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3日发(作者:项目经理简历)
韦伯-费希纳定律(Weber-Fechner law):表示感觉强度和刺激强度间函数关系的定律。德国生理学家韦伯发现刚能觉察出刺激有差别时,刺激新增量(即差别阈限)和原有刺激(即标准刺激)成正比。用来表示,其中△1为差别阈限,1为标准刺激,K为常数,称为“韦伯常数”。这个公式就称“韦伯定律”。德国物理学家费希纳在韦伯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感觉的大小同刺激强度的对数成正比。用公式S=KlgR表示(S代表感觉量,K代表常数,R代表刺激量)。这一公式就称“费希纳定律”、“韦伯-费希纳定律”或“对数定律”。
史蒂文斯定律(Stevens'law):亦称“幂函数定律”。美国心理物理学家史蒂文斯1953年提出的心理物理学定律。认为心理量是物理量的幂函数。用公式表示为S=KI",其中S代表心理量,K代表常数,1代表物理量,n这个指数因不同的感觉而异。当n<1时,心理量的增长慢于物理量的增长。当n>1时,心理量的增长快于物理量的增长。史蒂文斯定律只适用于中等强度的刺激。
信号检测论(signal detection theory):亦称“信号侦查论”、“信号觉察论”。一种测量感受性的理论和方法。最初在雷达等检测系统中使用。1954年美国的坦纳()和斯韦茨(John
,1928—)首先应用于人类感知觉的研究。基本假设是:有机体接收来自内部的和外部的刺激或信号,总是处在一定的干扰背景上(这种干扰的背景被称为噪声);噪声始终存在,但受神经系统自发活动的随机影响,又是经常变化的;即使是相同的信号,在不同时刻呈现,引起的感觉量也不同。在测量的过程中,出现信号和噪声两类刺激,要求被试对信号进行“有或无”的反应,共有四种结果:击中(信号出现报告有信号)、漏报(信号出现报告无信号)、正确否定(信号未出现报告无信号)、虚报(信号未出现报告有信号)。用该理论的公式计算之后得出被试的感觉辨别力和反应偏差,从而把反应中被试的主观态度、动机等因素所产生的干扰作用加以排除。
三原色说(three primary colors theory):一种颜色视觉学说。英国托马斯·扬于1802年提出,后经德国亥姆霍兹加以发展。认为一切颜色视觉都可以由红绿蓝三原色光混合而得。三原色说因此假设视网膜具有红绿蓝三种锥体细胞,分别对各自最敏感的波长光波发生最大反应。色混合是由于同时刺激两种锥体细胞的结果。而色盲是因为缺乏一两种或所有锥体细胞所造成的。
恒常性假说(constancy hypothesis):主张相同的刺激总会导致相同的感觉的假说。在科学心理学产生之前广泛流行。亥姆霍兹和冯特等人都接受这一观点。强调无论环境因素如何,物理刺激和感觉之间存在着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但格式塔心理学家认为某一刺激所引起的感觉与脑内存在的活动模式有关,并不完全由刺激条件决定。即相同的刺激在不同的意识活动模式下会产生不同的感觉。
完形趋向律(law of pragnanz):人脑对客观事物的知觉总是趋向于完整的规律。是格式塔心理学的核心。Pragnanz是德文,在英语中没有与之相对应的确切的词汇,与之相近的词是esnce(本质)。因此Pragnanz可以理解为某种经验的本质或终极意义。感觉信息可能是片断的、不完整的,但当感觉信息同脑内力场进行相互作用时,所引起的认知经验是完整的、有组织的。完形趋向律说明,由于脑内出现的动力场的趋势,心理事件倾向于被组织得简单、有规则。根据完形趋向律,认知经验总是反映一个人经验的实质,而不是其混乱、片断的方面。
部位符号说(doctrine of local sign):亦称“部位记号说”。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洛采提出。他认为空间知觉是由接受刺激的身体部位所留下的特殊符号同某种运动经验逐渐结合的产物。外界刺激虽然具有空间关系,但人直接得到的只是特殊感觉的经验模型而不是空间形式。人的皮肤上或眼睛中,无论哪一个点上的感觉,都有它自己特殊的模型。以触觉为例,当皮肤与外界事物接触时,由于每个部位皮肤的厚薄、软硬、紧张度和皮下组织的经验模型不同,因而每点都留下特殊的部位符号。随着肢体的移动,如触摸、观察等,被刺激的部位及其记号也相应发生变化。肢体多次移动及其经验模型作用的结果,使这些部位记号结合成了一个空间系统,即形成空间知觉。
