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发(作者:上烦恼)
1949年
★1949年5月5日 撤销中原临时人民政府,设立河南省人民政府
★1949年5月5日 郑州市为省辖市,下设第一至五区
★1949年5月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成立。开封市正式定为省会,下设第一至七区
★设立漯河市,以偃城县漯河镇为其行政区域
★设立信阳市,以信阳县城关镇为其行政区域
★设立朱集市,以商丘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
★设立驻马店市,以确山县驻马店为其行政区域
★撤销邓南县、邓北县,合并设立邓县(1949年3月)
★撤销商丘市,并入商丘县(1949年3月)
★撤销洛北县、洛南县,合并设立洛宁县
★雪枫县更名为永城县(1949年3月)
★开封县驻地由朱仙镇迁至黄龙寺
1950年
★商丘专区驻地府由商丘县迁至朱集市(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5月3日报告备案)
★设立汝南市,以汝南县城镇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5月9日报告备案)
★设立商丘市,以商丘县城镇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5月9日报告备案)
★沈丘县驻地由老城镇迁至槐店镇(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2月19日批准)
★撤销开封市第一区,并入第二区、第四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3月9日批准)
★撤销开封市第六、七区,合并设立郊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3月9日批准)
★开封市第五区更名为第一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3月9日批准)
★撤销郑州市第五区,并入第四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4月批准)
1951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地由开封市迁至郑州市(政务院1951年批准,1954年实施)
★撤销汝南市,并入汝南县(政务院1951年4月26日批准)
★设立平舆县,以汝南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平舆镇(政务院1951年4月26日批准)
★设立谷熟办事处(县级),以商丘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51年7月2日决定)
★设立郸城办事处(县级),以潢川、淮阳、沈丘3县各一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51年7月2日决定)
★设立淮滨办事处(县级),以故始、潢川、息县3县各一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51年7月2日决定)
★撤销朱集市,并入商丘市,驻地由城关镇迁至朱集(河南省人民政府1951年8月3日决定)
★撤销郑州市第四区(郑州市人民政府1951年4月1日决定)
1952年
★撤销平原省,聊城专区、湖西专区和濮阳专区的濮县、范县、朝城、观城4县,荷泽专区的荷泽、定陶、曹县、鄄城、郓城、梁山、南旺7县
划分给山东省;新乡市、安阳市,新乡专区、安阳专区和濮阳专区的濮阳、滑县、长垣、封丘、内黄、清丰、南乐7县,荷泽专区的东明县划
归河南省;原平原省划入河南省的六河沟煤矿区(9个村)划归河北省峰峰矿区(政务院1952年11月6日批准)
★撤销潢川专区,并入信阳专区(政务院1952年11月6日批准)
★撤销陕州专区,并入洛阳专区(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4月8日批准)
★撤销陈留专区,并入郑州专区(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6月27日批准)
★撤销淮滨办事处,设立淮滨县,驻地淮滨集(政务院1952年8月11日批准)
★撤销谷熟办事处,设立谷熟县,驻地谷熟集(政务院1952年8月11日批准)
★撤销郸城办事处,设立郸城县,驻地郸城集(政务院1952年8月11日批准)
★撤销郑县,并入郑州市、新郑县、中牟县(政务院1952年11月6日批准)
★撤销周口市,并入商水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6月10日批准)
★撤销信阳市,并入信阳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6月10日批准)
★撤销南阳市,并入南阳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6月10日批准)
★撤销驻马店市,并入确山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6月10日批准)
★撤销新乡市第四区(新乡市人民委员会1952年12月26日报告备案,1953年月1日实施)
★安徽省永城县及砀山县的雨亭区、新兴区(原属于永城县)划归河南省商丘专区(政务院1952年1月31日批准)
★安徽省霍邱县史河川西的孙戚乡划归河南省固始县,三河尖镇、桂庙乡划归河南省淮滨县;河南省固始县的新街乡、花园乡划归安徽省霍邱
县(六安专员公署1952年5月9日批准)
★安徽省宿县专区濉溪县的赵庄、钟庄、王庄、小沟岸、邸庄、张庄、苗庄、黄庄、祝庄、张井、呼庄等11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永城县(内务
部1952年12月5日批准)
1953年
★撤销淮阳专区,所属的周口镇和扶沟、商水、西华3县划归许昌专区;淮阳、鹿邑、太康、项城、沈丘、郸城6县划归商丘专区(政务院1953
