孩子;因此,再加上另外一些因素,在这里绑票比较容易得手,不像那些附近有报纸出版的地方,出了点事就被派去的记者搅得沸沸扬扬。我们知道,顶峰镇有几名警察,或许还有几条懒狗,案发后《农民周报》也可能登出一两篇文章,然而就凭这么点力量是抓不住我们的。如此看来,是个好买卖。
我们选种镇上的头面人物埃比尼泽· 多尔斯特的独生子作为我们的牺牲品。这位父亲很有地位,也很吝啬,经营建筑业,是个严肃认真的生意人。男孩子十多岁了,脸上有些雀斑,头发的颜色像你赶火车时在报摊上买到的杂志封面。我和比尔都认为,埃比尼泽至少也得给两千块钱的赎金,不过你还是等我把话说完吧。离顶峰镇大约两英里路,有座草木茂密的小山。后山上有个岩洞,我们的食品就储藏在里面。
一天傍晚,太阳已经落山,我们驾着一辆马车从老多尔斯特的家门口经过,发现那男孩正在街上,朝对面人家栅栏上的一只小猫扔石子。
“喂,小家伙!”比尔招呼说,“想不想吃袋糖果,坐在车上兜兜风?”
那男孩一甩手,一块砖头子儿击中了比尔的眼睛,动作挺利落。
“就这么一下子,你那老子得额外多给五百块钱。”比尔说着下了车。
小家伙气势汹汹,像头半大不小的熊揪住我们一阵撕打,但最终还是被扔进车里,驰离顶峰镇。我们带着他到了山洞;我将马栓进树林,天黑以后又驾车赶到三英里以外的一个小村子将租来的车马还掉,然后步行回山。
比尔在脸上受伤的地方涂着膏药。洞口那块大石头后面已经生起火,男孩守在一旁看着一壶煮开的咖啡。我发现他的红头发上插了两根鸟的尾毛。待我走进时,他举起手中的树枝指着我说:“哈哈!该死的白脸皮,你胆敢走进平原魔王红毛酋长的营地?”
“他现在好了,”比尔说,又卷起裤脚看看腿上的伤痕,“我们扮演印第安人来玩着”。我们要让这小子一辈子也忘不了在这玩的游戏。”
真的,那孩子长这么大,大概是头一回玩得这么开心。他觉得山洞里住宿很有趣,早已忘记自己是给来的了。他随即给我起了个名字叫蛇眼侦探,并宣布说,等他的那些印第安勇士打完仗回来,日出时就将我捆在火刑柱上活活烧死。
后来我们吃晚饭;他嘴里塞满肉片和肉酱以后便开始发表演说。他的席间谈话大致是下面这些内容:
“我很喜欢这样。我从来没有在野外住过;不过我曾经有过一只可爱的野猫。我九岁的生日已经过了。我讨厌上学。吉米.塔尔博特的婶婶家,母鸡下的蛋给老鼠吃掉了十六只。这个林子里有没有真正的印第安人呀?我还想吃点肉酱。树动了是不是就刮风?我们家有五只小狗。你的鼻子怎么会这么红呢,汉克?我爹有很多很多的钱。天上的这些星星也热吗?上星期六我两次把埃德.沃克打败。我可不喜欢女孩子。没有绳子你就别想捉癞蛤蟆。公牛会叫吗?桔子为什么都是圆的?这个山洞有床好睡觉吗?啊莫斯·默里长了六只脚趾头.鹦鹉会说话,猴子啊鱼啊都不会。几乘几等于十二?”
每过几分钟,他一想起自己是个印第安人,就拿起那根树枝,像握着杆枪一样悄悄走到洞口搜索,看看有没有讨厌的白种人的侦探。他还时不时的地发出一声喊杀声,老汉克听到这种声音就害怕。孩子一来就把比尔给吓唬住了.
“红毛酋长,”我对孩子说,你想回家吗?”
“咦,干吗回家呢?” 他说,“家里一点意思都没有。我讨厌上学;我喜欢野营。你不会把我再送回去吧,蛇眼,是吗?”
