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的读书笔记的格式是什么求Toni Morrison的作品的简介

更新时间:2024-02-21 08:30:58 阅读: 评论:0

2024年2月21日发(作者:青娱乐qyule)

英语的读书笔记的格式是什么求Toni Morrison的作品的简介

英语的读书笔记的格式是什么?求Toni Morrison的作品的简介(中英文都行)?

最佳答案

读书笔记分为摘录笔记、提纲笔记、评注笔记、心得笔记四种。 摘录笔记就是把所读文章的好句子、好材料摘录下来的笔记。这种笔记有的同学小学时就做过,但是坚持下来的人很少。摘录笔记做多了,经常读一读,对于提高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很有帮助,在作文时可以参考、模仿,有的甚至可以直接引用。

提纲笔记就是把所读文章的要点归纳记录下来的笔记。它对于我们阅读分析很有帮助,也有助于我们提高作文的构思能力。

如果所读的书是自己的书,还可以在书的空白处写下自己看法、疑问、评论等,也可以做一些记号。这就是评注笔记。它会加强我们对文章的理解、记忆,作文时如果要参考、模仿渡过的文章,有没有做过评注的,效果大不一样。

心得笔记简单的就是扼要地写一写读书的心得,可以不过多考虑格式,把心得记下来即可。上一讲我们说找文章的“眼睛”,实际就是一种心得,你把它记录下来,不用过多地展开议论,这就是心得笔记。

广义地讲,读后感也是心得笔记之一,但人们一般都把读后感独立地提出来讲解和练习。我们也这样做。

Beloved

In the troubled years following the Civil War, the spirit of a

murdered child haunts the Ohio home of a former slave. This

angry, destructive ghost breaks mirrors, leaves its fingerprints in

cake icing, and generally makes life difficult for Sethe and her

family; nevertheless, the woman finds the haunting oddly

comforting for the spirit is that of her own dead baby, never

named, thought of only as Beloved.

A dead child, a runaway slave, a terrible cret--the are the

central concerns of Toni Morrison''s Pulitzer Prize-winning

Beloved. Morrison, a Nobel laureate, has written many fine

novels, including Song of Solomon, The Bluest Eye, and

Paradi--but Beloved is arguably her best. To modern readers,

antebellum slavery is a subject so familiar that it is almost

impossible to render its horrors in a way that ems neither

clichéd nor melodramatic. Rapes, beatings, murders, and

mutilations are recounted here, but they belong to characters so

precily drawn that the tragedy remains individual, terrifying to

us becau it is terrifying to the sufferer. And Morrison is master

of the telling detail: in the bit, for example, a punishing piece of

headgear ud to discipline recalcitrant slaves, she manages to

encapsulate all of slavery''s many cruelties into one apt symbol--a

device that deprives its wearer of speech. "Days after it was taken

out, goo fat was rubbed on the corners of the mouth but

nothing to soothe the tongue or take the wildness out of the eye."

Most importantly, the language here, while often lyrical, is never

overheated. Even as she recalls the cruelties visited upon her

while a slave, Sethe is evocative without being overemotional:

"Add my husband to it, watching, above me in the loft--hiding

clo by--the one place he thought no one would look for him,

looking down on what I couldn''t look at at all. And not stopping

them--looking and letting And if he was that broken

then, then he is also and certainly dead now." Even the

supernatural is treated as an ordinary fact of life: "Not a hou in

the country ain''t packed to its rafters with some dead Negro''s

grief. We lucky this ghost is a baby," comments Sethe''s

mother-in-law.

Beloved is a den, complex novel that yields up its crets one

by one. As Morrison takes us deeper into Sethe''s history and her

memories, the horrifying circumstances of her baby''s death start

to make terrible n. And as past meets prent in the shape of

a mysterious young woman about the same age as Sethe''s

daughter would have been, the narrative builds inexorably to its

powerful, painful conclusion. Beloved may well be the defining

novel of slavery in America, the one that all others will be

measured by. --Alix Wilber

哇,好容易给你找到Toni Morrison的资料,网上关于她的并不多,希望下面的对你有用吧:)

