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广西土地改革运动及经验启示

更新时间:2024-02-20 17:09:24 阅读: 评论:0

2024年2月20日发(作者:世界上第一台地动仪是谁发明的)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西土地改革运动及经验启示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西土地改革运动及经验启示

作者:廖胜平

来源:《桂海论丛》2021年第03期

摘要: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广西解放之初,农村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土地占有情况极不均衡,广大农民人多地少、生活极度困苦。中国共产党抓住贫困农民最根本、最迫切的利益诉求,领导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广西省委、省政府因地制宜,在汉、壮聚居地区和瑶、苗、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按批分期进行土地改革。经过4年左右的时间,广西的土地改革运动胜利結束。土地改革使广大农民获得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地及其他生产生活资源,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土地改革运动的过程中积累的一些经验,时至今日仍具有一定的现实价值。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广西;土地改革;主要经验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21)03-0058-07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一般项目“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西南民族地区(广西)社会改造及其现实启示研究”(15BDJ014)。

新中国成立之后,摆在新解放区农村的首要任务就是土地改革。广西是一个农业省,农村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88%,是中国各省中农村人口比例较高的一个省[1]64。而且,广西农村的大部分土地被极少数地主所占有,广大农民无地或少地且生活极度困苦。广西解放后不久,一场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社会改造运动在广大乡村拉开了帷幕。经过四年左右的时间,广西的土地改革运动圆满结束。在土地改革运动的过程中,通过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一)土地占有极不均衡

土地改革运动之前,广西的土地占有制度极不合理。地主阶级占有绝大多数土地,农民处于无地或少地的境况。广西解放前占全省农村人口约5%的地主占有全省耕地的40%,而占农村人口50%的贫农和雇农却只占有耕地总面积的13%[1]47。据鬱林县(1956年更名为玉林县,1983年撤销玉林县设玉林市〈县级〉,1997年设立地级玉林市——作者注)宝岭村,北流县沙塘村,柳江县百明村、樟木村、思贤村、渡村,平南县六北村7个村子的统计,地主占人口3.54%,而占有全村土地面积50.99%[2]14。而据1952年8月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土地改革前,地主仅占全国人口总数的4.75%,却占有全国土地总数的38.26%[3]。上述数据表明,广西地主占有土地的比例是比较高的。1950年初,岑溪全县耕地总面积34.09万亩(市亩,下同),总人口27.3万余人。仅占全县人口约9%的地主富农,就占有全县土地总数的

90%左右(含由地主阶级把持的祠、庙、学堂的公田,又称“死地主田”)。占全县人口90%以上的贫下中农,仅占全县土地的10%左右,人均0.195亩(时全县人均土地为1.13亩)[4]1949。1950年底,藤县总人口38.49万,耕地面积36.65万亩。仅占全县人口约10%的地主富农,就占有了全县耕地面积的85%左右(含由地主阶级把持的祠、庙、学堂的公田);而占全县90%左右的贫下中农,仅占全县耕地的15%左右。人均0.14亩[5]。

当时南宁的郊区农村,地主人口仅占4.3%,占有土地的22.3%;富农与地主人口占有比大致相当,占4.5%,占有土地9.4%;中农人数较多,占人口42.2%,占有土地将近一半,达47.5%;贫雇农人口比例最多,占45%,占有土地仅有18.3%;其他成分人口占4%,占有土地2.5%[6]486-497。桂林临桂县六塘区(见上表1)雇农人数相对少些,他们的人均占有土地亩数(0.93)比贫农(0.53)高出不少。

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土地占有两极分化的现象也比较严重。

从上表2看出,地主人口最少,但占有优质土地——水田的比例最高,占有最差土地——山地的数量最少。地主(茶山瑶)人均亩数是贫农人均亩数的5.74倍,可见金秀瑶族地区土地集中的现象非常严重。而且从族系内部来看,土地占有也很不均衡,茶山瑶人均亩数比盘瑶人均亩数多1亩左右(中农成分还略高)。由此可以得出,瑶族内部的分支中,土地占有的均值是多少不等的,两极分化的现象也比较突出。