“现在不会,”我说,“我们要在这个洞呆些时候。”
“好啊!”他说,“那就再好不过了。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这么痛快地玩过。”
我们睡觉时大约已是十一点了。我们在地上铺了几条又厚又宽的毛毯,让红毛酋长睡在我们中间,我们并不担心他会逃跑,可是一夜没有睡好觉。外面的树林里一有枝叶响动的声音,他那小脑瓜儿就以为有歹徒偷袭来了,于是一次次跳起身去取他那支长枪,并且在我和比尔的耳边一个劲的喊“伙计,你听”,害得我们三个小时未能入睡。最后我迷迷糊糊睡着了,却梦见自己遭了,被一个凶神恶煞般的红发海盗用铁链锁在一棵树上。
天刚蒙蒙亮,我被比尔的一阵极其尖利的叫声惊醒。你怎么也想不到一个男性发音器官里竟会发出这样的声音——既不是一阵吼叫,也不是一声长嚎,简直就像女人见了鬼或毛毛虫时发出的那种歇斯底里的、让人害怕的而又难堪的一声声尖叫。一大早,又是在一个山洞里,突然听到一个壮汉如此尖声尖气没命似的叫喊,实在是不舒服。
我翻身起床,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原来是红毛酋长已经骑在比尔的胸口上,一只手揪着比尔的头发,一只手我着我们切肉的快刀,正在为如何执行昨晚对比尔的判决而大伤脑筋,不知怎样才能完成完整地割下他的头皮。
我一把抢过孩子手中的刀,并强迫他重新躺下。但比尔从此变得丧魂落魄似的,在他的那一侧躺下后,因为有这孩子跟我们在一起,就再也没有敢合眼。我虽然睡了一会儿,在太阳快要出来时却想起了红毛酋长的话,日出时就要被绑在火刑柱上烧死。我倒不感到紧张,也不害怕;不过还是坐了起来,点上烟斗,倚在身后的一块石头上抽烟。
“你干吗起这么早呢,萨姆?”比尔问。
“我么?”我说,“噢,我的肩膀这儿有点痛。我想,坐着会好受些。”
“你在撒谎!”比尔说,你害怕了。你给判了火刑,你害怕他会烧死你。要是他找到火柴的话,他真的会这样干的。这还不可怕吗,萨姆?你想,谁肯出钱把这样一个小捣蛋鬼赎回家呢?”
“错不了,”我说,“做父母的就是喜欢这样淘气的孩子。喂,你跟酋长起来做早饭吃,我去山顶看看有些什么动静。”
我爬上小山顶,将四下里的乡村扫视了一遍。朝顶峰镇方向眺望时,我本以为会有身强力壮的村民手执农具四处搜寻绑匪的,但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幅宁静的风景画,唯一的点缀是一人一马在耕田。不见有人在河塘里打捞;也不见有人急匆匆来回奔走,报告焦急的父母说仍没有消息。呈现在眼前的啊拉巴马整个儿处于朦胧的睡意之中。“或许,”我自言自语说,“他们还没有发现圈中的小羊已被狼叼走。老天保佑我们这两头狼吧!”我说着便下来吃早饭。
我走进山洞却发现比尔靠这洞壁站在那儿直喘气,小男孩举着半个椰子大的石块威胁着要砸他的脑袋。
“他把一个滚烫的熟土豆放进我的衣领,烫我的脊背。”比尔解释说,“然后又把踩在脚底下;我气不过给了他一记耳光。你身上带枪了吗,萨姆?”
我夺过孩子手里的石块,硬是阻止了一场争吵。“我会收拾你的,”男孩对比尔说,“打了红毛酋长的人还没有一个不受惩罚的。你给我小心点。”
吃完早饭,小家伙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绳子捆着的皮板儿,一边解绳子一边往洞外走去。
“他又要搞什么鬼?”比尔忧心忡忡地说,“他不会逃跑吧,萨姆?”