/c?word=%B5%A3%3B%A9g%3B%BC%AF%A8%BD%B4%CB&url=http%3A//pro%2Elihpao%2Ecom/wiki/wiki%2Ephp%3F%E7%AB%A5%E5%A6%AE%E2%80%A7%E6%91%A9%E9%87%8C%E6%A3%AE%E7%9A%84%E3%80%8C%E6%96%B0%E9%BB%91%E4%BA%BA%E3%80%8D%E5%A5%B3%E6%80%A7%E6%96%87%E5%AD%B8%E4%B9%8B%E4%B8%80&b=0&a=87&ur=baidu

看找的地址也真够长的:)

Toni Morrison的「新黑人」女性文学之一

小说,从来就不是我的玩乐,而是我整个生命中为之付出一切的全部生命。

——Toni Morrison(诺贝尔颁奖谢词的开场白)

■宋国诚(政大国关中心研究员)

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也是第一位获此殊荣的非裔美国女性作家Toni Morrison1931年2月18日出生於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附近的罗伦镇(Lorain),本名克洛依·沃夫德(Chloe Anthony Wofford),家中排行第二。父母原来是阿拉巴马州的佃农,为了逃避南方的种族主义,也为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莫里森举家由南方迁至北方。莫里森的父亲转任船坞厂的一名焊接工人,母亲是一个教会工作者,同时也是教会合唱团的团员,这使得莫里森从小就熟悉了南方黑人的民谣,并因为喜爱音乐和舞蹈而梦想成为像玛丽亚·托尔契夫(Maria Tallchief)这样的芭蕾舞名星。

莫里森的父亲是一位勤奋而严谨的人,他非常得意他的焊接技术和品质,常常喜欢在完成一项工作时,将自己的名字乔治·沃夫德(George Wofford)刻在接缝旁边。在孩子成长的阶段中,他同时兼顾了三份工作长达17年,他坚持全家人要穿得十分体面,即使在经济大萧条(Depression)时期也是如此。莫里森生长在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沃夫德家族也以他们的黑人传统而感到骄傲。

罗伦镇是一个欧洲移民聚集的小城镇,墨西哥移民与南方黑人多半毗邻而居。莫里森就读的是混合学校(无种族差异的多族裔学校),她是班上唯一的黑人,并且是唯一能够阅读的优秀学生。直到开始与异性约会之前,莫里森结交许多白人朋友,并未遭受严重的种族歧视。莫里森从小就爱好文学与阅读,特别是俄国小说家托尔斯泰(Tolstoy)、陀斯妥耶夫斯基(Dostoyevski),法国作家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和英国作家简·奥斯汀(Jane

Austen)。

高中毕业之后莫里森进入华府的霍华大学(Howard

University),主修英语并副修古典文学。由於许多人无法正确念出她的名字Chloe,她索性改名为Toni。由於参加学校的演艺团体,因而有机会到美国南方巡回旅行,直接体会南方黑人的生活。1953年莫里森毕业后转往康乃尔大学,1955年以深入研究有关吴尔芙(Viginia Woolf)和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1962)作品中的自杀问题,并以此制作论文获得硕士学位。

康乃尔大学毕业后,莫里森前往位於休斯顿的德州南方大学,教授初级英文。1957年返回霍华大学,当时黑人民权运动正值高潮阶段,莫里森遇见了知名诗人艾密莉·巴拉卡(Amiri Baraka)以及后来成为亚特兰大市长的黑人民权运动家安卓·杨(Andrew Young)。

1964年莫里森获得兰登书屋(Random Hou)位於纽约州雪城(Syracu)分店的编辑工作,后来又转回纽约本部担任教科书高级编审。实际上,莫里森早已钟情於自己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如果认为莫里森是因婚姻触礁而「藉文消愁」,不期然地走上文学创作之路,那是根本错误的。在担任「蓝灯书屋」高级编审期间,莫里森就编写了一部《黑人之书》(The Black Book),这是一部关於黑人史料与文本的重要汇集,对保存黑人史料和蓄积莫里森日后的创作能量和题材选择而言,都是关键而重要的。作为一个单亲母亲,莫里森利用两个儿子入睡后进行写作,在爱儿沉睡和东方肚白之间,逐步完成了她的处女长篇《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s)的写作草稿。

