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9日发(作者:教师评语)
《物种起源》在中国的译介研究
《物种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1859)与《圣经》、马克思的《资本论》等是少数几本可以称得上改变了世界的名著。《物种起源》对人类思想和科学事业均产生了深远影响,确立了被马克思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明”之一的生物进化论。2013年10月,英国《新科学家》杂志公布了最具国际影响力的十大科普书籍评选结果,《物种起源》排名第一,并被评价为“有史以来最重要的思想”。 The Origin of Species在中国的第一个全译本就是马君武的《达尔文物种原始》(1920年),他在序言中便称:“达尔文以天择说解释物种原始,其在科学界之价值,与哥白尼之行星绕日说,及牛顿之吸引力说相等,而对人类社会国家影响之巨大则远过之。”《物种起源》当代译者之一的苗德岁教授说:“在世界经典著作中,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是少有的(如果不是仅有的话)一部跨越科学和人文两大领域的巨著”。遗憾的是,《物种起源》研究者的关注点往往集中在自然科学以及社会科学思潮上,而对于翻译问题却关注较少。《物种起源》对中国社会文化思潮的生成和发展都起过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不同时期的翻译版本不少,但对这个“舶来品”在中国的翻译研究却并不充分。
19世纪末20世纪初,《物种起源》在中国的翻译与传播,深受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从译介规模、关注热情、社会效应各方面而言,《物种起源》在中国翻译史上都占据了不可或缺的地位。但是研究者大都是从生物学、社会学的角度进行研究,很少有从翻译的角度进行探讨,忽略了对《物种起源》翻译在中国的百年历程做系统性的梳理。本文试图从历时和共时的角度对《物种起源》在中国的翻译进行系统的研究,并对此书的接受情况和影响接受的因素进
行探讨,旨在跳出单纯的译本对比的传统,《物种起源》这一经典文本通过译者所采取的不同翻译策略深化了人们对其认识和理解。
一、《物种起源》在中国不同时期的译介与研究
《物种起源》最早的中译本是由马君武于1901—1919年期间翻译完成。在1903年初次发表时只有两章:第三章“生存竞争”和第四章“自然选择”,
是马君武用文言文进行翻译,分别以《达尔文物竞篇》和《达尔文天择篇》单行本出版。1920年,马君武的译本《达尔文物种原始》由上海中华书局出版发行并被编入“新文化丛书”,极大地推进了达尔文进化论五四时期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尽管当代有学者认为马君武的译本没有达到信达雅的翻译标准,但马君武的《达尔文物种原始》是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译坛中唯一一个中译本,风行全国,影响很大,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逐渐被其他译本所取代。[2]242-243在此之前,严复在1895年从赫胥黎《进化论与伦理学》一书中,抽出达尔文进化论的部分内容予以译介,并加进自己的很多见解和想法,并命名《天演论》。在1954年,也就是《物种起源》问世近一个世纪之后,由周建人、叶笃庄和方宗熙以《物种起源》的第六版为母本合译的白话文中文译本出版。其他的中文译本主要有(按出版时间):
表1 《物种起源》中文译本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几年国内出现了《物种起源》翻译热潮, 另外包括以前出的译本如谢蕴贞版本(科学出版社,1955)又于2012年再版。
目前比较流行的版本是由译林出版社出版、苗德岁教授翻译的《物种起源》。苗德岁这次的译本是以第二版《物种起源》为蓝本的。苗德岁教授是美国堪萨斯大学自然历史博物馆暨生物多样性研究所研究员。在达尔文生前,《物种起源》总共出版了6版,以前国内均选择最后一版翻译,苗德岁则选择了第二版进行翻译,这是为什么?原耶鲁大学研究生院院长、著名的达尔文学者Keith Thomason曾在“The American Scientist”的专栏文章中指出:若是在科学经典著作中举出修订版不如初始版本的例子的话,那么《物种起源》便是经典的一例。甚至可以说,《物种起源》的修订是一版不如一版。第二版甚至没有经过重新排版,相比第一版的改动也很少。根据研究,达尔文在第二版中删除了9个句子,新增了30个句子,此外还有一些印刷、标点符号、拼写、语法、措辞等方面错误的更
