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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更新时间:2024-02-18 15:47:29 阅读: 评论:0

2024年2月18日发(作者:整改意见)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处置因雨、雪、雾霾、冰冻、台风等恶劣天气导致的各类突发性道路交通事件,有力保障全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XX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关于切实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XX省公安重要信息报送工作规范》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因雨、雪、雾霾、冰冻、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情形。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

1.5 响应等级

根据恶劣天气情况以及对道路通行能力的影响分为四级预警,预警启动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5.1暴雨或短时强降雨导致路面积水严重,道路通行不畅

Ⅰ级预警:3小时降雨量将达到100mm以上,或已达到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致辖区大部分道路大面积、长距离车辆滞留的;或采取主干道临时中断通行管制措施致邻地市道路车辆滞留的。

Ⅱ级预警:3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mm以上,或已达到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车辆无法通行,影响2个以上中队辖区但不妨碍其他交警中队辖区道路车辆通行的。

Ⅲ级预警:6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mm以上,或已达到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部分桥梁、涵洞路面等短距离路段因雨水积结严重,妨碍车辆正常通行,影响1个交警中队辖区的。

Ⅳ级预警:12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mm以上,或已达到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多处地方出现积水。

1.5.2突发大雪天气导致路面湿滑,影响道路通行

Ⅰ级预警: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5mm以上,或降雪量已经达到15mm以上且降雪持续,造成路面严重湿滑或结冰,致辖区大部分道路大面积、长距离车辆滞留的;或采取主干道临时中断通行管制措施致邻地市道路车辆滞留的。

Ⅱ级预警: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0mm以上,或降雪量已经达到10mm以上且降雪持续,造成路面较为严重湿滑或结冰,致辖区大部分道路大面积、长距离车辆滞留的;车辆无法通行,影响2个以上中队辖区但不妨碍其他交警中队辖区道路车辆通行的。

Ⅲ级预警: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6mm以上,或降雪量已经达到6mm以上且降雪持续,造成路面湿滑或结冰,妨碍车辆正常通行,影响1个交警中队辖区的。

Ⅳ级预警: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4mm以上,或降雪量已经达到4mm以上且降雪持续,且降雪持续,造成轻微路面湿滑或结冰,妨碍车辆正常通行,影响辖区较小范围。

1.5.3突发浓雾天气导致路面能见度较低,影响道路通行

Ⅰ级预警: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致辖区大部分道路大面积、长距离车辆滞留的;或采取主干道临时中断通行管制措施致邻地市道路车辆滞留的。

Ⅱ级预警: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

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致辖区大部分道路大面积、长距离车辆滞留的;车辆无法通行,影响2个以上中队辖区但不妨碍其他交警中队辖区道路车辆通行的。

Ⅲ级预警: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妨碍车辆正常通行,影响1个交警中队辖区的。

Ⅳ级预警:24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妨碍车辆正常通行,影响部分路段的。

1.5.4强台风天气导致树木倒地、电缆拖地占路等情形,影响道路通行

Ⅰ级预警:因发生强台风天气造成严重树木倒地或电缆拖地等情况,道路无法通行的,致使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地市或省份,处置时间预计在4小时以上的。

Ⅱ级预警:因发生强台风天气造成较为严重树木倒地或电缆拖地等情况,道路无法通行的,造成车辆大量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地市,处置时间预计在3小时以上的。

Ⅲ级预警:因发生强台风天气造成部分树木倒地或电缆拖地等情况,造成车辆积压,处置时间预计在2小时以上的。

Ⅳ级预警:因发生强台风天气造成少许树木倒地或电缆拖地等情况,造成车辆积压,处置时间预计在1小时以上的。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烟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成立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为保证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高效开展,烟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成立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支队长担任组长,支队其他委成员为副组长,全市各交队、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工作的统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部门都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根据烟台实际情况,支队领导小组下设警情监测组、指挥调度组、路面管控组、事故处置组、设施维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引导组7个工作组。

2.1.2烟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成立恶劣天气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

为保证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运转高效顺畅,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恶劣天气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由支队当日值班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当日支队指挥长担任现场副指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度7个工作组和相关大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2 工作职责

