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共6篇)

更新时间:2024-01-09 17:37:56 阅读: 评论:0

2024年1月9日发(作者:炉子怎么生火)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共6篇)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共6篇)篇:保密规章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保管、归档或销毁。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复印的秘密文件:绝密级的,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机密、秘密级的要有县团级以上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5、印刷车间、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6、凡领导亲启密件,送亲启者签收;如亲启者不在,要交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7、外出递送绝密文件要坚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8、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9、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计算机岗位保密工作职责1、电子计算机房要建立在安全地带,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卫保密措施,要根据电磁波辐射情况和客观环境,对机房、主机或机内部件加以屏蔽,检测合格后,再开机工作。2、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的接待制度,进入机房的审批和登记制度;各单位要有一位领导主管办公自动化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3、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4,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软盘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妥善保管。5、要按照机要人员的条件配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工作人员,计算机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做好保密工作。6、存有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7、加入广域或局域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使用加密机,由市保密局组织统一定购、安装和培训。保密机的维修由市保密局负责,各单位无权自行处理。不准向任何无关单位人员介绍保密机的使用技术8、禁止用计算机打游戏,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9、在计算机网络上传递信息,必须明件明传,明问明答;密件密传,密问密传,严禁明密混用。10、机房要建立微机使用交接班制度,严格实行交接登记,对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小车司机保密工作职责1、司机不得向有关领导探听、询问公务中末公开的事项。接触到有关不宜公开的事项时,要主动承担保密义务。2、对高级领导干部参观、视(考)察活动的线路及下榻的地点不得外泄,并主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3、在接触公务交往中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扩散。4、在接受运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任务时,应直去直回,并谢绝无关人员搭乘。5、领导临时离车,车上有文件包或其他涉密书刊物品时,司机不得离车,以确保其安全。6、领导离车后,司机要协助检查车内有无遗落文件,发现时要立即交还本人。7、出车时,非经领导同意的人员不准搭车,去要害部位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随车前往;未经允许,司机不得涉及秘密部位。8、司机对乘车领导议论的事项,不传、不议论。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末必须按规定清退。会议保密管理制度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审定。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6,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以“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为指导思想,各科室在安装杀毒软件时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查毒杀毒软件适时查毒和杀毒,不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杀毒的软件、软盘、光盘、u盘等载体,不访问非法网站,自觉严格控制和阻断病毒来源。◆专网计算机必须装地区统一的防病毒软件,并设立开机密码。◆在政府发文单上标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三种方式,在拟文时标明是否公开以及公开形式。◆严禁接入专网的计算机同时接入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严禁在接入专网的计算机与接入互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贮设备,在未采用防护措施(杀毒、格式化等)前不得直接交换数据;严禁涉密计算机、移动存贮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贮设备混用。第2篇:保密规章制度PAS内部保密规章制度目的将系统化的作业程序运用于公司的产品研发和生产活动中,以确保产品研发品质,并顺利进入批量生产,能满足顾客要求及有关标准、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的研发成果得到保护。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新产品与衍生产品的开发与设计的全过程、公司涉密资源的运营以及相关人员履行对涉密产品及资料的保密职责。1.产品研发和生产保密管理制度1.1总经理负责设计和开发任务书的批准。1.2生产技术副总负责设计和开发任务过程的领导和组织。1.3研发部负责设计和开发的准备和主次及结果的验证以及测试部负责具体实施。1.4产品研发和生产保密管理制度1.5产品研发与生产保密管理研发部门相关员工禁止所有员工禁止带usb接口设备、笔记本到公司,如果需要资料的拷贝,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u盘,做记录后再使用,使用完毕后,下班前必须交还公司。