年3月27日批准)
★新乡专区驻地由焦作矿区迁至新乡市(河南省人民政府1953年3月批准)
★谷熟县驻地由谷熟集迁至马牧集(河南省人民政府1953年2月7日批准)
★项城县驻地由老城镇迁至水寨镇(河南省人民政府1953年3月4日批准)
★设立南阳市,以南阳县的南阳镇为其行政区域(内务部1953年11月10日批准)
★设立信阳市,以信阳县的信阳镇为其行政区域(内务部1953年11月10日批准)
★设立周口市,以商水县的周口镇为其行政区域(内务部1953年11月10日批准)
★设立驻马店市,以确山县的驻马店镇为其行政区域(内务部1953年10月21日批准)
★设立郑州市回族区、郊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53年1月6日批准)
★设立开封市回族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53年5月18日批准)
★山西省平顺县的苇池凹村、高家台村划归河南省林县(内务部1953年4月30日批准)◎山西省注解为内务部1954年12月11日批准
1954年
★河南省省会由开封市迁至郑州市(中央人民政府1954年6月19日批准)
★撤销濮阳专区,所属的长垣、封丘2县划归新乡专区;濮阳、滑县、内黄、清丰、南乐5县划归安阳专区(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洛阳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第一区、第二区、郊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4年4月19日报告备案)
★许昌专区的临汝县划归洛阳专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4年9月4日办公备案)
★撤销邺县,并入安阳县(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撤销淇县,并入汤阴县(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撤销洧川县,并入长葛县(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撤销阌乡县,并入灵宝县(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撤销谷熟县,并入商丘县、虞城县(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撤销成皋县,并入荥阳县(内务部1954年1月23日批准)
★撤销兰封县,考城县,合并设立兰考县,驻原兰封县城(内务部1954年1月23日批准)
★安阳县驻地由水治镇迁至安阳市(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虞城县驻地由利民镇迁至马牧集(政务院1954年6月21日批准)
★撤销安阳市第三区、第四区,合并设立郊区(安阳市人民委员会1954年8月5日报告备案)
★河南省濮阳县第九区的郝楼、夏庄、岱堂等3个自然村划归山东省鄄城县(政务院1954年11月24日批准)
1955年
★郑州专区更名为开封专区,驻地由荥阳县迁至开封市(国务院1955年1月17日批准)
★新乡专区的长垣县划归安阳专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2月18日报告备案)
★撤销洛阳县,并入洛阳市及孟津、宜阳、伊川3县(国务院1955年11月7日批准)
★郑州市第一、二、三区更名为陇海区、二七区、建设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9月23日批准)
★开封市第一、三区更名为鼓楼区、龙亭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11月26日批准)
★撤销开封市第二区、第四区,合并设立南关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11月26日批准)
★撤销安阳市第一区、第二区(安阳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12月报告备案)
★撤销洛阳市第一区、第二区,设立老城区
★新乡市第一至三区更名为新华区、红旗区、郊区(新乡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12月2日报告备案)
★安徽省阜南县的五湾、两河集等7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淮滨县;河南省淮滨县三河、栏杆、赵集3区的共100个自然村划归安徽省阜南县(国
务院1955年8月24日批准)
★山西省晋城县双庙乡(共23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修武县(国务院1955年10月14日批准)
1956年
★撤销焦作矿区,设立焦作市(地级),下设焦作、李封、马村3区(国务院1956年7月9日批准)
★淮滨县驻地由乌龙集迁至淮滨镇(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批准)
★设立洛阳市涧西区、西工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17日批准)
★撤销开封市郊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5月4日批准)
★设立安阳市闻峰区、车站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12月11日批准)
★郑州市回族区更名为金水回族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10月23日批准)
★湖北省应山县的孝子店乡独流树村、岗渡村划归河南省信阳市(国务院1956年4月28日批准)
★河南省项城县贾岭区的杨楼、冷庄、李房庄、张楼、刑营、张小庄等6个自然村划归安徽省临泉县;安徽省临泉县鲖城的白杨树、文庄、黄