2.2.1警情监测组。由各级指挥中心负责,与当地气象、高速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情报信息联络机制。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预警信息,下达相应等级应急预案指令。监控辖区交通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因恶劣天气发生的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

2.2.2指挥调度组。由各级指挥中心负责,针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突发警情,及时监测警力到位作为情况,调度了解现场处置进展,通过信号中心调控、跨区协调指挥等方式进行宏观把控,及时向支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

2.2.3路面管控组。由各级秩序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恶劣天气预警等级落实勤务部署措施;针对辖区积水、湿滑、结冰、浓雾等重点路口路段,提前安排部署警力,采取分流、限流等方式及时疏导路面交通,统筹做好周边路段疏导管控和远端分流措施;对因恶劣天气造成交通阻断的路段,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重点路段要保证警车的全时段巡逻,发现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巡逻警车、执勤民警携带铁钩、铁锨、铲子、撬棍等应急工具,并配齐光锥筒、停车示意牌、警戒带、安全警示标志、绕路提醒标志等设施,保证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2.2.4事故处置组。由各级事故处理部门负责,针对发生的伤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迅速赶赴现场,做好现场勘查安全防护,协助进行伤员救助,全面细致开展现场勘查工

作,并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针对发生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负责与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人员做好衔接,及时处警。

2.2.5设施维护组。由各级科技部门负责,对信号、通信、监控等智能电子设备做好维护保养,确保正常投入使用;做好信号配时的临时调整,科学调控车流。由各级设施部门负责,根据现场处置需要,提前做好交通绕行、限制通行等设施准备,做好路口交通信号灯、临时信号灯、道路隔离设施等的维护保养,确保齐全有效。

2.2.6后勤保障组。由各级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及时做好应急装备和防护装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正常使用;短缺应急装备应及时向支队后勤保障部门报告,从支队装备库现有装备中予以调拨。

2.2.7宣传引导组。由各级宣传部门负责,及时与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沟通协调,第一时间发布路况提示信息和管制措施,引导车辆择路通行;注重搜集网络舆情,做好舆情管控,避免引起负面影响。

3 应急处置

3.1处置措施

3.1.1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以辖区沿河、沿湖、山区、桥梁、隧道、涵洞等道路为重点,常态化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容易出现交通中断、阻塞等情况的易积水、

易塌方、易发团雾、易结冰路段,采取“一点一案”措施,认真研究制定交通分流预案。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暂时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当地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采取设置警告标志和告示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1.2强化恶劣天气预警。各级指挥中心要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及时获取气象变化信息,坚持每日常规研判、特殊情况随时研判,综合分析辖区路况、交通流量、重点车辆通行等相关信息,预测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研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协调、处置、督促、监督有关工作措施落实。

3.1.3强化指挥调度。依托指挥中心切实发挥指挥协调作用,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视频巡查和信息调度力度,及时掌握辖区天气变化和道路通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微信、视频、350M手台、电话等信息调度渠道,减少指挥层级和中间环节,落实扁平化指挥调度机制,提高应急处突反应速度。遇有重大突发警情,按照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3.1.4强化巡逻管控。采取“视频巡防+路面巡逻”方式,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巡逻监控,迅速应对道路通行状况的变化。加大事故易发道路交通管理,对桥梁、弯道、坡道等事故易发路段和路口,科学设置警示标志,警示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安全行车。发现道路因恶劣天气出现拥堵

时要立即采取疏导措施,第一时间上报拥堵的位置、程度、原因等信息,随时上报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供领导小组决策。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采取分流、间断放行等措施进行处置,及时实施交通管制。