1.6公司所有开发的令牌、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产品结构原理图纸、关键元器件等不允许带出公司,如果需要带出必须登记审批。2.员工保密管理规定2.1公司所有涉密员工在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署《商业秘密保证及竞业限制协议》,以此互相监督,共同保障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和利益。2.2涉密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本部门主管的领导外,要严格按相关保密要求做好公司秘密的保守和保护工作,并接受相关保密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2.3公司各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与本部门管理职能相关的涉密人员的岗位工作进行保密检馈,纳入该员工月度、年度的岗位和绩效考核中,作为奖惩的依据之一。2.4对新安排至涉密岗位的涉密员工,人力资源部除进行常规的入职教育外,应会同该部门主管共同进行入职保密教育;涉密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变更时,部门主管应监督其对保密工作的移交,人力资源部应对其进行离岗保密教育。3.计算机资源保密规定3.1计算机资源(包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数字传真机、数字复印机等)实行统一管理,由各部门登记后报党政办备案。各涉密部门应建立设备台帐档案,用以记录设备的原始资料、运行过程中的维修、升级和变更等情况,设备的随机资料(含磁介质、光盘等)及保修(单)卡由各涉密部门自行保管。3.2计算机密级类别的设定,由党政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储存信息的最高密级设定计算机密级,由党政办负责按保密规定粘贴密级标识,做好计算机三层标密工作。3.3配备有计算机设备的部门要专人负责计算机保密工作,并对设备进行管理。计算机资源原则上只能用于本单位的正常工作,禁止利用计算机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3.4承担涉密事项处理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

3.5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上处理涉密信息。3.6对领导和重要部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安装物理隔离卡。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3.7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软件配置情况及本身有涉密内容的各种应用软件,不得进行外借和拷贝。3.8不得将涉密存储介质带出办公场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的,需履行相应的审批和登记手续。3.9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U盘不得在涉密计算机设备上使用;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3.10各部门、单位产生的涉密信息其输出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批,由专人进行操作,并登记、备案,对输出的涉密信息按相应密级进行管理。3.11涉密信息除制定完善的备份制度外,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备份的安全保密,并做好异地保存。4.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4.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4.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部门需填写和保管“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并将登记表的复制件报办公室保密办登记、备案并及时报告变动情况。4.3因工作需要向存储介质上拷贝涉密信息时,应填写“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同时在介质上按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4.4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密码柜中。4.5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出工作区的,需填写“涉密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保密办登记备案,返回后要经保密办审查注销。

4.6复制涉密存储介质,须经部门领导批准,且每份介质各填一份“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到保密办备案,并赋予不同编号。4.7需归档的涉密存储介质,应连同“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起及时归档。4.8各部门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不能降低密级使用。4.9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应保证信息不被泄露,由各涉密部门负责人负责。需外送维修的,要经领导批准,到国家保密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并有保密人员在场。4.10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办负责销毁。5.文档保密管理规定5.1涉密电子文件既包括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存储、处理的机密、秘密和内部的文件、图纸、程序、数据、声像资料等,也包括公司研发设计与生产过程中的图纸、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产品结构原理图纸、关键元器件等。5.2文档的密级按其所属项目的最高密级界定,其生成者应按密级界定要求标定其密级,并将文件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下。5.3各用户需在本人的计算机系统中创建“机密级文件”、“秘密级文件”、“内部文件”三个目录,将系统中的电子文件分别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中;文档5.4电子文件要有密级标识,电子文件的密级标识不能与文件的正文分离,一般标注于正文前面。5.5电子文件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存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集中保存,然后从计算机上彻底删除。5.6各涉密部门自用信息资料由本单位管理员定期做好备份,备份介质必须标明备份日期、备份内容以及相应密级,严格控制知悉此备份的人数,做好登记后进保密柜保存。5.7各部门要对备份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的登记管理。每周做增量备份,每月做全量备份;备份可采用磁盘、光盘、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