《最蓝的眼睛》的写作,缘起於莫里森因为婚姻失败而陷入困厄失望的个人经历。1958年莫里森於霍华大学教学期间,与一位牙买加建筑师哈罗德·摩里森(Harold

Morrison)相爱而结婚,但显然两人的婚姻并不顺利,这使得莫里森对一个黑人妇女的愿望到底是什 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为了排遣失婚的郁闷,莫里森组织了一个校园文学沙龙。沙龙要求每个人提出一篇小说或诗作。莫里森回想起童年时代一位邻家女友的故事,这位小女生整天向上帝祈祷,希望赐给她一对像白人女孩一样的蓝眼睛。这个「奇特愿望」恰好与当时陷入思考女性「生涯意义」的莫里森心境投合。在此之前,莫里森对自己的创作并不寄予厚望,但在一次聚会时因无人交出作品以供讨论,莫里森只好提出这部小说的草稿。正是这场因缘际会,莫里森从此走上了终生作家的道路。

莫里森并不算是多产作家,但大约平均以每4年一部小说的速度进行创作。至今共有8部长篇小说,分别是《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 1970)、《苏拉》(Sula, 1973)、《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 1977)、《沥青娃娃》(Tar Baby, 1981)、《宠儿》(Beloved, 1987)、《爵士乐》(Jazz, 1991)、《乐园》(Paradi, 1998),《爱》(Love,

2003),以及一部文学评论集《黑暗中的游戏:白性与文学想像》(Playing in the Dark: Whiteness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 1992)。在所有作品中,以《宠儿》最受欢迎也最具代表性。

《最蓝的眼睛》出版於1970年,虽然并没有获得商业上的成功,但已足以使莫里森一鸣惊人。小说结构固然简单明晰,但却扣人心弦、力透纸背,具有强烈的阅读感应和社会效果。故事以她的故乡罗伦镇为背景,以黑人女孩克劳蒂亚(Claudia MacTeer)为第三人叙述者,叙述另一个黑人小女孩佩可拉·布里德洛(Pecola Breedlove)整

天憧憬希望获得一对像白人女孩一样蓝色的眼睛(注1)。因为金发碧眼在白人社会中向来被视为「美」的标准,在这个年仅11岁的黑人小女孩心灵中,拥有一对蓝色的眼睛就意味著所有悲惨命运都会改观,父亲柯里(Cholly

Breedlove)就不会再酗酒,不会再殴打母亲宝琳(Pauline),母亲也不会嫌她丑陋而冷落她,哥哥山米(Sammy)也不会经常逃家出走。

但是佩可拉的深切愿望丝毫没有改变她的命运,在一次酒醉后,父亲柯里强暴了她,佩可拉不仅遭到母亲的毒打,而且还怀了身孕。在遭受周围人的鄙视和嘲讽之下,佩可拉终於神智失常,精神崩溃。在神智错乱之中,佩可拉以为终於获得了所有蓝眼中最蓝的一对眼睛,终日与它喃喃私语。

小说共分四篇,但却一反常态以「秋、冬、春、夏」为序列,这种时间结构的安排,不仅隐含著一种「幻想/反抗/绝望/崩溃」的主题意识,四季交替实际上更隐含了佩可拉生命悲剧的四部曲:秋天佩可拉走进了只爱蓝眼睛的社会,冬天意味著遭到父母滥打、众人耻笑的严酷境遇,春天她发现怀有自己父亲的身孕,夏天产下死婴而走向崩溃。四季交替对人类社会而言,代表著从播种、成长、收割、储藏的生命韵律,但是对於黑人社会而言,四季交替不过是贫困与绝望的重覆,因为将一颗被视为种族主义的「恶种」播植在充满敌意的土壤中,怎 可能健康成长、开花结果呢?小说叙事者克劳蒂亚一开头便说:「1941年没有金盏花(marigolds)」。金盏花其实代表著整个黑人民族,由於生存在种族歧视的美国社会这一恶质的土壤中,他们不可能有翻身与成功的机会,因为这片种族主义的大地拒绝养育他们。在小说末尾摩里森说到:「我甚至认为那一年整个国家对金盏花充满著敌意。某种种子无法成长。当土地扼杀了它们的生机时,某些果树根本无法开花结果,受害者没有生存的权利」。