正。在其后十二年间的第三(1861)、第四 (1866)、第五(1866)、第六(1872)版中,尤其是自第四版开始,达尔文为了应对别人的批评,做了大量修改,以至于第六版的篇幅比第一、二版多出了三分之一。《物种起源》正是在中国社会的[3]转型期被译介到中国的,适应当时中国社会转型的发展要求。“翻译报国”的思想与当时中国社会的思想观念、民族救亡图存的需要与当时的社会语境互联互动,翻译西方科学著作引进先进的思想启迪民众以摆脱任人宰割的命运,不仅是当时中国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很多仁人志士的价值追求。正是在这种社会语境下,促使许多仁人志士在这一时期投身于翻译事业,广泛传播西方的近现代文明成果。
二、《物种起源》在中国译介中的误读
翻译不仅仅只是两种语言之间的转变,更是一种跨文化的阐释行为。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会以自己所属的文化背景与源语文化进行观照和对比,并对其做出符合自身价值观的选择和判断,因此误读也就产生了。学界对于外来思想的接受惯常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思考,缺乏知识谱系学的梳理,这也是达尔文进化论思想被误读的深层原因。只有以知识谱系学的分析方法重新把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定位于原文本和译文的社会文化语境,从原文本自身的视角来审视《物种起源》“现在的历史”和“真实的历史”,进而还原进化论思想的原本,才能减少不必要的误读。《物种起源》在译介过程中所产生的误读其实并非由译者粗心大意或者说水平不够引起的误读,实质上是译介者有意为之,是站在自己的文化立场进行阐释的必然结果。这种阐释也是重构的过程,它是受意识形态、诗学主张以及读者期待视野等多重因素影响的。
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发表之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壮大的时候,进化论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资产阶级的社会诉求。中国早期译者在翻译《物种起源》时,对“evolution”一词的翻译也强化了“进化”与“进步”的含义,而达尔文却认为不是所有的进化都朝着“进步”的方向发展(evolution不等于progress)。近代译者对《物种起源》的翻译反映了近代中国对待外来文化看重实用主义倾向。从近代中国向西方学习的背景和目的来看,就很容易理解为何近代译者对达尔文作品的翻译背离了作者的原意。从近代中国的大背景看,近代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贫弱,故向西方学习的主要目的就是救亡图存或强国富民,所以,引进的理论必须吻合为救亡图存或强国富民而进行的改革与革命。19世纪末资产阶级改良派推行维新变法尽管以失败而告终,但是维新派倡导的学习西方、科学文化、改革社会政治制度的思想逐渐得到大众的认可。这种思想也需要一种理论进行支撑,从理论上深入阐述了维新变法的必要性。于是,《物种起源》传入中国后,被很多人作为变革社会的理论依据,他们把自然选择理论,更多地当成了社会学的理论去解读和宣传。
研究《物种起源》在中国译介中的误读不能不说“物竞天择”与“适者生存”在中国的概念演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并不是达尔文的本意,而是严复在翻译《天演论》中用了“物竞天择”。之后,梁启超又在“物竞天择”的基础上阐发出了“适者生存”的概念,宣扬社会进化论。《天演论》是严复1895年据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1825—1895)《进化论与伦理学》(Evolution
and Ethics and Other Essays)一书进行译介的。尽管赫胥黎是达尔文学说的忠实捍卫者,但《进化论与伦理学》还不完全等同于达尔文的进化论。
从词源学角度来说,进化论(theory of evolution), Evolution字义有演变和进化两种概念,达尔文进化论使用演化概念,是用来解释生物在世代与世代之间具有发展变异现象的一套理论。拉丁文“evolution”是“翻开”(案卷), “ 打开”(书本)之意。因为古书多是以卷轴的形式存在的,所以更准确的含义是“展开”(卷轴)。1744年,瑞士生理学家哈勒(Albrecht Von Haller)按照这个字面意义,生造了“evolution”一词,将预成论称为“evolutionem theoria (theory