5.8涉密文件和资料的备份应严加控制。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复制、转储和借阅。对存储涉密信息的磁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5.9备份文件和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并进行异地备份。第3篇: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保密工作各项制度目录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3二、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7定密工作制度.11四、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13五、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18六、涉密会议保密工作方案20七、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23八、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25九、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26十、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28十一、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29十二、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31十三、保密承诺书.34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单位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第三条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第四条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案。第六条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进行调整。第三章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第七条单位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第八条所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第四章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第九条单位按照各级政府有关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第十条单位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第五章涉密人员流动管理第十一条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关秘密。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第十二条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单位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第十三条涉密人员申请调动的,经单位同意,先将其调离涉密岗位,待脱密期满,经单位相关领导批准,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对于尚在脱密期内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在脱密期一般不得辞职。对于确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坚持申请辞职的非核心涉密人员,经单位批准,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第十五条涉密人员不得擅自离职。若本人要求辞职的,按涉密人员辞职规定办理手续。对不回单位又拒不履行保密义务和手续的,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第十六条涉密人员调动、辞职会使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的和国家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单位可不予批准。第六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第十七条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密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和等级审定、调动离职等进行批准,并按照小组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涉密人员资格审查;(二)根据部门初审意见进行涉密人员登记审定和变更;(三)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四)组织涉密人员保密教育活动;(五)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拟制保密津贴发放明细;(六)涉密人员的脱密期管理;(七)对涉密人员调动辞职等进行保密审查。第十八条涉密人员违反保密法规,泄露相关秘密的,单位将进行查处,并根据有关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涉密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第一条定义1.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指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物体,包括密件和密品两类。2.密件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形式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物件,包括纸介质、磁介质、光介质等物件,如:文件、资料、磁盘、磁带、光盘、录像带等。

3.密品指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或者产品。这种设备或者产品通过观察或者测试、分析手段能够获得国家秘密信息。第二条密件的制作及标定1.制定密件必须依照单位定密程序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密件内容一经审核批准,密件内容原稿就不应再做文字和数据的修改补充,如需进行修改补充,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2.密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进行制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多留、私留。3.密件形成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材料和中间材料,包括草稿、废稿、讨论稿和审议稿等应当由承办人负责,存放在专用文件柜中保管。不需保存的应及时销毁,不能随意丢失或泄密。4.密件制作完成后,在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机密级、秘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承办人员对密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识是否正确负有确认责任。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如配备密码文件柜等。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等保密措施。6.需外部制作的密件应当在区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第三条密件的收发与传递1.收发密件,承办人必须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清退等手续。2.传递密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机要途径(机要通讯、机要交通)传递或者派专人传送,派专人传送时应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线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3.传递密件应当包装密封,其包装信封或者袋子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4.采用现代通讯(密码传真机等)传递国家秘密信息,应当加密传输,并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在非保密通讯设备中传递。

5.承办部门收发、传递密件要做到安全、准确、及时。第四条密件的使用1.单位涉密人员借(调)阅本部门形成的密件征得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即可办理,并填写登记表。2.单位涉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调)阅非本部门和本人形成的秘密级(含机密级以上)密件,须征得本部门领导、密件产生部门和保密领导小组批准并填写登记表。3.借(调)阅密件,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密件动向。4.阅读和使用密件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密件的,必须填写登记表,履行审批手续。5.密件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做好存放和知悉范围的保密工作。6.因工作需要对外单位提供和传递密件,由承办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并填写登记表。第五条密件的复制、汇编及摘录1.因工作需要复制密件,秘密级密件必须征得单位保密领导小组审批;机密级密件经保密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复制⁄打印。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制。2.复制密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3.复制密件必须严格保密管理,不准多印、多留。4.复制密件过程中出现印有字迹的废页要按密件要求及时销毁。5.复制密件必须及时履行登记、编号、签字手续,并等同原件管理。6.汇编密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汇编。7.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式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第六条密件的保存

1.密件在指定场所和部位保存,需由保存人员在涉密文件登记表上做好相应登记,并使用必要的保密措施、设备。2.密件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存密件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保密领导小组报告。3.涉密人员、密件管理人员在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密件全部核对和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第七条密件的销毁1.销毁密件,应经单位保密领导小组审查,并履行清点、登记、签字手续。2.纸介质密件,应当采用焚毁、化浆等办法送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工厂销毁,并应有两人以上押运和监销。3.严禁各部门和个人将密件作为废品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和个人。第八条本章节的密件管理仅适用于纸介质密件管理,磁介质、光介质等密件的保密管理按照有关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中有关条款执行。定密工作制度第一条公文拟稿时要依法定密。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要依据保密范围,对工作中产生的事项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第二条拟稿人必须在文稿密级栏内拟定密级,如属国家秘密事项,则按所需保密等级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本局定密后需报区保密局审批);如系公开事项,则定“无密”;如属内部事项,则定“内部”,不得使之处于空白。区分的标准和依据是《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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