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8日发(作者:谐音的歇后语)
1. 国际贸易中的包销(Exclusive Sales)出口人与国外经销商达成协议,在一定时间内,把指定商品在指定地区的独家经营权授于该经销商.经销商则承诺不经营其他来源的同类或可替代的商品。 通过包销协议,双方建立起一种稳定的长期的买卖关系,而具体的每一笔交易,则以包销协议为基础。另行订立买卖合同。证券交易中的包销(Underwrite)包销意味着对其提供保险。在证券的例子中,包销意味着有责任未来按照担保的价格购买证券。
2. 补偿贸易: 国际贸易中以产品偿付进口设备、技术等费用的贸易方式 。它既是一种贸易方式也是一种利用外资的形式。其基本特点是 :买方以赊购形式向 卖方购进机器设备、技术知识等 ,兴建工厂企业 ,投产后以所生产的全部产品、部分产品或双方商定的其他商品,在一定期限内,逐步偿还贷款本息。
3. 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是指在换货的基础上,把等值的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直接结合起来的贸易方式。 传统的易货贸易,一般是买卖双方各以等值的货物进行交换,不涉及货币的支付,也没有第三者介入,易货双方签订一份包括相互交换抵偿货物的合同,把有关事项加以确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较多的是通过对开信用证的方式进行易货,即由交易双方先订易货合同,规定各自的出口商品均按约定价格以信用证方式付款。根据协定规定,任何一方的进口或出口,由双方政府的指定银行将货值记帐,在一定时期内互相抵冲结算,其差额毛有的规定结转下一年度.
4.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写 D/A )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由于承兑交单是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之后,即可取得商业单据,凭以提取货物。所以,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程序:(1)出口商发货。
(2)出口商填写托收申请书,开立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托收行,委托其代收货款。
(3)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委托书,连同跟单汇票寄交代收行委托代收。
(4)代收行按托收申请书指示向进口商提示跟单汇票。
(5)进口商承兑汇票。
(6)代收行交单。
(7)进口商提货。
(8)进口商到期付款。
(9)代收行办理转账,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到 (10)托收行向卖方交款
本文发布于:2024-02-08 01:49: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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