of evolution”)。《辞海》( 第六版缩印本) 对“天演”、“天演论”等词的[4]32释义是:“天演”一词是严复对英语evolution 的意译,即进化,指达尔文发现的生存竞争、自然选择的生物进化规律。“天演论”即“进化论”;另外还指书名。近代严复据英国赫胥黎( T.Huxley,1825-1895)《进化论与伦理学》( Evolution and Ethics)原著译述。分上下卷,共三十五篇。附有按语并作序,表达他自己的见解。1895 年(清光绪二十一年) 译成“天演论”,1898 年正式出版,为中国近代较早的一部直接介绍西方哲学社会科学的著作。对当时国内鼓吹变法图强和提倡维新运动起过积极作用。[5]1867
严复翻译《天演论》的目的是宣扬哲学形态的进化论,《天演论》并不是作为生物学知识传播的,而是作为哲学形态的世界观传播的。冯友兰指出:“严复翻译《天演论》,其实并不是翻译,而是根据原书的意思重写一遍。文字的详略轻重之间大有不同,而且严复还有他自己的案语,发挥他自己的看法。所以严复的《天演论》,并不就是赫胥黎的《进化论和伦理》。”[6]101赫胥黎是坚定的生物达尔文主义的维护者,同时也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坚决的反对者。他不主张把自然界的法则类推到人类社会,其《进化论与伦理学》的后半部分(伦理学)明确讲述
“人类社会不同于自然界,不适用进化竞争的规则”,鉴于当时的社会思潮需要,这一部分被严复删减了。
达尔文的进化论在当时的英国饱受争议,为什么在中国受到非常热烈的追捧?由于“误读”使得在西方社会遭遇冷嘲热讽的达尔文,却在中国找到了知音。这引起了当代西方学术界的关注,中国思想史学者、美国哈佛大学博士浦嘉珉(James Puy)写了《中国与达尔文》,这本书回答了以上的问题。严复虽然首倡“信、达、雅”三原则,翻译时却不能以身作则。在翻译《天演论》时,只做到了“雅”,地道的中国文言,满足了晚清知识界的口味,使该书得以广泛流传,影响了数代人的思想。至于“信”、“达”,《天演论》实乃典型的反面教材。不仅不“信”、不“达”,简直是彻底的“误译”。尽管如此“误译”,但在许[7]多专家看来,《天演论》的影响力“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上世纪70年代,知名学者曹聚仁提到,他20年来共计阅读过500种以上的回忆录,基本上所有的作者都看过《天演论》。追溯到1897年12月,它在天津首度面世,立刻产生了连严复本人都始料未及的巨大社会反应,迅速风靡整个中国知识界。此后10多年里出版了30多种版本,单是商务印书馆一家22年间就印过24版(从1905年到1927年)。“维新派”领袖康有为称严复“为中国西学第一者也”。另一位领袖梁启超深受《天演论》启发而成为达尔文最重要的中国传播者。那个时期的毛泽东也开始接触到梁启超的理论和达尔文的进化论,后与同学蔡和森成立了一个以“改造中国与世界”为宗旨的青年组织(新民学会)。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胡适之名也是取“适者生存”之意……
[8]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且不论严复是按照当时的社会需要准确地补足了原文的内在含义,况且翻译没有在真空中进行的。即便是严复误译了此文,也不会对
中国的历史形成实质的影响。当然,“误读”也发挥了一些积极作用,可简要概括为几方面:①使外国文学作品很容易在本国传播, 与本国读者达到沟通,建立起文化交流;②在“误读”中可能会阐发出原作中一些未被发掘的新意,重新发现原作的价值;③由于“误读”往往是由译者自身文化的历史需求造成的,因而,它也能促进本民族文学的发展。勒菲弗尔认为翻译除了是一种语言活动之外还[9]22是战略文化活动。他将翻译置于社会文化背景下,强调历史和文化中的翻译研究。翻译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可能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好的翻译是应该符合时代的需求。乔治·斯坦纳从解释学的观点,提出了“任何解释都是翻译”的观点,解构主义理论家哈罗德·布鲁姆称:“阅读总是以某种方式的误读”。[11]31[10]28
因此,重点不在于对照原文、揭示出严复的“误译”——他的确删去了赫胥黎对“进化” 一词包括“存续”或“倒退”之义的说明,甚至在书名中删去了“伦理”一词,而且比起删 除,他还增添了更多的内容;重点在于澄清严复为什么这样做,产生了哪些后果。也正因为 此,要害不在于对照着“正确的”达尔文将中国的“误读”揭示出来,而在于“误读”背后 的基底是什么?“误读”是怎样发生的?[12]40
严复、梁启超等对进化论的阐释,可以说代表了那个时代中国知识分子对达尔文的理解和诠释。赫胥黎原著的本意是生物学意义上“优胜劣汰、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进化论”。原本只适用于生物界,而不适用于人类社会。按照赫胥黎与达尔文的观点,生物界没有道德标准,而人类社会的发展模式不同于生物界。但到了严复翻译的《天演论》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变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通过严复的“创造性叛逆”,在翻译过程中进行了加工、增删和改译,并掺人了大量自己阐释的按语,因此,中国人看到的已不是达尔文宣扬的进化论,
