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发(作者:成功秘诀)
食品酶制剂知多少
酶制剂是指由动物或植物的可食或非可食部分直接提取,或由传统或通过基因修饰的微生物发酵提取制得的具有特殊催化功能的生物制品。我国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按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进行管理。我国酶制剂已形成独立的工业体系,品种齐全,应用领域日益广泛,在食品、酿造、昧精、淀粉糖及保健品等各个领域得以广泛应用。然而在实际的生产应用过程中,企业仍被一些问题困扰,食品伙伴网将从法规层面一一作出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自制酶制剂属于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的一部分,是否需要单独取得生产许可证?
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制糖企业自产氧化钙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氧化钙》(GB 30614-2014)规定了食品添加剂氧化钙的技术要求。鉴此,企业(包括自产自用的企业)应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氧化钙生产许可后方可生产。”因此,企业需要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品种明细应包括酶制剂)后才可自制酶制剂。
2、酶制剂是否允许分装,有何注意事项?
食品酶制剂属于食品添加剂,其分装应根据食品添加剂的分装要求进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分装有关问题的复函》提到:“企业(包括分装企业)生产食品添加剂,应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后方能生产、销售和使用。”但目前各地对食品添
加剂分装的监管不同,因此酶制剂能否分装需咨询当地监管部门。
如经咨询当地监管部门确认酶制剂可进行分装,应注意以下事项:1)应先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分装);2)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建议在产品名称后标注);3)生产日期按分装日期标注;保质日期应按被分装酶制剂的原保质日期标注。
3、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产品中是否能添加辅料,对辅料有何要求?
答:GB 1886.17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中提到,“商品化的酶制剂产品允许加入易于产品贮存、使用的配料成分”。该标准要求“用于生产酶制剂的原料必须符合良好生产规范或相关要求,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应对最终食品产生有害健康的残留污染”,因此酶制剂产品中可以添加辅料,但应保证辅料不得在最终食品中产生有害健康的残留污染。而在2021年发布的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中进一步明确“商品化的酶制剂产品可含有一个或多个活性酶组分,为产品活性保存、流通贮存、标准化使用,允许加入食品原料和/或次级添加剂等辅料成分。”并列出了允许使用的次级添加剂的名称和功能。因此,商品化的酶制剂产品中可以添加食品原料、次级添加剂等辅料成分。
4、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配料如何标识?
答:GB 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中规定,“辅料是为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加工、贮存、溶解等工艺目的而添加的食品原料。”因此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应为食品原料,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
关于复配酶制剂中的配料的标识应符合GB 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规定:“按GB2760、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质量规格标准和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中规定的名称列出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名称。配料表应该根据每种食品添加剂含量递减顺序排列。如果单一品种或复配食品添加剂中含有辅料,辅料应列在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之后,并按辅料含量递减顺序排列。”因此复配酶制剂的配料表应根据每种酶制剂的含量递减排列,辅料应列在酶制剂品种之后,并递减排列。
5、酶制剂和加工助剂在使用上有何区别?
我国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按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进行管理。GB 2760附录C规定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规定。其表C.1规定了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表C.2规定了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表C.3规定了食品加工中允许使用的酶以及各种酶的来源和供体。因此,除产品标准中规定不能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外,表C.3中的酶制剂和表C.1中的加工助剂可在各类食品中使用,而表C.2中的加工助剂需按规定的功能和使用范围使用。
6、酶制剂是否能与其他食品添加剂复配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
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常见问题解答》中提到,“加工助剂可以与其他食品添加剂经物理方法混合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但加工助剂的使用应符合其使用原则,生产的复配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的规定。”而
GB 26687适用于除食品用香精和胶基糖果基础剂以外的所有复配食品添加剂。因此酶制剂可与除食品用香精和胶基糖果基础剂以外食品添加剂复配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
7、复配酶制剂的命名有何要求?
答:GB 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规定“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应符合GB 26687-2011中第3章命名原则的规定。”GB 26687-2011的第3章命名原则规定:“由单一功能且功能相同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复配而成的,应按照其在终端食品中发挥的功能命名。即“复配”+“GB2760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如:复配着色剂、复配防腐剂等。由功能相同的多种功能食品添加剂,或者不同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复配而成的,可以其在终端食品中发挥的全部功能或者主要功能命名,即“复配”+“GB2760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因此如果是使用GB2760中的酶制剂复配而成,如使用果胶酶和蛋白酶复配而成,则应命名为“食品添加剂复配酶制剂”,如使用酶制剂和其他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复配而成,则应根据其在终端食品中发挥的主要功能命名。
8、酶制剂在食品中是否需要标示?