(二)农民生活极度困苦

广大农民生活困苦,还要把一半以上的劳动成果交给地主阶级。南宁市郊区地主剥削的比例很高,地主占生产收益的60%,农民占40%。据调查,南宁市郊区地主雇工经营一亩地的全年收成,扣除10%的成本,20%工资伙食外,地主竟占70%[6]487。据鬱林、上林、贺县、灵川四县的调查,有些地主每年的收租要剥削农民的一半以上。南宁专区有些地主基本要拿走农民全部的正产物,农民只能得到土地的副产物为生。除租子以外,押金也是地主剥削农民的一种“合法”形式。根据鬱林的调查,有租必有押,押金的名目有租佃押、加押、双交押、人质押等等约有六、七种之多,至于黑押即变相的押金,更不知有多少[2]14-15。由于地主的残酷盘剥,加上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广大农民各项负担非常沉重,生活苦不堪言。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生活尤为凄苦,大瑶山盘瑶人民的《苦情歌》唱出了瑶族同胞的悲惨生活和窘迫境况:

想我瑶族苦处多,三餐稀饭也无喝。夜晚来客无被盖,夜唱山歌当被窝。

想我瑶族苦处难,半斤玉米煮三餐。半斤玉米三餐煮,吃水留渣第二餐。

想我瑶族受苦难,无田无地山过山。六月未到又愁米,腊月未到又怕寒。

想我瑶族苦处多,无衣无被打赤脚。一年不见油盐样,泪水还比河水多[7]。

地主对农民的盘剥非常严重,对农民的压迫也十分厉害。全县(今全州县)三背村农民因交不起租把自己的老婆给了地主,有的一斗还十六斗的。地主不仅压榨群众,还生活奢侈,视老百姓的生命如草芥[8]。在柳江、武宣、象县,地主血腥统治农民是一个普遍现象。例如武宣县麦棉乡16户地主,其中15户共犯下19条人命案,直接枪杀2人,陷害致死15人,逼死2人;柳江韦铁在公审时自认曾杀死200多条人命,其中亲手杀死的有70多人[9]343。玉林三德村,杨二婆的丈夫在国民党时代,被地主恶霸征去当兵,害了黄肿病,将死才放回来,而伪村长苏俊英又强征了他的弟弟去当兵,这样就气死了她的家公,家婆也因此郁闷而亡,细婶也激(原文如此—作者注)死了,在一个月里,便死了三条人命[10]。灵山县新善乡关塘村大地主容广贤死后,强迫婢女陪葬。农民数日后在墓旁山上打柴,还听得见墓内婢女发出的凄惨哀嚎;灵山县新大乡地主宁君栋的老婆,将7岁的“丫鬟”活活用木甑蒸死。苍梧县华里乡殿村地主李胜初食人筋、人肝[11]。这些令人发指的悲惨事件不胜枚举、罄竹难书。

陈漫远(时任广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总结了广西农民的低下地位和悲惨命运:“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土地大部分集中在不劳而获的地主手里,广大的劳动农民反而没有土地或很少土地,而不得不向地主佃入土地耕种,向地主缴纳对分以至到四六到三七的苛重地租;甚至还有年节送礼、农忙时节的无偿劳役等种种的额外剥削,勾结国民党反动派统治着农民的豪强恶霸及有些乡村长等横行乡里,鱼肉农民,霸占土地,奸淫妇女,疯狂的抓壮丁,催粮派款,苛捐杂税,使劳动农民终年辛勤劳动,却经常不得温饱,过着牛马生活。结果造成了农民生产力普遍低落,灾荒相继,一遇荒年,就只有卖妻鬻子,坐以待毙,或者逃荒讨饭,流离饿死于异地,这就是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我们农民的悲惨命运。”[9]16-17因而,农民极度渴求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耕种,劳动成果归自己。