约斯特法则(law of Jost):亦称“约斯特定律”。由约斯特使用无误联想法得出的学习和记忆定律。如果新旧两种联想的强度相等,那么每重复一次,都有加强旧联想的作用,因而使旧联想比新联想更有效地保持它的强度。约斯特仅仅指出这种现象,并没有解释具体的原因。约斯特法则可以解释分散复习的好处。
构造联想律(law of constructive association):由联想主义心理学家培因提出。培因在联想主义中插入一个构造性的元素。通过联想,心灵有了形成新的组合的能力,或者说心灵在经验的过程中,把所有呈现于心的元素聚集起来,从而产生不同的元素。即心灵能对各种经验加以重新组织,从而形成不计其数的组合。培因用构造联想律解释创造性问题。
复合联想律(law of compound association):由联想主义心理学家培因提出。培因认为,联想很少是一个观念与另一个观念的直接联系,一个观念往往通过接近律或相似律与其他几个观念发生联系。如果一个观念与许多元素联系在一起,并且呈现其中的一些元素,与之相联系的那个观念就会被回忆起来。
图式理论((schema theory):美国心理学家鲁梅哈特(David Everett Rumelhart,1942—2011)提出的长时记忆的信息存储理论。主张人头脑中表征的一般概念的结构就是图式。即关于世界的知识经验是以一般概念的形式储存在头脑中。知识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具有一定心理结构的网络,这种心理网络结构即图式。图式具有如下特征:(1)具有变量,变量即组成图式的各个被表征的概念要素,如“购买”图式中的变量即买方、卖方、商品、货币等;(2)具有等级结构,高一级图式包含低一级的图式,如人脸的图式由眼、耳、口、鼻的图式组成;(3)图式的等级结构处于动态之中,存在概念趋动和数据趋动两种方式;(4)图式是一种主动计算装置,能将自身的性质同合适的资料匹配后进行评价。
需要层次论(hierarchical theory of need):美国马斯洛首先提出的心理学学说。马斯洛先将人类的需要分成由低到高五个层次:(1)生理需要,指性、衣、食、住等方面的生存要求;(2)安全需要,指免遭危险和威胁的需要;(3)社交需要,指人的“归属与爱”的需要,希望从属于某一团体或组织,得到同事的友谊和互助;(4)尊重需要,指自尊心、荣誉感等;(5)自我实现需要,指成就欲,个人抱负得到满足。认为人的需要由低到高逐级上升,只有较低层次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后,较高层次的需要才会成为追求的主要目标,只有未满足的需要才具有激励作用。
詹姆斯-朗格情绪理论(James-Lange theory of emotion):亦称“詹姆斯-朗格理论”“情绪外周说”。情绪理论的一种。从生理学的角度解释情绪经验的性质、组成和原因。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1884年和丹麦生理学家朗格1885年相继提出。认为生理变化(如脉搏、血液循环、
呼吸等)是导致情绪产生的原因,也即情绪就是个体对自身生理变化的感觉。
坎农-巴德情绪理论(Cannon-Bard theoryof emotion):亦称“情绪丘脑说”。情绪理论的一种。1927年美国生理学家坎农针对詹姆斯-朗格情绪理论提出,后得到其弟子巴德()的支持和扩充。认为情绪是大脑皮层和自主神经系统共同激活的结果。具体而言,丘脑对激发情绪的刺激进行加工,同时把信息传送到大脑及肌体的其他部分。传递到大脑皮层的信息引起情绪体验,而传送到内脏和骨骼肌的信息激活生理反应,产生相应的情绪表达。也就是说,情绪体验和生理反应是同时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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