庄等3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项城县(国务院1956年6月29日批准)
★山西省晋城县西尧乡的云台、风门、西东水3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沁阳县(国务院1956年8月11日批准)
1957年
★设立三门峡市(地级),以陕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7年3月26日批准)
★设立鹤壁市(地级),以安阳、汤阴2县各一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7年3月26日批准)
★设立平顶山市(地级),以叶县、宝丰2县各一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7年3月26日批准)
★撤销陈留县,并入开封县(国务院1957年5月31日批准)
★灵宝县驻地由城关镇迁至虢略镇(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7年1月23日批准)
1958年
★撤销安阳专区,并入新乡专区(国务院1958年4月8日决定)
★撤销商丘专区,并入开封专区(国务院1958年12月5日批准)
★开封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开封专区管辖(国务院1958年12月5日批准)
★洛阳市、三门峡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洛阳专区管辖(国务院1958年12月5日批准)
★平顶山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许昌专区管辖(国务院1958年12月5日批准)
★新乡、安阳、焦作、鹤壁4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新乡专区管辖(国务院1958年12月5日批准)
★开封专区的巩县、荥阳、密县、登封、新郑5县划归郑州市(国务院1958年12月5日批准)
★撤销周口市,并入商水县(国务院1958年4月5日决定)
★撤销驻马店市,并入确山县(国务院1958年4月5日决定)
★范县驻地由古城镇迁至樱桃园
★撤销焦作市焦作、李封、马村3区,设立城区、郊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1月14日批准)
★设立郑州市上街区,以巩县、荥阳2县铝业厂矿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4月2日批准)
★撤销郑州市金水回族区、陇海区,合并设立管城回族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5日批准)
★撤销郑州市郊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12月22日批准)
1959年
★安阳市升格为地级市,辖新乡专区的安阳县(国务院1959年10月1日批准)
★焦作市升格为地级市,辖新乡专区的武修县、博爱县(国务院1959年10月1日批准)
★开封市升格为地级市,辖开封专区的开封县(国务院1959年10月1日批准)
★三门峡市升格为地级市,辖洛阳专区的陕县(国务院1959年10月1日批准)
★伊阳县更名为汝阳县(国务院1959年8月21日批准)
★孟津县驻地由城关镇迁至长华镇(1959年6月18日)
1960年
★鹤壁市升格为地级市,辖新乡专区的汤阴县(国务院1960年10月13日批准)
★撤销新乡县,并入新乡市(国务院1960年1月7日批准)
★撤销通许县,并入尉氏县(国务院1960年1月7日批准)
★撤销陕县,并入三门峡市(国务院1960年1月7日批准)
★撤销宝丰县,并入平顶山市(国务院1960年1月7日批准)
★撤销安阳县,并入安阳市(国务院1960年8月15日批准)
★撤销获嘉县,并入新乡市(国务院1960年8月15日批准)
★撤销开封县,并入开封市(国务院1960年8月15日批准)
★撤销许昌县,并入许昌市(国务院1960年8月15日批准)
★撤销偃城县,并入漯河市(国务院1960年8月15日批准)
★撤销南阳县,并入南阳市(国务院1960年8月15日批准)
★撤销信阳县,并入信阳市(国务院1960年8月15日批准)
★撤销商丘县,并入商丘市(国务院1960年8月15日批准)
★撤销温县,并入沁阳县(国务院1960年8月15日批准)
★撤销宁陵县,并入雎县(国务院1960年8月15日批准)
★撤销栾川县,并入嵩县(国务院1960年8月15日批准)
★撤销淮滨县,并入息县、固始县(国务院1960年8月15日批准)
★撤销博爱县、武修县,并入焦作市(国务院1960年8月15日批准)
★长葛县驻地由城关镇迁至和尚桥(1960年9月)
★设立郑州市金水区
1961年
★设立安阳专区,辖新乡专区的安阳、鹤壁2市和安阳、濮阳、林县、滑县、清丰、南乐、汤阴、内黄、浚县、长垣10县(国务院1961年12月
19日批准)
★设立商丘专区,辖开封专区的商丘市和淮阳、太康、永城、雎县、虞城、鹿邑、郸城、项城、柘城、鹿邑、商丘、沈丘、民权、宁陵、夏邑
14县(国务院1961年12月19日批准)
★郑州市的巩县、荥阳、密县、登封、新郑5县划归开封专区(国务院1961年12月19日批准)
★开封市升为省辖市,辖南关区、鼓楼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郊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61年12月25日批准,1962年1月1日实施)
★安阳市、焦作市降格为县级市
★鹤壁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安阳专区管辖
★三门峡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洛阳专区管辖