答:《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问答中关于酶制剂的标示:“酶制剂如果在终产品中已经失去酶活力的,不需要标示;如果在终产品中仍然保持酶活力的,应按照食品配料表标示的有关规定,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酶制剂的加入量,排列在配料表的相应位置。”
9、诱变育种或转基因微生物生产的酶制剂是否需要申报食品添加剂
新品种?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附录C的表C.3规定了食品加工中允许使用的酶。各种酶的来源和供体应符合表中的规定。因此如果酶制剂的来源和供体不符合GB 2760的规定,需要申报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并且转基因微生物应获得农业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10、我国2021年批准的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汇总
2021年国家卫健委发布2021年第2号、2021年第5号、2021年第6号、2021年第9号公告共批准30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其中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共17种,详情如下。
2021年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批准公告情况表
分类
食品α-淀工业用酶水生栖热菌制2
剂新酶
Bacillus subtilis
Aquaticus
“三新食品”的蛋白枯草芽孢杆菌Thermus
淀粉酶等16种第2号关于α-1
粉酶
licheniformis
Bacillus
Cytophaga sp.
“三新食品”的公告
卫健委2021年地衣芽孢杆菌嗜纤维菌淀粉酶等16种序中文来源(仅酶制剂类)
供体(仅酶制剂批准公告
号 名称 类)
卫健委2021年第2号关于α-
品种
两歧双歧杆菌乳糖3
酶
Bacillus subtilis
bifidum
枯草芽孢杆菌Bifidobacterium
公告
卫健委2021年第2号关于α-淀粉酶等1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卫健委2021年解淀粉芽孢杆菌蛋白4
酶
Bacillus subtilis
amyloliquefaciens
聚糖等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卫健委2021年磷酸荧光假单胞菌肌醇5
磷脂fluorescens
酶C 生物
新食品”的公告
卫健委2021年微小根毛霉α-淀6
粉酶
Aspergillus niger
pusillus 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黑曲霉Rhizomucor
糖基转移酶等第6号关于4-α-Pudomonas
脂酶C基因的微聚糖等6种“三编码磷酸肌醇磷β-1,3/α-1,3-葡从土壤中分离的第5号关于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β-1,3/α-1,3-葡第5号关于
卫健委2021年多聚李氏木霉半乳7
糖醛reei
酸酶
品”的公告
卫健委2021年李氏木霉果胶8
酯酶
reei tubingensis 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卫健委2021年磷酸地衣芽孢杆菌肌醇9
磷脂licheniformis
酶C
品”的公告
卫健委2021年地衣芽孢杆菌磷脂10
酶C
licheniformis thuringiensis 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木聚11
糖酶
Trichoderma Thermopolyspora
第6号关于4-α-李氏木霉柔曲高温多孢菌卫健委2021年Bacillus Bacillus
糖基转移酶等苏云金芽孢杆菌第6号关于4-α-Bacillus
Pudomonas sp.
28种“三新食假单胞菌糖基转移酶等第6号关于4-α-Trichoderma Aspergillus
糖基转移酶等塔宾曲霉第6号关于4-α-tubingensis 28种“三新食Trichoderma Aspergillus
糖基转移酶等塔宾曲霉第6号关于4-α-
reei flexuosa 糖基转移酶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卫健委2021年葡糖黑曲霉12
淀粉Aspergillus niger
酶
密粘褶菌Gloeophyllum
trabeum
第6号关于4-α-糖基转移酶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卫健委2021年李氏木霉脂肪13
酶
reei
Trichoderma
尖孢镰刀菌Fusarium
oxysporum
第6号关于4-α-糖基转移酶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卫健委2021年热解蛋白无氧芽第9号关于食蛋白14
酶
Anoxybacillus
“三新食品”的caldiproteolyticus
公告
卫健委2021年谷氨15
酰胺酶
地衣芽孢杆菌Bacillus
licheniformis
地衣芽孢杆菌第9号关于食Bacillus
叶草等15种licheniformis
“三新食品”的孢杆菌/
叶草等15种
公告
卫健委2021年李氏木霉木聚16
糖酶
reei ensis “三新食品”的公告
卫健委2021年4-α-苍白空气芽孢杆糖基17
转移pallidus
酶
公告
“三新食品”的菌Aeribacillus
/
叶草等15种第9号关于食Trichoderma Aspergillus niger
叶草等15种黑曲霉塔宾变种第9号关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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