佩可拉生活在一个极度贫穷和暴力弥漫的家庭中,一家人居住在「被人废弃的仓库裏」,破旧不堪,零乱污秽,「比起那铅灰色的天空要更阴沉,与它周围那些灰??的木制老房子和黑压压斑剥零落的电线杆连在一起,显得极不谐调。路过的人,都会奇怪为什 这些房子没有被拆掉」。佩可拉的家裏,「唯一有生气的是只是炉子裏苟延残喘的媒火,到了清晨时早已没有一丝火星」。莫里森藉助於对黑人居家环境的描写,来表达黑人不仅物质匮乏、一贫如洗,而且终生处於社会边缘下的精神抑闷状态。

将作为一种自然轮替和社会戒律的四季序列和贫穷潦倒的黑人生活相对照,不仅显示莫里森善於运用「讽刺对照」

的叙事技巧,也表达出莫里森对黑人生活底层的深刻把握。在一次访谈中莫里森说到,她致力於描写活在被封闭社会中底层人物的内心世界,而认同与求生往往是这些底层人物最迫切的精神危机。《最蓝的眼睛》透过一位遭受白人审美观点之毒害的黑人小女孩,以其天真素朴的幻想作祈求,试图重建其生命意义的故事,小说的的主题是在探讨人在这个世界中,对认同、自我价值和存在意义的依赖。在接受凯西·纳斯塔(Cathy Neustadt)的专访时,莫里森表达了她所关切的是文学领域中从来没有被认真对待过的人物,„„那些处於边缘地带的黑人小女孩。但莫里森的作品实际上超出了这些范围,深入到历史中黑人生存的「心理畸变」(mental distorted)和「文化创伤」(cultural trauma)。评论家凯伦·卡米恩(Karen

Carmean)认为,《最蓝的眼睛》旨在说明一个人若完全依赖外在情境以建立自我形象将会遭致何种后果。试图去迎合一种远离自我现实的白人价值观,非裔美国人极可能面临自我毁灭的命运。否定黑人的天生特性(例如莫里森所说的黑人特有的『搞怪性』(funkiness),非裔美国人只有加速自我毁灭。

身体,作为一种符号政治,并且上升到一种审美价值和存在意义,使得黑人小孩不惜一切追逐一场希望转变命运的噩梦,这是《最蓝的眼睛》所要表达的主题。然而,在白人世界中被视为「身体美」之象征的蓝眼睛,却是黑人精神异化与价值病变的根源。佩可拉的悲剧,通过一种「表皮」与「心灵」之间的拉扯和纠缠,反映了白人价值观如何对黑人的心理和政治进行肢解性统治。莫里森指出,身体美的概念作为一种美德,是西方社会最微不足道、最具毒害、最具破坏性的观点之一,它使人类生活在最表面的东西——身体美——为成使人遭受彻底毁灭的来源,我们应该对此不肖一顾。从此一观点出发,一种被殖民主义下颠倒了的审美价值和概念,对一种「后殖民之美」(postcolonial beauty)的反思与辩证,一直是莫里森小说关切的主题。

对於黑人家庭的暴力文化,莫里森毫不忌讳地作出坦率的批判。双亲对佩可拉而言,代表著身体与心灵的双重暴力,代表著争吵、冷酷与变态。佩可拉的母亲宝琳出身於南方,原本是一位善良质朴的女孩,她也有爱情的憧憬和母爱的光辉,但就在产下佩可拉的医院裏,在经历分娩前的疼痛时,一位白人医师带领一群年轻医师进来,指着宝琳向年轻医师说:「这些女人不必操心,她们都生得很快,像母马生小马一样!」宝琳深感身为黑人就像一匹马,连疼痛的权利都没有。佩可拉的出生对宝琳而言,像是一种「血