★设立温县,以原温县并入泌阳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宁陵县,以原宁陵县并入雎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栾川县,以原栾川县并入嵩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开封县,以原开封县并入开封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安阳县,以原安阳县并入安阳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新乡县,以原新乡县并入新乡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获嘉县,以原获嘉县并入新乡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武修县,以原武修县并入焦作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博爱县,以原博爱县并入焦作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商丘县,以原商丘县并入商丘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许昌县,以原许昌县并入许昌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偃城县,以原偃城县并入漯河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南阳县,以原南阳县并入南阳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信阳县,以原信阳县并入信阳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宝丰县,以原宝丰县并入平顶山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信阳县驻地由信阳市市区迁至信阳县平桥镇(1961年10月)
★淅川县驻地由城关镇迁至上集(1961年11月)
★孟津县驻地由旧孟津镇迁至长华镇
★郑州市建设区更名为中原区
★山西省阳城县郭庄生产大队划归河南省济源县(国务院1961年11月7日批准)
1962年
★设立陕县,以原陕县并入三门峡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2年3月27日批
准)
★设立淮滨县,以原淮滨县并入息县的地区和并入固始县的期思、张庄2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2年10月20日批准)
★设立淇县,以原淇县并入汤阴县和鹤壁市的各一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2年10月20日批准)
★设立通许县,以原通许县并入尉氏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2年10月20日批准)
1963年
★巩县驻地由东站镇迁至孝义镇(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63年10月26日批准)
★设立郑州市郊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63年8月21日批准)
★河南省的东明县划归山东省菏泽专区(国务院1963年3月23日批准)
1964年
★撤销平顶山市,设立平顶山特区(地级) (国务院1964年6月23日批准)
★洛阳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涧西区、洛北区、瀍河回族区、郊区(河南省人民委员会1964年4月30日报告备案)
★山东省莘县的前任屯村、后任屯村划归河南省南乐县;河南省南乐县的杨寨村、东节村、寨节村划归山东省莘县(国务院1964年6月16日批
准,1966年8月10日交接完毕)
★山东省范县、寿张2县金堤河以南和范县城附近地区划入河南省,具体省界划法:山东省寿张县所属跨金堤河两侧的斗虎店、子路堤、侯李
庄、明堤、临河、大寺、关门口、赵台、李堤、孟楼、同堤、南台、刘海等13村仍留归山东省;范县所属的金堤以北的范县县城及金村、张
夫2村划入河南省。以外的地区划入山东省莘县,山东省聊城专区的范县建制划归河南省。(国务院1964年6月16日批准)
★撤销寿张县,分别并入阳谷县和河南省范县(国务院1964年10月31日批准)
1965年
★设立驻马店专区,辖信阳专区的确山、汝南、平舆、新蔡、上蔡、西平、遂平、正阳8县和南阳专区的泌阳县,驻马店镇(国务院1965年6月
16日批准)
★设立周口专区,辖商丘专区的太康、淮阳、鹿邑、郸城、沈丘、项城6县,许昌专区的商水、西华、扶沟3县,驻周口镇(国务院1965年6月
16日批准)
★设立社旗县,以南阳、唐河、方城、泌阳4县各一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社旗镇(国务院1965年11月13日批准)
★设立周口镇(县级),以商水县周口镇为其行政区域
★设立驻马店镇(县级),以确山县驻马店镇为其行政区域
★安徽省砀山县西南部仓屯等6个村以王引河为界划归河南省夏邑县(国务院1965年10月18日批准)
★安徽省萧县西南部豆庄等5个村以王引河为界划归河南省永城县;河南省永城县西洪河以东的何寨等4个公社55个自然村划归安徽省萧县(国
务院1965年10月18日批准)
1966年
无变更
1967年
无变更
1968年
★开封市南关区、鼓楼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更名为红旗区、红光区、红星区、红卫区
★郑州市管城区更名为向阳区
1970年
★设立义马矿区,以渑池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0年1月27日报告备案)
1971年
★开封地区开封县划归开封市;荥阳县划归郑州市(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1年11月8日报告备案)
★洛阳地区的孟津县划归洛阳市(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1年11月8日报告备案)