而是斯宾塞社会进化论的混和物。因此,之后的《物种起源》进入中国,经过译介中的误读与蜕变,真正产生影响的是社会进化论。虽然这种理解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十分自然,但今天来看,还是很难理解为何《物种起源》的误读会持续一个世纪的时间。
三、读出《物种起源》“文学性”(literariness)
美国当代艺术学家爱布拉姆斯在《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中提出文学活动应由四个要素构成:世界(univer) 、作品(work) 、读者( audience) 、作者(artist)。依此标准,《物种起源》当然是属于文学作品,其中的“文学性” (literariness) 也是非常明显的。只是前人研究不够或者没有关注文学性的因素。
例句分析:
原文:
Two canine animals, in a time of dearth, may be truly said to struggle
with each other which shall get food and live. (The Origin of Species第三章第一节:“The term, struggle for existence, ud in a large n”)
译文一:两只狗类动物,在饥饿的时候,为了获得食物和生存,可以确切地说,就要互相斗争。[13] 77-78
译文二:在食物缺乏时,为了生存两只狗在争夺食物,可以说它们真的是在为生存而斗争。[14]46
译文三:两只狗类动物在饥馑的时候,彼此争夺食物以生活,可说是真正的生存斗争。[15]78
译文四:可以确定,两只狗类动物在饥饿时,彼此争夺食物,为了生存而相互斗争。[16] 38-39
译文五:两只狗,在饥饿的时候为了争夺食物而相互撕咬,可说是真正的生存斗争。[17]29
译文六:两只犬科动物在匮乏时期,可以真切地说是在为谁应该得到食物和生存机会而互相斗争。[18]63
译文七:两只犬类动物,在饥馑之时,委实可以称之为彼此间为了争夺食物与求生而斗争。[19]52
在遣词造句上,原文语篇措词准确严谨,语法结构完整规范。原文中出现了生物学专业术语,如、canine animals、dearth、等。《物种起源》本是生物学著作,出现相关的术语是理所当然,但是以上七种译文除了译文六和译文七把canine animals译为“犬科动物”之外,其余都没有做到文体“对等”,从而把比较专业的用词译作比较通俗的“两只狗”。dearth一词也比较正式,有点专业的意义,一般按照语义用famine即可。译文三、六和七表述相对专业一点,其余都译为“饥饿”或“食物”缺乏等通俗的表述形式。
苗德岁所翻译的译林版(2013),不仅是回归为当今学界所推重的初始版本,①而且译文使用半文半白的汉语,以试图反映相应的维多利亚时代英语的特点以及着力再现该书的文学性。[1]139在中国,20世纪《物种起源》的诸多译本是在多重因素影响下译介完成的,对《物种起源》的译介实质上是译介者按照自己的理解对原作加以重构的过程。正如苗德岁所述,《物种起源》写作时,还是科学发展
初期,不像现在有很多专业术语(jargons)。同时,达尔文既要说服科学界人士,又要说服大众,所以达尔文在书里用的是弥尔顿和莎士比亚的语言,用了许多隐喻和类比,十分典雅。有人说,在《物种起源》里,可以看到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和艾略特(George Eliot)作品的影子。也就是说他使用的是维多利亚时期的文学语言,非常美,但对今天母语非英语的人来说并不好懂。不同于牛顿等人的科学元典,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还是人文经典。而我所翻译的这个原版,就是收入牛津世界经典丛书的,苗德岁的译本则是收入“译林人文精选”丛书的。[3]
原文:It is interesting to contemplate an entangled bank, clothed with
many plants of many kinds, with birds singing on the bushes, with various
incts flitting about, and with worms crawling through the damp earth…[20]426
译文:“凝视纷繁的河岸,覆盖着形形色色茂盛的植物,灌木枝头鸟儿鸣啭,各种昆虫飞来飞去,蠕虫爬过潮湿的土地??”