“这倒不用担心,”我说,“他可不像是个喜欢呆在家里的人。不过我们还是要拿出讨钱的办法来。顶峰镇并没有因为他不见了而引起多大的轰动;或许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他被了。他家里的人还以为他是在珍妮婶婶家或哪个邻居家过夜呢。但不管怎么说,今天总该想到要人了。我们今晚一定要给他父亲捎个信去,叫他拿出两千块钱把人赎回去。”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听到一声喊杀声,当年大卫很可能就是这样一声喊,甩出石块将勇士歌利亚击倒的。红毛酋长刚才从口袋里掏出来的皮板儿正是个投石器,此刻正在他的头顶上挥舞着瞄准目标。
我一跃而起,一声沉重的响声过后又听到比尔一声呻吟,像是马给卸下鞍子的一声长嘘。一块鸡蛋大的石子击中比尔左耳后面,他全身散了骨架似地瘫倒在烧着洗碗水的热锅上。我把他拖到一边,往他头上浇了半个小时的凉水。
比尔终于慢慢坐起身,摸这后脑勺说:“萨姆,你知道我最喜欢的《圣经》人物是谁吗?”
“别紧张,”我说,“你已经清醒过来了。”
“犹太王希律。”他说,“你不会走开,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不管吧,萨姆?”
我走到外面,抓住那小子的肩膀一阵猛摇,直到我自己摇不动了才住手。
“你要是还不听话,”我说,“我马上送你回家。你说,做个乖孩子呢,还是坏孩子?”
“我不过是闹着玩的,”他哭丧着脸说,“又不是存心要伤害老汉克。可是他为什么要打我呀?我一定听话,蛇眼先生,只要你不赶我走,而且今天就让我玩黑人侦察兵的游戏。”
“这个游戏我不会玩,”我说,“那是你和比尔先生的事情。他今天陪你玩,我有事要出去一下。好吧,你进来和他和好,你伤了人得先认错,要不你就回家,马上走。”
我让他跟比尔握手言和,然后把比尔拉到一旁,告诉他走出山洞三英里有个小村子叫杨树湾,我想在那里打听打听顶峰镇对这起有些什么反应。我还对他说,搞的好当天就给老多尔斯特捎封信去,直截了当提出要多少赎金,并指明交款的时间和地点。
“你知道的,萨姆,”比尔说,“我俩一起玩牌,躲警察,抢火车,抵御龙卷风——上刀山,下火海,天大的困难我都跟你一起闯过来了。要不是抓了这么个小冒失鬼,我还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担心受怕哩。他已经弄得我寝食不安了。你不会出去很长时间,让我一个人陪着他吧,萨姆?”
“我今天下午肯定回来。”我说,“在我回来之前,你一定要好好逗她玩,千万别把他惹翻了。我们现在就给老多尔斯特写信吧”。
我和比尔取出纸和笔准备写信,而此时的红毛酋长,身上披了毛毯,在洞口来回巡视呢。
比尔眼泪汪汪地求我把赎金从两千元减至一千五。他说:“我不想亵渎父母对子女神圣的爱,但是我们是跟人打交道,按照人之常情,谁也不会为这个满脸雀斑四十磅重的野猫花上两千块钱的赎金。我宁可少要五百的好。你可以将这个差额记在我的账上。”
为了让比尔安心,我同意了,于是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写成了下面这样一封信:
尊敬的埃比尼泽.多尔斯特先生:
我们已将你的宝贝儿子藏在一个远离顶峰镇的地方。别说你本人,就是最有本领的侦探也休想找到他。唯有答应以下条件才能使他回到你身边:给我们一千五元大面额的钞票作为
他的赎金;这笔钱可按照下述回信的方法,于今晚午夜放到同一地点的同一盒子里面。如同意这些条件,派一人于晚八时半送来书面答复。在通往杨树湾的大路上,过了猫头鹰小溪后,路的右边沿麦田篱笆有三棵相距一百码左右的大树,第三棵树的对面篱笆桩底下放着一个小纸盒。
送信人将回信放入此盒子后须立即返回顶峰镇。你要是背信弃义或拒不答应上述条件,你就永远也别想见到你的宝贝儿子了。你要是按照要求交款,他将于三小时之内平平安安回到你身边。这些条件乃最后决定,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不再联系。
两个亡命徒启
我在信封上写下多尔斯特的地址,将信揣进口袋。正要动身,男孩走到我面前说;
“喂,蛇眼,你说了你走了以后我可以扮演黑人侦察兵玩的。”
“玩吧,完全可以。”我说,“比尔先生陪着你玩。怎么玩法呢?”