统阴影」的再现,更是一种「羞祖意识」的浮现,从此,宝琳「崇白恨黑」的意识就深埋於血液之中。

处於苦闷中的宝琳沉迷於好莱坞电影,不断啃食带有黑奴历史象征的「蔗糖食品」——糖果和可乐,乃至於在一次观赏电影时因贪食糖果而啃掉了一颗蛀牙——「掉牙」象征着白人文化对黑人身体的慢性残害。宝琳虽然经常遭受丈夫殴打,但她从未自觉地试图改变性别上的从属地位和依赖情结。宝琳在白人家庭中帮佣时,对白种主人小女孩的爱护远胜於自己的亲生骨肉。有一次佩可拉来到白人家庭,不慎打翻了一盘刚做好的草莓派,滚烫的派汁浇到佩可拉的腿上,宝琳不顾佩可拉跌倒、烫伤的痛楚,一阵毒打之后还歇斯底里的责备佩可拉弄脏了主人家高贵的地板。莫里森对宝琳这种「种族主义内在化」的异化性格给予无情的批判,但也凸显了宝琳代表了黑人女性处於种族、性别、阶级的三重压迫,是美国白人主导社会中最边缘化、最卑微化的写照。

佩可拉的父亲柯里尽管很爱自己的女儿,但他不能容忍佩可拉苦心祈求而获得的蓝眼睛,她唯一能给佩可拉的父爱就是强暴她!柯里自幼即遭受双亲的抛弃,年轻时因为在森林中与一位黑人女性做爱时遭到白人撞见,白人逼迫他「继续做爱」以供欣赏,柯里因此遭受严重的刺激。然而,柯里是一个典型的自我意识薄弱的人,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没有基本责任感和道德感的恶棍,他不敢反抗白人,因为白人意味著优等与高贵,他於是把对白人的仇恨和自身的种族自卑意识,全部转向「族内仇恨」,乃至转向「亲内暴力」。处於种族歧视且一无所有的社会中,社会从来没有提供柯里一种可接受、可理解的表达方式,柯里也因此失去一个正常人表达真实情感的能力。在此意义上,柯里是种族歧视下一种「转嫁式暴力宣泄」的代表。对柯里而言,仇恨是他与社会互动唯一的纽带,暴力则是一种公开的「社会仪式」(social ritual),是他对家庭与家人「甜蜜的表达方式」。一方面,通过族内暴力的宣泄,柯里获得了一种「自我价值的剩余感」,一方面又是用之洗清和涤净其种族原罪和「羞祖意识」的手段。

(下周续)

注1:在命名上摩里森刻意采用字意上的反讽和对照,来强化剧情的效果。「Breedlove」意指「爱的抚育」,但事实上布里德洛家庭裏只有仇恨与暴力。叙述者克劳蒂亚的姓氏为「MacTeer」,与「Make Tear」谐音,意指「同情、

怜悯」。小说中另一个黑人家族姓「Peal」,与「peer」(果皮)谐音,意指这一家族对同族黑人的伪善和做假,就像果皮那样虽然鲜美但却薄如皮膜。

关于读书笔记,你看下面这个吧:)我觉得不太刻意的追求什么格式吧:)下面的一个老师说的中文的文章的,英语方面我不是太清楚,应该和汉语有一点相通吧,你也可以问一下你们的英语老师:)

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古人有条著名的读书治学经验,叫做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这“手到”就是读书笔记。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写好读书笔记。常用的形式有:

(一)提纲式。以记住书的主要内容为目的。通过编写内容提纲,明确主要和次要的内容。

(二)摘录式。主要是为了积累词汇、句子。可以摘录优美的词语,精彩的句子、段落、供日后熟读、背诵和运用。

(三)仿写式。为了能做到学以致用,可模仿所摘录的精彩句子,段落进行仿写,达到学会运用。

(四)评论式。主要是对读物中的人物、事件加以评论,以肯定其思想艺术价值如何。可分为书名、主要内容、评论意见。

(五)心得式。为了记下自己感受最深的内容,记下读了什么书,书中哪些内容自己教育最深,联系实际写出自己的感受。即随感。

(六)存疑式。主要是记录读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边读边记,以后再分别进行询问请教,达到弄懂的目的。

(七)简缩式。为了记住故事梗概、读了一篇较长文章后,可抓住主要内容,把它缩写成短文。

以上各种形式,可由浅入深逐步掌握。

英语的读书笔记的格式是什么求Toni Morrison的作品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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