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发(作者: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2022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2022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丢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丢失听觉、丢失视觉、丢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详细伤情,详细分析。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平安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稍微伤的鉴定》(GA/T 146-1996)同时废止。
做伤情司法鉴定应当在什么时候
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根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根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根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别状况下可以依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看法,但须对有可能消失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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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疑难、冗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伤情鉴定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托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托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状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托付。当事人托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托付书〕后,应对托付人的托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确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确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托付人签订《司法鉴定托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确定受理的,应当向托付人出具《司法鉴定托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托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确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确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托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托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托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托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托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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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托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商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托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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