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4日发(作者:情商智商)
联合国历任秘书长
2006年9月13日下午,第61届联合国大会举行全体会议,与会的192个成员国代表以鼓掌的方式通过决议,正式任命韩国外交通商部长官潘基文为下一任联合国秘书长。
潘基文,1944年6月13日出生在韩国南部一个小镇,首尔大学外交专业毕业,拥有美国哈佛大学硕士学位,也是一位资深外交家。1970年进入韩国外交部,曾在韩国驻印度使馆、驻联合国代表团、驻美国使馆工作,并出任韩国驻奥地利大使兼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代表。曾任韩国外交通商部联合国处处长、美洲局局长、卢武铉总统的外交政策顾问、外交通商部次官等职。2004年1月任外交通商部长官。潘基文外交经验丰富,对国际事务有广泛的认识。他头脑敏捷,观察细致,总能敏锐地抓住细节,摆脱媒体和对手为他设置的陷阱。虽然潘基文以温和著称,但在必要时,毫不妥协地坚持立场,从而确保了他领导下的韩国外交政策具有鲜明的独立性和灵活性。 潘基文具有广泛的人际关系,同时还拥有出色的领导才能、专业外交技巧和流利的语言能力。他的工作经历大都与“和平与安全”、“发展与人权”和“民主”有关,而这正是联合国立足的三大支柱。2005年9月,潘基文宣布竞选新一任联合国秘书长。
根据《联合国宪章》,秘书长首先是联合国秘书处的行政首长,管理着近1.7万名职员和数十亿美元的预算,需要丰富的行政经验。而新秘书长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宪章》第97条规定:“秘书长应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推荐委派之。”这就是说,秘书长的产生在程序上分两步:首先是安理会的推荐,然后大会任命。秘书长职位的候选人必须得到安理会和大会两者的支持才能当选。除上述《宪章》原则性的规定外,还有联合国大会1946年1月24日通过的第11(1)号决议较具体些,该决议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主要内容有:(1)大会应以秘密会议方式讨论(秘书长)提名与任命问题,安理会应尽可能向大会推荐一名候选人,以避免在会上就提名问题进行辩论;(2)无论安理会或大会投票均应采用秘密投票;(3)确定首任秘书长任期为5年,期满时可连任5年。关于以后各届秘书长的任期,由大会和安理会根据未来秘书长之经历决定;(4)根据《宪章》第18条和第27条的规定,秘书长应由安理会7个理事国之可决票(自1965年安理会理事国增加到15个后,可决票数也相应改为9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提名,经大会以到会及投票的会员国多数表决任命之,除非大会自行决定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关于遴选秘书长的许多具体细节是上述文件无法规定的,只是在实践中根据上述文件和各方之间的谅解,形成了一套不成文的习惯做法。例如,安理会在推举秘书长时不但以秘密方式进行,而且由主席当场开票,确定人选后,紧接着就通过向大会推荐人选及其任期的决议,大会一般根据安理会的推荐通过有关决议。但是,如有两个以上候选人,安理会一般应先进行所谓“摸底投票”,获9票以上且无常任理事国的反对,得票多者才获正式候选人资格。
联合国第一任秘书长赖伊(1946年——1952年):
特里格夫·赖伊 (Trygve Lie) 1896年7月16日生于挪威奥斯陆,1919年毕业于奥斯陆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以律师为业,是挪威工党的重要成员。1935年赖伊入挪威政府任职,先后任司法大臣、贸易和供应大臣、外交大臣等。1945年以外交大臣身份代表挪威参加制订联合国宪章的旧金山会议。1946年2月1日当选为联合国首任秘书长,1951年连任,后因支持联合国对朝鲜战争进行军事干涉,被迫于1952年11月10日辞去联合国秘书长职务。赖伊担任联合国秘书长期间,领导兴建了联合国大厦,负责处理了以色列国宣布成立后在巴勒斯坦发生的战争,1948年发生的印巴克什米尔冲突。1950年,他曾反对将台湾蒋介石集团驱逐出联合国,同年,他又呼吁联合国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其成员国。赖伊于1968年12月30日逝世。著有《为了和平》(1954年出版)。
联合国第二任秘书长哈马舍尔德(1953年——1961年):
