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3日发(作者:缙云仙都)
代建项目工作程序
一、工程代建流程
以下是工程代建流程的步骤:
1.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
2.使用单位与代建局签订代建合同。
3.编制并报批计划工作,包括《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以及《项目招标计划》。
4.招标选取地勘、设计与监理单位。
5.进行规划、方案设计与报批。
6.审批初步设计与概算。
7.进行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
8.办理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
9.进行工程规划。
10.进行报建工作。
11.进行工程招标。
12.进行施工图预算与审核。
13.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施工合同。
14.办理施工许可规划放线。
15.发出开工令,开始工程施工。
16.进行施工阶段项目管理。
17.进行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验收。
18.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9.进行竣工备案。
20.进行工程结算与决算。
21.将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
22.将工程档案移交给档案馆。
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
1、工程立项
1)工程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代建局计划财务科协助办理。办理立项的主要材料包括同意工程建设实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申请立项的函、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土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住建局批准的规划、建筑方
案、环评意见、资金到位证明、招标情况表、其他建设单位资料(如法人证书)。
说明:在办理工程立项的材料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环境评估三项需要与咨询或设计单位发生合同关系。使用单位在与这些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将合同报市代建局计划财务科审核,计划财务科主要对合同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进行审定。
2)使用单位完成工程立项后,XXX(附移交材料清单),要求工程代建同时移交有关材料。
2、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
1)计划财务科审核使用单位移交的有关材料,若材料不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具函使用单位,要求补齐相关材料;若材料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2)签订代建合同后,计划财务科具文请示局领导,确定项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局领导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同时明确项目是否督办。
3)计划财务科根据局领导的批示意见,将项目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科室公章)移交给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项目管理科,同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
3、工程计划编制与审核
1)项目组根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合同及有关使用单位文件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编制好后报计划财务科审核。
2)计划财务科将完成审核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和《项目招标计划》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和项目组,原件报档案馆存档。如果涉及到督办事项,还需要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办公室按照核准的计划进行督办。
4、图纸设计
1)确定设计单位。
项目组根据有关文件和使用单位的使用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报计划财务科审核。计划财务科召集使用单位、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项目组以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设计任务书进行评审。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勘探、设计、监理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项目组办理勘探、设计、监理合同(详见合同办理流程)。
2)规划、建筑方案设计与审批。
设计单位完成规划、建筑方案后,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报住建局总工室审批。规划、建筑方案经住建局审批后,计划财务科在方案图纸中加盖科室公章,分发给项目组与使用单位,由项目组按审批的规划、建筑方案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3)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
设计单位至少应按照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要求完成各建筑单体、市政道路、给水、排水排污、供电、绿化、弱电智能化、设备,以及概算,概算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将概算报发改局审核。
4)施工图纸设计与设计备案。
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纸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总工室、使用单位及设计院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由设计院对图纸进行完善。项目组将优化后的施工图纸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审核并加盖科室公章后,由项目组将施工图纸送图纸审查机构审查。项目组将审查合格后的图纸及审图合格证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设计招投标科,完成图纸备案工作。
说明:设计备案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设计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或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勘探、设计、监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设计任务书、规划、建筑方案、初
步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经审批的概算、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设计备案书。
5、工程申报与审批
工程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项目组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专项审查的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按规定统一办理。
流程
完成工程申报后,计划财务科应将有关材料移交给项目管理科和项目组,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这些材料至少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部门审查意见、防雷审查意见、人防审查意见和其它专项审查意见。
预算编制完成后,项目组应填写《造价咨询单位选择审批表》,报计划财务科和局领导确定造价咨询单位。项目组还应组织多个单位对预算进行会审,并由造价咨询单位按照会审意见修改预算书。修改后的预算书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造价站进行备案。备案后,计划财务科将
有关材料移交给项目管理科和项目组,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
在工程招标阶段,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施工单位。招标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应将有关材料移交给项目管理科和项目组,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
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组需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证。办理过程中,需要收集齐全的材料,并按照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相关部门办理。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将有关材料移交给项目管理科和项目组,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三通一平”未达到施工要求,项目组需要收集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申请材料,并向项目管理科提出“三通一平”的要求。项目管理科将向供水、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不达标,项目管理科应协调计划财务科及有关单位,将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的工程量作为增加工程纳入土建工程,或采用邀请招标及其他形式完成施工临时道路和场地平整。
规划放线需要收集所需的材料,然后书面报项目管理科,要求办理规划放线。项目管理科将与规划测绘院联系,签订规
划放线合同。规划测绘院到实地放线,并向项目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移交控制桩。
在设计、质量、安全交底阶段,项目组需要提供施工图纸、工程地质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需要在交底前三天内书面报项目组设计图纸中不明确部分。项目组将材料转交设计单位。相关单位召开设计、质量、安全交底会,参加单位主要有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使用单位以及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同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图中不明确部分进行解答。会后以书面形式(应附设计变更)报代建局、使用单位、质安站、监理及施工单位盖章确认。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工程特点,进行质量、安全交底。项目组根据会议内容编写该次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参会单位。
施工单位需要填写开工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批。XXX工程师提出审批意见并签字和加盖公章,报项目组。项目组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给予审批办理。开工审批完成后,项目管理科应将施工准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
档。存档材料至少包括《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用水、用电报装材料、规划放线合同、规划放线记录、图纸会审意见(含变更说明与图纸)、质量、安全交底材料、开工审批相关材料。
在施工阶段,项目组负责做好工程的质量、投资、安全、进度控制工作。工程中涉及的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按《代建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程序》办理。
最后,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或中间验收。
3.项目组将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竣工结算材料和实际施工情况核查竣工资料,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计划财务科。
4.计划财务科将在30个工作日内对结算进行审核,审核意见经局领导审批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5.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结算进行审核。
6.结算定案后,计划财务科将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决算。决算报表经计划财务科和局领导审核后报市财政投
资评审中心定案。需要注意的是,工程结算与决算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该阶段的有关材料报局档案室存档。
12.工程移交与工程档案移交
在工程竣工后,工程移交和工程档案移交是必要的步骤。工程移交应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应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工程档案移交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将工程档案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存档。同时,为了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建设单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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