(一)土地改革运动前的准备工作:清匪反霸和减租退押

地主对自身利益的即将丧失不情愿、不甘心,因而和国民党潜伏下来的特务、土匪沆瀣一气,疯狂地向新生的人民政权和人民群众反扑。1952年1月8日凌晨,在柳州柳城参加土改的辅仁大学土改工作大队的三名学生晏铸、程明洳、张崑刚被地主阶级的走狗韦家駬(为了实现其叔父韦铁破坏土改的图谋)用驳壳枪杀害[12]。除了公开破坏,有的地主恶霸将公开抵抗转入“地下”顽抗,对一般农民群众或者利用变天思想及在外的土匪以威胁恐吓;或者分散赠送土地实行假土地改革,组织“互助”,并欺骗农民说:“毛主席是你们的大救星,我是你们的小救星”;有的用两斤金子请全村群众吃酒席,以软化麻痹农民群众;或者组织封建迷信党派,如“道管”“保产党”“和平党”“三角星派”“青年党”“十姐妹”“十兄弟”等,藉以掌握群众,进行长期反革命活动,保护自己;或者挑拨宗派斗争,以模糊农民的阶级意识[2]54。

敌人的破坏和地主恶霸的长期欺凌,逆来顺受的农民由于阶级觉悟没有得到启发,害怕工作队走后会“变天”,被地主恶霸“秋后算账”,因而他们不敢出来与地主作面对面的斗争。鉴于这种情况,广西省委和省政府认为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既是发动群众的中心工作,同时也是顺利

开展土改运动的前提条件:“广西封建反革命势力有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不容忽视的事实,重点剿匪胜利结束的地区,应该迅速转入第二个阶段,组织与发动群众反霸清匪减租退押,只有先完成这一任务,才能顺利进行土改。[13]”

为了消除农民站出来的思想顾虑,为农民撑腰打气,土改之前各地展开了声势较大的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活动。在南宁万秀村,为了打击地主恶霸的嚣张气焰,工作组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处决了村里3名长期以来作威作福、恶行累累的土匪恶霸。由于有了工作组撑腰,万秀村的试点工作非常成功。其经验很快在南宁郊区其他农村全面推广。郊区19个村都进行了反霸斗争会,共进行51次,斗争了81名地主恶霸,处决恶霸、匪首、特务等共11名[6]12。截止1951年4月5日,全省十个分区均已开展了清匪反霸斗争。经过声势浩大的群众斗争,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顺利在全省开展。1951年10月减租退押运动基本结束。全省1.1万个村庄,近千万农民参与其中。经过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全省共获得租押果实6亿斤粮食,清除土匪及地下军组织人员8万余名,收缴长短枪113700余支,各种枪弹50万发[14]。经过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地主恶霸的势力受到沉重打击,地主阶级霸占土地和乡村政权的历史基本终结,农民开始扬眉吐气。乡村秩序和权力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党和人民在乡村的优势地位得以确立,从而为接下来的全省范围内的土地改革扫除了障碍、铺平了道路。

(二)土地改革运动的步骤:分批分期进行

广西的土地改革运动从1950年开始到1954年5月基本结束,前后历时4年多,大致经历了两个批次和阶段。土地改革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精神是:放手发动群众,依靠雇农,团结中农,有领导的、有系统的、有步骤的、有分别地向地主阶级展开激烈的斗争,彻底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树立农民的优势[15]。

1.第一批土改

第一批土改的时间是在1950年冬季到1952年底两年左右的时间,主要在汉族和壮族集中居住的69个县进行,按照时间又可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期土改。第一期土改从1950年冬开始到1951年初夏结束,大概半年的时间。主要集中在宾阳、容县、柳州、平乐和桂林5专区的17个县,共2507个乡,涉及人口409万。第一期主要是土改试点,既为下一步的土改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同时也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土改干部,为更大规模的土改作了组织和人才准备。

广西土改采取的是先试点,在取得经验后逐渐推广。容县、岑溪于1951年1月7日进行试点,容县搞四个乡,带动一个乡;岑溪搞一个乡,带动两个乡;藤县也在三个乡进行试点。1950年10月至1951年2月,鬱林在玉豸乡进行土改试点;1950年11月至1951年2月,兴业县在谭良乡进行土改试点。经过土改,试点乡的土地所有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玉豸乡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土改前人均分别占有土地分别为2.04亩、1.07亩、0.39亩、0.11

