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虚词代词

更新时间:2024-02-17 15:25:45 阅读: 评论:0

2024年2月17日发(作者:作文背景)

古代汉语虚词代词

古代汉语虚词代词

古代汉语代词分为五类,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无定代词、辅助性代词。但是古今代词仍有很大差别,主要表现在指示代词的系统性方面。另外,古代汉语还有无定代词和辅助性代词,这是现代汉语所没有的。

一、人称代词

可以分为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和第三人称代词三类。但是在先秦汉语里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只是借用指示代词来表达第三人称的意义。

1、第一人称代词:主要有“吾、我、予、余、朕”。

作用:a 它们都可作定、主、宾语。b “吾”一般只在否定句里作前置宾语,c

而在肯定句里一般用“我”作宾语。d “朕”先秦时意同“我”,秦朝后,是皇帝自称。

例如:

夫上党之国,我攻而胜之,吾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车。(战国策·齐策)

居则曰:“不吾知也”。(庄子·齐物论)

居,予语汝。(庄子·达生)

启予手,启予足。(论语··泰伯)

注意:(1)魏晋前,吾很少放在动词和介词后面作宾语。(2)“朕”在秦以前也可以用于一般人。

2、第二人称代词主要有“女、汝、尔、若、而、乃”,a 它们可作主、定、宾语。b “而、乃”一般只作定语。例如:

五侯九伯,女实征之。(左传·齐桓公伐楚)

我无尔诈,尔无我虞。(左传·宣公15年)

若为庸耕,何富贵也。(史记·陈涉起义)

予知之,将语若。(庄子·知北游)

吾乃与而君言,汝何为者哉?(史记·平原君列传)

必欲烹乃翁,幸分我一杯羹。(汉书·项羽传)

3、第三人称代词:在先秦是没有的,古人可能根本就没有第三人称的概念。后代才产生的第三人称的代词,在先秦是用指示代词“之”、“其”、“彼”、厥、来表达的。为了方便阅读和理解,可以把它们看作第三人称代词。“之”只做宾语,“其”只做定语。例如:

公室将卑,其宗族先落,则公从之。(左传·晏婴论季氏)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庄子·逍遥游)

注意:古代汉语没有“数”的范畴,人称代词在形式上没有单复数的区别,其单复数要依据语境辨别;或者在第一、二人称代词后,加“侪、辈、属、曹、徒、众”表复数。例如:

齐师伐我,公将战。(左传·庄公10年)

尧舜之治天下,岂无所用其心哉。(孟子·腾文公)

吾与汝毕力平险。(列子·汤问)

状河伯留客之久,若皆罢去归矣。(史记·西门豹治邺)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二、指示代词

1、近指和远指:“此”“是”“斯”“兹”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这”。a

表示“这”义。b 作主、定、宾语。c “此、是”可作判断谓语。d 此和彼对应。

“彼”和“夫”等相当于现代汉语“那”。a 表“那”义。b “彼”指代性强,可作主、定宾语。c “夫”指示性较弱,多作定语。例如: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左传?齐桓公伐楚)

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庄子?逍遥游)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

挹彼注兹。(诗经?大雅?洞酌)

彼一时,此一时也。(孟子?公孙丑下)

注意:“彼”有很强的指示性,可以作主语、宾语和定语,“夫”则指示性较弱,多作定语。另外,位于句首的“夫”,有一部分已经虚化为语气词,主要起提起话题作用。[详见语气词一节]

2、特指和泛指:“之、兹、其”,表泛指和特指。a “其”特指代词,只作定语。b “之、兹”泛指,用作定语和宾语;c “之”作定、宾。例如: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诗经?邶风?燕燕)

姜氏欲之,焉辟害?(左传?郑伯克段于鄢)

晏子立于崔氏之门外,其人曰:“死乎?” (左传?襄公25年)