达格·哈马舍尔德 (Dag Hammarskjold)1905年7月29日生于瑞典延彻平市,其父曾任瑞典保守党政府首相、乌普萨拉省省长。哈马舍尔德毕业于乌普萨拉大学,曾获法学和哲学博士学位。曾在斯德哥尔摩大学执教政治经济学。哈马舍尔德步入政坛后,先后任财政部常务次官、瑞典银行董事会主席。1947年进入瑞典外交部,先后任外交部秘书长、外交副大臣和内阁不管部大臣等。1951年至1953年出任瑞典驻欧洲议会及联合国大会代表,1953年4月10日当选为联合国秘书长。1957年9月,他以全票再次当选为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在任职期间,曾来华调解中美关系(1955年),是第一位访问新中国的联合国秘书长。他还同加拿大政治家皮尔逊参与解决了1956年苏伊士运河危机。1960年6月,比属刚果成为独立的刚果共和国,他派遣联合国部队前往刚果,镇压独立后不久开始的刚果内部冲突,此举遭到了苏联等国家的谴责。1961年9月18日,他在赴刚果[现刚果(金)]途中,在比罗得西亚(今赞比亚)的恩多拉因飞机失事遇难身亡。同年,他被追授诺贝尔和平奖。1998年10月6日,在联合国纪念维和行动50周年的活动上,联合国为哈马舍尔德颁发了哈马舍尔德勋章,以表彰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做出的牺牲。
联合国第三任秘书长吴丹(1961年——1972年):
吴丹 (U Thant) 1909年1月22日生于缅甸班德瑙,父亲是富有的地主和磨米厂主。吴丹早年就读于仰光大学,1928年因其父去世辍学回乡,在家乡马乌宾地区班德瑙的国立中学任教。1931年出任该校校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先后任新闻局长(1947年)、广播局长(1948年)和政府新闻部秘书(1949年)。1952年至1953年任缅甸驻联合国代表,1953年起任总理办公室主管规划的秘书,1957年至1961年任缅甸常驻联合国代表,1959年曾任联合国大会副主席。1961年9月,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因飞机失事身亡后,同年11月3日,吴丹出任联合国代理秘书长。1962年11月30日,他当选为联合国第三任秘书长,1966年连任。1972年1月1日任期届满后退休。在任职期间,他曾调解过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1965年印巴争端和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1974年11月25日,吴丹因患癌症在纽约去世。吴丹是虔诚的佛教徒,是一名教育家,著有关于城市历史、国际联盟、缅甸教育等方面的著作及三卷本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缅甸历史。
联合国第四任秘书长、奥地利前总统瓦尔德海姆(1972年——1981年):
库尔特·瓦尔德海姆 (Kurt Waldheim) 1918年12月21日生于维也纳附近的圣安德烈埃城的沃顿。青年时期在维也纳外文学院和维也纳大学学习。1939年应征入德国军队,先后担任翻译和传令官。1942年受伤后退役,重入维也纳大学学习法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战后在奥地利外交部任职。1948年至1960年历任奥地利驻外使馆秘书、公使、大使以及常驻联合国观察员等职。1960年至1964年任外交部政治司司长、政务室主任。1964年至1968年和1970年至1971年任奥地利驻联合国常任代表。1968年至1970年任奥地利外交部长。1972年至1981年连任两届联合国秘书长。 1982年至1984年在美国华盛顿的乔治敦大学任专职外交学研究教授。1983年11月至1985年11月任前政府首脑国际行动理事会主席。1986年6月至1992年6月任奥地利总统。著有《建立未来的秩序》(1980年)等。1994年4月,以奥地利联合国协会主席的身份访问中国。
联合国第五任秘书长德奎利亚尔(1982年——1991年):
哈维尔·佩雷斯·德奎利亚尔 (Javier Perez de Cuellar) 1920年1月19日出生于利马。曾在秘鲁天主教大学攻读国际法。1940年进入外交部工作。1944年至1960年先后在秘鲁驻法国、玻利维亚大使馆任职。曾任秘鲁驻英国大使馆一等秘书和代办,驻巴西大使馆参赞。1960年回国后至1964年历任外交部法律和人事司、行政司、礼宾司和政治事务司司长。1964年至1966年任秘鲁驻瑞士大使和驻奥地利公使。1966年至1969年任贝朗德政府的外交部秘书长和外事办公室秘书长。1969年至1971年任驻苏联大使兼驻波兰大使。1971年至1975年历任常驻联合国代表和安理会代表。1975年至1978年任联合国秘书长在
塞浦路斯和阿富汗的特别代表。1978年至1979年任驻委内瑞拉大使。1979年至1981年任联合国负责特别政治事务的副秘书长。1982年1月至1991年12月31日任联合国秘书长。1994年8月14日回国,21日宣布为无党派总统候选人,参加1995年4月的秘鲁总统竞选。1999年4月12日起为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委员。2000年11月23日被任命为秘鲁部长会议主席(总理)兼外交部长,任期至2001年7月25日。德奎利亚尔曾于1987年5月访问中国。1988年8月获尼赫鲁促进国际理解奖,1988年9月获拉美记协的1988年银舟奖,1989年1月获“争取国际谅解和共同安全帕尔梅纪念基金会”颁发的10万瑞典克朗(约1.6万美元)的1988年度帕尔梅奖金。1991年12月获英国女王伊丽沙白二世授予的圣迈克尔和圣乔治勋章。1992年1月24日,秘鲁全国和平委员会授予他名誉主席称号。
