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1日发(作者:瓜瓢)
环 境 工 程2009年第27卷增刊603垃圾焚烧厂的环境补偿机制探讨方成贤 董兴玲 龚光辉 姜宗顺 高 虹 江 晶(1.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深圳设计院,广东 深圳 518031;2.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广东 深圳 518019)摘 要:垃圾焚烧厂在为整座城市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同时必然会对当地的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新建项目其选址变得越来越困难,已建成项目周边居民对其投诉屡屡发生,甚至发生堵塞垃圾运输道路事件。为保证垃圾焚烧项目地区的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好项目单位与周边居民的关系,推动垃圾焚烧厂的顺利建设和将来的平稳运营,对环境补偿机制进行探讨,分析了环境补偿机制的方式及补偿标准,并建议政府尽快出台环境补偿政策。垃圾焚烧厂;环境补偿;环境防护距离关键词:111221DISCUSSIONONTHEENVIRONMENTALCOMPENSATIONMECHANISMOFTHEWASTEINCINERATIONPLANTFangChengxian1 DongXingling1 GongGuanghui1 JiangZongshun2 GaoHong2 JiangJieng1(uclearPowerEngineeringCo.,Ltd.,Shenzhen518031,China;en518019,China)Abstract:Awasteincinerationplantprovideswastedisposalrvicesforthewholecity,whichult,thesurroundingresidentsoftheprojectareaoftencomplainaboutitandevenbringaboutsometrafficaccidents,sochoosinrtoensurethestabilizationofthesocietyintheprojectarea,properlydealwiththerelationshipbetweentheprojectownersandthesurroundingresidentsandpromotetheconstructionandfutureoperationssmoothly,thispaperstudiestheenviggestedthatthegovernmentputforwds:wasteincinerationplant;environmentalcompensation;environmentaldefendistance1 研究背景随着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土地资源日趋紧张,而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后,环保意识越来越强,很多垃圾焚烧项目在环评阶段进行公众调查时,周边不少居民持反对意见,新建垃圾焚烧厂的选址也越来越困难。而部分已建成的垃圾焚烧厂在城市区域规划前有足够的环境防护距离,但是周围的居民和工厂逐渐向垃圾焚烧厂趋近,造成部分已建成的焚烧厂对周边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使得厂周边居民对其投诉屡屡发生。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垃圾焚烧行业的形象,甚至掩盖了其对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环境效益。因此,现在的城市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变得越来越困难。环境补偿是社会公平的一种重要体现。城市垃圾处理设施所在地在为整座城市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同时必然会对当地的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其实质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受损地区;而其他地区将垃圾运出本地,保护了自身环境质量的同时将土地用于经济发展获取收益,其实质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受益地区。建立环境补偿机制,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社会公平度,既弥补了居民因环卫设施建在当地而造成的心理损伤,又补偿了居民因土地用于环卫设施建设而减少的经济收入,居民对环卫设施建设的反对程度自然也将降低,因此建立环境补偿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2 环境补偿机制的概念及原则环境补偿是指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或破坏的生产者、开发者、经营者应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进行补偿,对环境资源由于现在的使用而放弃未来价值进行补偿。建立环境补偿机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谁利用谁补偿,谁受益或者谁损害谁付费;二是有利于受损
604环 境 工 程2009年第27卷增刊地区与受益地区的共同发展;三是满足需要与现实可行相结合;四是有利于促进环卫设施的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行。3 环境污染因子分析垃圾焚烧项目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如下几个方面: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垃圾堆放产生的渗沥液及生产、生活排出的废水;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烟气处理收集的灰渣等;垃圾堆放产生的恶臭及厂内机械动力设备产生的噪声[1];另外,由未有效利用的热能从烟囱、冷却系统、热力设备和管道等向外排放大量废热而造成的热污染以及因电晕现象和电场效应引起的电磁辐射污染。