亩、0.03亩,土改后各阶级人均占有土地分别为0.95亩、1.35亩、1.25亩、1.12亩、1.15亩。谭良乡的贫雇、中农土改前人均占有土地分别是0.14亩、0.59亩,土改后分别为0.77亩、0.98亩[16]。试点工作的胜利,为第二期全省范围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创造了良好条件。

(2)第二期土改。第二期土改从1951年10月开始至1952年6月基本结束,大约9个月时间。主要在钦州、邕宁、平乐和桂林等专区,涵括46个县3736个乡,涉及人口773万,人口比第一期多了将近一倍,占广西总人口的一半左右,是三期土改中人口最多、范围最广的一期土改。第二期土地改革成績是巨大的,对地主阶级打击程度比较彻底,群众发动一般比较充分,较之过去的土地改革深入、细致得多,基本上达到了“搞好搞透”的要求。

陈漫远(时任广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总结了广西农民的低下地位和悲惨命运:“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土地大部分集中在不劳而获的地主手里,广大的劳动农民反而没有土地或很少土地,而不得不向地主佃入土地耕种,向地主缴纳对分以至到四六到三七的苛重地租;甚至还有年节送礼、农忙时节的无偿劳役等种种的额外剥削,勾结国民党反动派统治着农民的豪强恶霸及有些乡村长等横行乡里,鱼肉农民,霸占土地,奸淫妇女,疯狂的抓壮丁,催粮派款,苛捐杂税,使劳动农民终年辛勤劳动,却经常不得温饱,过着牛马生活。结果造成了农民生产力普遍低落,灾荒相继,一遇荒年,就只有卖妻鬻子,坐以待毙,或者逃荒讨饭,流离饿死于异地,这就是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我们农民的悲惨命运。”[9]16-17因而,农民极度渴求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耕种,劳动成果归自己。

(一)土地改革运动前的准备工作:清匪反霸和减租退押

地主对自身利益的即将丧失不情愿、不甘心,因而和国民党潜伏下来的特务、土匪沆瀣一气,疯狂地向新生的人民政权和人民群众反扑。1952年1月8日凌晨,在柳州柳城参加土改的辅仁大学土改工作大队的三名学生晏铸、程明洳、张崑刚被地主阶级的走狗韦家駬(为了实现其叔父韦铁破坏土改的图谋)用驳壳枪杀害[12]。除了公开破坏,有的地主恶霸将公开抵抗转入“地下”顽抗,对一般农民群众或者利用变天思想及在外的土匪以威胁恐吓;或者分散赠送土地实行假土地改革,组织“互助”,并欺骗农民说:“毛主席是你们的大救星,我是你们的小救星”;有的用两斤金子请全村群众吃酒席,以软化麻痹农民群众;或者组织封建迷信党派,如“道管”“保产党”“和平党”“三角星派”“青年党”“十姐妹”“十兄弟”等,藉以掌握群众,进行长期反革命活动,保护自己;或者挑拨宗派斗争,以模糊农民的阶级意识[2]54。

敌人的破坏和地主恶霸的长期欺凌,逆来顺受的农民由于阶级觉悟没有得到启发,害怕工作队走后会“变天”,被地主恶霸“秋后算账”,因而他们不敢出来与地主作面对面的斗争。鉴于这种情况,广西省委和省政府认为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既是發动群众的中心工作,同时也是顺利开展土改运动的前提条件:“广西封建反革命势力有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不容忽视的事实,重点剿匪胜利结束的地区,应该迅速转入第二个阶段,组织与发动群众反霸清匪减租退押,只有先完成这一任务,才能顺利进行土改。[13]”