★撤销平顶山市新华区、卫东区,设立中心区(中共平顶山市委员会1971年6月23日报告备案)
★设立平顶山市郊区(中共平顶山市委员会1971年6月23日报告备案)
1972年
★开封市红旗区、红光区、红星区、红卫区更名为南关区、鼓楼区、龙亭区、顺河区(中共开封市委员会1972年5月20日报告备案)
1973年
★设立舞钢工区办事处(地级),以舞阳县的杨庄、八台、武功、枣林、尚庄、尹集6公社为其行政区域(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3年12月16日
报告备案)
★设立台前办事处,以范县东部原寿张县为其行政区域(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3年12月7日报告备案)
1974年
★安阳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文峰、北关、铁西、郊区4区(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4年1月19日报告备案)
★鹤壁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鹤山、山城、郊区3区(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4年1月19日报告备案)
★焦作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解放、中站、马村、郊区4区(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4年1月19日报告备案)
★新乡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新华、红旗、郊区3区(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4年1月19日报告备案)
★设立云阳办事处,由南召县、方城县析置(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4年10月17日报告备案)
1975年
★设立济源工区办事处(地级),辖新乡专区的济源县(河南省革命委员会1975年5月2日报告备案)
★设立洛阳市西工区,以洛北区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革命委员会1975年12月20日批准)
★商水县驻地由周口镇迁至老城关
1976年
★洛阳市的孟津县划归洛阳地区(河南省革命委员会1976年11月12日报告备案)
1977年
★撤销舞钢工区办事处,并入平顶山市(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7年5月30日报告备案)
★撤销娄济源工区办事处,所属的济源县划归新乡地区(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7年5月30日报告备案)
★开封市开封县划归开封地区(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7年4月报告备案)
★开封专区的兰考县划归商丘地区(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7年10月28日报告备案)
★撤销云阳办事处,并入南召县、方城县(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7年3月20日报告备案)
★撤销平顶山市中心区,设立新华区、卫东区、西区(平顶山市革命委员会1977年5月9日决定报告备案)
★设立平顶山市舞钢区
1978年
★安阳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安阳专区管辖(国务院1778年12月29日批准)
★新乡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新乡专区管辖(国务院177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台前办事处,设立台前县(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8年1月11日报告备案)
1979年
★平顶山市的舞钢区划归许昌地区(中共河南省委员会1979年9月10日报告备案)
★撤销平顶山市西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79年12月12日批准)
1980年
★商丘地区的兰考县划归开封专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80年8月18日报告备案)
★撤销周口镇,设立周口市(国务院1980年9月26日批准)
★撤销驻马店镇,设立驻马店市,以驻马店镇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马店镇的其余部分并入确山县(国务院1980年9月26日批准)
★开封市顺河区更名为顺河回族区
★郑州市向阳区更名为向阳回族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80年11月27日批准)
1981年
★撤销义马矿区,设立义马市(国务院1981年4月4日批准)
★设立郑州市金海区,以郊区的金海、老鸦陈2公社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81年12月25日批准)
1982年
★安阳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文峰、北关、铁西、郊区4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82年3月10日报告备案)
★新乡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新华、红旗、郊区3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82年3月10日报告备案)