为了减少污染物对周边居民及环境的危害,垃圾焚烧项目一般在立项选址、环评、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加强对环境污染因子的监测分析和防治控制,虽然通过各种处理措施后,垃圾焚烧项目的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或优于规定的标准,还是会增加周边的环境负荷,综合考虑焚烧发电的负面影响,弥补和抚慰影响区域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和谐社会,须建立环境补偿机制。4 环境补偿案例国内外已有部分垃圾焚烧厂实施了环境补偿方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4.1 国外环境补偿案例日本的生活垃圾处理主要采用焚烧技术,普遍采用的环境补偿办法如下:在建设期内,实行征地补偿,当地居民参与垃圾焚烧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共治并组织居民对垃圾焚烧厂进行考察。在运营期内,主要采用间接补偿的方法,补偿对象一般为距厂区1000m范围内的居民,补偿包括建设健身房、小型游乐中心、球场、温水浴池、游泳池等,供当地居民免费使用;将垃圾焚烧后所产生的蒸汽免费供给当地居民使用;居民在使用市政公用设施(如图书馆、体育馆等)时,给与优惠政策。4.2 国内环境补偿案例台湾省高雄市对垃圾焚烧项目实施以下的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相结合的方法:直接补偿的经费总额按照用地面积计算,补偿所得的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地方公共建设;2)环境卫生、美化环境、公害监测鉴定及医疗保健;3)娱乐及民俗活动;4)其他与环境保护有关事项。间接补偿包括提供就业机会、免费提供使用补偿设施的优先权。目前,国内大陆仅有一小部分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环境补偿机制,一般采用间接补偿办法,包括招工[2-4]优先、将焚烧后的副产品灰渣、废铁赠送或承包给补偿范围内的企业等。国内某垃圾焚烧厂采用了直接补偿的办法,对厂址土地持有人的居民,在运营期内,每人每月补贴150元,受惠人数约3300人,年补偿金额为594万元;对受影响的居民,在运营期内,每人每月补贴120元,受惠人数约1700人,年补偿金额244.8万元;以上两项每年补偿的总费用为838.8万元,折算以后的垃圾处理补偿费为每吨41.94元。根据对国内外环境补偿案例的分析,环境补偿按照补偿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按照时间的不同可以分为短期补偿(建设期)和长期补偿(运营期)。直接补偿可按人口、土地以及垃圾处理量进行补偿,间接补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采取一种或多种补偿办法。5 环境补偿方法研究环境补偿机制由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资金来源、补偿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补偿时间构成。5.1 补偿主体补偿的主体为政府或受政府委托的运营单位。5.2 补偿客体补偿客体为环境补偿范围内受影响的户籍居民和土地,但补偿客体的具体补偿方式由当地政府按实际情况确定。5.3 补偿资金来源补偿资金来源包括以下两部分:1)垃圾处理费收入;2)政府财政。5.4 补偿范围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的补偿范围主要根据环境防护距离和影响距离来定,影响距离参考最大落地浓度距离确定。目前国内不同规模(日处理垃圾量400~1000t/d)的垃圾焚烧厂的环境防护距离设置普遍在200~500m,最新颁布的环发[2008]8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m[5]。根据污染排放限值和周边环境特点,推荐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定为厂区边界外300m。影响距离一般参考最大落地浓度距离确定,根据理论计算和国内外垃圾焚烧厂实测值,最大落地浓度距离在800m左右,考虑到污染物在落地点有一定逸散作用,并参考日本垃圾焚烧厂影响距离,一般垃圾焚烧项目影响距离定为厂区边界外1000m。初步的环境补偿范围划定后,再根据该范围内自然村的行政区划进行适当调整。
环 境 工 程2009年第27卷增刊6055.5 补偿方式环境补偿的方式可以分为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两种,下面分别介绍这两种补偿方式。5.5.1 直接补偿直接补偿包括按人口补偿、土地补偿和垃圾处理量补偿3种方式。1)按人口补偿:对人口的补偿首先通过当地政府(街道或社区)核准统计补偿范围内受影响的人数,补偿的对象原则上以上年末登记在册的原居民为标准,然后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每人补偿若干元,在环卫设施的运营期间内,从运营单位收入(主要是垃圾处理费收入)或政府财政中支付给当地受影响的社区,同时设监管部门监督,由社区自行决定分配方式,该费用随人员的增减而变化,可根据物价变化做相应调整。该方式补偿标准明确,居民对补偿的感受度良好,但是利用这种补偿方式与项目运营效果的关联度不高,流动人口没有收益。此外,当地政府统计人口有些困难,需要不断核准人数。2)按土地补偿:对于土地的补偿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用地红线内征用的土地,除了正常拆迁补偿外,为便于项目的顺利推进所给予的额外补偿;另一部分是用地红线范围外使用价值和经营性收入受影响的土地,也应进行补偿。确定补偿范围的土地后,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每亩地补偿若干元,在环卫设施的运营期间内,从运营单位收入(主要是垃圾处理费收入)或政府财政中补偿给土地所有者。此外,土地的补偿也可按照相同面积进行土地置换的办法。对受影响土地进行经济补偿方法标准明确,计算简便,居民对补偿的感受度良好。由于土地资源紧缺,土地置换方法可行性不高。3)按垃圾处理量补偿:划定环境补偿范围后,结合项目规模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每吨补偿若干元,从运营单位收入(主要是垃圾处理费收入)或政府财政中补偿给当地受影响的社区,同时设监管部门监督,由社区自行决定分配方式。该方式补偿标准明确,居民对补偿的感受度良好,与项目运营效果的关联度高,简单易行,不受人员的增减而变化。但费用的分配方式不明确。