为了消除农民站出来的思想顾虑,为农民撑腰打气,土改之前各地展开了声势较大的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活动。在南宁万秀村,为了打击地主恶霸的嚣张气焰,工作组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处决了村里3名长期以来作威作福、恶行累累的土匪恶霸。由于有了工作组撑腰,万秀村的试点工作非常成功。其经验很快在南宁郊区其他农村全面推广。郊区19个村都进行了反霸斗争会,共进行51次,斗争了81名地主恶霸,处决恶霸、匪首、特务等共11名[6]12。截止1951年4月5日,全省十个分区均已开展了清匪反霸斗争。经过声势浩大的群众斗争,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顺利在全省开展。1951年10月减租退押运动基本结束。全省1.1万个村庄,近千万农民参与其中。经过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全省共获得租押果实6亿斤粮食,清除土匪及地下军组织人员8万余名,收缴长短枪113700余支,各种枪弹50万发[14]。经过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地主恶霸的势力受到沉重打击,地主阶级霸占土地和乡村政权的历史基本终结,农民开始扬眉吐气。乡村秩序和权力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党和人民在乡村的优势地位得以确立,从而为接下来的全省范围内的土地改革扫除了障碍、铺平了道路。

(二)土地改革运动的步骤:分批分期进行

广西的土地改革运动从1950年开始到1954年5月基本结束,前后历时4年多,大致经历了两个批次和阶段。土地改革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精神是:放手发动群众,依靠雇农,团结中农,有领导的、有系统的、有步骤的、有分别地向地主阶级展开激烈的斗争,彻底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树立农民的优势[15]。

1.第一批土改

第一批土改的时间是在1950年冬季到1952年底两年左右的时间,主要在汉族和壮族集中居住的69个县进行,按照时间又可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期土改。第一期土改从1950年冬开始到1951年初夏结束,大概半年的时间。主要集中在宾阳、容县、柳州、平乐和桂林5专区的17个县,共2507个乡,涉及人口409万。第一期主要是土改试点,既为下一步的土改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同时也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土改干部,为更大规模的土改作了组织和人才准备。

广西土改采取的是先试点,在取得经验后逐渐推广。容县、岑溪于1951年1月7日进行试点,容县搞四个乡,带动一个乡;岑溪搞一个乡,带动两个乡;藤县也在三个乡进行试点。1950年10月至1951年2月,鬱林在玉豸乡进行土改试点;1950年11月至1951年2月,兴业县在谭良乡进行土改试点。经过土改,试点乡的土地所有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玉豸乡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土改前人均分别占有土地分别为2.04亩、1.07亩、0.39亩、0.11亩、0.03亩,土改后各阶级人均占有土地分别为0.95亩、1.35亩、1.25亩、1.12亩、1.15亩。谭良乡的贫雇、中农土改前人均占有土地分别是0.14亩、0.59亩,土改后分别为0.77亩、0.98亩[16]。试点工作的胜利,为第二期全省范围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创造了良好条件。

(2)第二期土改。第二期土改从1951年10月开始至1952年6月基本结束,大约9个月时间。主要在钦州、邕宁、平乐和桂林等专区,涵括46个县3736个乡,涉及人口773万,人口比第一期多了将近一倍,占广西总人口的一半左右,是三期土改中人口最多、范围最广的一期土改。第二期土地改革成绩是巨大的,对地主阶级打击程度比较彻底,群众发动一般比较充分,较之过去的土地改革深入、细致得多,基本上达到了“搞好搞透”的要求。

陈漫远(时任广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总结了广西农民的低下地位和悲惨命运:“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土地大部分集中在不劳而获的地主手里,广大的劳动农民反而没有土地或很少土地,而不得不向地主佃入土地耕种,向地主缴纳对分以至到四六到三七的苛重地租;甚至还有年节送礼、农忙时节的无偿劳役等种种的额外剥削,勾结国民党反动派统治着农民的豪强恶霸及有些乡村长等横行乡里,鱼肉农民,霸占土地,奸淫妇女,疯狂的抓壮丁,催粮派款,苛捐杂税,使劳动农民终年辛勤劳动,却经常不得温饱,过着牛马生活。结果造成了农民生产力普遍低落,灾荒相继,一遇荒年,就只有卖妻鬻子,坐以待毙,或者逃荒讨饭,流离饿死于异地,这就是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我们农民的悲惨命运。”[9]16-17因而,农民极度渴求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耕种,劳动成果归自己。