★许昌地区的舞钢区划归平顶山市(国务院1982年9月22日批准)
★设立洛阳市吉利区,以孟津县的吉利公社和济源县坡头公社的马洞、金鹅、济涧、南陈、东寨、送庄、郭庄7大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82
年8月13日批准)
★设立郑州市新密区,以密县来集公社和城关公社的惠沟、五里店、楚沟、杨寨、高沟、甘寨6大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82年8月13日批
准)
★设立新乡市北站区,以郊区北站公社为其行政区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82年4月8日批准)
★洛阳市洛北区更名为老城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82年1月30日批准)
1983年
★撤销濮阳县,设立濮阳市(地级) (国务院1983年9月1日批准)
★撤销开封地区,所属的开封、兰考、蔚氏、通许、杞县5县划归开封市;巩县、新郑、密县、登封、中牟5县划归郑州市(国务院1983年9月
1日批准)
★撤销安阳地区,所属的安阳、淇县、浚县、林县、汤阴5县划归安阳市;内黄、滑县、清丰、南乐、长桓、范县、台前7县划归濮阳市(国务
院1983年9月1日批复,国函[1983]176号)
★新乡地区的新乡、汲县2县划归新乡市;武修、博爱2县划归焦作市(国务院1983年9月1日批复,国函[1983]176号)
★许昌地区的宝丰、鲁山、叶县3县划归平顶山市(国务院1983年9月1日批准)
★洛阳地区的新安、偃师、孟津3县划归洛阳市(国务院1983年9月1日批准)
★郑州市向阳回族区更名为管城回族区(河南省人民政府1983年4月28日批准)
1984年
★宝丰县的曹镇乡划归平顶山市
★商水县的赵寨、大康楼、麦仁店、小王营、官坡、聂徐庄、单庄、冯庄、艾营、中村、许寨、紫堂、杨井沿、郑洼14大队;淮阳县的张楼、
北赵寨、马庄、郭埠口、陈滩5大队;西华县的郭庄、下口、觉庄、下楼、李营、徐营6大队划归周口市(国务院1984年10月6日批准)
1985年
★设立濮阳市市区(国务院1985年12月30日批准)
1986年
★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升为地级市(国务院1986年1月18日批准)
★撤销新乡地区,将辉县、获嘉、原阳、延津、封丘5县划归新乡市;武涉、温县、沁阳、孟县、济源5县划归焦作市(国务院1986年1月18日
批准)
★撤销许昌地区,所属的禹县、长葛、许昌、鄢陵4县划归许昌市;偃城、舞阳、临颍3县划归漯河市;郏县、襄城2县划归平顶山市(国务院
1986年1月18日批准)
★撤销洛阳地区,将栾川、嵩县、汝阳、宜阳、伊川、洛宁6县划归洛阳市;渑池、陕县、灵宝、卢氏3县划归三门峡市;临汝县划归平顶山
市;义马市由三门峡市代管。(国务院1986年1月18日批准)
★濮阳市的长桓县划归新乡市;内黄县、滑县划归安阳市(国务院1986年1月18日批准)
★安阳市的浚县、淇县划归鹤壁市(国务院1986年1月18日批准)
★设立漯河市源汇区(国务院1986年5月9日批准)
★设立三门峡市湖滨区(国务院1986年5月9日批准)
★设立许昌市魏都区(国务院1986年5月9日批准)
1987年
★撤销濮阳市郊区,设立濮阳县,驻城关镇(国务院1987年4月20日批准)
★撤销郑州市新密区,并入密县(国务院1987年2月16日批准)
★撤销郑州市金海区、郊区,设立邙山区(国务院1987年2月16日批准)
1988年
★撤销济源县,设立济源市(国务院1988年6月25日批准)
★撤销临汝县,设立汝州市(国务院1988年6月25日批准)
★撤销禹县,设立禹州市(国务院1988年6月25日批准)
★撤销汲县,设立卫辉市(国务院1988年10月8日批准)
★撤销辉县,设立辉县市(国务院1988年10月11日批准)
★撤销邓县,设立邓州市(国务院1988年11月17日批准)
1989年
★撤销沁阳县,设立沁阳市(国务院1989年9月27日批准)
1990年
★撤销平顶山市舞钢区,设立舞钢市(县级)(国务院1990年9月4日批准)。
★焦作市郊区更名为山阳区(国务院1990年12月27日批准)。
1991年
★撤销巩县,设立巩义市。(民政部1991年6月12日批复 民行批[1991]13号)
1992年
无变更
1993年
★撤销灵宝县,设立灵宝市(民政部1993年5月12日批复 民行批[1993]92号)
★撤销长葛县,设立长葛市(民政部1993年12月14日批复 民行批[1993]245号)
★撤销偃师县,设立偃师市(民政部1993年12月15日批复 民行批[1993]246号)
★撤销项城县,设立项城市(民政部1993年12月16日批复 民行批[1993]247号)
1994年
★撤销林县,设立林州市。(民政部1994年1月24日批复 民行批[1994]25号)
★撤销密县,设立新密市。(民政部1994年4月5日批复 民行批[1994]51号)
★撤销荥阳县,设立荥阳市。(民政部1994年4月5日批复 民行批[1994]52号)
★撤销新郑县,设立新郑市。(民政部1994年5月16日批复 民行批[1994]79号)
★撤销登封县,设立登封市。(民政部1994年5月30日批复 民行批[1994]85号)
★(1)撤销南阳地区、县级南阳市、南阳县,设立地级南阳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中州路。(2)南阳市新设宛城区和卧龙区。宛城区辖
原南阳市的新华、东关2个街道办事处和环城乡,原南阳县的白河、瓦店、官庄3个镇和新店、红泥湾、高庙、茶庵、溧河、汉冢、黄家岗、
金华8个乡,区人民政府驻东关街道办事处建设路;卧龙区辖原南阳市的梅溪街道办事处和
七一、靳岗、卧龙3个乡,原南阳县的蒲山、漳
河、石桥3个镇和小寨、潦河坡、谢庄、安皋、王村、青华、陆营、英庄8个乡,区人民政府驻梅溪街道办事处七一路。(3)南阳市辖原南
阳地区的桐柏县、方城县、淅川县、镇平县、唐河县、南召县、内乡县、新野县、旗社县、西峡县和新设的宛城区、卧龙区。原南阳地区的
邓州市由省直辖。(国务院1994年7月1日批复 国函[1994]67号)