联合国第六任秘书长加利(1991年——1996年):
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 (Boutros Boutros-Ghali)1922年11月14日出生于开罗的一个书香门第,科普特人,信奉基督教。他1946年毕业于开罗大学,获法学士学位;后赴法国巴黎大学深造,攻读政治学和国际法,1949年获巴黎大学国际法博士学位;1954年作为研究学者前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任客座教授。翌年回国后,他先后任记者、开罗大学国际法教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国际法学家委员会委员、海牙国际法学院研究中心主任、埃及国际法学会会长等职。加利于1973年步入政界,1977年任埃及外交国务部长,1980年成为埃及民族民主党书记处成员,1987年当选为议会议员,1991年5月出任副总理兼外交国务部长。加利长期活跃在外交舞台上,曾多次代表埃及参加重要的国际活动和国际会议,具有丰富的政治和外交经验。1991年12月3日,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推荐通过决议,任命加利为联合国第六任秘书长,任期五年。他是联合国历史上担任该职务的第一位非洲人,1996年12月31日卸任。1997年11月16日任法语国家组织首任秘书长,任期4年。加利通晓阿拉伯语、法语和英语,并用这些文字写作。他一直坚持记日记和拂晓起床进行写作,已有100多本著作问世。他学识渊博,是一位国际法专家,深谙北南关系、第三世界和非洲问题,在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理论方面著述颇丰,成绩卓著,先后获得二十多个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1995年4月,获希腊奥纳西斯国际谅解和社会成就奖,以表彰他在担任联合国秘书长期间对地中海地区国际问题的解决作出的贡献。加利的妻子是位埃及犹太人,他们膝下无子女。加利曾多次访华。
联合国第七任秘书长安南(1996年——2006年):
科菲·安南 (Kofi A. Annan)1938年4月8日出生于加纳库马西市,早年就读于加纳库马西理工大学,曾到美国和瑞士留学,先后获美国明尼苏达州麦卡莱斯特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和麻省理工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安南1962年进入联合国工作,先后在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联合国总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联合国难民署和世界卫生组织等部门工作。1974年中东“十月战争”后,他担任驻开罗的联合国紧急部队民事长官。20世纪80年代初,安南调回联合国总部,先后担任人事和财政部门的领导工作。1986年升任联合国助理秘书长,负责人事厅的工作。安南1993年3月出任联合国负责维持和平事务的副秘书长,主管联合国在世界各地的维和行动。曾作为负责前南斯拉夫地区的联合国秘书长特使和赴北约特使,协调有关国家的关系。1996年12月17日,第51届联大任命安南为联合国第七任秘书长。1997年1月1日,他正式就职,任期5年。1990年海湾战争爆发后,安南负责同伊拉克谈判释放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工作人员的人质问题。此后,他率联合国小组同伊拉克进行了“石油换食品”的谈判。2001年6月,联大通过安理会提名安南连任秘书长,任期至2006年12月31日。安南担任秘书长期间,曾于1998年赴巴格达进行斡旋,化解了伊拉克武器核查危机。2001年10月,安南与联合国同获当年诺贝尔和平奖。2005年3月,由美联储前主席沃尔克领导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发表报告指出,安南在伊拉克“石油换食品”计划实施过程中没有任何腐败行为。安南是位经验丰富的外交家,懂英语、法语和几种非洲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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