3.1.5强化事故快处快撤。事故处理人员要实施处警前移,在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路段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处置交通事故,及时拖移故障车辆、事故车辆。要加强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对于无人员受伤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赔小组接到警情后,要第一时间联系报案人,核实事故地点、简要案情后,引导双方驾驶员固定证据后及时撤离现场,并做好安全防护,同时通过视频监控监督撤离情况;对发生在重要点段的交通事故,要及时调度巡逻警力,并与大队事故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对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对路面交通秩序的影响,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3.1.6强化区域协作配合。要加强与相邻交警支队、高速大队的密切协作配合,定时互通信息,实行联勤联动。因恶劣天气导致交通中断时,实行全线联动,通过远端控制、多点分流等措施,及时疏导滞留车辆,防止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因实施分流可能导致周边道路交通大流量的,应第一时间向相邻交队通报,必要时应向支队指挥中心报告,在统协调下,做好指挥疏导工作。

3.1.7强化部门联勤联动。各大队要与辖区应急、交通、

消防、急救等部门建立长效联络配合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做到设施共享、人员联动。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提前准备融雪、除冰、防滑、排水等应急物资、装备和设备,并根据需要随时开展工作。接到重大灾害和险情信息后,立即向当地委、和支队指挥中心报告,在委的统领导下,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3.1.8强化宣传提示引导。协调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雨雪、雾霾、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驾车技巧、紧急避险、自救常识和道路管控信息。依托“交管12123”短信平台,通过地方自建的短信、手机App等渠道以及互联网地图导航平台,编写通俗易懂的宣传提示信息,对农村地区驾驶人和重点企业负责人、驾驶人等开展交通安全精准宣传提示。及时拍摄各类恶劣天气下民警、辅警疏导保畅、救助群众等视频、图片素材,并及时报送支队宣传科,统整理编辑,在支队官方微信、微博等播发。

3.2分级响应

3.2.1发生Ⅰ级预警时,支队、大队相关领导指挥中心坐镇指挥,保持全员警力处于待命状态,听从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度,提前与相邻地市交队建立应急管理协调机制,与当地交通、公路、消防、卫生等部门联勤联动,综合采取边界禁行限行、信号梯次节流等交通管制措施,尽快缓解边界和城市核心区的交通拥堵形势。

3.2.2发生Ⅱ级预警时,支队、大队相关领导指挥中心坐镇指挥,保持1/2警力处于待命状态,各级各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在影响区域外围和主干道重要节点科学部署警力,做好应急疏导工作。要通过采取户外LED诱导、远端引导分流等措施,进一步缓解影响区域拥堵形势。

3.2.3发生Ⅲ级预警时,支队、大队相关领导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应保持1/3警力处于待命状态,各级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报送。要通过采取户外LED诱导、远端引导分流等措施,进一步缓解辖区中队拥堵形势。

3.2.4发生Ⅳ级预警时,支队、大队相关领导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应保持1/3警力处于待命状态,要安排警力在重要路段加强巡逻管控,在易结冰、易积水等隐患点段合理设置交通提示设施,现场进行指挥疏导,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4 培训及演练

4.1教育培训

组织培训,确保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涉及单位和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响应机制、处置流程、工作内容。

4.2应急演练

根据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内容,结合季节天气变化和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5 工作要求

5.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恶劣天气容易引发各类交通事故和交通阻塞,对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各大队要提高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把各项工作措施想到前面、落到实处,最大限度保证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顺畅有序。

5.2坚持统指挥,加强协调配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省一盘棋”思想,听从上级统指挥,服从指令,做到上下指挥有序,横向协调到位,遇有因恶劣天气引发的交通堵塞、交通事故和道路损毁等情况,统筹一致开展工作,形成应急处置合力,符合信息上报条件的情形,及时、逐级上报,坚决杜绝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信息上报不及时等现象发生。

5.3坚持未雨绸缪,加强应急储备。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救援和跨区增援工作方案,充分做好组织准备、力量准备、物资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加强照明灯、雨鞋、急救药品等保障物资储备,做到品种精准、数量精准,确保一线执勤民警辅警应保必保、应配必配。

5.4坚持能力提升,加强应急演练。各大队要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教育和培训,使民警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程序、措施等关键流程,提高民警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防护水平。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改善、

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工作能力。及时对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修订应急预案。

6.附则

6.1预案制定

本预案烟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恶劣天气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负责制订、管理、解释。各县市区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6.2预案修订

本预案根据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实际,结合应急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6.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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