“我当黑人侦察兵”,红毛酋长说,“我骑马报信,通知寨子里的居民印第安人来犯的消息。我老是装扮印第安人,已经厌烦了。我想当黑人侦察兵。”
“行,”我说,“反正你伤不了一根毫毛。我还指望比尔先生会帮助你打退那些凶猛的野蛮人呢。”
“要我做什么呢?”比尔不放心,眼睛盯着那孩子看。
“你来做马,”黑人侦察兵说,“给我趴下来在地上爬。没有马骑我怎么能赶到寨子呢?”
“你可别让他扫兴,”我对比尔说,“我们计划还没有开始实行呢。活动一下手脚吧。”
比尔只得趴下,眼睛里流露出像兔子掉入陷阱时的神情。“到寨子有多少路,小家伙?”他怯声怯气地问道。
“九十英里,”黑人侦察兵说,“你豁出性命也得准时赶到那里。现在就出发!”
黑人侦察兵猛地跳到比尔背上,两只脚后跟还在比尔腰上蹬了一下。
“看在老天爷面上,”比尔说,“你早点回来,”萨姆,越早越好。早知道如此,我们不该把赎金定在一千元以上。喂,我说,你别踢我好不好?你要再踢,我就起来揍你。”
我赶到杨树湾,在那家兼卖杂货的邮局里坐下,见有进来买东西的当地老乡就凑过去聊上几句。有个胡子拉碴的家伙说,老埃比尼泽.多尔斯特的儿子也不知是走失了还是被人拐走了,顶峰镇乱成了一锅粥。行了,我就想打听到这个消息。我买了些烟丝,又故意问问豇豆的价钱,走出邮局时趁人没注意将信投进了邮筒。听驿长说,要不了一个钟头,过路的邮车就会将这批邮件带往顶峰镇。
我回到山洞时比尔和那个男孩却不见了。我在附近的地方一阵寻找,还大胆喊了两声也不见答应。我只好点起烟斗,坐在长满青草的土堆上等待事态的发展。
大约过去了半个钟头,树丛里传出的响声,比尔从里面钻了出来,拖着摇晃的身躯走上山洞前的那一小块空地。小男孩像个侦探轻手轻脚尾随其后,咧着嘴在笑。比尔站定后,脱下帽子,掏出一块红手帕擦汗。那孩子止住脚步,离他大约八英尺远。
“萨姆,”比尔说,“我想你也许会说我对不起朋友,但我实在是迫不得已啊。大丈夫能屈能伸,我已经逆来顺受惯了,但人总有个受不了的时候。那小子已被我打发回家了。全完了。古有殉道者,”比尔接着说,“他们干一行爱一行,宁死不肯改弦易辙。可是他们当中没有一个受过我这样非人的折磨。我忍气吞声为的是信守我们共同商定的协议,但忍耐毕竟是有限度的。”
“出了什么事,比尔?”我问。
我驮这他跑了九十英里赶到那个寨子,没叫他走一步。后来,居民得救了,给了我一点燕麦,毕竟地上的泥沙代替不了饲料。回来的路上,我又给他胡搅蛮缠了一个小时,反复向他解释为什么洞是空的,为什么一条路可以两头走,为什么草会发青。我敢说,萨姆,是人就经不起这么折磨。我揪住他的衣领硬是把他拽下了山。一路上我的两条小腿被踢得青一块
紫一块;大拇指被咬了两三口,整个一只手都得找医生治。
“不过他到底还是走了,”比尔接着说,“回家去了。我指着那条去顶峰镇的路,一脚把他送出去八英尺远。我很抱歉丢掉了一笔赎金,但如果不把他送走,比尔·德里斯特尔科就要被送进疯人院了。”
比尔说得直喘气,不过他那张红扑扑的脸看上去却格外平静,说到最后才露出点满足的神情。
“比尔,”我说,“你家里没人有心脏病,对吧?”
