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传媒:对8月26日中美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点评-中概股退市风

更新时间:2024-02-19 22:16:22 阅读: 评论:0

2024年2月19日发(作者:六年级上册试卷)

互联网传媒:对8月26日中美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点评-中概股退市风

2022年8月27日

行业研究

中概股退市风险弱化,关注未来中美政策走向

——对8月26日中美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点评

【事件】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公告,证监会与财政部于8月26日与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将于近期启动相关合作。

点评: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包括三方面重点内容,合作细节清晰明确:

1)确立对等原则。中美双方均有请求和配合对方开展审计调查的权力和义务,

消除地位事实上的不对等。

2)明确合作范围。a) 协助对方开展对相关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证监会负责人

特别强调“审计监管的直接对象是会计师事务所,而非其审计的上市公司,也无

须每年检查全部在美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表明审计底稿监管的根本目的是确认

相关会计事务所的工作质量,而不是针对企业数据信息;b)中国协助调查的对

象也包括部分为中概股提供审计服务、且审计底稿存放在内地的香港事务所。

3)明确协作方式。美国不可能直接从审计师处获取有关中国公司的审计底稿,

而是只能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开展对会计事务所的检查。a)中美双方就检查

和调查活动计划需要进行事前沟通协调;b)美方获取审计底稿等文件、对会计

事务所人员开展访谈和问询均需要中方监管部门的参与;c)对于审计监管合作

中可能涉及敏感信息的处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约定,针对个人信息等特定数据设

置了专门的处理程序,满足双方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同时保护了相关信息安全。

合作协议的达成标志着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了关键性的成果,一定程度提振市

场信心。中美关于审计底稿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双方在2013年及2016年签

署了执法合作谅解备忘录和试点检查合作备忘录;22年4月2日《关于加强境

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修

改有关境外检查的规定,删除原“现场检查应以我国监管机构为主进行,或者依

赖我国监管机构的检查结果”表述,改为“应当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

审计检查从“以中国为主”到“合作进行”。中国持续积极推进审计监管合作,

一定会有阶段性成功的节点。

对中概股影响几何?中概股的表现受到美联储加息、中美审计监管、国际态势、

平台经济监管政策、公司业绩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

1)短期内,合作协议对保留中概股在美上市起到积极作用。中方一直以来对企

业海外上市持开放态度,“保留中概股在美上市,对投资者有利,对上市公司有

利,对中美双方都有利,是一种多赢的制度安排”。目前有超过200家中国公

司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且部分为互联网平台企业,市场持续担心的中概股退市

风险明显弱化。2)中长期来看,中概股的发展前景取决于中美政策走向。证监

会表明“下一步双方将根据合作协议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日常检查与调

查活动,并对合作效果作出客观评估;如果后续合作可以满足各自监管需求,则

有望解决中概股审计监管问题,从而避免自美被动退市”。我们对中美审计监管

进程持审慎乐观态度,中概股问题的根本取决于中美关系,未来中美政策依旧存

在不确定性,审计监管合作不排除会出现波折。

投资建议:互联网板块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经历长期调整,板块估值处于低位;

当前平台经济监管政策全面转暖,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初步成果,未来更应关

注估值和业绩的双重修复。推荐头部互联网企业:腾讯控股、网易-S。

风险分析:宏观经济风险、政策监管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用户流失严重。

互联网传媒

买入(维持)

分析师:付天姿 CFA,FRM

执业证书编号:S2

联系人:杨朋沛

300指数对比图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

近期多次被提及的“数字经济”,对互联网行业

影响几何?——互联网行业跟踪研究报告

(2022-01-18)

规范健康发展基调不改,新业态下互联网平台仍

有作为——互联网行业跟踪研究报告

(2022-03-06)

反垄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2年监管定调发展

为第一要务——互联网行业跟踪研究报告(2022-03-18)

严禁传播违规游戏,网络直播行业持续规范管理

——互联网直播行业监管解读(2022-04-15)

首次明确“出台支持性具体措施”,政策转暖增

强市场信心——对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互

联网行业相关内容的点评(2022-04-29)

滴滴处罚结果发布,标志性整改事件落地传递积

极信号——滴滴网络安全审查处罚决定的点评

(2022-07-21)

平台企业投资“绿灯”有望在哪些领域开启?—

—对7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互联网行业相关

内容的点评(2022-07-28)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

买入

增持

中性

减持

卖出

无评级

基准指数说明: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A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说明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 Securities(UK) Company 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板块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发,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发表、篡改或引用。如因侵权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光大证券研究所

上海

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

恒隆广场1期办公楼48层

北京

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

泰康国际大厦7层

深圳

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

NEO绿景纪元大厦A座17楼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机构

香港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28楼

英国

Everbright Securities(UK) Company Limited

64 Cannon Street,London,United Kingdom EC4N 6AE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互联网传媒:对8月26日中美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点评-中概股退市风

本文发布于:2024-02-19 22:16: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0835218214478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互联网传媒:对8月26日中美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点评-中概股退市风.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互联网传媒:对8月26日中美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点评-中概股退市风.pdf

标签:证券   监管   报告   投资   合作   审计   公司   可能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