5.5.2 间接补偿间接补偿方法包括以下几种方式:垃圾处理副产品回馈(包括灰渣、废铁、电、汽、热);公共设施共享;发包工程、采购、用工的优先;实行部分税收减免;经营收入下降的补偿以及其他间接补偿方式(包括免费体检、扶贫、助学等)。基于以上分析,推荐采用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对当地居民进行补偿。直接补偿推荐按人口和土地进行补偿,即对补偿范围内的居民和土地按一定标准进行长期补偿。该方式一方面可使受影响的居民个体直接受益,另一方面也弥补了项目周边补偿范围内土地利用价值降低而减少的经济收入,居民感受度良好。间接补偿推荐按照公用设施共享的方法进行补偿,该补偿方式不仅使当地居民受益,也使焚烧厂的职工受益。鉴于直接采用以上方式补偿时补偿费用与项目运营关联度不高,建议实施补偿时按垃圾处理量补偿方法操作,核算补偿标准时按照对人口和土地的补偿以及公用设施建设运营费用进行计算,再折算为每吨垃圾处理的补偿费。该办法操作简便,与项目建设和运行关联度高,可保障项目建设进程和平稳运营,有利于和谐稳定。5.6 补偿标准环境补偿标准应根据项目规模、项目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及土地利用价值等因素确定。补偿费用包括人口和土地补偿及公用设施补偿。因人口具有随机变化的特点,难以精确统计,将人口补偿费用统一纳入土地补偿费用中。人口补偿的具体方式和标准由受补偿人自行决定。项目需建设的公共设施一般包括广场、健身房、游泳池、室内篮球场、室内排球场等。以上两项补偿费用总额折算为垃圾处理补偿费,即处理每吨垃圾需补偿的费用。5.7 补偿时间对于直接补偿,按土地补偿可在建设期或运营期进行补偿,按人口与垃圾处理量补偿在运营期进行补偿;对于间接补偿一般在运营期补偿,部分在建设期补偿;在垃圾处理设施的拆除期也应执行相应的补偿办法。建议在运营期和拆除期进行补偿,其中拆除期的补偿费用可按上一年度垃圾处理量或运营期内年均垃圾处理量核算。6 结论及建议1)垃圾焚烧项目主要根据环境防护距离和影响距离来划定补偿范围,环境防护距离一般定为300m,影响距离定为1000m,再根据该范围内自然村的行政区划来适当调整补偿范围。2)推荐采用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相结合的方式。直接补偿推荐按人口和土地进行补偿,间接补偿推荐采用公共设施共享的补偿办法。为提高环境补偿与项(下转第594页)
594环 境 工 程2009年第27卷增刊参考文献[1]谭忠富,陈广娟.北京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途径分析[J].能源与环境,2008,(1):2-3.[2]马卫华,胡彦霞.北京能源发展研究的战略思考[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43-47.[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EB/OL]./fzgh/guihua/11 5 zx/11 5 zd/200612/.[4]LehtilaA,ngenergyrelatedemissions:usingan图1 不同周期各季节SO2排放量energysystemsoptimizationmodeltosupportpolicyplanninginFin-land[J].EnergyPolicy,1996,24:805-819.[5]孙启宏,乔琦,孔益民,等.城市燃煤与大气环境耦合规划研究[J].环境科学研究,1997,10(5):35-38.[6]IniyanS,SuganthiL,bleenergyplanningforIndiain21stcentury[J].RenewEnergy,1998,14:453-457.[7]CormioC,DicoratoM,MinoiaA,nalenergyplan-ningmethodologyincludingrenewableenergysourcesandenviron-mentalconstraints[J].RenewSustainEnergyRev,2003,7:99-130.[8]佟庆,白泉,刘滨,等.MARKAL模型在北京中远期能源发展研究图2 不同周期各季节NOx排放量中的应用[J].中国能源,2004,26(6):36-40.[9]ingandOptimisationofelectricity,steamanddistrictheatingproductionforalocalSwedishutility[J].EuropeanJournalofOperationalRearch,2006,175:1224-1247.作者通信处 牛彦涛 102206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环境研究中心E-mail niuyantao8007@2009-05-24收稿结构不断优化,优质能源在燃料消费中的比例将增至68%以上;虽然能源需求不断增加,新增火力发电装机约5800MW,燃煤、燃气供暖扩容3308MW,但北京SO2、NOx排放总量将不会大幅增加,基本维持在2.7万和3.9万t左右。(上接第605页)目运营关联度,建议实施补偿时按垃圾处理量补偿方法操作,即核算补偿标准时按照对人口和土地的补偿以及公用设施建设运营费用进行计算,再折算为每吨垃圾处理的补偿费;同时,建议吨补偿费用不超过垃圾补贴费用的30%。3)建议政府尽快出台环境补偿政策,制定环卫处理设施环境补偿机制的实施办法。环境补偿机制实施后,有利于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维护社会和谐。这不仅对推动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进程和将来的平稳运营有利。参考文献[1]张益,赵由才.生活垃圾焚烧技术[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2]环境保护部.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6.[3]环境保护部.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4]环境保护部.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5]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S].作者通信处 董兴玲 518031 广东省深圳市 福田区上 南路锦风大厦23层C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深圳设计院E-mail vicky96@2009-05-21收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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