3、指示代词还有“若”“然”“尔”。a 表“如此”“象这(那)样”义。b

在先秦,“尔”作定、宾语。c “若”只作定语。d “然”多作谓语。例如:

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论语?宪问)

木茎非能长也,所立者然。(荀子?劝学)

河东凶亦然。(孟子?梁惠王上)

相去万余里,故人心尚尔。(古诗十九首)

2、特殊的指示代词“焉”和“诸”。“焉、诸”特殊的指示代词。“焉”既是指示代词,同时又具有语气词的性质。它所指代的范围或方面,经常与人物或处所有关。a “焉”相当“于此(之)”,常作补语。如“过而能改,善莫大焉。”b 一部分“焉”在句末虚化成语气词,表提示。如“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则就木焉。”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述而)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荀子?劝学)

由于焉字经常放在句尾,逐渐具有了语气词的性质了。在有的句子里,甚至就是纯粹的语气词。例如:

君以为易,其难也将至矣;君以为难,其易也将至焉。(国语?晋语)

分析:这是平行的句法,上句用“矣”,下句用“焉”,显然“焉”不再具有指代的性质。但要注意,不要轻易把“焉”字看成单纯的语气词。

“诸”是代词“之”和介词“于”或语气词“乎”的合音形式,在古代汉语里很常见。a 相当“之于”的“诸”用在叙述句里,如“投诸渤海之尾”;b相当“之乎”的“诸”用在疑问句里,如“不识有诸?”。例如: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左传?襄公十五年)

人孰敢不听而化诸?(庄子?应帝王)

三、无定代词

“或”和“莫”是古汉语特有的无定代词,没有确定的指示对象。这是古代汉语特有的一类代词,现代汉语没有这一类,所以应特别注意。它们只能作主语。

(1 )“或”:表肯定。a 意“有的人”、“某人”、“有的(东西)”。b 前有先行词,“或”指代其中一个人或一些人。如“宋人

或得玉”。c 句中连续出现几个“或”,构成排比。如“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或”指“有的人”,不能表示选择。

例如:

或劳心,或劳力。(孟子?许行)

有时“或”前有先行词,则“或”指代其中一个或一些人。例如: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左传?襄公15年)

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 (吕氏春秋?察今)

有时句中连用几个“或”,构成排比,则既可指人又可指事物。例如: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司马迁?报任安书)

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孟子?梁惠王上)

注意:“或”不是表示选择的连词,不能理解为“或者”。

(2 )“莫”:否定性无定代词“莫”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没有谁”或“没有什么东西(事物)”。“莫”所否定的可以有范围,也可以没有范围。

a 若没有先行词,表示一种不强调范围的否定,一般都指人。如“保民而王,莫之能御”;

b 若有先行词,表强调范围的否定,指人又指物。如“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c 汉以后,“莫”发展出了否定副词的用法,表示禁止性的否定,相当于“不要”。

d 也可以表示一般性否定,相当于“不”。

例如:

群臣莫对。(战国策·楚策一)

天下之水,莫大于海。(庄子·秋水)

注意:先秦汉语里,“莫”都是无定代词,汉以后“莫”才发展为否定副词,表示禁止性的否定。例如;

秦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 (史记·商君列传)

也表示一般性的否定。例如:

诸将皆莫信。(史记·韩信破赵之战)

四、疑问代词

古汉语疑问代词可分为指人、指事和指处所三类。三类之间存在交叉现象。

1、指人的疑问代词主要有“谁”“孰”。“谁”的用法和现代汉语相同,不必举例。“孰”主要用于选择问句,用来指人或事物,相当于“哪一个”。例如:

父与夫孰亲?(左传?桓公15年)

吾与徐公孰美?(战国策?齐策)

有时用于是非问句中,不表示选择,而与“谁”用法相似。例如:

孰为夫子?(论语?子路从而后)

有时和介词“与”连用,形成凝固形式“孰与”,表示比较,相当于“与……相比,哪一个……”。例如:

公之视廉将军孰与秦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我孰与城北徐公美?(战国策?齐策)

2、指事物的疑问代词主要有“何”“胡”“曷”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什么”。其中“何”的出现频率最高,语法功能最丰富。例如:

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荀子?天论)

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左传?齐桓公伐楚)

“胡、曷、奚”一般作状语,表示“为什么”、“怎么”。例如: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诗经?魏风?伐檀)

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荀子?劝学)

庆封为乱于齐而欲走越,其族人曰:“晋近,奚不之晋?” (韩非子?说林上)

子奚哭之悲也?(韩非子?和氏)

用于宾语时,“奚”表示处所或事物。“胡”和“曷”则主要见于“胡为”“曷为”等凝固形式,仍表示“为什么”。例如:

“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 (孟子?许由)彼且奚适也?(庄子?逍遥游)

胡为至今不朝也?(战国策?齐策四)

曷为久居此围城之中而不去?(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3、指处所的疑问代词主要有“安”“恶”“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哪里”,一般用于状语,表示反问。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史记?鸿门宴)

视弟子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墨子?兼爱上)

且焉置土石?(列子?汤问)

用于宾语的情况少一些。例如:

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礼记?檀公上)

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庄子?逍遥游)

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孟子?离娄上)

五、辅助性代词

“者”和“所”是两个起辅助作用的代词。它们不能单独使用,必须放在其它词和词组的前面或后面,构成“者”字结构和“所”字结构,才能有所称代。可以称代人,也可以称代事物。

1、“者”有两种作用:一是放在动词和形容词(或动词性和形容词性词组)后面构成“者”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可以译为“……的”“……的人”“……的东西”。例如:

大者王,小者侯。(汉书?高帝记)

王莽征天下能为兵法者六十三家。(后汉书?光武纪)

“者”的另外一种用法是放在数词或时间词之后表示一定的范围或种类。例如:

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论语?颜渊)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食足食也。(韩非子?五蠹)

注意:1“者”字只是起辅助作用的代词。

2“者”字结构不论多长,在句中只充当一个成分,可以作主语、定语、宾语和谓语。

2、“所”的主要作用:放在动词或动词性词组前,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所”:基本语法功能是加在谓词性成分前,指代某种动作的对象,组成所字结构,使谓词性成分名词化。名词、形容词出现在“所”后也变成动词了。可分三类:a “所+ 动词”。如“所载”“所画”,意思为“载的东西”“画的事物”。中心语在语义上都是动词的宾语,即受事者。b “所+ 介词+谓词性成分”,如“是吾剑之所从坠。”中心语在语义上是介词的宾语。译为“坠下去的地方。”c “所+ (介词)+ 谓词性成分”表达的语义同第二种结构。其中心语实际上

是介词的宾语。如“所杀大臣,多吕后力。”可以认为“所”后省略了介词“以”,是指“杀大臣凭借的力量”。例如:

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左传?庄公10年)

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史记?鸿门宴)

政在家门,民无所依。(左传?晏婴论季氏)

注意:一般来说,“所”字后面必须是及物动词。如果是形容词或不及物动词,也会具有及物动词性质,但都不带宾语,因为“所”字已经起到宾语的作用了。

“所”字结构的前面还可以用行为主动者来修饰它,一般在定语之后要用“之”字。例如:

商之所长也。(庄子?列御寇)

“所”字结构还可以作定语修饰名词。例如:

独籍所杀汉军数百人。(史记?项羽本纪)

光(人名)不敢以图国事,所善荆卿可使也。(史记?刺客列传)

总结:重点和难点

1、关于“之”的问题,“之”不是典型的第三人称代词,它是指示代词。“之”字指代人和指代事物大致相当,但不能根据对译成什么词来认识词性,用现代汉语来比附古代汉语是不科学的。

2、重点掌握几个主要代词的用法。例如“所”字结构和“者”字结构就比较复杂。

古代汉语虚词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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