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发(作者:高考宾馆)
Q/LYRY0001S—2017
幼童配方奶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幼童配方奶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牛乳、生牦牛乳或全脂牦牛乳粉、全脂乳粉为原料,辅以脱盐乳清粉、浓缩乳清蛋白粉、白砂糖、大豆油、低聚异麦芽糖,添加适量的矿物质(碳酸钙、磷酸氢钙、硫酸亚铁、硫酸锌、硫酸镁)、维生素[维生素A(醋酸视黄酯)、维生素D3(胆钙化醇)、维生素E(dl-ɑ-醋酸生育酚)、维生素B1(盐酸硫胺素)、维生素B2(核黄素)、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维生素B12(氰钴胺)、维生素C(L-抗坏血酸)、D-泛酸钙、叶酸]、及其他成分(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和卵磷脂),经配料、均质、杀菌浓缩、喷雾干燥、充氮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适合于3~7周岁儿童食用的乳固体不低于70%的幼童配方奶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7 白砂糖
GB/T 1535 大豆油
GB 188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GB 1886.2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 5009.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
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测定
GB 5009.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
GB 5009.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
GB 5009.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
GB 5009.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
1
Q/LYRY0001S—2017
GB 5009.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
GB 5009.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1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
GB 5009.2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镁的测定
GB 541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
GB 5413.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GB 5413.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叶酸(叶酸盐活性)的测定
GB 5413.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
GB 5413.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
GB 5413.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牛磺酸的测定
GB 5413.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 5413.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16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GB 126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
GB 147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GB 147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GB 147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GB 147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L-抗坏血酸)
GB 147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GB 1475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55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酸
GB 193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T 20881 低聚异麦芽糖
GB 2557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锌
GB 264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
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 284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脂
GB 292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镁
GB 292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亚铁
QB 1878 包装装潢镀锡(铬)薄钢板制罐产品
RHB 801 生牦牛乳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 》 二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2
Q/LYRY0001S—2017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
3.1.1
原料
3.1.1.1 生牛乳:应符合GB 19301的要求。
3.1.1.2 生牦牛乳:应符合RHB 801的要求。
3.1.1.3 全脂乳粉:应符合GB 19644的要求。
3.1.2 辅料
3.1.2.1 脱盐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应符合GB 11674的要求。
3.1.2.2 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的要求。
3.1.2.3 大豆油:应符合GB 1535的要求。
3.1.2.4 卵磷脂:应符合GB 28401的要求。
3.1.2.5 维生素A(醋酸视黄酯):应符合GB 14750的要求。
3.1.2.6 维生素C(L-抗坏血酸):应符合GB 14754的要求。
3.1.2.7 维生素D3(胆钙化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二部的要求。
3.1.2.8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应符合GB 14756的要求。
3.1.2.9 维生素B1(盐酸硫胺素):应符合GB 14751的要求。
3.1.2.10 维生素B2(核黄素):应符合GB 14752的要求。
3.1.2.11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应符合GB 14753的要求。
3.1.2.12 叶酸:应符合GB 15570的要求。
3.1.2.13 牛磺酸:应符合GB 14759的要求。
3.1.2.14 硫酸亚铁:应符合GB 29211的要求。
3.1.2.15 碳酸钙:应符合GB 1886.216的要求。
