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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点评制度及处罚标准

更新时间:2024-02-20 00:49:12 阅读: 评论:0

2024年2月20日发(作者:推荐阅读的书籍)

合理用药点评制度及处罚标准

合理用药制度及处罚标准

为加强药品使用管理效能,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自觉性,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加强用药监督,保障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提高医疗质量,我院建立阳光用药制度,依据《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临床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1、医师和药师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指导原则。

2、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根据临床诊断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症、药物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并根据临床观察指征和检验结果及时修正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程记录上作出分析。

3、临床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如因医疗创伤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症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4、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药理作用的药物不得联用或长期交替使用(包括同类的抗菌药、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药物及肽类、蛋白水解物等)

、医师制定药物方案时要根据药物的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的病情和药敏结果给以个体化用药,充分考虑到剂量、次数、疗程、给药途径,

同时考虑药物经济实用性,对可用可不用的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坚决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小药物对机体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经济的药物达到预期目的。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的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用药医师,情况严重的要拒绝调配并登记,定期向合理用药小组汇报。

二、处方的管理及评价标准

㈠、合理用药小组定期或不定对门诊处方及病历医嘱进行检查。

㈡、处方点评小组每月随机抽查门诊处方100张及病历医嘱不少于30份。并将不合理用药处方及医嘱上交医院质控小组进行评定。

㈢、处方及病历医嘱的检查标准

1、按卫生部[2010]28号颁布的《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附表1)的要求进行。

2、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抗菌药物要进行分级使用,选择药物要严格遵循卫生部印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附表2)

三、不合理用药的处罚

将规范合理用药情况纳入科室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与医德考评挂钩,与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升、职称评聘挂钩,达到相互监督和自我约束的目的,促进医务人员廉洁从业。

㈠、处方点评:

1、加强对大金额处方的监督管理,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门诊处方每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 元,如超过必须经过科主任审批,并在处方备注中有使用目的记录,如无科主任审批,处方备注中无使用目的记录的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100元,科主任50元。(由药房人员负责登记)。

2、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根据处方考评结果进行相应处罚。单张处方处罚50元。

㈡、医嘱点评:

对临床用药情况,医院质控小组将常规监督检查,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对在病程记录中无使用目的记录,无充分依据使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能量补充用药和滥用其它药品的,由医院质控小组进行评定,确属不合理用药的,每份病历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100元和科主任奖金50元,

㈢、对开具不合理用药的医师除作上述经济处罚外,还作出如下的处罚:

①、 考核年度内三次被评为不合理用药的医师,年度内医德医风考核评为不合格,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②、

考核年度五次被评为不合理用药或三个月用药比例超标或因不合理用药导致医疗事故的医师除以上的处罚外,个人年度医德考评、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由医务科暂停其处方权,并取消其所在科室及科主任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抗菌药物的专项管理

⑴、对于目前我院存在的抗菌药物使用率高,使用强度大的问题进行加强管理。对抗菌药物使用病历(包括Ⅰ、Ⅱ类切口手术病例)进行点评,对开具不合理医嘱的医师,每份病历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100元和科主任奖金50元

⑵、每月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量及金额进行排序。将排名前三位抗菌药物对于所使用的科室进行重点监控。监控科室某单品种抗菌药物超过该品种总用量50%—80%的科室,给予500元的处罚;对于科室单品种抗菌药物使用量超过该品种总用量80%以上的科室给予1000元的处罚。

⑶、按照我院抗菌药物使用点评办法,对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则对科室、科主任及责任医师均进行处罚,科室200元,科主任100元,责任医师100元。考核年度内三次被评为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个人年度医德考评、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取消其所在科室及科主任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考核年度五次被评为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的医师,个人年度医德考评、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由医务科取消其抗菌药处方权,年度内不晋升或高职低聘。以期达到对抗菌药物使用的严格整治,使各科室从上到下都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五、各临床科室阳光用药主要指标

⑴、科室药品收入的比例占医疗收入比例:外科<35%、内科<45%,奖 ? 元;超过比例则按经管方案扣罚科室奖金

⑵、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40%,奖励? 元;每低1%、

扣科室 ? 元。

⑶、抗菌药物使用金额占药品使用金额<25%、奖励? 元;每超1%、扣科室? 元。

⑷、抗菌药物在门诊处方的比例<20%、奖? 元?;每超1%、扣科室? 元。

⑸、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的比例<60%、奖励 ? 元;每超1%、扣科室 ? 元。

⑹、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以下、奖励?元;每超1.0DDD,扣科室 ? 元。

⑺、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30%、奖励 ?元,每低1%、扣科室? 元。

⑻、外科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指标(以抽查病历数统计相关指标)

①、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30%、奖励 ? 元;每超1%扣科室 ? 元

②、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用药时机(术前0.5-2.0小时内)合理率达100奖励 ? 元每低1%、扣科室? 元。

同一科室其在考核年度内连续出现三次考核不达标者,将对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科室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监控科室某单品种药物超过该品种总用量50%—80%的科室,给予500元的处罚;对于科室单品种药物使用量超过该品种总用量80%以上的科室给予1000元的处罚。对单品种用药金额前三位、抗菌药物用量前三位的医生,由阳光用药监控小组向医生本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医

生本人写出使用该药品的书面说明;必要时,由医生本人向阳光用药监控小组或者在医疗质量会议上陈述使用该药品的理由。

六、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

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并按规定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表”,发现漏报或隐瞒不报者,扣当事医生一次50元。

七、加强麻醉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

各临床科室护士长及药房组长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人,按医院的规定,加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切实做到帐物相符及完善各项使用登记记录。医院将常规监督检查,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发现各项使用登记记录不完整或有漏项的扣科室100元,帐物不相符扣科室200元;年度考核内有三次被处罚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科室及责任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八、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医师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合理用药点评制度及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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