★平顶山市郊区更名为湛河区。(民政部1994年8月10日批复 民行批[1994]118号)
1995年
无变更
1996年
★撤销孟县,设立孟州市。(民政部1996年4月29日批复 民行批[1996]30号)
★撤销永城县,设立永城市。(民政部1996年10月11日批复 民行批[1996]76号)
1997年
★(1)撤销商丘地区和县级商丘市、商丘县,设立地级商丘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梁园区凯旋中路。(2)商丘市设立梁园区和雎阳区。
梁园区辖原县级商丘市的八八、向阳、东风、3个街道和袁庄、周庄、黑刘庄4个乡,原商丘县的双八、张阁、谢集3个镇和李庄、王楼、刘
口、观堂、平台、周集、水池铺、孙福集8个乡。区人民政府驻民主东路。雎阳区辖原商丘县的城关、郭村、李口、宋集4个镇和城北、路
河、王坟、勒马、阎集、娄店、冯桥、高辛、坞墙、临马店、毛锢堆、包公庙1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3)商丘市辖原商丘地区的
夏邑县、宁陵县、虞城县、柘城县、民权县、雎县和新设立的梁园区、雎阳区。原商丘地区的永城市由省直辖。(国务院1997年6月1日批复
国函[1997]46号)
★将平顶山市的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国务院1997年7月31批复 国函[1997]70号)
★设立平顶山市石龙区。石龙区辖南顾庄和梁洼、高庄2个街道。区人民政府驻人民路。(国务院1997年12月18日批复 国函[1997]111号)
济源市改由省直辖 (无批文)
1998年
★将陕县人民政府驻地由三门峡市迁至陕县大营镇。(民政部1998年3月9日批复 民行批[1998]9号)
★(1)撤销信阳地区和县级信阳市、信阳县,设立地级信阳市。(2)信阳市设立浉河区、平桥区。(3)信阳市辖原信阳地区的罗山县、光
山县、新县、商城县、固始县、潢川县、淮滨县、息县和新设立的浉河区、平桥区。(国务院1998年6月9日批准)
1999年
无变更
2000年
★(1)将洛阳市郊区更名为洛龙区,区人民政府驻地由西工区凯旋东路迁至关林镇。(2)同时对洛阳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进行调整(国务院
2000年5月20日批准)
★(1)撤销周口地区和县级周口市,设立地级周口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川汇区。(2)周口市设立川汇区,以原县级周口市的行政区域
为川汇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老街。(3)周口市辖原周口地区的商水县、淮阳县、太康县、鹿邑县、西华县、扶沟县、沈丘县、郸
城县和新设立的川汇区。原周口地区的项城市由河南省直辖。(国务院2000年6月8日批准)
★(1)撤销驻马店地区和县级驻马店市,设立地级驻马店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驿城区。(2)驻马店市设立驿城区,以原县级的行政区
域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富强路。(3)驻马店市辖原驻马店地区的确山县、新蔡县、上蔡县、西平县、泌阳县、平舆县、汝南县、遂
平县、正阳县和新设立的驿城区。(国务院2000年6月8日批准)
2001年
★调整驻马店市部分行政区划:将确山县的古城乡、朱古洞乡、胡庙乡,遂平县的关王庙乡、诸市乡和汝南县的水屯乡划归驻马店市驿城区管
辖。(国务院2001年12月25日批准 国函[2001]172号)
★(1)将鹤壁市郊区更名为淇滨区。(2)鹤壁市人民政府驻地由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迁至淇滨区九州路。(国务院2001年12月26日批准 国
函[2001]173号)
2002年
★濮阳市市区更名为华龙区。(民政部2002年12月25日批准 民函[2002]222号)
★(1)撤销安阳市铁西区、郊区,设立安阳市殷都区、龙安区;调整安阳市北关区、文峰区和安阳县的行政区域。(2)殷都区辖原铁西区铁
西路、梅园庄、电厂路、水冶、李珍、纱厂路6个街道,原郊区的西郊乡、北郊乡的三家庄、大司空、西大姓、前皇甫、后皇甫、皇甫屯、杜
小屯、大碾屯、郭王度、武官、侯庄、小营、秋口、双塔、东大姓、西司空、枯河17个村,东郊乡的任家庄村。区人民政府驻梅东路。(3)
龙安区辖原郊区文明大道、太行小区2个街道,东风乡、龙泉镇,东郊乡的侯七里、苏七里、李七里、肖七里、宗村、四府坟、余家庄、侯家
庄、烧盆窑9个村,原安阳县的马投涧乡、善应镇的中龙山、张家庄2个村,曲沟镇的西高平村,水冶镇的北彰武村,宝莲寺镇的丁家庄、郜
家庄、杨家庄、北田村、南田村5个村。区人民政府驻文峰大道西段。(4)北关区辖红旗路、豆腐营、洹北、解放路、灯塔路5个街道,原安
阳县柏庄镇的东石桃、西石桃、桃村口、田桃村、李桃村5个村,韩陵乡的西良贡、养鱼屯、六寺、唐庄、羊毛屯、黄家营、西见山、西于曹
8个村,白壁镇的前崇义、中崇义、后崇义、西六村4个村,原郊区北郊乡的屈王度、方北营、周家营、安阳桥、西漳涧、东漳涧、董王度、
冯家庙、宋家庙、十里铺、马家垒、张贺垒、程寸营、韩王度、缑家垒15个村,原东郊乡的小营、李家庄、杏花村、苏家村、南漳涧5个村。
区人民政府驻洹滨南路。(5)文峰区辖南关、东关、西关、甜水井、头二三道街、东大街、西大街、唐子巷、北大街9个街道,原安阳县的
高庄乡、宝莲寺镇的郭村集、西郭村、杨家井、马束庄、皇甫庄、三十里铺、黎庄、梁家庄、崇召、何官屯、任庄、南马庄、袁薛庄、孙薛
庄、张薛庄、刘薛庄、张村、黎官屯、赵官屯、东风、刘王坡、马官屯、二十里铺、小营、魏家营、牛房26个村,白壁镇的郑家村、晁家
村、盖津店、三府村、任家庄、西瓦亭、东瓦亭7个村,原郊区东郊乡的汪家店、大营、三官庙、石家沟、王村、郭家街、东关、南关、聂
村、后张村、郭家庄11个村。区人民政府驻文明大道。(国务院2002年12月28日批准 国函[2002]123号)
2003年
★调整新乡市市辖区和新乡县行政区划(国务院2003年12月25日批准 国函[2003]134号)。
(1)新乡市新华区更名为卫滨区,北站区更名为凤泉区,郊区更名为牧野区。调整新乡市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牧野区行政区域。