(一)土地改革运动前的准备工作:清匪反霸和减租退押

地主对自身利益的即将丧失不情愿、不甘心,因而和国民党潜伏下来的特务、土匪沆瀣一气,疯狂地向新生的人民政权和人民群众反扑。1952年1月8日凌晨,在柳州柳城参加土改的辅仁大学土改工作大队的三名学生晏铸、程明洳、张崑刚被地主阶级的走狗韦家駬(为了实现其叔父韦铁破坏土改的图谋)用驳壳枪杀害[12]。除了公开破坏,有的地主恶霸将公开抵抗转入“地下”顽抗,对一般农民群众或者利用变天思想及在外的土匪以威胁恐吓;或者分散赠送土地实行假土地改革,组织“互助”,并欺骗农民说:“毛主席是你们的大救星,我是你们的小救星”;有的用两斤金子请全村群众吃酒席,以软化麻痹农民群众;或者组织封建迷信党派,如“道管”“保产党”“和平党”“三角星派”“青年党”“十姐妹”“十兄弟”等,藉以掌握群众,进行长期反革命活动,保护自己;或者挑拨宗派斗争,以模糊农民的阶级意识[2]54。

敌人的破坏和地主恶霸的长期欺凌,逆来顺受的农民由于阶级觉悟没有得到启发,害怕工作队走后会“变天”,被地主恶霸“秋后算账”,因而他们不敢出来与地主作面对面的斗争。鉴于这种情况,广西省委和省政府认为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既是发动群众的中心工作,同时也是顺利开展土改运动的前提条件:“广西封建反革命势力有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不容忽视的事实,重点剿匪胜利结束的地区,应该迅速转入第二个阶段,组织与发动群众反霸清匪减租退押,只有先完成这一任务,才能顺利进行土改。[13]”

为了消除农民站出来的思想顾虑,为农民撑腰打气,土改之前各地展开了声势较大的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活动。在南宁万秀村,为了打击地主恶霸的嚣张气焰,工作组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处决了村里3名长期以来作威作福、恶行累累的土匪恶霸。由于有了工作组撑腰,万秀村的试点工作非常成功。其经验很快在南宁郊区其他农村全面推广。郊区19个村都进行了反霸

斗争会,共进行51次,斗争了81名地主恶霸,处决恶霸、匪首、特务等共11名[6]12。截止1951年4月5日,全省十个分区均已开展了清匪反霸斗争。经过声势浩大的群众斗争,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顺利在全省开展。1951年10月减租退押运动基本结束。全省1.1万个村庄,近千万农民参与其中。经过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全省共获得租押果实6亿斤粮食,清除土匪及地下军组织人员8万余名,收缴长短枪113700余支,各种枪弹50万发[14]。经过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地主恶霸的势力受到沉重打击,地主阶级霸占土地和乡村政权的历史基本终结,农民开始扬眉吐气。乡村秩序和权力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党和人民在乡村的优势地位得以确立,从而为接下来的全省范围内的土地改革扫除了障碍、铺平了道路。

(二)土地改革运动的步骤:分批分期进行

广西的土地改革运动从1950年开始到1954年5月基本结束,前后历时4年多,大致经历了两个批次和阶段。土地改革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精神是:放手发动群众,依靠雇农,团结中农,有领导的、有系统的、有步骤的、有分别地向地主阶级展开激烈的斗争,彻底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树立农民的优势[15]。

1.第一批土改

第一批土改的时间是在1950年冬季到1952年底两年左右的时间,主要在汉族和壮族集中居住的69个县进行,按照时间又可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期土改。第一期土改从1950年冬开始到1951年初夏结束,大概半年的时间。主要集中在宾阳、容县、柳州、平乐和桂林5专区的17个县,共2507个乡,涉及人口409万。第一期主要是土改试点,既為下一步的土改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同时也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土改干部,为更大规模的土改作了组织和人才准备。