而最为频繁引用的书末这句话,简直是神来之笔:
原文: There is grandeur in this view of life, with its veral powers,
having been originally breathed by the Creator into a few forms or into
one; and that, whilst this planet has gone cycling on according to the
fixed law of gravity, from so simple a beginning endless forms most
beautiful and most wonderful have been, and are being, evolved.译文:“生命及其蕴含之力能,最初由造物主注入到寥寥几个或单个类型之中;当这一
行星按照固定的引力法则持续运行之时,无数最美丽与最奇异的类型,即是从如此简单的开端演化而来、并依然在演化之中;生命如是之观,何等壮丽恢弘!”
如上可见,译者把 “There is grandeur in this view of life”译成“生命如是之观,何等壮丽恢宏”,惟妙惟肖。在语言上,苗德岁不仅纠正了前人误译和漏译的地方,而且对很多微妙的英文词隐义的汉译都处理得恰到好处。达尔[22]文原著中具有维多利亚时期(Victorian era)英语的长句式多的显著特点,达尔文凭借自己对弥尔顿和莎士比亚文笔的熟稔,在结构和修辞上都采用了文学手法。苗德岁的译文无论从措辞还是句法修辞上都展现了原文的文学性特点,很多地方读起来根本感觉不到是生物学著作,而且语言优美、措辞文雅的文学著作。《物种起源》与狄更斯的《双城记》同年在伦敦出版,均为当年的畅销书!为了体现原文的文学性特点,苗德岁的译文用了非常流畅优美的语言,不仅体现了科技说明文语言的简明性和严密的逻辑性,也有文学语言的美感。译文不仅是“信”与“达”,很多地方也译得非常“雅”。
再例如:“...yet no one ignorant of this fact would have even suspected
the vast lap of time reprented by the thinner formation.”前人一般译为:“忽视这一事实的人们,甚至会怀疑这样薄的地质层会代表长久时间的过程。”或者“一个不了解这一事实的人,将会怀疑这样薄的地层却代表着长久的时间过程。”苗徳岁译为:“但不明这一事实的人,压根儿就不会想到,较薄的这一组地层竟会代表逝去的极漫长的时间。”值得注意的是,苗徳岁教授作为古生物学家和演化论学者,其译著不仅具有语言译本的欣赏价值,更具学术译本的研究价值。
结语
《物种起源》这部原本属于生物学经典著作的文本及其进化论思想在进入中国语境之后,通过译者所采取的不同翻译策略使得这部著作由生物学著作变成了一篇十分精彩的政论文。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陈独秀、鲁迅、胡适、毛泽东无一不受其影响,甚至有说法认为《物种起源》是“改变中国历史进程的错误翻译”,认为误译不但会影响历史进程,也会反过来重新润饰乃至扭曲历史本相,这就过于夸大了翻译的作用了。《物种起源》从最早的生物学著作到社会学著作以及其隐含的文学性因素,文本翻译的演变,表明翻译决不仅仅只是一种纯语言的行为,更是一种文化行为,折射出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和交流,蕴含了社会文化心理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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