(2)将新乡县的关堤乡、洪门镇(不含王湾、李村、赵村、贾屯、梁任旺、定国、吕村、堡上、孙村、东聂庄、秦庄11个村)划归红旗区管
辖;将原郊区平原乡的孟营一村、孟营二村、孟营三村、城关、东关、骆驼湾、马小营、张庄、段村、留庄营、饮马口、西马小营、臧
营13个村划归红旗区管辖。调整后,红旗区辖东街、西街、渠东、南干渠、向阳5个街道和关堤乡、洪门镇。区人民政府驻新生巷。
(3)将原郊区的平原乡(不含孟营一村、孟营二村、孟营三村、城关、东关、骆驼湾、马小营、张庄、段村、留庄营、饮马口、西马小营、
臧营13个村)划归卫滨区管辖;将新乡县洪门镇的王湾、李村、赵村、贾屯、梁任旺5个村,大召营镇的元庄、十里铺、中召、王固城、
张固城、丁固城、络丝潭7个村,合河乡的东水东、西水东、水南营、水南4个村划归卫滨区管辖。调整后,卫滨区辖中同街、铁西、解
放路、胜利路、健康路、自由路、南桥7个街道和平原乡。区人民政府驻人民路。
(4)将新乡县的大块镇划归凤泉区管辖。调整后,凤泉区辖原北站区的行政区域和大块镇。区人民政府驻区府路。
(5)将红旗区的东干道、北干道、荣校路、花园4个街道和原新华区的新辉路、卫北2个街道划归牧野区管辖;将新乡县洪门镇的定国、吕
村、堡上、孙村、东聂庄、秦庄6个村划归牧野区管辖。调整后,牧野区辖和平路、东干道、北干道、荣校路、花园、新辉路、卫北7个
街道和王村镇、牧野乡。区人民政府驻学院路。
★将郑州市的邙山区更名为惠济区(民政部2003年12月25日批准 民函[2003]270号)。
2003年
★调整新乡市市辖区和新乡县行政区划(国务院2003年12月25日批准 国函[2003]134号)。
(1)新乡市新华区更名为卫滨区,北站区更名为凤泉区,郊区更名为牧野区。调整新乡市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牧野区行政区域。
(2)将新乡县的关堤乡、洪门镇(不含王湾、李村、赵村、贾屯、梁任旺、定国、吕村、堡上、孙村、东聂庄、秦庄11个村)划归红旗区管
辖;将原郊区平原乡的孟营一村、孟营二村、孟营三村、城关、东关、骆驼湾、马小营、张庄、段村、留庄营、饮马口、西马小营、臧
营13个村划归红旗区管辖。调整后,红旗区辖东街、西街、渠东、南干渠、向阳5个街道和关堤乡、洪门镇。区人民政府驻新生巷。
(3)将原郊区的平原乡(不含孟营一村、孟营二村、孟营三村、城关、东关、骆驼湾、马小营、张庄、段村、留庄营、饮马口、西马小营、
臧营13个村)划归卫滨区管辖;将新乡县洪门镇的王湾、李村、赵村、贾屯、梁任旺5个村,大召营镇的元庄、十里铺、中召、王固城、
张固城、丁固城、络丝潭7个村,合河乡的东水东、西水东、水南营、水南4个村划归卫滨区管辖。调整后,卫滨区辖中同街、铁西、解
放路、胜利路、健康路、自由路、南桥7个街道和平原乡。区人民政府驻人民路。
(4)将新乡县的大块镇划归凤泉区管辖。调整后,凤泉区辖原北站区的行政区域和大块镇。区人民政府驻区府路。
(5)将红旗区的东干道、北干道、荣校路、花园4个街道和原新华区的新辉路、卫北2个街道划归牧野区管辖;将新乡县洪门镇的定国、吕
村、堡上、孙村、东聂庄、秦庄6个村划归牧野区管辖。调整后,牧野区辖和平路、东干道、北干道、荣校路、花园、新辉路、卫北7个
街道和王村镇、牧野乡。区人民政府驻学院路。
★将郑州市的邙山区更名为惠济区(民政部2003年12月25日批准 民函[2003]270号)。
2005年
★调整开封市市辖区和开封县部分行政区划(国务院2005年5月30日批准 国函[2005]44号)。
(1)将开封市郊区的北郊乡、柳园口乡、水稻乡划归开封市龙亭区管辖,将郊区的土柏岗乡、东郊乡划归开封市顺河回族区管辖。
(2)将开封市南关区的五一街道、郊区南郊乡的浅河、牛墩、刘寺、杨砦、杨寺庄、蔡屯、小王屯、南柴屯、丰收岗9个村和开封县仙人庄
乡划归开封市鼓楼区管辖。
(3)开封市南关区更名为开封市禹王台区。将郊区的汪屯乡、南郊乡(不包括浅河、牛墩、刘寺、杨砦、杨寺庄、蔡屯、小王屯、南柴屯、
丰收岗9个村)划归禹王台区管辖。
(4)开封市郊区更名为开封市金明区。将龙亭区的梁苑街道、鼓楼区的城西街道和开封县的杏花营镇划归金明区管辖。
★将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驻地由金水区南阳路迁至惠济区开元路(民政部2005年7月27日批准 民函[2005]182号)。
◎撤销清丰县王什乡,其行政区域并入濮阳市华龙区胡村乡。
2006年
二〇〇六年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最近更新时间:2007年2月12日)
一.国务院批准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河南无)
二.民政部批准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河南无)
三.省级政府(民政部门)批准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河南省
2006年,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新乡市红旗区延津县新乡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豫民行批[2006]14号):将延津县的小店镇整建制划归红旗区管辖;将新乡县朗公庙镇的油坊堤建制村和红旗区洪门镇的南马庄、东台头、西台头、东杨村、西杨村5建制村,共6建制村划归红旗区关堤乡管辖;将关堤乡的关堤、申店、东陈庄3建制村划归洪门镇管辖。
2006年,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新乡县原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豫民行批[2006]13号):将原阳县葛埠口乡的毛滩、西李寨、东李寨、任庄4建制村,师寨镇的曹杨庄、刘纪岗庄、老杨庄3建制村划归新乡县七里营镇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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