“没有,”,“没人有这种病。除了疟疾,那就是意外事故。你问这个干吗?”
“那你不妨转过身”我说,“看看后面是谁。”
比尔转过身看到了小男孩。他大惊失色,一屁股坐在地上,呆呆地抓弄起手边的青草和小树枝。我担心这样下去他脑神经会出毛病,考虑了一小时以后,对他说我已经有了立即收场的办法,又说,要是老多尔斯特答应我们的条件,我们取了赎金连夜就离开。比尔这才缓过神来,勉强给孩子个笑脸,并答应身体稍好后就跟他玩俄国人打日本人的游戏。
我有个安全的取款办法,不会落入任何圈套,应该介绍给以绑票为营生的兄弟们。我选中的那棵树——先在下面放回信,后在下面放赎金的那棵大树——离路边的篱笆很近,四周又有一大片空地。只要派几名警察在一旁守侯,来取信的人在穿过空地甚至是在路上就会被发现了。但这样反而不会出事,先生!我八点钟时已经躺在树上,像只树蛙似的坐等送信人的到来。果然很准时,一个半大的男孩骑着自行车从大路上来了。他在那篱笆桩子底下找着了盒子,迅速塞进了一张折叠好的信纸,随即踩着自行车回顶峰镇去了。我继续等了一个小时,确信没有危险了,悄悄下树取了信,沿着篱笆溜进树林,半个小时后回到山洞。我打开信,凑到灯前念给比尔听。信是钢笔写的,字很难认。主要内容如下:
致两位亡命徒
敬启者:你们的来信今天收悉。关于出钱赎回儿子一事,我认为你们的要求高了些,特提出反建议,谅能乐意接受。你们亲自将小孩约翰尼送回并付给我二百五十元现款,我就同意从你们手中接过孩子。不过你们还是趁夜晚来较好,因为邻居们都相信孩子是自己走失的,他们若发现被这样送回,会对来人采取何种行动,我可担当不起。
埃比尼泽.多尔斯特谨启
“ 简直是英国彭赞斯的海盗!”我说,“真他妈的蛮横无理——”
但我看了比尔一眼后,到了嘴边的话没有骂出口。他那苦苦央求的眼神太可怜了,我还从未在哪个人的脸上,无论是不能言语的哑巴或是会讲话的野兽,见到过这样的神情。
“萨姆”他说“二百五十块钱究竟算什么呢?这钱我们有。多留这小子一晚的话,我就会被送进疯人院了。”多尔斯特先生只向我们要了这个价,我看他不但是个十足的绅士,而且是个慷慨仗义的人。你不想放过这个机会,对吧?”
“实话告诉你吧,比尔,”,“这个小兔崽子也已经叫我有点心烦了。我们把他送回去,赔了钱就赶紧脱身。”
我们当晚便送他回家。我们对他说,他父亲已经买了支银色的来复枪,还特地买了印第安人的衣服,又说我们第二天要去捕熊,才终于把他骗上路。我们敲响埃比尼泽家的大门时,正好是夜里十二点。按原先的设想此刻本应由我从树下的纸盒子里取出一千五百元赎金,而现在却是比尔数出了二百五十元交到多尔斯特的手里。
小孩发觉我们要丢下他时,“哇”地一声哭了,哭声犹如狂风在呼号。他紧紧抱住比尔的腿,像只蚂蟥似地叮住不放。他父亲如同揭膏药一般慢慢把他拉了过去。
“你能拽住他多久?”比尔问。“我现在的力气也不如以前了,”老多尔斯特说“但我可以答应你们十分钟。”“足够了。”比尔说,“有十分钟时间,我就能穿过中部、南部和西部各州,朝着加拿大边境飞奔了。”
虽然天是那么黑,比尔又是那么胖,而我又可称得上是个飞毛腿,但是等我追上比尔时,他已经跑出顶峰镇足足有一英里半远的路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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