广西土改采取的是先试点,在取得经验后逐渐推广。容县、岑溪于1951年1月7日进行试点,容县搞四个乡,带动一个乡;岑溪搞一个乡,带动两个乡;藤县也在三个乡进行试点。1950年10月至1951年2月,鬱林在玉豸乡进行土改试点;1950年11月至1951年2月,兴业县在谭良乡进行土改试点。经过土改,试点乡的土地所有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玉豸乡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土改前人均分别占有土地分别为2.04亩、1.07亩、0.39亩、0.11亩、0.03亩,土改后各阶级人均占有土地分别为0.95亩、1.35亩、1.25亩、1.12亩、1.15亩。谭良乡的贫雇、中农土改前人均占有土地分别是0.14亩、0.59亩,土改后分别为0.77亩、0.98亩[16]。试点工作的胜利,为第二期全省范围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创造了良好条件。

(2)第二期土改。第二期土改从1951年10月开始至1952年6月基本结束,大约9个月时间。主要在钦州、邕宁、平乐和桂林等专区,涵括46个县3736个乡,涉及人口773万,人口比第一期多了将近一倍,占广西总人口的一半左右,是三期土改中人口最多、范围最广的一

期土改。第二期土地改革成绩是巨大的,对地主阶级打击程度比较彻底,群众发动一般比较充分,较之过去的土地改革深入、细致得多,基本上达到了“搞好搞透”的要求。

陈漫远(时任广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总结了广西农民的低下地位和悲惨命运:“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土地大部分集中在不劳而获的地主手里,广大的劳动农民反而没有土地或很少土地,而不得不向地主佃入土地耕种,向地主缴纳对分以至到四六到三七的苛重地租;甚至还有年节送礼、农忙时节的无偿劳役等种种的额外剥削,勾结国民党反动派统治着农民的豪强恶霸及有些乡村长等横行乡里,鱼肉农民,霸占土地,奸淫妇女,疯狂的抓壮丁,催粮派款,苛捐杂税,使劳动农民终年辛勤劳动,却经常不得温饱,过着牛马生活。结果造成了农民生产力普遍低落,灾荒相继,一遇荒年,就只有卖妻鬻子,坐以待毙,或者逃荒讨饭,流离饿死于异地,这就是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我们农民的悲惨命运。”[9]16-17因而,农民极度渴求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耕种,劳动成果归自己。

(一)土地改革运动前的准备工作:清匪反霸和减租退押

地主对自身利益的即将丧失不情愿、不甘心,因而和国民党潜伏下来的特务、土匪沆瀣一气,疯狂地向新生的人民政权和人民群众反扑。1952年1月8日凌晨,在柳州柳城参加土改的辅仁大学土改工作大队的三名学生晏铸、程明洳、张崑刚被地主阶级的走狗韦家駬(为了实现其叔父韦铁破坏土改的图谋)用驳壳枪杀害[12]。除了公开破坏,有的地主恶霸将公开抵抗转入“地下”顽抗,对一般农民群众或者利用变天思想及在外的土匪以威胁恐吓;或者分散赠送土地实行假土地改革,组织“互助”,并欺骗农民说:“毛主席是你们的大救星,我是你们的小救星”;有的用两斤金子请全村群众吃酒席,以软化麻痹农民群众;或者组织封建迷信党派,如“道管”“保产党”“和平党”“三角星派”“青年党”“十姐妹”“十兄弟”等,藉以掌握群众,进行长期反革命活动,保护自己;或者挑拨宗派斗争,以模糊农民的阶级意识[2]54。

敌人的破坏和地主恶霸的长期欺凌,逆来顺受的农民由于阶级觉悟没有得到启发,害怕工作队走后会“变天”,被地主恶霸“秋后算账”,因而他们不敢出来与地主作面对面的斗争。鉴于这种情况,广西省委和省政府认为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既是发动群众的中心工作,同时也是顺利开展土改运动的前提条件:“广西封建反革命势力有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不容忽视的事实,重点剿匪胜利结束的地区,应该迅速转入第二个阶段,组织与发动群众反霸清匪减租退押,只有先完成这一任务,才能顺利进行土改。[13]”