3.1.2.16 磷酸氢钙:应符合GB 1886.3的要求。
3.1.2.17 硫酸锌:应符合GB 25579的要求。
3.1.2.18 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GB/T 20881的要求。
3.1.2.19 硫酸镁:应符合GB 29207的要求。
3.1.2.20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应符合GB 26400的要求。
3.1.2.21 维生素B12: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二部的要求。
3.1.2.22 泛酸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二部的要求。
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色泽
滋味和气味
组织形态
杂质
冲 调 性
要 求
呈均匀一致的乳黄色。
具有本品特有的乳香味、无异味。
呈干燥均匀的粉末,无结块。
无肉眼可见杂质。
检验方法
将样品内容物倒在洁净的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杂质、嗅其气味,并品尝滋味。
取150 mL烧杯加入温度为50 ℃的温开水80 mL,称取冲调时下沉快,冲调后无团块,杯底无沉淀。
20g样品进行冲调,搅拌均匀后,观察分散溶解状况。
3.3
理化指标
3
Q/LYRY0001S—2017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能量,kJ/100g ≥ 1820 —
蛋白质,g/100g ≥ 17.5 GB 5009.5
脂肪,g/100g ≥ 15.0 GB 5009.6
亚油酸,mg/100g ≥ 1000
GB 5009.168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mg/100g 6~50
b碳水化合物,g/100g ≤ 60.0 —
水分,g/100g ≤ 5.0 GB 5009.3
杂质度,mg/kg ≤ 16 GB 5009.4
维生素A,µgRE/100g 120~700
维生素D,µg/100g 2.0~11.2 GB 5009.82
维生素E,mgɑ-TE/100g 1.0~6.0
维生素B1,mg/100g 0.15~1.4 GB 5009.84
维生素B2,mg/100g 0.8~3.7 GB 5009.85
维生素B6,mg/100g 0.1~0.7 GB 5009.154
维生素B12,µg/100g 1.0~7.0 GB 5413.14
叶酸,µg/100g 42~300 GB 5413.16
泛酸,mg/100g 0.6~6.0 GB 5413.17
维生素C,mg/100g 14.0~80.0 GB 5413.18
牛磺酸,mg/100g 30~50 GB 5009.169
钠,mg/100g ≤ 450 GB 5009.91
铁,mg/100g 2.5~13.5 GB 5009.90
锌,mg/100g 5.0~17.5 GB 5009.14
钙,mg/100g 300~600 GB 5009.92
镁,mg/100g 30~280 GB 5009.241
a
能量的计算按每100g产品中蛋白质、脂肪测定值,碳水化合物计算值,分别乘以能量系数17 kJ/g、37
kJ/g、17 kJ/g(可溶性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按照碳水化合物能量系数的50%计算),所得之和为千焦/100克(kJ/100g)值。
b
碳水化合物的含量A1,按式(1)计算:
A1=100-(A2+A3+A4+A5+A6)………………………………(1)
式中:
A1—碳水化合物的含量,g/100g ;
A2—蛋白质的含量,g/100g;
A3—脂肪的含量,g/100g;
A4—水分的含量,g/100g;
A5—灰分的含量,g/100g;
A6—可溶性膳食纤维的含量,g/100g。(可溶性膳食纤维按GB/T 5009.88检验)
a3.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项 目
总砷(以As计),mg/㎏ ≤
铅(以Pb计),mg/㎏ ≤
铬(以Cr计),mg/kg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 ≤
黄曲霉毒素M1(折算为生乳计),µg/kg ≤
指 标
0.5
0.5
2.0
2.0
0.5
检验方法
GB 5009.11
GB 5009.12
GB 5009.123
GB 5009.33
GB 5009.24
3.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4
Q/LYRY0001S—2017
表4 微生物限量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
项 目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30000 50000
大肠菌群 5 1 10 100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2 10 100
沙门氏菌 5 0 0/25 g ——
c
样品的分析处理按GB 4789.1和GB 4789.18执行。
c
检验方法
GB 4789.2
GB 4789.3
GB 4789.10
GB 4789.4
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和GB 14880的有关规定。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3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基数不小于100kg,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kg(不小于10个最小包装,每个包装不小于400克),用于检验,另净含量检验需抽10个最小包装。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每种产品2袋(听)用于留样。
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
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3.2~3.6条款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
6.5 判定规则
5
Q/LYRY0001S—2017
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
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7.2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T 28118和QB 1878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及食品卫生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
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
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
7.4 贮存
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
8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 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
6
本文发布于:2024-02-20 06:20: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0838122714511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幼童配方奶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幼童配方奶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