为了消除农民站出来的思想顾虑,为农民撑腰打气,土改之前各地展开了声势较大的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活动。在南宁万秀村,为了打击地主恶霸的嚣张气焰,工作组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处决了村里3名长期以来作威作福、恶行累累的土匪恶霸。由于有了工作组撑腰,万秀村的试点工作非常成功。其经验很快在南宁郊区其他农村全面推广。郊区19个村都进行了反霸斗争会,共进行51次,斗争了81名地主恶霸,处决恶霸、匪首、特务等共11名[6]12。截止1951年4月5日,全省十个分区均已开展了清匪反霸斗争。经过声势浩大的群众斗争,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顺利在全省开展。1951年10月减租退押运动基本结束。全省1.1万个村庄,

近千万农民参与其中。经过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全省共获得租押果实6亿斤粮食,清除土匪及地下军组织人员8万余名,收缴长短枪113700余支,各种枪弹50万发[14]。经过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地主恶霸的势力受到沉重打击,地主阶级霸占土地和乡村政权的历史基本终结,农民开始扬眉吐气。乡村秩序和权力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党和人民在乡村的优势地位得以确立,从而为接下来的全省范围内的土地改革扫除了障碍、铺平了道路。

(二)土地改革运动的步骤:分批分期进行

广西的土地改革运动从1950年开始到1954年5月基本结束,前后历时4年多,大致经历了两个批次和阶段。土地改革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精神是:放手发动群众,依靠雇农,团结中农,有领导的、有系统的、有步骤的、有分别地向地主阶级展开激烈的斗爭,彻底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树立农民的优势[15]。

1.第一批土改

第一批土改的时间是在1950年冬季到1952年底两年左右的时间,主要在汉族和壮族集中居住的69个县进行,按照时间又可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期土改。第一期土改从1950年冬开始到1951年初夏结束,大概半年的时间。主要集中在宾阳、容县、柳州、平乐和桂林5专区的17个县,共2507个乡,涉及人口409万。第一期主要是土改试点,既为下一步的土改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同时也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土改干部,为更大规模的土改作了组织和人才准备。

广西土改采取的是先试点,在取得经验后逐渐推广。容县、岑溪于1951年1月7日进行试点,容县搞四个乡,带动一个乡;岑溪搞一个乡,带动两个乡;藤县也在三个乡进行试点。1950年10月至1951年2月,鬱林在玉豸乡进行土改试点;1950年11月至1951年2月,兴业县在谭良乡进行土改试点。经过土改,试点乡的土地所有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玉豸乡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土改前人均分别占有土地分别为2.04亩、1.07亩、0.39亩、0.11亩、0.03亩,土改后各阶级人均占有土地分别为0.95亩、1.35亩、1.25亩、1.12亩、1.15亩。谭良乡的贫雇、中农土改前人均占有土地分别是0.14亩、0.59亩,土改后分别为0.77亩、0.98亩[16]。试点工作的胜利,为第二期全省范围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创造了良好条件。

(2)第二期土改。第二期土改从1951年10月开始至1952年6月基本结束,大约9个月时间。主要在钦州、邕宁、平乐和桂林等专区,涵括46个县3736个乡,涉及人口773万,人口比第一期多了将近一倍,占广西总人口的一半左右,是三期土改中人口最多、范围最广的一期土改。第二期土地改革成绩是巨大的,对地主阶级打击程度比较彻底,群众发动一般比较充分,较之过去的土地改革深入、细致得多,基本上达到了“搞好搞透”的要求。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西土地改革运动及经验启示

本文发布于:2024-02-20 17:09: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0842016414559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新中国成立初期广西土地改革运动及经验启示.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新中国成立初期广西土地改革运动及经验启示.pdf

下一篇:返回列表
标签:地主   农民   土地   土改   恶霸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